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2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check mark)前考試委員邱聰智教授貼文:

他是我兒子,他叫我「爸爸」,他嬰兒時,看著我叫的第一個字是「爸」,不是叫我「雙親一」,他小時候,跌倒大哭時,是大喊「爸」「媽」快來,而不是大喊「雙親一」「雙親二」來哦!

現在他國中了,
有喜歡的女生(跟我國中時一樣),課本卻鼓勵他「要去探索是不是也喜歡同性。
」他正在成長(才變聲一半),課本就教他「情慾要去探索」

兒子的媽認真努力持家,但課本教他家庭不一定要「一夫一妻」。如果你有孩子,你同意這樣的國家法律嗎?你同意學校這樣的課綱嗎?

我尊重「同性婚姻」,因為真的與我無干,真的與我無干。我也有同志朋友,立一個專法以尊重1-2%有同性婚姻需求的人,很好!但絕不是如現在要擴及「多元成家」法案及修改民法972條,完全顛覆社會倫理價值,這就牽動其他98%的國民。

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天就說了,若修改民法972條,會連動到很多法令,涉及112個法令、356個條文,會改變既有社會及家庭體制的法律,一定要有相關配套 ....斷不可倉促。

朋友們、家長們,我昨天衝進立法院,絕不是關乎自己。

同意我想法的,請幫我轉傳,算也為你衝一份!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民法怎麼修改都不會影響人和人之間怎麼稱呼。
    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與「任何一種性教育」的實施均無關。
    民法若修正,多數法律透過法律解釋上不修改也無所謂,即使打算修改也很簡單。不修民法改修專法,也不會解決需要透過法律解釋或需要修法的狀況。

    出處

    https://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tw/search/label/民法
    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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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姐妹傳來的訊息: 【重要轉貼】!!!

剛剛學校老師拿連署給我填,我說我填過了,他說這是新的第二波。

我一看發現是跟我們完全相反的,他們是「同意修改民法保障同性婚姻」、「同意放入兩性課程..」。

同運團體也在連署,如果有人找大家填,要看清楚啊!! 要小心
    1 人回報3 則回應8 年前
  • 【緊急聲明 鄭重呼籲】 最近有同志刻意更改公投書的號碼及內容,錯誤的訊息已讓選民無所適從,在此提醒網友,千萬不要被同志朋友誤導了! https://youtu.be/7e7gRjYVJHg ※公投必須行使,方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下周公投 13題× 14題× 15題× 皆不同意 針對 為何公投第12條要蓋『同意』 我們先來了解 (如果同性專法成立)的意義是什麼? 所謂專法:是針對某些『特定族群』 適用於,在法律上承認 適用此專法身份者 但是,並不適合 用於全體國民 就是因為同志團體不願意設置專法 他們認為那是:人權歧視法 他們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修改民法】 但是,一旦修改民法之後,就適用於全民,會造成價值觀的混淆,同婚者會與一般正常婚姻者相同。 所有的權益、義務與之正常人一般無異。 而造成法律上對於之正常婚姻的價值觀(定義上)的扭曲 在世界各國,幾乎都是設置(專法) 保障這些特定族群的權益 所以,公投第十二條必須 『同意』設置專法 若『不同意』將動搖民法 如此一來會造成民法修正案、改變民法親屬篇 將來則覆水難收 父不父 子不子 倫理違常將由此而來 如果是專法、它只能是補強法案,不會危害到全民的利益 附註 民法稱為:母法 而專法叫:子法 子法絕對不能凌駕在民法之上 要先保障我們的民法 因為,未來的專法 還很有的((灰)) (因為在特定的年限,以及未來不確定的政黨輪替下、、、) 請大家為了下一代的孩子 堅決捍衛民法親屬篇 絕對不得更改修改民法 公投12條,是主張不修改民法(原民法規範的一夫一妻)而另立他法保障同婚。所以12條也是愛家聯盟所提的法案,要"同意" 另立他法(無損民法)是滿足那些同志婚姻的訴求。 若修改民法,則亂了綱紀與倫常。 同志保障只能適用於 同性專法 感恩大家
    2 人回報4 則回應8 年前
  • 昨天他們在抗議什麼:?? 請看清楚修改民法972條會造成什麼後果::: 昨天立法院的抗議行動不是單純的同志可不可以結婚的問題而已, 而是多元成家法案的促成及修改972法案, 將對社會治安及人文倫理產生的重大衝擊: 家長需要知道的事: 這法案通過後,國小開始學校會教孩子性別可以任選、情慾可以探索,教導一夫一妻的老師會受罰(現已發生將來有法律支持更糟)老師請出櫃的同志來課堂示範,男男女女二三人多元成家,無父母祖父母稱謂。其實法務部正研擬伴侶法保障同志權益,但台灣少數人卻堅持要法國的同婚法再加上多元成家法,這是世上絕無僅有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法國三年前通過同婚法,每年百萬人上街要求廢除,美國麻省通過後同志暴增、愛滋病也激增,都要你我納稅人給付 當你看完底下這些內容時,你的心ㄧ定也會傷痛和憂心: 民法972一但通過修訂,傳統的婚姻就要比照辦理,那麼傳統婚姻裡的人倫、輩份、倫理架構就會崩解,也會衝擊到人類的精神文明。這樣一來,以後不再有夫妻之稱謂,同樣的沒有父母、祖父母的稱謂,以後都叫做家長,以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他們稱母親為分娩家長,孩子要叫爸爸不能叫爸爸,要叫媽媽不能叫媽媽,你受得了嗎? 又看已經通過法案的美國麻州,他們2004年通過同性婚姻法的5年後,青少年開始自我認同為同性戀者,及開始嚐試同性性行為的比率就增加了50%。這些你能認同嗎? 當大家都將這些事當成別人家的事在看時,同性婚姻法一但通過,那就是你家的事了,到那時才後悔,那可就來不及了。 建議應要先讓全民有更多的了解這個法律的改變和影響,多舉辦公聽會(昨天決定的兩場公聽會是不夠的)商討找出對全民最有幫助的方法,或是另外立保護同志朋友生命權益的專法,不要倉促修改婚姻家庭法! 誠摯的感謝您耐心的看完,也希望您能幫忙轉發讓更多的家長瞭解謝謝!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反對修改法規,不是不接納這樣的人,而是,不可以為了同情尊重少數人,而瓦解了有史以來人類的人倫次序及規則。 這個一改滋事體大,您不能不知。請轉傳給身旁的朋友及家人。
    2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完全不可接受! 剝奪孩子正常長大的基本環境,不寒而慄! 這個民進黨尤美女立委要硬推修改民法972條,完全巔覆傳統家庭道德體系和倫理,以後就不能再叫媽媽而要改叫分娩的尊親,還有不能再叫爸爸或嗎嗎,改稱雙親一,雙親二;不能再叫阿公或嬤,改叫尊貴的.....?這名稱專家也很難叫出來。 這便是我們要聯署推三個公投的理由。 拜託大力轉發,媒體完全不發,我們一起努力轉發吧! 這是護家盟記者會,很清楚易懂又完整的說明 , 很棒,可是媒體卻沒報,請幫忙轉發與按讚,提高點閱率,使媒體不得不報,謝謝! https://m.youtube.com/watch?v=DcKMoiYTgKQ ================= 加入🇹🇼 守護軍公教萬人團結群@🇹🇼 https://line.me/R/ti/p/%40roc.ncsa 請廣傳親友,以壯大實力,平反軍公教正義,贏得勝選,教訓民進黨。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奇怪了! 為什麼他們要~急著要同婚合法化~~ 原來這是答案--「健保」 轉貼: 民法972修法牽涉太多社會問題,背後的同運團體應該有很大的企業在影響。 "台灣是全世界少數健保不排除愛滋病治療的國家! 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很多同運團體會用盡各種方式來到台灣!因為他們在台灣可以使用愛滋藥物完全免費!這樣大企業就大賺其錢了! 然而,愛滋病治療將會弄垮臺灣的健保! 同性婚姻合法化,全世界的男同志就可以與台灣男同志結婚取得台灣身分證,擁有免費的健保和愛滋藥物,那時台灣就成為全世界愛滋用藥量最大的國家!這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背後最大的商機! 愛滋藥很貴!而且療程很長 在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所出「感染控制雜誌」第十六卷 第一期,一篇「臺灣愛滋病流行現況與防治政策」曾提到: 中央健保局統計,2000年愛滋感染者醫療費用就花掉四億五千多萬元醫療費用,每位感染者平均花掉一年35萬元藥費(一般人每年為3,500元藥費),為一般民眾醫療花費的100倍。 自1992年度迄今,隨著愛滋感染者的增加,相關醫療費用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雞尾酒療法奏效使得感染者存活時間延長,未來醫療費攀升速度將更為驚人。 需廣傳,讓全體納稅人知道修改民法背後真正的商機及嚴重性!
    8 人回報3 則回應9 年前
  • 今日南非,明日台灣~~(無關政治.宗教.人權與種族) 南非:非洲第一個接受同性戀婚姻的國家~人口將近5500萬人卻有680萬人染愛滋病。 悲慘結果:全國680萬人罹患愛滋……。台灣要嗎? 愛滋上身 = 終生無期藥監 同性婚姻 = 國家罹患癌症 此風暴正準備席捲台灣! (check mark)680萬是南非感染愛滋病的人數,還持續增加中... 南非是'非洲第1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卻沒全盤防疫規劃,財政規劃,這災難非從天而降,是人類自己的選擇... 男男肛交是愛滋病最主要感染途徑,疾病管制署的資料顯示高達8成! 世界各國感染愛滋病人數,更是多得驚人!已死亡高達3000萬人!台灣感染人數也急速增加,屢創新高,防疫經費高達207億,更可怕的是年輕化至15歲... (dart)總統,縣市長大聲挺同,高分貝參加同志大遊行,說是世界潮流,卻說不出如何面對這背後的(悲慘代價,)卻未曾舉辦同等規模的遊行,宣導性(忠誠的安全)! (dart)同運人士操弄掌控網路,媒體,透過政客,電影,演藝人員,明星,直接灌輸,鼓吹年輕人性解放的訊息,正在世界各地橫掃全球,包裝美化的性解放思潮,(攻擊異性戀價值觀),也(綁架傷害了同性戀.).. (dart)此三位沒民意基礎的立委,不顧後果,粗暴倉促想修改國家大法;民法,將民法972條,結婚對象由'男女'同意,改為'雙方'同意,變更家庭的結構,要將災難霸凌我們的家,我們的年輕人,我們的孩子! (check mark)若是法案被修改了,我們是'亞洲第一個'允許同婚的國家,男男結婚,女女結婚就是通例,媳婦可以是男的,女婿可以是男的,岳父是女的,岳母是男的! 我們全民的健康呢?公衛系統?防疫經費呢? 會不會淪為南非的亞洲版? 修國家大法是全民的重要議題,對同志友善,同性戀權益要被保障,但一定要有完善通盤配套的方案! 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您的家庭準備好了嗎? 我們還要沈默不表態嗎?我們還要以為這是別人家的事跟我無關嗎?
    8 人回報4 則回應9 年前
  • 民法972修法牽涉太多社會問題,背後的同運團體應該有很大的企業在影響。 "台灣是全世界少數健保不排除愛滋病治療的國家! 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很多同運團體會用盡各種方式來到台灣!因為他們在台灣可以使用愛滋藥物完全免費!這樣大企業就大賺其錢了! 然而,愛滋病治療將會弄垮臺灣的健保! 同性婚姻合法化,全世界的男同志就可以與台灣男同志結婚取得台灣身分證,擁有免費的健保和愛滋藥物,那時台灣就成為全世界愛滋用藥量最大的國家!這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背後最大的商機! 愛滋藥很貴!而且療程很長 在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所出「感染控制雜誌」第十六卷 第一期,一篇「臺灣愛滋病流行現況與防治政策」曾提到: 中央健保局統計,2000年愛滋感染者醫療費用就花掉四億五千多萬元醫療費用,每位感染者平均花掉一年35萬元藥費(一般人每年為3,500元藥費),為一般民眾醫療花費的100倍。 自1992年度迄今,隨著愛滋感染者的增加,相關醫療費用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雞尾酒療法奏效使得感染者存活時間延長,未來醫療費攀升速度將更為驚人。 需廣傳,讓全體納稅人知道修改民法背後真正的商機及嚴重性! 上市股票“中裕新藥”即是生產愛滋用藥,原名“宇昌生技”,最大的股東就是蔡英文家族,真是其心可誅……(惦惦吃三碗公)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昨天立法院近兩萬人的護家抗議行動不是單純的同志可不可以結婚的問題而已,而是多元成家法案的促成及修改972法案, 將對社會治安及人文倫理產生的重大衝擊: 家長需要知道的事: 這法案通過後,國小開始學校會教孩子性別可以任選、情慾可以探索,教導一夫一妻的老師會受罰(現已發生將來有法律支持更糟)老師請出櫃的同志來課堂示範,男男女女二三人多元成家,無父母祖父母稱謂。其實法務部正研擬伴侶法保障同志權益,但台灣少數人卻堅持要法國的同婚法再加上多元成家法,這是世上絕無僅有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對方卻一直標榜通過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是台灣人權·自由·進步的表徵。 法國三年前通過同婚法,每年百萬人上街要求廢除,美國麻省通過後同志暴增、愛滋病也激增,都要你我納稅人給付 當你看完底下這些內容時,你的心ㄧ定也會傷痛和憂心: 民法972一旦通過修訂,傳統的婚姻就要比照辦理,那麼傳統婚姻裡的人倫、輩份、倫理架構就會崩解,也會衝擊到人類的精神文明。這樣一來,以後不再有夫妻之稱謂,同樣的沒有父母、祖父母的稱謂,以後都叫做家長,以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他們稱母親為分娩家長,孩子要叫爸爸不能叫爸爸,要叫媽媽不能叫媽媽,你受得了嗎? 又看已經通過法案的美國麻州,他們2004年通過同性婚姻法的5年後,青少年開始自我認同為同性戀者,及開始嚐試同性性行為的比率就增加了50%。這些你能認同嗎? 當大家都將這些事當成別人家的事在看時,同性婚姻法一旦通過,那就是你家的事了,到那時才後悔,那可就來不及了。因為到時我們就會像通過同婚法的歐美國家那樣道德慢慢淪陷,甚至女生廁所可以由宣稱具有女生同志傾象的男生闖入而不違法! 建議應要先讓全民有更多的了解這個法律的改變和影響,多舉辦公聽會(昨天決定的兩場公聽會是不夠的)商討找出對全民最有幫助的方法,或是另外立保護同志朋友生命權益的專法,不要倉促修改婚姻家庭法! 誠摯的感謝您耐心的看完,也希望您能幫忙轉發讓更多的家長瞭解謝謝!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反對修改法規,不是不接納這樣的人,而是,不可以為了同情尊重少數人,由一些不分區且單身的立委來決定大多數家庭結構的未來模式,進而瓦解了有史以來人類的人倫次序及規則。這個一改滋事體大,您不能不知。請轉傳給身旁的朋友及家人。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孟藹倫女士是行政法專家。她說根據公投法,不必經過立法院三讀。公投已經寫的,就是法律。立法院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在民法972條新增第2項即可。 公投是直接民權,是人民直接立法的權利,公投立法的效力高於法律的效力,這是沒有疑問的。 觀之釋字第748號解釋明確表示,108年5月24日可以依民法規定有同性婚姻登記的效力,這就是民法的效力啊。 綜上,去年11月24日全國公民投票以765萬同意票通過「民法的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這是明確的經全國公民投票所制定的法律條文,中選會公告確定通過了,就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了,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立法委員沒有討論否決的權利,必須按照公民投票已經通過的法律條文去完成手續,不能在實質內容上再行辯論研議, 所以公民投票法第30條明定,本案直接立法的條文必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否則立法委員就是瀆職了。 大家看清楚了嗎?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以投票來行使4種權力~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無論是 1.選舉罷免治理國家的領導人或是民意代表。 2.創制複決直接立法。 同樣都是在依法投票通過後,就發生效力了。 所以民法已經有「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條文了,只是還沒有完成立法的手續,不能確定是民法第幾條而已。 結論:今年108年5月24日不會發生依民法去辦理同性結婚登記這件事,即使台北市政府給予同性結婚登記,仍然是無效的。 (本文作者:孟藹倫 為行政法專家,從事行政法制工作20多年)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心情很沈重(!)不得不用力ㄉ轉傳這篇文章!請大家忍耐的看完,並且幫忙分享! 🍀🍀🍀🍀🍀🍀 轉網路文章: 一個國家680萬人,罹患愛滋病……,這場風暴此刻也正席捲台灣! 今日南非, 明日台灣……, 若我們以為可以置身事外,不謹慎應對,那絕對是天真。 680萬人,南非感染愛滋病的人數,仍在持續增加中……。 南非是【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卻沒有全盤的防疫規劃、財政規劃,災難不是從天而來,是自己的選擇。 肛門是人體極脆弱的地方,男男肛交是愛滋病最主要的感染途徑,疾病管制署的資料顯示高達9成。 這是西方性解放浪潮的悲歌,縱慾逆天的代價,有多少男男性交造成的。 南非政府當初有評估這個後果嗎? 680萬人感染愛滋病,等於 北北基的總人口數。 世界各國感染愛滋病,死亡人數高達3000萬人。 台灣 的感染死亡人數也是急速增加,統計至103年底已有4651人死亡,目前尚有3萬3千名患者,更以每日平均增加6人速度傳染。 衛生署 不公開 人 還要保護他們 目前最有效的「雞尾酒療法」,只能延長發病死亡時間。 若每人需10年,每月需3萬元醫藥費,每人要投入1200萬,每年耗費防疫經費高達207億,這些全部由 「全民健保」買單,全世界僅有 台灣(!)有此福利 台灣如果• 同婚立案後(!) 全世界同性戀藉由男男婚姻(!) 入籍(!)台灣 享受免費愛滋醫療,移民署不得拒絕 否則就是歧視。 請問(?)台灣全民 要付出多少健保費(?) 大家每月要多繳幾倍健保費來支應(?) 看南非開放同婚後的愛滋罹患率,不是在危言慫聽。 軟弱的「衛福部」噤若寒蟬(!) 各級政府更是唯唯諾諾(!) 不敢觸碰這議題 深恐被貼上「反同」的歧視罪名(!) 台灣總統、縣市長 大聲挺同,高分貝參加同志大遊行, 說是世界潮流 卻說不出(!) 如何面對這背後的代價(!) 有網友指出 性解放人士一生的性伴侶 (熟識或陌生) 超過20位(!) 其心態是反正患了愛滋病 在餘生放縱享受性愛 「同性戀」 絕對不等 同於 「性解放」。 目前 (!)教育部魔手 竟然伸入中小學 教導孩童 學習同性性交 令人驚愕錯謬! 醫學證明: 「同性戀」大部分不是先天的 是後天(!)學習來的 值此三位沒有民意基礎的立委(!)(尤立委帶頭) 不顧後果,粗暴倉促 想修改民法 將民法972條 結婚對象由 「男女」同意 改為「雙方」同意 (!)變更家庭的結構 要將災難(!)霸凌我們的年輕人。 若是972法案被修改了 (!)台灣將是 【亞洲第一個允許同婚的國家】 這有什麼光榮嗎(!) 很奇怪的想法 [總統立委不為國家經濟打拼](!)(!) 却為這搞得人民對立 【男男結婚】 【女女結婚】 就是通例 媳婦可以是男的 女婿可以是女的 岳父是女的 岳母是男的……。(!) 您如果還不漠關心 小心孩子們回來就是這種狀況(!) 人倫綱常沒了(!) 全民健康呢(?) 公衛系統呢?(?) 防疫經費呢?(?) 會不會淪為(!)南非的亞洲版(!) 修國家大法是全民的重要議題(!) 我們還能沈默不表態嗎(!) 我們還能以為這是別人家的事嗎? (!) 法國20萬人上街頭 要求廢除「同性婚姻法」 因為社會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台灣(!) 還以為自己很進步 (happy) 家庭全瓦解(happy) 還有嚴重的一點 同性戀也會 (娶 )(嫁) 異性 的(統計) 您怎麼知道我們的孩子不會(娶)(嫁)到 曾經是同性的而被感染, 這也是要擔憂的 請幫傳出去 https://kairos.news/55163
    7 人回報2 則回應9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