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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解釋,「地溝油」是中國之前傳出的黑心油,有不肖商人重複使用已經倒入地溝的油品,這些油品可能含有大量的黴菌、細菌等成分,在無法確定裡面有哪些有毒物的前提下,單從大蒜變色來檢驗是不可能的。

    顏宗海也說,食物或食品要檢驗是否有毒物污染,必須要送到實驗室化驗,常

    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92852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BnO3L4d.html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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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趕快學起來 不吃地溝油 https://youtu.be/j5PnUELOIOo 用蒜頭試油~~~很簡單便知真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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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露地溝油的記者李翔,死了 揭露地溝油(其毒性如同砒霜)的記者李翔,死了,身中10餘刀, 慘死(因為地溝油的利益相當龐大)。 他為全國不能吃特供的十多億人民的食品安全努力過。 他付出了年輕的生命。 為了我們的健康,他付出了年輕的生命。 我們能為他做的就是:請動一下滑鼠,轉發,表達一下謝意。 把你家裡的油放到冰箱裡兩個小時,如果出現白色的泡沫一樣, 那就是地溝油。請發出你的愛心,把這資訊轉發到你的親戚朋友。 一位中醫告訴我,要檢測是否地溝油的最簡單方法是: 在炒菜時放一顆剝了皮的蒜頭(蒜子),蒜子對於致癌的黃麴黴素 最敏感。如果蒜子變紅色,就是用地溝油,因含有大量黃麴黴素。 食油良好的話,蒜子是白色的。 為了自己,為了朋友,為了親人,以防萬一。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抽空把您家裡的食用油,放到冰箱裡2個小時,如果出現白色的泡沫,那就是地溝油,請拿出你的愛心,把這信息轉發到你的親戚朋友。 □檢測是否是地溝油的最簡單方法,炒菜時放一颗剝皮的蒜頭,如果蒜頭變红色,就是地溝油,含有大量黄麴霉素。 □如果油是良好的話,蒜頭是白色的。 □醫師強調,如果每個收到這條短信的人,能够盡可能告知其他人,至少挽回一個人的健康┅ □請大家愛心擴散!别只存檔。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揭露地溝油的記者李翔,死了 揭露地溝油(其毒性如同砒霜)的記者李翔,死了,身中10餘刀, 慘死(因為地溝油的利益相當龐大)。 他為全國不能吃特供的十多億人民的食品安全努力過。 他付出了年輕的生命。 為了我們的健康,他付出了年輕的生命。 我們能為他做的就是:請動一下滑鼠,轉發,表達一下謝意。 把你家裡的油放到冰箱裡兩個小時,如果出現白色的泡沫一樣, 那就是地溝油。請發出你的愛心,把這資訊轉發到你的親戚朋友。 一位中醫告訴我,要檢測是否地溝油的最簡單方法是: 在炒菜時放一顆剝了皮的蒜頭(蒜子),蒜子對於致癌的黃麴黴素 最敏感。如果蒜子變紅色,就是用地溝油,因含有大量黃麴黴素。 食油良好的話,蒜子是白色的。 為了自己,為了朋友,為了親人,以防萬一。花一分鐘轉一下吧。 醫師強調,如果每個收到這份郵件的人,能夠轉發十份給其他人, 肯定至少有一條生命將會被挽救回來…請大家轉寄轉發! 別只存檔。贈人玫瑰,手留餘香
    1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調查金龍魚地溝油的記者李翔死了,身中10余刀,慘死。他為我們的健康付出了年輕的生命。 我們能為他做的就是:請動一下手指轉發—— 把你家裡的油放到冰箱里2個小時,如果出現白色的泡沫一樣,那就是地溝油。請發出你的愛心,把這信息轉發到你的親戚朋友。 檢測是否地溝油的最簡單方法是:炒菜時放一顆剝皮的蒜頭,如果蒜頭變紅色,就是用地溝油,含有大量黃曲霉素。食油良好的話,蒜子是白色的。 醫師強調,如果每個收到這份郵件的人,能夠轉發十份給其他人,肯定至少有一條生命將會被輓救回來……請大家轉寄、轉發!別只存檔! 贈人玫瑰,手留余香!我轉了!
    4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對於打完疫苗後,身體產生磁力一說,這兒有些報導,不知是否為事實,不妨聽聽他們的理論為何。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轉傳一則來文,不知是否為真,但看了很有感觸,尊敬退職軍人並给予方便,中外皆然,唯獨.....! 有個朋友上週從上海旅遊回來告訴我: 上海車站人山人海,要買二張去南京的高鐵票,得排好長的隊。 突然發現有個窗口沒人,走近一看 *軍人優先*, 姑且一試吧!他想著。 *美女,買二張到南京的高鐵票*。 *先生對不起,這是軍人優先專用的*, *哦!我就是軍人,從台灣來的退伍軍人*,說著把榮民證遞進去, 那位美女看清後,立馬幫他開了二張票。 進站時還是人潮洶湧,我朋友如法炮製,走向軍人優先進口處, 這次主動出示榮民證,並說*我是台灣的軍人*, 監察員一聲不響的請他們夫婦進站了。 李玉文敬筆
    1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轉傳楊照先生臉書貼文 事情已經發展到這種地步,竟然還有兩種廉價的意見在台灣流行著。一種是說不要再吵了,一直究責不能解決問題,大家要團結對抗疫情。抱歉,事實證明,如果用那種大家都盲目聽從、跟隨政府和指揮中心的團結法,現在的情況還會更糟糕,而解決問題的方式,正就在認真究責。 認真究責,推翻指揮中心堅定拒絕廣篩、普篩的態度,才發現了過去一年來,我們連篩檢的配備都極端不足,沒有備置實驗室內自動操作可以快速得出檢驗結果的FDA系統,以至於都必須手動,別說普篩,光是要篩檢有疑似症狀的,都造成大塞車,才出現了奇特的「校正回歸」的現象。也因為究責所以政府才開放讓國外的篩檢器材得以進來,我們才不至於連最基本的篩檢都做不了。 認真究責,才逼迫政府稍微鬆動原先高度依賴根本還沒研發成功的國產疫苗的態度,不再將對外採購的數額維持在總數一千萬劑上下。認真究責,現在醫院裡才有單株抗體可以用來救治重症患者。 這些都是過去早已存在的疫情處置方式,卻在沒有人監督、沒有人究責的情況下,任由指揮中心拖沓、拒絕而沒有做的。如果更早,不用多久,早一個星期有人監督究責指揮中心安排確診病人就診計畫的話,那麼就不會出現疫情一有破口,確診者沒有章法地送往雙北醫學中心,頓時癱瘓了本來擁有更大醫療能量的機構。這已經是外國媒體報導過很多次的台灣政策嚴重失誤,人為地增加了雙北醫療體系的壓力。 還不究責?還要任隨不受監督的單位繼續拖延、犯錯? 另一項荒謬的意見是:別吵了,全世界都一樣,吵也沒有用。容我嚴肅地列示簡單三件事,證明台灣絕對不是和全世界一樣。 第一,其他國家沒有用這種方式訂疫苗、買疫苗的。在有機會買疫苗時明確地只要買佔全國人口八分之一到六分之一的人可以得到保護的量,其他的,依賴不知是否會成功的國產疫苗,用這種方式「戰略」地保障國產疫苗。 第二,其他國家沒有這樣一方面嚴重高估自身國產生技的能力,沒有做出任何結果前,就先大喊特喊「下一個護國神山」。高端疫苗公司是台積電嗎?台積電能成為「護國神山」是因為在晶圓技術上領先全世界其他公司大約十年,高端的疫苗技術有在任何地方獨佔領先?於是另一方面用明明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放水方式,打算黑箱審查,硬在七月造出專屬台灣,不必和國際接軌的國產疫苗。 第三,其他國家沒有奇怪的疫苗施打順序,尤其是有一個永遠說不清楚的「第二類」。「第二類」包括這個包括那個,看起來是雜湊出來的,然而為什麼排序那麼高?又為什麼「包括」了三千三百名受到特別「個資」保護的中央機構人員? 這只是舉構成最嚴重防疫問題的大綱領,台灣的「獨特性」遠遠不止於此。有人可以到現在還弄不清楚自己台灣面臨的獨特問題,要呼嚨大家反正世界都這樣,我們就全盤接受我們得到的待遇? 麻煩具備公民責任感的朋友,如果再遇到有人還用如此廉價的兩種理由來評論疫情,請以你的義憤告知他事實是什麼,請他不要再如此人云亦云了!
    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借人一下電話的代價 已退休執業律師的王炳梁庭長在他的臉書寫著,「日前在法庭大廈前,一個年輕男生拿著一紙小紙條,上有大哥大號碼,說:我剛從法庭出來,你的手機可以借我打一通嗎?我當場拒絕!萬一是買賣毒品,搞犯罪,這會帶來麻煩!」 或許借人打一下大哥大,只是舉手之勞,也不需花費幾個錢。但是,王律師為何要小心翼翼的,考慮到會不會被有心人士用來使用在犯罪的行為,造成自己陷於犯罪的危機呢? 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固然助人為快樂之本,可是世事難料,誰知道會不會不幸的碰到利用你的善心與電話,使用在不法之犯罪上,讓你變成被偵辦的對象呢? 我在民國83年初,剛辭退檢察官職務,執業律師時,就接到相類的案件。 話說那還是一個二、三月的寒冷天氣,在台北執業律師的陳學長,突然出現在我的事務所,告訴我說,有一件擄人勒贖的案件,被告被收押禁見在花蓮看守所,他是冤枉的,請我去律見。 被告的母親從北部來花蓮事務所辦委任,與其閒聊了一下,才知道原來被告是大公司董娘的哥哥,名下有數百輛大貨車,並不缺錢,怎可能做出擄人勒贖的重大犯罪行為,其中必有緣故,在辦完委任後,即刻入所律見被告。 當年律見收押禁見的被告,所方人員都會派人在旁邊錄音、旁聽,不似現在得由被告與律師單獨見面,可以與被告無所不談。話說當時,律見的被告,外表和善,談吐有序,不似會犯下如此重罪的人,問其案情時,很從容的回答我,「我沒有犯什麼擄人勒贖的罪,那天我只是跟女朋友在一起,然後她的弟弟臨時來找我,向我借一下黑金剛電話,走到外面去打,實在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檢察官怎麼可以憑著我的電話撥出,就把我收押禁見呢?」 被告是無辜的,只不過是借他人打一下電話,即被鎖定成為擄人勒贖的犯罪嫌疑人。他後來被警方拘捕移送到警分局,制作筆錄時才知道,原來是被告的黑金剛大哥大被歹徒用來作為勒贖之用,遭警方鎖定發話號碼與地點,所以被告很快的先被以犯罪嫌疑人查獲,帶回花蓮犯罪地偵辦,因為被告是犯罪工具的所有人,在移送地檢署後,即令被告抗辯的借打電話的人為誰,然而尚未被警方逮捕,罪證未明,有不利益被告的情況下,檢察官當庭諭知收押禁見,似是必然的。 就被告的立場,只是借電話給自己女友的弟弟使用一下,怎可能會預知是用來作為擄人勒贖犯罪之用,就熟人的借用電話,卻被用來作為犯罪之用,既非自己的過失,也無幫助犯罪之故意,確屬無辜。但是,檢察官不是神,就有犯罪嫌疑的收押,以利偵查,防範共犯勾串證人,也是出於辦案的無奈,相信當時的檢座是不得已的考量。 瞭解案情以後,立即著手撰寫刑事辯護暨交保狀,將被告的背景資料詳與敘明,衡諸常理不可能缺錢到需要做出犯法之事,及當場有何證人可以證明被告只是借用電話與他女友的弟弟,並指出警方既有監聽錄音,從聲紋鑑識就可以辨別被告是否為行為人,當然要最直接證明被告非行為人,則是逮捕到打電話之人,應可還被告清白。 很幸運的,打電話的犯嫌,第三天就落網,被移送檢察官偵辦,在檢座調查案情明確下,立刻無保釋放被告,被告出看守所後,特意到事務所答謝。 我心裡想著,僅因借人黑金剛打了一通電話,就遭受無妄之災,本件被告雖被檢察官收押禁見,最後卻不怪罪檢察官的押人。本案最後查明真相,被告未有何涉入犯罪,當然應與不起訴處分,還被告清白。最可貴的是,被告亦未提出冤獄賠償,相信他經此教訓,應該不會再把電話隨便借人家打一下,謹以本文提醒各位看倌,凡事謹慎小心,以防被人陷害。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