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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7月起新法上路
汽機車違規裁罰基準修正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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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蔡總統今天公告修正的空汙法已正式生效!#大家2020年準備開始存錢買汽機車吧!政府拿我們老百姓的老舊汽機車開刀去換工廠的廢氣排放量!大家覺得合理嗎?#覺得不合理的 請打XXX!#覺得這法規很棒很合理的 請打O!政府把我們汽機車減少的排放拿去賣給工廠!不給汽機車排,改換給工廠跟燃煤電廠排!請問這樣我們的空氣品質會變好嗎?如果修殺幼兒一律死刑或修鞭刑的立法效率有這麼好就好了! 汽機車專家介紹新法規,#2020年 驗車新規矩正式上路後,總共有1120萬台的 #10年以上老車去驗車時幾乎是不可能過的(如果你現在開的是8年車,#那2020年時你的車也會變10年車)!因為政府會拿第三、四期的環保標準來驗你的一、二、三期老車!#只要驗三次不過就直接註銷牌照!然後再過十年,政府會不會又更新法規改拿四、五期的環保標準來驗你三期的車?歡迎討論分享。 ⬇連結是蔡總統今天公告空汙法正式生效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284621 社長剛剛用社長的 看見新竹 粉絲頁發這影片,#很像有些社友會看不到,所以社長再發一次! 現在一台新機車七、八萬,國產新轎車六、七十萬!小康家庭、弱勢家庭買的起新車嗎?難道未來非高收入的人民,連騎車開車的權利都要被剝奪了嗎?因為根本買不起車! #現在大家最好別買8年以上的中古車了!大家的老舊汽機車未來也別想賣了!因為2020年後,老車根本不會通過標準?中古車商也不敢跟你收?因為這車未來不能上路的話,他要怎麼賣人?所以大家如果有8年以上的老車,2020年開始可以準備報廢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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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交新制6/30上路施行 修正重點看過來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3, 600元→提高為6, 000元 小型車 機車 600元→提高為6,000元 罰3, 200元 維持罰1, 嚴懲無照駕駛與危險駕駛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 罰鍰 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 上限由12, 000元→提高為24, 000元 1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 如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 200元 維持罰7, 小型車罰4, 800元→提高為7, 200元 機車維持罰2, 400元 嚴重 超速 加重危險駕駛罰則 現行: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 改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罰鍰 提高嚴重超速罰鍰上限 上限 24, 000元→提高為36,000元 增加危險駕駛態樣:高速公路或 快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f 運轉台南好交通 Q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Tainan City Government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道交新制6/30上路施行 修正重點看過來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3, 600元→提高為6,000元 小型車 機車 600元→提高為6, 000元 罰3, 200元 維持罰1,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 罰鍰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 上限由12,000元→提高為24, 000元 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 如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200元 維持罰7, 嚴懲無照駕駛與危險駕駛 大型車 小型車 機車 800元→提高為7, 200元 罰4, 400元 維持罰2, 嚴重 超速 加重危險駕駛罰則 現行: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 改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罰鍰提高嚴重超速罰鍰上限 上限 24, 000元→提高為36, 000元 增加危險駕駛態樣:高速公路違規 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依法應負刑責時, 可加重二分之一 f 運轉台南好交通 Q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Tainan City Government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相信大家最近一直看到如是訊息:2017年01月01日起,汽機車白天ㄧ律『強制』開頭燈!千萬要記得。 經查證結果為:105-09-03交通部說明汽機車自106年起分階段實施晝行燈規定 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非強制! 交通部為提升汽機車行車安全,104年5月間已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始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之汽機車車輛需強制加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 交通部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汽機車於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至少可減少白天多車碰撞事故5.9%以上,如以我國100年機車與其他車輛相撞事故資料估算,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約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整體成本將有很大助益,所以交通部修法規定汽機車新車應安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白天開頭燈可提高車輛日間可辨識性,所以針對使用中的汽機車,除於隧道等路段行駛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應開亮頭燈外,於其他道路路段行駛時,宣導鼓勵汽機車駕駛人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交通部也已經函請相關政府機關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轄管客運與遊覽車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2019年1月1日新法交通法案跟大家分享 交通裁罰新規定 法令已經確定了!大家一定要注意!本月20日起,馬上開始罰了!不管你是騎機車或者是 開汽車的,千萬都要注意!! 全國(Taiwan)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 凡是在等待紅燈時,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900元的罰金。 還有紅燈右轉:罰$5400元(這是目前交通警察的重點工作之一)注意喔! 本月20日起,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吧!趕快通知你的親朋好友吧!最好印一張, 時刻提醒自己。 ※1.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為3600-7200元。 ※2.超速1200-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 元! (賺錢很辛苦)小心開車,注意安全。 請大家大力宣導一番!(給您的親朋好友們知道): ※1. 國道限速100只能開到105,不能再開到110 了。 |※2.國道限速110 只能開到115,不能再開到120了。 酒駕裁罰新規(金額:台幣) 資料來源:交通部 製表:曾懿晴 機車 小型車 1萬 5000 元 1 萬 9500 元 2萬 2500 元 2 萬 9000 元 4 萬 5000 元 5萬 1500 元 6萬 7500 元 7萬 4000元 9萬元 9萬元 9萬元 9萬元 吐氣酒精濃度(mg/L) 0.15 0.25 0.25 0.4 0.4~0.55 0.55 以上 5年以上2次累犯 拒絕酒測 大型車 2 萬 2500 元 3萬 3500元 5萬 6000元 7萬 8500元 9萬元 9萬元
    7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2019年1月1日新法交通法案跟大 家分享 交通裁罰新規定 「法令已經確定了!大家一定要注意!本月20日起,馬上開始罰了!不管你是騎機車或者是 開汽車的,千萬都要注意!! 全國(Taiwan)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 凡是在等待紅燈時,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900元的罰金。 還有紅燈右轉:罰$5400 元(這是目前交通警察的重點工作之一)注意喔! 本月20日起,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吧!趕快通知你的親朋好友吧!最好印一張, 「時刻提醒自己。 ※1.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為3600-7200元。 ※2. 超速1200-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 (賺錢很辛苦)小心開車,注意安全。 請大家大力宣導一番(給您的親朋好友們知道): 1.國道限速100只能開到105,不能再開到110 了。 |※2.國道限速110只能開到115,不能再開到120 了。 酒駕裁罰新規(金額:台幣) 資料來源:交通部 製表:曾懿晴 機車 小型車 1萬 5000 元 1萬 9500 元 2萬 2500元 2萬 9000元 4萬 5000元 5萬 1500元 6萬 7500元 7萬 4000元 9萬元 9萬元 9萬元 9萬元 吐氣酒精濃度(mg/L) 0.15 0.25 0.25 0.4 0.4 0.55 0.55 以上 5年以上2次累犯 拒絕酒測 大型車 2萬 2500元 3萬 3500元 5萬 6000元 7萬 8500元 9萬元 9萬元
    5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以後在臺北市就無法再檢舉計程車違規停車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傳真專用單 密等: 速別:普通件 傳 受正本: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 單副本: 位 日期 109年11月5日 內容 發文字號 北市警交綜傳字第 1091105001號 聯絡人分隊長林宏志 單位主管 局 長代為決行 主旨:有關計程車駕駛人團體反映「檢舉達人的紅線上下客檢舉不能開單舉 發」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 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 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同項第 5 款:「駕駛汽車因上、 下客、貨,致有本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爰計程車駕駛人在劃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 路段,臨時停車上下乘客後立即駛離,卻遭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時,請 各分局轉知所屬員警視個案違規情形認定,如符合上揭輕微違規勸導 項目規定態樣者,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附件 主辦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聯絡電話02-23752100轉1503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112.04.14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確認將於 6/30 正式上路,事關大家的荷包,請熟悉這次新法上路的詳細內容,以免受罰被開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重點: 1. 不停讓行人罰款上限由 3,600 元上修為 6,000 元 2. 無照駕駛罰款上限翻倍:12,000 元上修為 24,000 元 3. 嚴重超速定義由超過最高限速60公里下修為超過最高限速40公里。 4. 危險駕駛行為 (含嚴重超速) 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罰款上限由 24,000 元上修為 36,000 元,同時扣牌 6 個月。 5. 一年內被記點達 12 點,吊扣駕照 2 個月;二年內被吊扣駕照 2 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增加民眾檢舉項目: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停,但不包含紅黃線違停;倒車前沒有顯示倒車燈;倒車時沒有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在公共場所的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 7. 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 8. 車輛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 這次修法特別強化停讓保護行人部分,無論罰則或罰款,相較過去都變得更重,加上恢復民眾檢舉制度,駕駛人一不小心恐傷荷包,但一切都是為了讓交通安全更進一步,也希望透過更嚴格的懲罰,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若不想之後挨罰單,建議可以先把將修改過的法條弄熟! 資料來源:交通部、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交通安全入口網、全國法規資料庫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