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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昨晚(6日)三讀通過,大部分民眾知道明年元旦開始7天國定假日被砍了。除此之外,跟現行在實行的《勞基法》有何不同呢?其實,對於勞工來說,最重要只要記住3點:「可自行選擇週休中其中一天加班領加班費」、「國定7天假日取消,但勞動節照放」、「特休假增加,未休特休假折算成工資」。《勞基法》修正前後比較如下:

一、可自行選擇週休中其中一天加班領加班費
現行: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勞基法第36條)

修正:勞工每7天中,有1日為休息日、有1日為例假日。「例假日」若因天災、突發事件,勞工需加班,雇主要「發給加倍工資且補假」;「休息日」勞工可以選擇加班,但雇主需要「發給加倍工資」但不用補假。

二、7天國定假日取消,但勞動節照放
現行:全年共19天國定假日。勞工可放7天國定假日,包括開國紀念日、青年節、教師節、台灣光復節、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

修正:全年共12天國定假日。上述7天假都正常上班,讓勞工跟公務員的國定假日一致,但勞工在勞動節時仍然放假(公務員在勞動節正常上班)

三、特休假增加,未休特休假折算成工資
現行:1年以上未滿3年者7天;3年以上未滿5年者10天;5年以上未滿10年者14天;10年以上者,每一年加1日,最多30日。(勞基法第38條)

修正:6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3天;1年以上未滿2年者7天;2年以上未滿3年者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者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者15天;10年以上者,每一年加1日,最多30日。且明訂若特休假未休完,雇主需折算成2天工資,補貼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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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http://udn.com/news/plus/9731/2195464 2017年1月1日起,將有多項攸關民眾權益的新制上路,包括一例一休、勞保與國保年金費率調漲、健保補助與台股ETF現金申購贖回機制等。各項相關新制,整理如下: ★勞動篇 ▲基本工資 ①月薪由20,008元,調升為21,009元 ②時薪由126元,調升至133元 ▲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 ①前2小時加發1.33倍,第3個小時起加發1.67倍 ②加班4小時內以4小時計加班費,4至8小時內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12小時計 ▲一例一休/特休假 ◎年資滿6個月、未滿1年,有3天 ◎年資2至3年,提高至10天 ◎年資3至5年,提高至14天 ◎年資5至10年,提高至15天 ◎10年以上,每年加一日至30天 ◎每年須結算,未休完須折現 ▲國定假日 勞工不再放: 1.開國紀念日翌日 2.革命先烈紀念日 3.孔子誕辰紀念日 4.台灣光復節 5.先總統蔣公紀念日 6.國父誕辰紀念日 7.行憲紀念日 ▲新增責任制人員 信合社雇用經理職以上人員,及廣告業雇用經理級以上人員 ▲保費、退休金篇 勞工保險費率 從10%提高到10.5%(含就業保險)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 從8%漲到8.5% ▲勞退新制 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後,退休金可自選一次領,或月領 ▲壽險保費/個人傷害險危險發生率 降到萬分之2.4543 ▲壽險保費/壽險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2017年起調降 ★稅制篇 ▲綜所稅免稅額 ①一般免稅額調高至8.8萬元、70歲長者調高至13.2萬元 ②調高課稅級距、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級距 ▲貨物稅 電動車免徵貨物稅至2021年底12月31日,另外還會補貼電動重型機車近14,000元。 ▲證交稅 公司債、金融債、債券ETF等商品停徵證交稅至2026年底 ▲跨境電商營業稅 ①來台營業須辦簡易登記 ②勞務每月4萬,年銷售額48萬元以上,達繳稅門檻 ▲網購關稅 進口次數頻繁者,不適用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 ★金融篇 ▲上市櫃公司 ①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上,須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 ②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須設審計委員會 ▲台股ETF 可採現金申購贖回機制 ▲反洗錢 所有銀行須設立防制洗錢專責單位、配置足夠人員 ▲匯款 ①超過3萬元以上的跨境匯款,銀行加強查驗客戶身分、股東結構 ②身心障礙者跨行提款,每月三次免手續費 ★生活篇 ▲國民旅遊卡 公務員國民旅遊卡必須有一半用於團體旅遊,以最高上限16,000元為例,其中8,000元須用於團體旅遊。 ▲健保 ①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看病,健保門診部分負擔調高60至100元,經轉診者則減少40元 ②兒科醫師協助施打1歲以下兒童公費疫苗,每次可得補助100元 ▲食安,食品正名 鱈魚、巧克力、薏仁、太白粉,應如實標示內容物,違者最重罰400萬元 ▲食安/量販業廚餘 公司資本總額達2,500萬元以上的超級市場及零售式量販業,明年3月1日起要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機車 ①新款機車需配有日行燈才能出場領牌;推廣汽機車日間開燈,暫無罰則 ②排放標準加嚴到歐盟第六期 ▲空氣品質管制 台灣西部列為PM2.5三級空氣品質防制 ▲孕婦乘客禮遇 乘載孕婦(含自行開車或搭乘)未滿3人小型車,不受國道高乘載管制(含周日國5北上常態高乘載) ▲高齡駕照 75歲以上老人,須通過體檢和認知測驗,監理站才會核發有效期限為2年的短期駕照 ▲E帳單水費優惠 每期水費減收3元 ▲房屋出租 房東出租房屋,應使用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的契約與房客訂約,若契約有違反規定的情形,最高將可處30萬元罰鍰。 ▲預售屋、成屋買賣計價 刪除「屋簷」、「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並訂定新舊制適用的過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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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採用勞基法84-1條的勞工最典型的就是保全員,核准工時240H(20天)工資不得低於26786元,288H(24天) 不得低於32389。照這樣看來,這家公司保全員240H極可能低於26786元。 保全員240H工資若低於26786元(288H低於32389元),請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檢舉。 保全人員PT兼職時薪制為133元。 保全人員月薪制: 保全人員月工時288小時/大月休7天小月休6天,薪資不得低於32390元。 保全人員月工時240小時/月休10天,薪資不得低於26787元。 保全人員月工時264小時/月休8天,薪資不得低於30172元。 未來勞動部若有新解釋,從其規定,有問題請洽勞動部,勞動部打不進去,麻煩請打各地方勞工局,謝謝!! 勞動部:0800085151 ===================================== 就業服務法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請保全公司注意!! 違就服法: 第五條第一項 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者。 罰款:30萬~150萬元。 1.給薪未達基本工資(第21條第1項) 2.工資未全額給付(第22條) 3.未置備工資清冊(第23條) 4.未給加班費(第24條) 5.因性別差異未給同工同酬(第25條) 6.加班不符法定程序或超時加班 (第32條) 保全人員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含加班), 全部月休6天肯定違法,大月最少要休7天,勞工局建議月休8天起。 大月休7天,小月休6天,月工時288小時,法定最低薪資為32390元。 違勞基法最高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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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外國媒體報導,台灣即將引進10萬印度勞工,民進黨政府立刻澄清「10萬人是假消息」,不知道民進黨何時準備向國人說清楚,準備引進多少、哪些類別?而目前失聯的8.5萬移工,如何協尋? 引進外籍移工的目的,是「補足」目前台灣勞工不足的缺口,而不是取代本土勞工。台灣的勞動條件不佳,不能再讓台灣勞工低薪、窮忙,更不能讓勞保基金繼續惡化,讓勞工退休權益雪上加霜。 柯文哲提出勞動政策四大綱領,包含「企業賺錢,勞工加薪」,「友善環境,保障勞權」,「年金改革,刻不容緩」,「廣納人才,人權立國」,要為辛苦打拚的台灣人撐起健康、幸福的勞動環境。 2000年以來,我國實質GDP的成長達120%,但實質薪資只增加4%,意味貧富懸殊,企業獲利並未有效分配給員工。 柯文哲主張儘速訂立《#最低工資法》,不能再讓法案躺在立法院,要依照科學基礎,以公式決定薪資漲幅,上市公司有義務揭露員工薪酬水準、調整資訊, #落實企業ESG責任、營造對投資人更透明的市場環境。 第二,「友善環境,保障勞權」。台灣勞工假太少、工時太高,應該增加 #勞工家庭照顧假天數,以 #就業保險形式,給付休假期間部分工資;要增訂以「小時」為單位的「#親職假」,方便家長處理兒童突發狀況,友善育兒需求;並且改掉「一家兩制」怪象,教師節、勞動節均列國定假日,也體現對教師的尊重。 對於非典型聘雇如承攬及派遣人力,應全面檢討並訂立《#外送平台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保障日益增加的非典勞動族群。 第三,「年金改革,刻不容緩」。我主張每年撥補1千億,有超徵稅收再撥補。盡速召開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徹底檢討台灣社福制度如何永續。勞退目前是雇主提撥6%,勞工可提撥0到6%,我若執政,雇主提撥比例若願意再拉高,就由政府給稅率優惠。 第四,「廣納人才,人權立國」,讓已經屆齡退休卻還有能力工作、想工作的人,可以藉由「勞務重新設計」繼續找到合適的工作。台灣正在邁入高齡社會,相關法條都要與時俱進修改。 針對外籍移工,政府要進行總額管制,而且 #分業別、#課人頭稅,強化國對國「直聘」,放寛移工自由轉換,減少移工逃逸動機,縮短雇主等待期;也要建立移工學習系統,唯有友善移工朋友,杜絕剝削,台灣才能真正邁向人權國家,讓普世價值在台灣實現。 這些重要的勞動議題,必須有人解決,而不是2017年開完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砍完軍公教後,「因為選舉將屆,就停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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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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