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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博士是假的, 找不到她的論文, 一直在炒這個新聞的是獨派的人跟民視被停播的政經話彭名嘴, 他們提出了好多證據, 連在蔡英文博士的學校英國政經學院也找不到這個論文耶, 蔡英文自己也不提供出來只是說交給法律處理, 他們正高興說最好快告讓蔡英文一刀斃命, 你們說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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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機私菸案,查出華航公關室公共事務部才是專機任務首要窗口,對口則是外交部禮賓處交際科,訂單經外交部轉公關室後再由空品處下訂。 蔡英文從英國拿到學位回到台灣,不是去經商或從事其它行業,而是在大學任教(政大,東吳),一個前後做過16年副教授、教授的人,怎麼沒有一篇學術文章發表?沒有一本學術專著出版?我不知台灣的教授晉升是什麼標準。如果在美國,一直沒有學術文章或著作出版,你的教授是做不下去的。有人說,在網上搜索到很多「蔡英文」的學術文章和著作,但那是同名的台灣中研院院士蔡英文先生的,而不是蔡英文女士的。 那麼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是誰代筆的?福爾摩斯推理說,是吳釗燮。可能嗎?理由如下: 1. 蔡英文與吳釗燮合寫的那篇文章,題目(不公平貿易和防衛機制)與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同名,內容也與蔡的論文摘要差不多。自己的博士論文,為什麼變成中文?還讓別人佔一半的成果? 2. 為什麼吳釗燮的名字還排在第一位?她自己的博士論文,怎麼用中文發表時不僅加上別人名字,還把自己名字排在後面?是不是說這篇作品的原創是吳釗燮? 3. 蔡英文1982年在美國康奈爾求學時,吳釗燮正好在美國讀博士,他們可能那個時候就在美國認識了,後來有了論文合作。 4. 如果這篇博士論文是吳釗燮代筆的,那吳也是用中文寫的,蔡找人翻譯成英文。因為如果原稿是英文,他們後來沒有必要再把幾十年前的舊文翻譯成中文發表。只有原稿就是中文,所以隨手拿過來摘選重新發表一下,算篇文章,顯得有點學問。 5. 在2016年蔡英文剛贏得總統大選時,我就跟台灣朋友說,吳釗燮一定會被重用,僅僅是因為我看到了背後這一層。果不出所料,蔡上任總統後就宣布,吳釗燮出任除總統外最有實權的「國安會秘書長」,然後又擔任總統府秘書長(等於蔡的幕僚長),再擔任外交部長。吳做了總統之下三個最有權力的職位。在吳釗燮任外長期間,有三個邦交國與台灣斷交,但吳的官位固若金湯;無論蔡政府怎樣變動,吳都不會失去權力,因為總統是他的後台。如果蔡英文的論文是吳代筆,那他把這事說出去,蔡英文的政治生命就完了! 為蔡英文辯護的人可能會說,有網站刊載,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已在美國密西根州的安娜堡市(Ann Arbor)出版,網上也有政經學院出版。但這個所謂「論文出版」是假的,甚至是有意騙人!理由: 1. 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的回覆已證實,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從來沒有提交給圖書館,那是怎麼出版的? 2. 也許有人會說,圖書館沒有,不等於政經學院就沒有出版。但從時間上,不太可能。因那個網上寫的是1984年出版。蔡是當年獲得博士學位,一般論文出版都需要點時間,不大可能當年就出版了。像吳釗燮1989年在美國獲得博士學位,他的論文《台灣民主化》6年後才由牛津出版社出版。另外更明顯的是,如果 「倫敦政經學院」出版了蔡的論文,那今天根本不存在找不到的問題! 3. 那個所謂美國Ann Arbor出版(https://i.imgur.com/2xQORmI.png)也很蹊蹺,只是寫出版地,沒有寫哪個出版社,哪個大學;一般這種博士論文只有大學出版社出版。而且按照那上面提供的URL地址,根本查不到這個網址,更別說蔡的論文。那上面寫的出版日期也是1984年,更不真實,因蔡從倫敦政經學院拿到博士是1984年,同年她的論文就在美國出版了?幾乎不可能。 4. 不只是不可能,甚至涉嫌有意騙人!大家請看谷歌刊出的蔡英文論文出版的書的封面(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IRwIvwEACAAJ&source=gbs_navlinks_s),那是假封面!我下載後,放大,發現那上面沒有文字,只是塗的幾排黑槓槓,來冒充是書名、作者名、出版機構。誰在做這種手腳?誰在有意欺騙? 另一個做手腳的地方是:當年刊登吳釗燮與蔡英文合寫的那篇文章,在網上被刪除了。誰幹的?為什麼不敢讓讀者看到?原來質疑蔡英文論文的文章,在公開媒體發表的,多數在網上都不見了,誰做的?只有發表在個人網頁的還存在。 【專文】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否造假? 文/曹長青 2019-06-11 10:03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實錘!英國高等行政法院:沒有蔡英文博士口試資料! 1 11月26日,英國高等行政法院有個判決。 判決內提到,“倫敦政經學院向法院表示,沒有任何蔡英文博士口試資料。” 沒有口試資料是什麼意思? 就是根本沒有博士口試。 沒有博士口試,意思就是,根本沒有拿到博士學位。 2 蔡英文騙了台灣快40年。 號稱拿了博士學位,可是全世界的論文數據庫,找不到她的論文資料。 倫敦政經學院裡,也沒有人查閱得到她的博士論文。 她在台灣,以領導人之尊提告一堆人,還有人(彭文正)因為沒有出庭,被通緝了。 3 英國政經學院曾經向台灣出具公文,證明她確實經過博士口試。 這下好了。 政經學院膽敢向台灣做偽證,說有博士口試資料。 可是面對自己英國法院,卻只能坦白,說實話。 因為可以忽悠看不起的台灣,自己國家的法院,可忽悠不起。 要坐牢的。 4 台灣當局,把她回台以後的論文,跟當年教育部寫的有關她論文的公文,以“絕對機密”的最高等級,要到2049年,才能解密。 寫論文的人,都恨不得人人來看自己的論文。 恨不得有成千上萬的人引用自己論文。 因為,論文的學術價值,“引用率”就是重要指標。 人類文明史上,蔡英文是絕無僅有的,自己把論文列為絕對機密,不願任何人看見的唯一一人。 5 英國法院這個判決,證實了蔡英文當年,憑藉父親蔡潔生跟國民黨的親密關係。 靠國民黨教育部的包庇作假,神奇的在政大當老師,神奇的教授升等。 實在是絕了。 6 辜振甫把她推薦給李登輝,從此她更是平步青雲。 在2000年之前,她在李登輝的國民黨政權,混得風生水起。 2000年之後,她又成民進黨為陳水扁愛將,位極人臣。 7 她不愧心狠手辣,立黨產條例,追殺國民黨,連她的貴人辜振甫遺孀,都在高齡被她逼得遠赴美國。 8 她一切的榮華富貴,起源於號稱的博士學位。 如今,學位謊言,已經快要被徹底暴露。 做一個人最起碼的誠信,做一個領導人最起碼的人品,早就沒有了。 但是她當然不在乎人品與誠信。 9 她快要下台了。 下台之後,再也沒有法律保護傘,更沒有槍桿子捍衛。 所有惡行,將會被千里追緝,她也會萬箭穿心。 那麼,有什麼辦法可以延續自己的權力,保護自己繼續榮華呢? 有的。 有一條路。 10 只要全力拼了。 在剩下不到3年的任期裡,全力衝刺台獨之路。 有多遠走多遠。 沒有路也要拼命開路。 她認為,只要跟美國狼狽為奸,就可以一條台獨走到底。 美國的目標是中國大陸,搞台獨是對中國最好的攻擊。美國也認為她最容易控制,所以會全力鞏固她的權位。 11 只要變更政體或制度,她蔡英文就可以滿血大復活。 台灣縣市合併,市長任期重新計算。 李登輝也是在改為直選之後,任期重新計算,所以才能幹12年。 12 只要台灣政體,甚至領導人選制有改變,她就可以重新計算任期,再來兩個4年領導人任期。 8年任滿之後,再把領導人改為總理制,那就完全沒有任期限制。 瞧,德國總理梅克爾,不就結實在位16年? 13 接下來台灣每一天,都會風强雨促。 因為搞台獨,跟蔡英文自保,跟美國反中,會是三合一的目的。 直到兩岸統一的那一天。
    1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 轉貼 蔡英文畢業於英國頂尖的倫敦政經學院,但你絕對找不到她的畢業論文,為什麼,用肚臍想...歐美很多大學是可以接受捐款的。反觀馬英九總統的哈佛博士論文卻可以透過google搜尋合法下載。 蔡英文學成歸國之後在東吳當了兩年副教授,在政大當了11年副教授,你知道她總共發表過幾篇論文嗎?0.5篇,因為那是她與另外一位教授合著的,這樣有教授的資格嗎?這種有錢的笨蛋,只有臺灣會選出來。因為有錢,又是么妹,你覺得她能苦民所苦、疾民所疾嗎?即使現在臺灣經濟那麼糟糕,她每天一樣六點準時下班,回家陪媽媽吃飯,看韓劇,這樣能把國家治理好嗎? 馬英九是大家公認的笨蛋,但他早上至少九點就在總統府上班,每天都召開國安會報,晚上9、10點才會離開總統府。而蔡英文一個星期有開一次國安會報就偷笑了。 偉大的臺灣人,如果我們投票只看自己爽不爽的話,當選出一個世紀大笨蛋後,就只能讓自己~~爽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前言:此篇雖然主角是政治人物, 但不是政治文也沒有選舉目的, 因為我也不希望韓草包當總統.可以當成一個推理文看待. 然後也不是所謂”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而且剛好相反,因為我一開始是覺得怎麼可能有人能造假論文跟博士學歷, 但後來看到的太多矛盾的地方,讓我邏輯潔癖的頭快炸掉了,所以必須整理出來. 先不討論論文內容的問題,我只列出了簡單時間軸,把一些有紀錄的歷史、總統府說法、洋蔥炒蛋裡、賴幸媛受訪提到的都放進去,就已經有太多矛盾. 首先最大也最明顯的時間矛盾就是:蔡在東吳跟政大的第一個研究生(簡燕子、林恆)都是1981-1984畢業, 蔡說自己1984.02 才畢業,怎麼可能同時當他們的指導教授? 但是事實上, 83-84時候的蔡確實有可能人在台灣,因為蔡在1982.11因為Financial difficulties 退學 (根據LSE規定,withdrawal 是不可逆轉的「永久退學」,interruption才是暫時的「休學」) 國際學生沒有學籍以後應該很快就要出境回台灣了. 今年蔡在某次造勢場合中,脫口說出她當時從台灣去倫敦口試, 代表她確實當時人在台灣.後來沒有再復學的紀錄,可是沒有復學紀錄後來又怎麼畢業? 然後蔡在1983 的 6月跟8月就已經以”LSE經濟法學博士”的title 在政大法學評論期刊27期 28 期發表文章(他說自己1984.02畢業),後來又陸續發表了總共七篇,內容幾乎跟現在在LSE或國圖的論文有80%以上一模一樣, 合理懷疑是先有中文 才翻成英, 因為英文論文80%以上使用了1990年以後才發明的Microsoft Word 格式編輯(兩邊對稱).只有不到20%是確實以當年的打字機製作.這種自我抄襲的問題也違反學術倫理,嚴重情節可以取degree. 另外論文也有APA格式的規定,蔡英文聲稱畢業時間正好在第二版(1974-1983)跟第三版(1983-1994)的轉折點之間,也就是他的五篇小論文,包括在政大法學評論期刊的文章,都必須符合第二版APA格式. 但是論文必須以第三版APA格式撰寫,因為蔡聲稱他在1984年畢業,但是蔡英文所謂的論文用的是1994年 甚至2001年以後的APA格式, 當中應該有六種版本的演進. 再來,蔡在1983 的聯合報投稿上寫自己是 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事實上並沒有這種學位名稱,並且他說他1984才畢業. 蔡在「洋蔥炒蛋」裡說論文完成以後等了半年才能口試,如果照總統府說1983.10口試,那就是1983.04就寫完論文,但是1983.01 才被改了新題目,有可能只花了三個月就寫完論文了嗎? 書裡又說蔡的姊姊來陪口試 , 但書裡照片兩人跟路人都穿著夏天衣服, 又跟總統府的說法1983.10(冬天) 口試時間不合.賴幸媛在某次訪問裏說蔡在1981.10就已經在寫論文也快畢業了,然後在1983的夏天畢業,又是一個新說法… 後來蔡在政大期間, 1985就申請升等為副教授,這有兩個問題,第一是她不滿3年就升等成功,這違反了大學法規定.第二,基本上她需要"升等"才能當上副教授,也就代表了蔡當時根本沒有博士, 因為當時只要有博士就是直接成為副教授, 如果需要升等就代表沒有博士畢業證書.另外,當年她在政大的升等資料,現在全部被她設成國家絕對機密, 封存30年才能在2049年解密,全世界我只想的到還有習近平也把自己的論文設成國家機密不讓人看. 紐約律師執照取得的時間點也有出入,他說自己1980年從康乃爾碩士班畢業以後,為了考律師執照,所以在紐約又多待了一年多,但是事實上她是1987才又回到紐約拿到律師資格, 並且是最高學歷寫的是「康乃爾大學法學院」,而不是「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 如果真的照她說的是在1984年拿到LSE博士資格, 不用最高學歷來申請律師資格不合理. 其他跟時間軸衝突比較無關的不合理的地方,也都是非常明確的證據: 1、蔡的補發論文不是她一個人寫的,還有一位「共同作者」叫做Michael John Elliot,沒有一個論文有可能有兩個作者,這個事情被質疑以後,Elliot的名字就被移除了. 2、 Elliot同時也擔任她的advisor, 姑且不論Elliot只有學士學位, 重點是Elliot 在1983以後就離開學校, 蔡之後就再也沒有advisor, 怎麼可能博士生沒有指導教授可以獨力完成論文研究? 3、 所有LSE博士畢業, 當年論文就要交給三個圖書館, LSE、IALS、Senate House library.但LSE圖書館員跟IALS圖書館員都證實, 過去35年從來沒有出現在LSE圖書館, 也從來沒有出現在圖書目錄裡, 所以也並非遺失, 如果是遺失 目錄不會消失, 只會標註”遺失”. 反而在2009年送了要求”ProQuest”增加書目, 但不不送書本身, 並要求標註”非賣品”. 2011年試圖送了一本論文給Senate House library 然後就轉交給高等法律研究院, 但是高等法律研究院並沒有建立蔡的論文圖書書目. 4、 2019.06 才送了一本到LSE圖書館, 但是不能收納在專門放論文的地方, 只能當作一般圖書放在婦女圖書館 (Women’s library), 並且在上面印上 personal copy of Ing-Wen Tsai. 5、 口試通知沒有口試委員簽名 6、 論文沒有學校版權頁  7、 論文其中有三百多頁 (~80%) 用了1990年以後才發明的電腦Word Justified對齊格式 8、 註釋號碼不連貫 9、 同屆同學的論文是單面印刷,她的是雙面印刷 10、同屆同學的論文有防偽造抽換設計, 蔡的沒有 11、論文充滿手改痕跡 (鉛筆. 立可白) 跟頁碼不完全 12、沒有總結論, 只有每個單篇小結論 13、畢業證書補發一次為限, 但蔡有三個版本的畢業證書, 三張都不一樣,其中一張的鋼印還歪掉. 14、 LSE在2019.10.08的所謂官方聲明是一個叫施芳隆台灣人的在”LSE台灣研究室”轉發的, 但是LSE台灣研究室已經在2016.03年被撤掉了, 並且2007~2014年施芳隆收了匿名捐款兩千多百萬台幣給她個人,還沒有任何單位出來說明這個捐款的來路. 反正關於蔡真的太多謎題, 沒有一個線索追得到最後找到答案, 不是不回應就是被機密。但至少我沒辦法騙自己她是正常管道取得博士跟後來的教授升。我甚至可以接受她說她是被頒發榮譽博士或者公關形博士, 但明明那麼多兜不攏的東西, 卻還要用更多的謊來包裝, 硬要我們相信, 我真的做不到。寫到這裡雖然不到臨表涕泣的地步, 但真的很沉重, 好像沒人關心這個事情, 反而每天更愛看另一個小丑蔣幹畫,覺得很好笑 唉阿 為什麼我們只有草包跟騙子可以選啊? 這是一個兩邊得罪的文章 ,但我還是想寫,不知道黑白可不可以高於藍綠。資料真的很雜,我整理的頭超昏,如果有不正確的地方歡迎指教.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剛剛視訊出庭 讓瞬間的公義成為 永恆的典範 (2021年12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彭文正告張詠慧法官侵權損害賠償視訊開庭陳述) 洪法官您好: 我是本案的原告彭文正。 我現在所在的地區是美國的加州,首先謝謝您讓我能夠在美國視訊出庭,這是您的一小步,卻是我人生的一大步。也是台灣司法改革劃世紀的一步。 您可能已經知道,就在十月二十日,我因為涉及蔡英文女士告我妨害名譽案,無法即時趕回台灣出庭,而遭到通緝至2035年。 這個史無前例的案例,就是因為您的同事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姚念慈以及您的長官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不准許我視訊出庭,所做成的裁定。 您今天准許我視訊出庭,等同告訴所有人,視訊出庭不是一件難事;我知道您做這個決定一定背負了極大的壓力,因為准許我視訊出庭等同明白的和您的上司和同事唱反調;此外,我要感謝您的是現在系爭的這個案子,我是原告,被告是您的同事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慧,您不像其他的檢察官法官一樣,選擇不開庭,或者選擇半途退庭發佈通緝,或者選擇不調查而直接審判,您還依法調查了證據,這樣的審判態度讓我們對司法有了不一樣的觀感。 回到主題,今天之所以會開這個庭,是因為一本號稱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神秘博士論文。這本號稱論文的書,一直到2019年的六月份才出現在這個世界上;這本書的電子目錄也是在2015年六月份才出現網路索引中,但是仍然沒有實體內容。 我為了要證明這本論文是不存在的,親自造訪英國倫敦查遍圖書館,得到的答案是各圖書館從來沒有收錄過這本論文。我本於知識分子的良知說出真話,卻成了史上第一位現任元首的刑事被告,因此我除了告上法庭找尋真相之外別無他途。 因為蔡英文女士的所有資料都被封存到2049年12月31號,遠超過了國家檔案法中的極機密30年的期限,我們在英國端要求了解這本論文跟學歷的真相,也都紛紛被以個人隱私為由回絕。 我為什麼要淌這趟渾水呢? 因為我曾經是在台大新聞研究所專任20年的教授,我告訴學生要以良知做見證、對歷史負責任,要不黨不私不賣不盲,要打破沙鍋問到底還要問沙鍋在哪裡;我曾經擔任過第一屆檢察官評鑒委員兼發言人,我也曾經主辦過司法酷斯拉獎的選拔活動。我對司法改革有著無比的熱情跟信念,在台大法學論叢和東吳法律學報上刊登的研究論文,可以看到我長期對於司法改革的關注及努力。 因為我無法用其他的方法窺見系爭論文的真相,所以我在2019年12月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了一個確認論文不存在之訴,結果完全沒有開庭,也完全沒有盡到闡明權或者曉喻權,連問清楚我們到底要告什麼都沒有問;在論文門的案子中,我和我的律師非常認真的寫書狀,結果張詠慧法官沒有仔細看,就在2020年1月15號總統選舉完後四天,直接判我們敗訴;張詠慧法官的判決理由更是變造了我的訴之聲明,將我主張的「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變成調查「博士學位存在之訴」;而且媒體的報導時間比張詠慧和司法院撰寫的新聞稿完稿儲存的時間早了19分鐘。由此可以看出,這個判決背後有上級長官介入以及配合媒體洩密來達成特殊目的的操作。 因為這個不公平的審判過程,讓我們嚐到了所有論文門相關訴訟的第一敗,也使得我們經歷了媒體放大標題鋪天蓋地的羞辱,也因為這個第一敗,使得後面我們在刑事庭跟其他的民事庭的訴訟過程,多走了非常辛苦的路。因為證據的無法調查,再加上台北地檢署和台北地方法院在程序準備都還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就直接以我無法到庭發佈通緝,造成了我的名譽以及財產上的巨大損失,特別是精神上的折磨。 在過去820個日子以來,我因為找不到這本論文而被告,我鍥而不捨的追蹤,網路上因而出現各種各樣詆毁我的言論甚至死亡的威脅,連我人到了美國都被跟監,我分別在6月和7月連續在美國收到了三通手機被定位和鎖定侵入的警告訊息。 論文門案件的枉法裁判,影響的不只是一個人的人生,更是一家人難以承受之重。 您可能很難想像,我在美國唸書的14歲女兒,剛看到網路上蔡英文總統告我的新聞,在電話的另外一端放聲大哭了5分鐘;當我被黃國忠院長、姚念慈法官、林邦樑檢察長和劉承武檢察官聯手發佈通緝13年的時候,我94歲高齡的母親幾乎昏厥。 「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的不開庭不審理,對我造成的損失難以估計,但是如果我勝訴,我願意只收取新台幣1450元的賠償,其他賠償金額捐給司法改革的社團。 希望大家永遠記得1450這個數字,每次想到這裡,就勉勵自己抗拒政治財團的干預,遠離升官發財的誘惑。 司法改革的第一哩路,就是要讓政治的黑手離開司法,還給認真專業的司法官配得的尊嚴。從此以後,司法人員不必再動輒得咎,不必揣摩上意,不需要逢迎拍馬,也不需要趨利避害,更不需要動不動接長官的關切電話,能抬頭挺胸地找回當年考上司法官時心中的那份悸動。 司法改革看似千絲萬縷,其實存乎一心,與其詛咒四週黑暗,何不燃亮一支蠟燭?今天此刻,我們在歷史時空中偶然相遇,讓我們用良知寫一頁擲地有聲的司法史,讓瞬間的公義成為永恆的典範! 彭文正2021.12.13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