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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汽機車、慢車遇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避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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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rOrz標記此篇為:⚠️️ 不在查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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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路人注意!2018年元旦起,共有6項交通新制要上路,包含「修正汽機車、慢車遇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避讓方式」、「大客車、大貨車新車強制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及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發放電動機車專屬號牌」、「新南向航線降落費優惠措施」、「台鐵新制」、「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改裝」。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⑤ 救護車、消防車、 警車也要停讓行人? 執行緊急任務時,擁有優先通行權 汽機車與行人均須避讓
    5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國道禮讓警車慘吃罰單!曝原因:根據法規,警車在執行任務時,可分為「緊急任務」、「非緊急任務」兩種,執行緊急任務時,需開啟警示燈及警笛,始能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也就是說這時才需讓路;如果是執行非緊急任務時,僅開警示燈時,是不用讓路的哦!民眾不要因此而違規,反而吃上罰單。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元旦新制上路!交通、勞工、環保、醫療……這些新措施你不可不知 交通篇 1.汽車駕駛人行駛過程中,若遭遇緊急任務車輛,應向右避讓,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不立即避讓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1年並不得考領。 2.使用台鐵月台票與月台證,停留時間縮短為1小時。 3.民眾搭乘台鐵乘車前,若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4.測速照相取締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5.民眾於台北市騎乘自行車,若違規違停遭拖吊,將收取移置費與保管費。 6.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勞工篇 1.基本工資由原本每月2萬1009元調漲為2萬2000元,調幅4.72%。 2.每小時基本工資由原本133元調漲為140元。 3.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至上限12%。 4.民眾請領勞保年金,年齡調高至61歲,若需提前請領,必須滿56歲,首先適用於47年次的勞工,每2年再延後一歲領,至65歲為止。 軍公教篇 1.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82年次以前出生且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役期一年。 4.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改採取4個月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環保篇 1.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藥粧、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麵包包裝袋、藥品藥袋、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明年起實施全面普查,首次查獲違規先進行勸導,第二次查獲將開罰1200至6000元不等的罰鍰,後年起則無勸導期,業者違規將直接開罰。 2.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付買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醫療篇 1.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由原本單次3萬7000元調漲為3萬8000元,全年上限則由6萬2000元漲為6萬4000元,初步估計將有上萬民眾受...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相信大家最近一直看到如是訊息:2017年01月01日起,汽機車白天ㄧ律『強制』開頭燈!千萬要記得。 經查證結果為:105-09-03交通部說明汽機車自106年起分階段實施晝行燈規定 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非強制! 交通部為提升汽機車行車安全,104年5月間已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始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之汽機車車輛需強制加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 交通部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汽機車於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至少可減少白天多車碰撞事故5.9%以上,如以我國100年機車與其他車輛相撞事故資料估算,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約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整體成本將有很大助益,所以交通部修法規定汽機車新車應安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白天開頭燈可提高車輛日間可辨識性,所以針對使用中的汽機車,除於隧道等路段行駛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應開亮頭燈外,於其他道路路段行駛時,宣導鼓勵汽機車駕駛人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交通部也已經函請相關政府機關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轄管客運與遊覽車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交大執法組報告: 有關網路傳言106年元旦起駕車未開大燈將開罰,係屬網路謠傳不實資訊。以下轉內政部警政署通報: 一、交通部為提升汽機車行車安全,104年5月間已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始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之汽機車車輛需強制加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 二、交通部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汽機車於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至少可減少白天多車碰撞事故5.9%以上,如以我國100年機車與其他車輛相撞事故資料估算,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約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整體成本將有很大助益,所以交通部修法規定汽機車新車應安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 三、交通部表示,有鑑於白天開頭燈可提高車輛日間可辨識性,所以針對使用中的汽機車,除於隧道等路段行駛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應開亮頭燈外,於其他道路路段行駛時,宣導鼓勵汽機車駕駛人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交通部也已經函請相關政府機關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轄管客運與遊覽車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一圖看懂 停讓行人新制 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 另外,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如果有人要穿越馬路,或已進入路口,汽機車也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 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其次,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針對「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且欲穿越馬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應舉發。 警政署日前指出,目前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已進入斑馬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 此外,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
    7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高噪音車輛深夜街頭呼嘯擾民,已經成為城市新公害,為遏止此歪風,台北市環保局決定引進24小時定點取締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該系統在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可直接作為開罰依據。該系統10月初將建置完成,初期設置地點將以常遭市民反映車輛噪音擾民的熱門路段為主。該局表示,搭配環保署預計10月修正完成的「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屆時便可據以執法開罰,以有效遏止擾寧噪音,讓高噪音車輛無所遁形,維護市民生活安寧。 北市環保局說明,目前環保署修正中的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限速在50公里以下路段,車輛音量不得超過86分貝;限速50公里以上,70公里以下路段,則不得超過90分貝。行駛車輛噪音超過標準者可逕行開罰處以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據北市環保局統計,105年至108年民眾檢舉噪音車輛案件數,雖已從每年5800餘件下降至約3000件,但由於過去發現高噪車輛時,只能通知車主到站檢測,無法直接開罰,而許多車主接獲通知到檢前將高噪音裝置撤除,檢測合格後又再裝回,繼續以高噪音橫行街頭,嚴重影響市民安寧,因此北市環保局向中央環保署建議修法,針對行駛中高噪音車輛經科學量測後直接開罰,並據以要求車主改善。 北市環保局指出,為精進科技執法,有效打擊高噪音車輛,未來將採全天候自動蒐證,初期4套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預計設置在市民經常反映高噪音車輛出沒的熱門路段,並規劃每半年更換設置地點,設置地點包含羅斯福路、瑞光路、復興北路及仰德大道等,另針對常在周末飆車盛行時亦會出動移動式偵攝系統不定點偵測,以有效遏止擾民噪音。未來執行時會在偵攝系統前方100至300公尺處設置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使用之偵測儀器亦將依法定期校驗。該系統今年8月已開始測試,俟環保署法規公告後就可同步正式上路,未來也將視執行效果逐步增設。 新聞轉載華視新聞網 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009/202009242014815.html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5. 村里長和鄰長依照受雇者級距的第12級納保,從每月須繳490元調整為511元;自行執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則依照第六級納保,從每月負擔371元調整為388元。 1. 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2. 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 3. 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若含塑膠微粒,將不得製造、輸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7月1日起不得販賣,違者處最高6,000元罰鍰。 4. 二行程機車申請汰換或報廢,每台補助調降為1,000元。 5. 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6. 台中市元旦起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8萬元,每案補助上限達30萬元,初估第一年可補助60戶。 1.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2.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3.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為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並採累進計費。 4.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 5.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6.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7,000公斤的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8.8000赫、持續工作30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 7.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 8.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9.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 10.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最外側車道車輛,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除同向車道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1. 洗潔劑業者必須要在產品成分標示中,標示天然成分的百分比,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2. 健康食品產品依型態不同,應分別標示與「藥品」或「療效」區隔之醒語,及產品均應標示「用量提醒」之醒語。 3. 醬油產品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 2018年7月1日起,醋酸或冰醋酸等稀釋液製成的化學醋,須清楚標示「合成」兩字。 1.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到離島自由行旅遊,將不需要再附上稱為「G簽」的個人簽注。 2. 兩岸小三通可從事的事由範圍除了社會交流、藝文交流、就學與旅行外,新增「宗教交流」;藝文交流審查從五日縮短為三日。 1. 五年內讓半數非資訊科系大學生修習程式設計,並同步修改就學貸款辦法,未來高中及大專收取的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也可貸款。 2. 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3. 學測、指考和英聽簡章將整併,並取消准考證,改用考試通知,配合學測國文非選題獨立施測,學測科目考試順序也將調整。 4. 導遊、領隊專業科目筆試從80題降為50題;已領取導遊、領隊執照者再度考取其他外語證照,免考共同科目,僅須參加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1. 農民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將稻米銷售市場,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到1萬3,500元給付金;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政府仍予收購,不影響其權益。 2.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生產高品質稻米,有1,500元獎勵金。 3. 作物保險除了高接梨、梨、芒果、釋迦、養殖水產、水稻、芒果之外,新增香蕉、文旦柚、鳳梨、木瓜等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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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本想寫一篇介紹世大運是如何由一群愛體育的人協助舉辦的報導,但很幸運的在許多媒體採用謊話後聽到真相,所以決定改為書寫一篇在最近距離工作人員的親眼目睹。 為了保護受訪者,只能簡單和大家告知受訪者為現場負責人之一,當天的職務是負責在各個醫護站協助,而當天的任務原本是為了保護現場抗議的人因為太激動或中暑而需要幫助,但後來被指示到世大運會場的運動員進場動線上熱情歡迎各國選手進場。因此遇上了整起事件。 拆除謊言一:各種把錯怪給台獨的言論 為了滿足多方抗議人士的參與,世大運安排了非常多意見表達區,讓不同意見的人可以去那邊用大聲公喊口號或是發傳單拉布條,現場有很多台獨團體到現場,但那都是本來就被允許的,世大運方也告知警方和工作人員可以讓民眾和運動員拿抗議團體發的東西或是台獨旗,但各國運動員和進場的觀眾不能在場內舉起台獨旗或是國旗,必須符合奧會模式,這也是台灣在舉辦前的妥協,只能揮舞主辦方在田徑場內發放的2017世大運旗。 是尊重抗議者但也不能違背世大運舉辦的約法三章是處理原則,至於傳言把台獨旗舉滿會場的預測根本不存在,台獨也與世大運主辦方和蔡英文無關,只發生在場外,純粹子虛烏有。而BBC所報導李延禧20日所述「如果我們昨天沒有去,昨天就滿場都在發所謂台獨的台灣國的旗幟,到時候整個會場就變成蔡英文要搞台灣獨立的場子。」也是謊言。 其實世大運在被反年改團體阻擋前,一切都非常順利,台北市從下午 2:00 開始交管,附近道路幾乎封閉管制,只有保留南京東路的兩條慢車道和開放公務車通過, 3:30 到 4:40 開始陸續離開選手村搭上遊覽車前往世大運會場。 拆除謊言二:警察放水包庇反年改人員 關於當天的抗議,其實警政單位早已得知消息與瞭解人數,也得知反年改的組織會去阻礙蔡英文的交通車,所以在事前就有跟世大運相關單位開會,做了很多危機處理方式,和告知可能的狀況,五千名警力也確實部署在世大運會場周圍,加強在最主要的通道口。 但在4點左右,反年改人員試圖阻擋蔡英文的交通車因為警力大量部署保護總統的關係失敗,忽然轉移目標全部前往各國選手的交通車動線上,包圍原本要走北寧路的各國車輛,阻止運動員離開遊覽車。 為了保護各國運動員安危和讓選手成功進到世大運開場,警方高層趕緊啟動大量警力過來警告並且驅離人員,把車輛轉移第二動線,改走敦化北路進到小巨蛋停車場,引導各國選手走一段路到地下停車場前往休息區,等待進場。 「他們一開始就是要影響世運進行。」 拆除謊言三:反年改人員遵守集會法,都是台獨的錯 此時,動員行動遇到警方排除的反年改抗爭者開始四散在會場管制區外不斷的環繞,不願意和大部分團體停留在「意見表達區」,試圖找尋突破點進來影響各國運動員進場,影響世大運運作。 所以言論表示他們有申請而其他團體沒申請就去抗爭其實也是扭曲事實,事實上,反倒是台獨團體待在劃定的區域內抗議,而反年改雖然有申請但不斷脫離申請區域,四處影響動線。 拆除謊言四:反年改人員未參與,運動員是從地下室進場 7:00 開始,運動員陸續進場,從小巨蛋南區四號出口走大約五十公尺到台北田徑場進場,此時,就在國名為「A」開頭的國家進場,「B」的選手也到主會場這一頭時,一群反年改的人發現南區的警力因為為工作人員使與的區域較少配置,就帶著大聲公翻過圍籬,衝向正準備進場的加拿大國家代表隊(C的第一隊),此時,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因為被安排在主會場入口夾道歡迎各國成員所以見狀趕緊上前,但此時他們已經跑到加拿大國家代表隊前方大聲喊叫,加拿大成員一看到就非常害怕不曉得發生什麼事情趕緊跑回台北小巨蛋端並且表示不願意出來,使得後面的國家也無法前進,接著就是一連串的推擠。 所以BBC引用李延禧所述,藉由加拿大選手在地下室休息時的照片謊稱,選手從地下室進場,而他們在一樓沒有辦法接觸運動員都是亂說的。地下室是車輛被阻擋後,運動員被迫轉移動線躲到地下室等待進場的照片,運動員確實是從一樓進場,也確實有在從小巨蛋到台北田徑場的五十公尺動線上被抗爭人士接觸到。 此時,為數不多的警力先是走上前並且聯繫調派人力,而工作人員則是依照演練的分配,男生負責去搬鐵圍籬阻擋失控的人群,女生則趕緊保護選手,但此時原本在小巨蛋待命的舉旗手都被嚇哭了,所以現場亂成一團。 「就在這時,兩顆煙霧彈往我們丟了過來,一顆就砸在我面前,我差點就被擊中,接著現場都是藍色的煙霧。」 拆除謊言五:一切都是和平理性的抗爭 7:20 左右,警力已經聚集,但大量的反年改抗議者卻丟了兩顆煙霧彈,讓現場更混亂。接著,受訪者開始到會場入口處指示「B」的國家選手全部都先進到會場裡面以免危險,然後跑去安撫舉旗手,要他們一個一個在警力與工作人員擋出通路時趕緊跑到對面去,讓旗手先代表國家先進場以免冷場。 就當新的進場規劃下達的同一時間,一名警員被擊傷眼睛在他面前,推擠依舊持續,但每個人都身負重任,因為全世界都在看,後面的許多團體也都在等著開場。 也許很多人想要把事情化小,但外國人在當下不一定了解狀況,一群人怒吼衝上來,在許多國家所發生的事情很常就是接連的爆炸與死亡,當然台灣人知道是因為年金改革,但接著要上場的許多國家都是被恐攻的對象、或是身邊時常發生恐攻的事件,更何況台灣也在恐攻名單中,在開幕前又有恐攻傳言。抗爭的人想要大家理解,但理解當時的工作人員和運動員也同樣重要。 過了大約十分鐘,四周依然大聲喊叫著,「蔡英文下台」的口號不斷呼喊,感受得到這些表明遠從屏東、高雄、桃園、金門,各個地方聚集的軍公教人員非常的難過與憤怒,但在這裡沒有媒體也沒有官員,「蔡英文下台」的聲音在開闊的區域此起彼落。另外一頭則是這些由醫護人員、世大運內勤、翻譯、接待、場地管理等不同職務的工作人員被阻擋在人牆之間的鐵圍籬撞擊著,而警察則是在現場不斷喊著「大家都是軍公教,幹嘛為難自己人?」 「大家都是軍公教,幹嘛為難自己人?」 7:50分,已經部署完畢的警力成功制伏了帶頭的幾位軍公教人員,受傷的人送去包紮,許多抗議者見狀鳥獸散,此時各國的運動員才開始陸續重新進場,雖然這次沒有舉旗手,但現場的工作人員和警力確實成功讓世大運走回正軌。 「現場狀況就是這樣,網路上亂說的都是放屁,根本沒有人來這裡幫中華隊加油,他們就是被抓去警察局一下子就被放了出來,然後比了一個讚,大喊中華隊加油。」但事實上,中華隊當時也是和其他被嚇壞的國家選手一樣被無法確定發生什麼事情的卡在後面不敢出來,沒有一個運動員敢承擔在比賽前受傷的風險,他們的生命就是為了遠從各國來此,跑上紅色的田徑場、跳過更多個欄架、在雙環上面展現一生的訓練,也許台灣很多人都不懂這些運動員和將生命奉獻給運動賽事的人員,但真相永遠必須被一五一十地述說,而不是在網路上亂扯,只為了保護自己的立場。 不管後續的言論如何滋長蔓延,但在當下短短的一小時內,真正被傷害到的正是那些為世大運付出、加班的工作人員和警察,而他們也許多是軍公教。 也許旁觀者會有很多情緒,但別忘了,退休的人在抗議,在職的人在努力。當你在辱罵那些因為無法接受政策而傷心欲絕不再優雅的公教人員時,那些幫助北市府和體育署為台灣維持這個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的世運會的工作人員也是你正在批評的公教人員。 要評論政策與事情的對錯很複雜,但真相並不複雜,先把現場的事實傳遞下去,捫心自問以後,你再來罵警察、歸罪台獨、諷刺北市府、厭惡抗議人士,再來判斷你的鍵盤評論是否合情合理。永遠別在媒體報導後就馬上認定真相,因為媒體永遠是「認知錯誤」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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