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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因公司操作上的失誤造成虧損公司會無條件的賠付本金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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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19 < 華偉 Q 已讀 上午10:39 綁定銀行帳戶是否有網銀 上午10:46 已讀 上午11:06 有 兼職流程 我們公司會先匯 款操作的資金給你指定程式 驗證的銀行帳戶 然後你再 匯款加值到平台 再教你買 賣虛擬貨幣 薪資是按操作資金的金額計 算操作一萬元訂單薪資是 300元 如果累計操作10萬 是3000元 薪資都是當天現 領 上午11:06 上午11:06 兼職是輪流安排操作的快 到你的時候我會先密你你 有時間我就會安排給你 上午11:06 已讀 會賠錢嗎? 上午11:11 不會虧損公司承擔 不用你 負責的 = 上午1↓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我們的專業領域是操作買賣原油 黃金 的合約交易 利用數據分析在短時間賺取獲利,簡單操作買漲或是買跌就能獲利 且全程在交易平台上操作都有專業人員協助,既安全、又快速 若有操作上的失誤,公司會全額賠償本金 技術費用固定收益後(扣除本金)收取三成,需於7個工作天給付(可面交、匯款) 都是等你提領到帳才會收取,在提領之前是不會跟您多收取任何費用的 公司都是預約制,操作時間為30-60分鐘 我們都是使用交易平台操作(不會接觸到客戶的資金), 操作時間為30-60分鐘,操作完成會通知進行提領,提款後會與您核實收益安排收取技術費用 都是當天操作完、當天提領
    7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委任契約協議 立約人 李宣純 (以下稱甲方)與蔡朝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雙 方同意,乙方受甲方之委託,執行「交易所操作」,訂定條款后(以下內容)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予MONC交易所實施操作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方 共支付本金费用__赟_萬元。 2、甲方應遵守平台操作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操作,不得私自交易,如私自操 作造成虧損或有任何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負責,並賠償乙方损 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 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 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操作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並支付乙方3成收益(服務傭金)。 2、甲方需於入帳後7個工作天內給付3成的服務傭金,可使用匯款或面交。如 有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提出相關證明。 第四條擔保損害與賠償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有任何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乙 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 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立約人: 甲方:李宜純 身分證字號:A220216490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東勢里14鄰 南京東路四段189號 民國111年12月9日 乙方:華韌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鍾佩玲 統一編號:24708814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46號7樓 統一編號 24708814
    6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好的,輪到你的操作時間了,這邊先與你做合作關係的確認,以免事後發生金錢糾紛 例如:客戶不想給付庸金、公司操作失誤導致金額賠掉 以下會先跟你做條約確認,以及資料核對,如果確認都沒問題後就會立即開始合作 —————————————————— (甲方:客戶 乙方:本公司)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與交易所委任執行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乙雙方支付本金為 " 2 " 萬元。 2、甲方應遵守執行期間所有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步驟,不得擅自執行,若擅自執行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吸收,並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委託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乙方為3成,並在收益到帳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委託執行之費用(服務傭金可面交可匯款)。 第四條 免責聲明 1 、操作前甲方須告知乙方是否有在其他交易所操作過或正在操作中,倘若無如實告知導致甲方程式無法正常運行或資金無法順利出款之事實將視同甲方毀約。 第五條 擔保損害與賠償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以上條約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條約並且同意" ——————————————————-- 我們是使用國外數據系統操作刷單活動,協助你在交易所平台上面收益 刷單活動都是實名制登記,當天操作、當天先與平台客服報名、當天提領 我們是確定你戶頭有領到錢,才會跟你收取3成"傭金" 到時候看方不方便面交給傭金,或是匯款給我們即可 刷單活動: 本金:獲利+紅利=總獲利 3萬 :26萬+60萬=86萬 以上訊息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項目內容並且同意" 如有疑慮或是不懂的地方請在操作前提問 —————————————————— 好的 那現在我這邊要確認你的身分,麻煩 先幫我填寫以下資料以及拍身分證正反面 (請勿隨意填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現居地址:
    8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那你看一下 我們目前攻擊的平台就是虛擬貨幣型的投資網賺平台 📣本公司是第三方刷單工程,使用數據外掛程式專門破解攻擊網賺平台上的漏洞,公司有請專業工程師帶領操作賺取穩定收益💰 💁‍可以自己操作嗎? ✅可以的,但自己操作勝率不高就像賭博。 💁‍自己不會操作怎麼辦? ✅公司都有專業工程師協助,當天操作、當天即可提領,完成提領到帳後公司會向您索取三成的服務傭金。 💁‍可否長期配合? ✅因網賺平台都需實名制,每個帳號的每個活動只能操作1次。 💁‍小資族門檻投入金額:1-3萬元 ✅獲利加上"闖關紅利"後最高可獲得70~80萬💰 💁‍客戶有保障嗎? ✅有的,本公司是合法經營 1️⃣有統編以及營業登記,入資當天公司會提供合約書給您。 2️⃣合約書上會註明⚠️保本機制,如公司操作疏失會無條件全額賠償本金。 💁‍有疑慮或不清楚的地方如何詢問? ✅不懂的地方可以文字說明或直接來電諮詢。 💳提領到帳後需給本公司30%技術費用 🉑面交🉑匯款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我們是幫你在交易所上買進賣出 我們目前正在操作的內容是天然能源,石油及黃金,水,電,農作物等等 這是交易所的部分 全程我們會幫你操作 沒問題跟我說,我繼續介紹系統操作的部分 我們是利用電腦人工智慧程式machine learning , ML操作這些項目 類似EA自動交易程式 不是用過去的人為盯盤方式來進行投資 所以在👍準確度穩定度上相對較高,👍收益也比較可觀 電腦會自動偵測分析匯率的走向買漲買跌就能獲利 系統是一種依靠數學和統計模型來判別市場交易的策略 需要大量的數據及演算邏輯 利用漲跌的賠率 賺取匯差 幫妳操作的時間約為1小時左右,提領到帳約5~10分即可完成全部的流程 我們都是使用交易所操作,不會直接接觸客戶的資金 若有操作上的失誤,造成你的損失,👍公司會全額"賠償本金" 操作完成會通知你進行提領,提領到帳會再安排會計小姐與你核對操作費用 我們的收費是都以你的總獲利下去算,👍都是等你提領到帳才會收取(不包含本金) 收費就是你總獲利的2成 👍重點:妳把錢拿到手中之前,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契約協議 立書人 委託人: 陳妙華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亞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契約內容保障如下: 甲乙雙方協商後決定共同參與 VentiFX外匯交易所投資計劃,由甲方提供本 金新台幣3萬元,由乙方操作甲方交易所帳號。 Venti FX 外匯交易所為乙方所推薦的,乙方需保證為正當合法的投資場所。 若交易所在投資操作期間內發生問題(如被檢舉、更換網址等所有問題),無法順 利進行時,乙方必需進行處理以使本投資計劃協議能順利進行。 投資操作期間內,只能乙方可登錄交易所,且可要求甲方配合登錄入交易所,超 過投資操作期限後,乙方不得及要求再登錄交易所,若因乙方強行登入,造成無 法自交易所提領,其產生損失都由乙方負責賠償給甲方。 本次甲方所投入之本金、交易所優惠金、乙方贊助金等所有相關這次在交易所內 的操作前金額作為本次操作的母金。乙方操作完成後,由交易所實際交付到甲方 指定銀行帳戶內金額為此次操作後總金額。此次操作後總金額扣除母金後作為此 次操作的總獲利金額。此次操作的總獲利金額的80%歸甲方所有,20%歸乙方所 有。 甲方於得知自己所指定銀行已到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應得金額匯到乙方所 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如有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提出相關證明。 甲方於投資操作期間內,需遵守平台操作規則並配合乙方操作要求,不得私自操 作,如私自操作造成虧損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負責,並賠償乙方損失;若因乙方 操作失誤造成虧損或有任何無法提領之事實,則需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投資操作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有關投資訊息、執行情形及獲利成果洩 漏本契約關係人以外之人員,否則視同違約。 不論投資操作期間內及前後,乙方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甲方資料洩漏或移為他 用,並需在本操作結束後立即銷毀,否則視同違約。 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此合約內容,若有違背之情事,違反方皆需賠償8倍本金之 違約金於對方,以此保障雙方之權益。 為避免爭議,特立此協議 委託人(甲方): 陳妙華 受委託人(乙方):亞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身分證字號: 手機號碼: 0966011592 負責人:鄭詩慧 甜水亞 統編:50956943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香江街7号35 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532號6樓 問業 中華民國 113 8月5 日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立書人 契約協議 委託人: 劉又生活 (以下簡稱甲方) 契約內容保障如下: 受委託人:亞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後決定共同參與NFG 外匯交易所投資計畫,由甲方提供本 金新台幣 萬元,由乙方操作甲方交易所帳號。 NFG 外匯交易所為乙方所推薦的,乙方需保證為正當合法的投資場所。 若交易所在投資操作期間內發生問題(如被檢舉、更換網址等所有問題),無法順 利進行時,乙方必需進行處理以使本投資計劃協議能順利進行。 投資操作期間內,只能乙方可登錄交易所,且可要求甲方配合登錄入交易所,超 過投資操作期限後,乙方不得及要求再登錄交易所,若因乙方強行登入,造成無 法自交易所提領,其產生損失都由乙方負責賠償給甲方。 本次甲方所投入之本金、交易所優惠金、乙方贊助金等所有相關這次在交易所內 的操作前金額作為本次操作的母金。乙方操作完成後,由交易所實際交付到甲方 指定銀行帳戶內金額為此次操作後總金額。此次操作後總金額扣除母金後作為此 次操作的總獲利金額。此次操作的總獲利金額的80%歸甲方所有,20%歸乙方所 有。 甲方於得知自己所指定銀行已到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應得金額匯到乙方所 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如有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提出相關證明。 甲方於投資操作期間內,需遵守平台操作規則並配合乙方操作要求,不得私自操 作,如私自操作造成虧損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負責,並賠償乙方損失;若因乙方 操作失誤造成虧損或有任何無法提領之事實,則需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投資操作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有關投資訊息、執行情形及獲利成果洩 漏本契約關係人以外之人員,否則視同違約。 • 不論投資操作期間內及前後,乙方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甲方資料作洩漏或移為他 用,並需在本操作結束後立即銷毀,否則視同違約。 • 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合約內容,若有違背之情事,違反方皆需賠償8倍本金之 違約金於對方,以此保障雙方之權益。 為避免爭議,特立此協議 委託人(甲方) 受委託人(乙方):亞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身分證字號: R122464222 負責人:鄭詩慧 亞 手機號碼:0 0976102982 統編:50956943 地址: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532號6樓 中華民國 113 年 7月24日
    5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甲方 姓名: 戶籍住址: 傑陳 負責人: 陳傑 身分證字號: H180006791 戶籍住址:桃園市中壢區光明里中央西路二段259之1號六樓 體驗契約內容保障如下 第一條 委託資金 甲乙雙方自願參加交易所進行交易,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交易所操作獲 利,乙方出資金額參萬元整作為體驗金 第二條 委託費用與支付說明 委託契約書 甲乙雙方在交易結束後,盈利將先扣除甲方體驗金或本金,其餘淨利甲方 將得盈利7成,乙方可得盈利3成,甲方在收到款項當天內支付乙方3成 委託費。(委託費可現金面交及匯款方式進行交付) 如有其他因素無法交付,請提供相關證明。 第三條 擔保、保證、賠償 1:雙方在操作交易的過程中,如有操作不當的情況造成資金虧損與導致資 金無法提領,則由操作不當的一方負全責並賠償對方本金損失。 2:甲方不得註冊多個賬戶來領取多筆體驗金,如果我司發現任何作弊為, 乙方將對甲方提出相關責任歸屬,將由違約方承擔全責並支付違約金。 3:我司保留對本條款和條件的最終解釋權,包括但不限於修改、變更或取 消活動,恕不另行通知。 4:若雙方破壞以上契約條例,將由違約方承擔全責並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將以本金的 10 倍做為賠付) 第四條 免責聲明 甲方須在委託乙方交易前如實告知,是否還有在其他交易所進行交易, 以及正在作交易中,如因甲方沒有先前告知乙方進行交易,導致交易虧 虧損無法提領,將視為甲方違約餅承擔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由於本次合作(代操資訊)屬於公司內部資訊,甲乙雙方不得在操作過程 當中告知給第三方,如告知給第三方將視同違約,代操資訊是指乙方操作 交易所過程,都是屬於公司內部代操資訊。 中華民國 113 年1 月20日
    7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4:46 1 5G 100 ◄ Google 祿祺投資有限公司.pdf v 完成 甲方:花啟祥 委任託管協議 祿祺 投資 【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祿祺投資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3517586 公司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50號5樓 乙方: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現居地址: 第一條: 乙方於民國113年4月26日,由甲方支付程式系統及帳戶架設防護網之費用,乙方支付交易所資產壹萬 元整,自願並委託甲方全權託管代為操作,於ULTIMATE PINNACLE 交易所上實施交易操作事宜,甲方借助資 產壹萬至乙方 ULTIMATE PINNACLE 交易所錢包內,甲方資助資產需於當日歸還。 第二條:雙方需遵守之規章 乙方應遵守交易所之規章及開通流程,並配合甲方指示,不得私自操作,若私自操作導致帳戶資產虧損亦或衍 伸任何事端則乙方需自行負責且賠償甲方之程式費及防護網費用之損失及淨利20% 技術酬勞。 反之,若甲方因操作失誤造成乙方資產虧損或無法提領之事宜,則需由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三條:委任條例 乙方盈利請於進帳後3-7個工作天內,給付完成甲方淨利20%的技術酬勞,如有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提 出相關證明,若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則將此事交由委任 法律顧問 進行告發,並依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 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條:保密協議 託管代操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投資資訊,情形,獲利成果洩漏於無關此次合作以外之人員,將相關資訊洩漏 於他人視同違約,雙方皆可依民事管道要求對方負連帶責任及求償事宜。 第五條: 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之規定,甲乙雙方違約都將以20 倍賠償金,賠付對方。 甲方立約人:花啟祥 簽訂日期:民國113年4月26日 乙方立約人: 簽訂日期:民國_年__月__日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