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2 人回報4 則回應6 年前
【緊急聲明 鄭重呼籲】

最近有同志刻意更改公投書的號碼及內容,錯誤的訊息已讓選民無所適從,在此提醒網友,千萬不要被同志朋友誤導了!
https://youtu.be/7e7gRjYVJHg
※公投必須行使,方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下周公投
13題×
14題×
15題×
皆不同意
針對 為何公投第12條要蓋『同意』

我們先來了解
(如果同性專法成立)的意義是什麼?

所謂專法:是針對某些『特定族群』
適用於,在法律上承認
適用此專法身份者

但是,並不適合
用於全體國民
就是因為同志團體不願意設置專法
他們認為那是:人權歧視法
他們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修改民法】

但是,一旦修改民法之後,就適用於全民,會造成價值觀的混淆,同婚者會與一般正常婚姻者相同。
所有的權益、義務與之正常人一般無異。
而造成法律上對於之正常婚姻的價值觀(定義上)的扭曲

在世界各國,幾乎都是設置(專法)
保障這些特定族群的權益

所以,公投第十二條必須
『同意』設置專法
若『不同意』將動搖民法
如此一來會造成民法修正案、改變民法親屬篇
將來則覆水難收

父不父
子不子
倫理違常將由此而來

如果是專法、它只能是補強法案,不會危害到全民的利益

附註

民法稱為:母法
而專法叫:子法

子法絕對不能凌駕在民法之上

要先保障我們的民法

因為,未來的專法
還很有的((灰))
(因為在特定的年限,以及未來不確定的政黨輪替下、、、)

請大家為了下一代的孩子
堅決捍衛民法親屬篇
絕對不得更改修改民法

公投12條,是主張不修改民法(原民法規範的一夫一妻)而另立他法保障同婚。所以12條也是愛家聯盟所提的法案,要"同意"

另立他法(無損民法)是滿足那些同志婚姻的訴求。
若修改民法,則亂了綱紀與倫常。

同志保障只能適用於
同性專法
感恩大家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專法和民法的位階都是「法律」,由立法機關制定,沒有母法或子法之分。

    若「法律」條文有明定其中哪些事項授權主管機關(行政機關)訂定,那麼主管機關才可以訂定一些規定(也就是被稱為子法的規定,名稱可能是:施行細則、辦法…),這些子法不能牴觸法律,否則會變成行政權凌駕立法權。

    出處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a0030133
    中央法規標準法
    6 年前
    10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如果「專法」所保障的程度和「民法」一樣,那就應該讓同性婚姻直接適用民法。如果專法所保障的程度和民法不一樣,那就基本上違反釋字748號的內容。
    專法存在的意義,是要有「特別」的保護,但同性婚姻所爭取的婚姻「平權」以及大法官所說的兩者「一樣」,都證明「同性婚姻」不需特別的保護,除非同性

    出處

    https://medium.com/watchout/立專法能-保障-同婚-那⋯5hdd2l3O74MekVV5RfVoNL1fK9TL-iyDzvFzZ0F0
    立專法能「保障」同婚?那些反同婚法律學者缺乏根據的論點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043/2497457
    「專法」和民法的條文
    https://www.facebook.com/lawfirmagainstr⋯的意思同婚專法跟民法之間更稱不上特別法與普通/1725636124419743/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84493
    保障同婚為何不能立專法? 尤美女專業解析

    http://dailyview.tw/Popular/Detail/596
    同婚立專法等於歧視?「民法派」與「專法派」到底在吵什麼!
    6 年前
    10
  • 4000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公投案編號與內容無法隨意更動

    出處

    https://applealmond.com/posts/44649
    6 年前
    00
  • 4000使用 Lin 的回應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公投案第10、11、12案,都非常適合投下不同意票。

    第10案,意即現行《民法》只能讓異性戀一男一女使用;隔離時常是不平等的根源,將非異性戀隔離於婚姻制度之外,正是歧視與不平等的延續。

    第11案,意即「學校不能教同志教育」;教育部專門委員黃蘭秀澄清,同志教育不等於同志養成教育,是性平

    出處

    https://www.storm.mg/article/483425
    對反同公投投下「3個不同意」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5766
    中選會通過反同公投,三個公投內容是什麼?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3213
    反同婚和反同教育三公投提案,有什麼法律問題?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8290194-1.aspx
    反對愛家公投 婚姻平權大平台募集不同意票
    http://lgbtfamiliesinfo.tw/?p=1747
    為何不要特別法?
    https://www.twreporter.org/a/homosexual-education-gender-values
    「同志教育」教了變同志?
    https://www.tgeea.org.tw/issue/3396/
    學校課本的同志教育到底都在教什麼?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8/04/20/chenmeihua-4/
    該「廢止同志教育」還是「停止異性戀教育」?推翻不平等性階層
    6 年前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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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5/24,大法官釋憲已經說一夫一妻違憲,如果在兩年內,也就是明年的5/24前大家都沒有意見,那法律就自動生效,也是是民法的一夫一妻等字眼要全面廢除。 所以這次公投第12案一定要投下“同意”,立專法給同志,這也等於保障民法中原本的婚姻制度。原因如下: 昨天很多天主教堂提醒大家,說公投12號要投(不同意)這是同運團體製造的假消息,或是不瞭解的人誤解誤傳。沒錯,投同意表面上好像基督徒同意了同志婚姻,其實這是我們被迫,在大法官荒謬解釋下,只好另立專法給同志。無奈的選擇。 12號案如果投(不同意),就沒有立專法的可能性了,按照748釋憲案明年同志就可以結婚了。也就是民法有關夫妻兩性的用語一律違憲。 所以12案一定要投(同意)另立專法。否則關於子女收養依普通民法,被收養的未成年子女的權益無人守護…等都會無限上綱。而在明年5/24前,這次公投是可以擋下民法完全被更改的唯一機會。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轉發:12號公投千萬不能改不同意。 因大法官釋憲已言明,若沒有另立專法保護,那民法就是違憲,明年五月後民法就會修改,為了讓民法維持一男一女,就需要另立專法,故12號公投需蓋同意票,才能成就第10號的公投,這兩案是息息相關的。 12號公投就是和德國一樣要另立一個同性伴侶法去保障同性伴侶他們的權益。 公投第12條,為何要選 【同意】,終於有專家(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出來說明理由了~ 請點入詳細看!https://youtu.be/m2MaYFHKD20
    2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少數立委想藉愛家公投結果推動同性婚姻專法,這絕對不是愛家公投的主張! 第10案婚姻定義公投是「立法原則的創制」,主文是《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10案公投通過後,《民法》應明文一男一女婚姻定義,並停止之前欲修改《民法》為同婚的立法進程。 第12案不是「同性婚姻」專法公投,因為在公投主文及理由書中,並沒有出現「同性婚姻」這4個字!12案公投的主文是用「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共同生活權益,因此12案公投通過後,政府應另立「同性共同生活法」,給予同志朋友基本的生活保障,處理醫療、財產等問題。 (clap)公投第12案 另立同性共同生活法(曾獻瑩)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202/38195230/ 【請分享訊息 長按此訊息轉傳】 (gift)加入幸福盟Line 掌握愛家公投後續動向 http://bit.ly/2GR0WEr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許多人不清楚為什麼要設立⓬號公投的重要性~ 1.為什麼愛家公投要推12案 ? 起因於2016年11月8日,執政黨以多數控制的立法院一讀通過《民法》親屬草案,已初審通過,全案送朝野協商。 並於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行政和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成為亞洲首例(明年5月24日滿二年會自動生效) ★因為大法官釋憲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 [會自動生效] #詳情:請上網搜詢維基百科---台灣同性婚姻 2.為什麼愛家---⓬案要蓋 [同意] ? ★因大法官釋憲確定明年5月台灣同性婚姻自動生效〜 所以逼得人民只能選擇修改【民法】和【專法】2選1 〜若不立專法就等同於要修民法婚姻了〜 3.公投⓬蓋 --【同意】的重要性〜 要【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 (才不會動搖原本民法婚姻的保障及規範) 維護孩童教育和民法婚姻❿⓫⓬請蓋-[同意] #14.15請蓋不同意~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目前的版本,以為僅修改民法二條就宣示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建構,沒有針對同性婚姻特殊性增訂實質內容,也沒有相關配套,」鍾宛蓉事務所律師鍾宛蓉認為,現在修法草案密度不夠,修改民法之外,連帶需要修正家事事件法、人工生殖法、婚生保健法、刑法、國籍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法律,還得討論是否代理孕母合法化,而整部民法奠基在異性婚姻的基礎上,同性婚姻很難適用,執行上更是困難重重」 -天下雜誌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目前的版本,以為僅修改民法二條就宣示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建構,沒有針對同性婚姻特殊性增訂實質內容,也沒有相關配套,」鍾宛蓉事務所律師鍾宛蓉認為,現在修法草案密度不夠,修改民法之外,連帶需要修正家事事件法、人工生殖法、婚生保健法、刑法、國籍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法律,還得討論是否代理孕母合法化,而整部民法奠基在異性婚姻的基礎上,同性婚姻很難適用,執行上更是困難重重」 -天下雜誌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主旨:請參加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 說明: 一、 連署單一式三頁 二、 每頁各有一主題, 1. 同意民法婚姻規定限定一男一女的結合。(表達不同意立法 院修改民法的立場) 2. 不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小、國中)對學生實施性教 育。(讓未成年小孩接收錯誤的性觀念,恐造成性變態、性 氾濫) 3. 同意可以另外立法保障同性戀者共同生活的權益。(如此可 以不修改民法一男一女規定,讓立法院另立同性生活法規。 這是大法官解釋令中不修改民法的附帶條款。) 三、 請詳細填寫表格內資料,姓名正楷書寫以利辨識(簽名即可),村鄰里都要填寫清楚,以利查證。 四、 連署截止時間為七月底前,八月份整理後送中選會。連署門檻為28 萬份,請大家告訴大家,這是為我們下一代的生活幸福一定要支持的事。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我以為我們輸了,原來我們沒贏也沒輸。 可,「愛家公投成了最大的輸家,還讓台灣成為全世界的笑柄。」 1.大法官在2017年5月24號釋憲:「禁止同志婚姻已違憲。即日起,有關機關兩年內應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逾期時,同性伴侶得依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也就是說,你們這些支持立專法的人,必須將「同志婚姻專法」在2019年5月24日前生出來,也就是半年內,否則,同志婚姻會直接生效。 你們覺得可能嗎? 你知道關於配偶的條款含訴訟、醫療、財產、子女,連夫妻報稅也與單身者不一樣,你說要重新立多少法條? 並且,這些法條都不能違反所謂婚姻專章裡的權利義務。 一旦違反,就必須重新檢視修改,你說要浪費多少人力資源?要浪費多少人民的納稅錢? 我是不知道啦,你們說呢? 再來,這次的愛家公投完全是個笑話。 愛家公投10「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大法官就說了,禁止同志結婚是違憲的,那你今天是投心酸的嗎? 再來,內文說的是「民法」你注意到了嗎?一切都是在為了立專法鋪梗,你以為公投過了同性戀就結不了婚了嗎? 愛家公投11「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目前全台灣國中國小的學生課本當中,經證實「沒有」同志教育,沒有! 你在投什麼?投心酸。 愛家公投12「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另立同婚專法」 ⬆️好啊,你立啊!大法官沒說不能立啊!但是半年內要生出來啊!不然同志婚姻會在2019年5月24日強制生效。 這半年所燒掉的,是納稅人民的錢,最後進誰的口袋? 我不知道啦,你們自己想。 好笑的是,你們愛家公投,燒了大把鈔票,結果同志還是可以結婚,可不可笑? 你燒自己的錢沒關係啊!王雪紅燒了9億,我很尊敬她。 但現在好啦,你們燒掉的是台灣的錢,滿意了嗎? 再來,當初我們的蔡英文總統選前大喊婚姻平權,現在貌似跳票了,誰能一箭雙鵰? 你說呢?問問你的肛門吧。 #老娘文章有憑有據 #你們這些支持愛家盟的敢點進去看看真相嗎 大法官釋憲當天的新聞⬇️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77893 大法官釋文出處⬇️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 教育部澄清同志教育⬇️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6DDDD36D6874DB88 尤美女民法修什麼?只有五條你們知道嗎?⬇️ http://gaymarriagedata.blogspot.com/2016/11/law.html?m=1 限定一男一女結合公投過關 司法院:不能違憲⬇️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1240281.aspx 看到這裡,我想問問你們,你們在做什麼,自己知道嗎? 歡迎分享,拜託一定分享。 台灣人真的該醒醒了。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下一代未來,取決於你(cinema) https://m.youtube.com/watch?v=Th_L_RVOMaw&feature=youtu.be 11/24,除了九合一的選舉之外,還有非常多的公投提案。有一項您不能不知道,就是婚姻制度即將改變。這麼大的事,應由全民決定! 愛家公投三提案,邀請您一起來關心~ (star)另立專法 保障同性 (star)民法婚姻 一男一女 (star)中小學不實施同志教育 (heart)公投案第10、11、12案,邀請您請投下同意 請加入愛家勇士 → https://taiwanfamily.com/line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我打電話到「下一代幸福聯盟協會」電話0223910366,回答仍然要維持蓋(同意),否則會根據2017年大法官釋字第748號結果,若釋憲後兩年內無相關立法,屆時明年同性婚姻將可直接適用於民法,但要以何種形式保障同婚權益大法官表示,此屬於立法形式的範圍。 所以「12」案號新傳訊息不同意要改為「同意」!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