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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7282535-8638-4111-8a53-69edd2abbc06
請幫忙連署。

修改的藥事法已經三讀通過了,但我們希望延後執行,因當初修改的目的是希望可以加入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而為了符合美國期待而修改藥事法,讓藥事法與美國的藥品制度一致(藥品取得許可證必須與專利制度綁在一起),但台灣文化與美國不同,這樣實施,美國大藥廠是很高興,但卻影響台灣藥業,本是犧牲台灣藥業換取台灣加入TPP,但這回美國老大哥也不加入了,但我們卻繼續推行藥事法的修法,所以我們的訴求是 "藥品專利連結之施行日,應訂於「與美國簽訂FTA」或「我國加入CPTPP 或類似區域經貿協定」之後",請大家幫忙連署。

台灣目前現況是,藥物許可證的發放與專利無關,由業界自行承擔風險,也就是說當我有藥品上市如果觸犯專利法,則自行負責;但現在修改的藥事法是專利連結,所謂專利連結,就是政府發放許可證與專利有關,如果原廠告發,則政府就必須延後一年才可以發藥品許可證。但學名藥廠一旦申請藥品許可證,幾乎原廠都會以訟訴的方式來延後學名藥的上市,這是原廠的策略。但美國有向對第一家學名藥廠的優惠措施,也就是說如果打贏官司,因政府延後發證,第一家申請的學名藥廠享有唯一一家學名藥六個月的市場獨占權,我們也學了美國想有一年的獨佔權,但可惜的是,台灣買藥的是醫院,並非如美國大盤商供應醫院,可以立刻馬上替換原廠藥物,台灣醫學中心會要求台廠執行進藥臨床試驗後才可換藥(因為我們的醫療環境就是只重尚原廠藥),所以一耗一年已經過了,第一家學名藥的市場專屬權是看得到吃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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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不在查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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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藥事法》雖然對疫苗購買者之身分沒有限制,但對於疫苗之製造、輸入與販賣有資格限制(只限藥商),故一般人或機構購買疫苗後並不得轉賣(除非具有藥商身分),但贈與則不在此限。 ……所以,重點是,只要是以合法方式進口疫苗,無論是什麼人申請採購,都是要透過食藥署審核通過後,才能在台灣使用,所以在審查階段政府有獨占的審查權力;但查驗登記申請與疫苗製造、輸入、販售卻是民間業者商業行為,並沒有規定僅限政府始得為之。 進口疫苗是商業自由,但專業審核權和把關責任則在政府。只要政府審核通過或取得藥證的疫苗,不管是由什麼單位買進來的,如果疫苗有引發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問題,都同樣在國家預防接種救濟系統的保障範圍內。 ……一般常規的疫苗輸入,需取得原廠實驗的相關資料,證明這個疫苗有一定安全性、品質好、藥效達規定,原廠或代理商把這些資料交給食藥署專家委員「查驗登記」,取得「藥物許可證」(即俗稱的藥證)後,疫苗才能輸入台灣。 ……不過常規的審查程序,遇到重大的緊急疫情時會緩不濟急,因此《藥事法》第48-2條特別載明,「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可以不受《藥事法》第39條限制──亦即不用按照常規流程完成查驗登記、取得藥證,主管機關可以另訂審查流程,類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單位的「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制度,目前台灣進輸入英國牛津疫苗(AstraZeneca,簡稱AZ疫苗)和美國莫德納疫苗都是循這個制度,通過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不需藥證就能進口、使用。 在申請身分上,一般常規的查驗登記需由藥商提出申請,然而在《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中,有某程度地放寬申請資格。 如「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可由區域醫院以上的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申請;「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則由「依本法第48-2條第一項第二款,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特定藥品之專案製造或輸入者」,其實並沒有限制僅能由政府或藥商申請的法律文字。 ……在COVID-19疫苗上政府堅持由「中央統籌分配」,在現行的《藥事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法規下都沒有這個法源,指揮中心的依據應來自台灣在2020年2月25日通過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該特別條例第7條寫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為了在緊急狀況、疫苗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更好地分配疫苗和提升施打效率,指揮中心因而希望由中央政府統一採購、分配。 但此法是非常時期下的特別條例(目前特別條例實行至6月30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若政府要依此法設定特別規範,如限制僅能由政府採購疫苗,這項由政府統一採購疫苗的例外措施也應設下落日期限,待疫情緩和時該例外措施就要取消,否則未來恐讓藥商或其他人都無法從國外採購COVID-19疫苗。……”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這篇文字很冗長,但是請用耐心地將它閱讀完畢! 醫學背後的黑幕 / 陶昌文(醫師) 我是一位麻醉科醫師,我協助外科治療疾病,為了我的工作,以及自己的健康,我需要了解疾病。 五月十五日,優秀的中天主播史哲維先生自殺身亡;五月十二日台南白河的吳先生、板橋的彭女士自殺身亡。如果他們都沒有吃過抗憂鬱劑,我今天不會寫這篇文章,畢竟真相應該被知曉。 在過去擔任醫職的二十年中,我大量閱讀西方自然醫學著作,以及東方中醫書籍,也讀了物理學家所研究的能量醫學著作。很久以前我就體會到,正統的西方醫學並沒有所有醫學的答案。 許多的「病」,西醫不能確定其原因,只能把它稱為「症」,或是「症候群」。 可是一般大眾並不了解「病」,與「症」,的差別,這些「症」,透過媒體的宣傳,或其它行銷手法,很容易「教育」(誤導)大眾把症狀當成疾病,需要看醫生,吃藥。 例如睡不好、焦慮、憂鬱,還有更年期現象、老人的骨質疏鬆等等,但是這些「症狀」其實只是人們生活中的種種經歷。 這種「病」,「症」,難分的手法,最常為一般西醫所使用,他們是這種手法的受益人。 而另一方的受益者是藥廠。兩者結合則成為「發明疾病的人」(這也是個書名,作者為德國資深醫療記者)。 行銷這些「病」需要大把的銀子。 錢從哪裡來?曾聽說最賺錢的三大產業是甚麼嗎? 石油、軍火、製藥!藥廠是最賺錢的產業之一。 除了直接打廣告宣傳藥物,或是透過媒體炒作疾病之外,接下來藥廠還能做甚麼來「教育」大眾呢? 首先醫生,和藥廠們,要成立「公益」團體,讓曾經患「症」吃藥的人告訴大家,這個「症」是多麼嚴重的「病」。 然後受苦的患者得到了同情,與注意,這個「症」也達到了宣傳的效果。這些運作所需經費來自「善心人士」,其中包括藥廠的捐款。 鮮少有人提醒大家,「症」是表面的現象,就如發燒、頭痛、咳嗽,只是感冒症狀。 「病」則是因為身體內部的器官、細胞,有了問題,而導致。 藥廠也會捐款給知名大學的醫生,或是教授做研究。教授升等需要研究報告,藥廠也需研究報告證明藥物有效。 當然,這些經費不會直接由藥廠開立支票留下痕跡。經費來源可能是政府單位,或是私人的基金會等等。 魚幫水,水幫魚,再自然不過。 然而,有無可能「有心人士」會要求研究的結果要朝特定方向發展呢? 這種魚水關係,有其歷史。 一九六八年,哈佛醫學院的病理學助教麥庫利醫師,研究且證實了「同半胱胺酸」是造成心臟血管阻塞的原因,但是他卻被逼離哈佛醫學院,到鄉下的一家小醫院做病理科醫師,沒有辦法申請到任何研究經費。 原因在於當時許多經費都已投注在研究膽固醇上,想證實膽固醇是造成心血管阻塞的原因。 就在那些密集研究之後,治療膽固醇過高的藥物立即上市,至今這種藥每年仍然為藥廠帶來不少進帳。 不但如此,西醫界還降低膽固醇需要吃藥的標準值,也就是說更多的人需要吃藥。 醫生的收入,往往跟藥廠的收入息息相關。 而「同半胱胺酸」半世紀以來似乎無人關心,為什麼呢? 因為若要降低同半胱胺酸指數,只要服用維他命即可。 藥廠無法靠維他命申請專利,醫生用維他命治病會被其他的醫生攻擊。所以患者的利益就不列入考慮了。 在台灣,抗憂鬱劑,及鎮靜劑,曾經是精神科才能開出的藥品。 在醫師公會向衛生署爭取後,所有的醫師都可以開立這些藥品的處方了。 文明流行病「憂鬱症」,再次證明醫生的收入,跟藥廠的收入息息相關。 為什麼有醫生常告訴病人,你這種病不能根治,要長期吃藥? 因為病人好了,藥少開了,收入就不穩定了。 目前健保的制度,讓醫生能藉由開藥量來增加收入。 老婆要買香奈兒,兒子要補習英文,給老病人多開幾種藥就得了。 還有,為什麼任何醫生都可以開抗憂鬱劑,及鎮靜劑? 因為精神科沒有客觀具體的科學根據。 憂鬱症,理論上是腦部血清素不足,但它不需要抽取腦部液體檢驗證明就可以開藥,只要醫生說是憂鬱症就是憂鬱症。 一般的社會大眾也想不到要問醫生,為何叫憂鬱「症」,不叫憂鬱「病」? 然而,大家都被教育成凡事乖乖聽醫生的話才對,所以沒問醫生,為何不抽血,或做其它檢查,看看是否某個器官出了問題,才表現出憂鬱症狀。 人們只看到醫師袍,看不到其背後無形操縱的藥廠推手。 甚至在醫學地位崇高的期刊上,許多的研究論文、報告,其實是由藥廠的研究人員所寫,寫完後掛上某大學醫學教授,或是某知名醫療中心的醫師為作者。這類事情不勝枚舉,已經導致《美國醫學會期刊》的主編之一憤而辭職,寫下《藥廠黑幕》一書。 現在最容易販賣的疾病不外乎憂鬱,及過動。 抗憂鬱劑「會引發自殺念頭,以及暴力行為。」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規定藥廠須將此警告標語印在藥物包裝紙盒上。 可是台灣沒有任何領藥的患者會看到這些紙盒,醫院,和藥局,不會把原裝紙盒給他們,何況原廠藥品印的是英文字。 最近自殺的中天主播一定想不到,他因為睡不好而吃下去的抗憂鬱劑,才最可能讓他有自殺想法。 近來,可憐的新北市兒童開始被篩檢有無過動症。 我相信新北市長很想為民謀福利,只是他不明瞭,「過動症」是精神科醫生以「舉手投票」的方式表決出來的。也就是說,舉手的人不夠多,某些症狀就不是精神病了。 這種非科學檢測的病症投票制,曾在一九六八年表決通過同性戀是精神疾病,後來在同性戀團體多次上街遊行後,一九八七年又以投票的方式將其排除。 我想提醒市長及所有民眾,除了精神科,其他醫科是不以舉手投票來決定疾病的,因為一切都有科學根據。 治療過動的合法藥物「利他能」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它的化學結構竟然與毒品安非他命非常接近。 我曾聽過使用該類毒品的人描述,在藥性發作的一段時間裡,身心會處於一種做事非常專注的狀態。 這不很像「利他能」促使過動兒的專注嗎? 民眾一定從沒看過藥物包裝盒中的仿單,這張仿單是政府硬性規定藥廠要附在包裝裡的,它列出了一長串的藥物「副作用」,及「罕見副作用」。 有興趣的人可以上網查藥物仿單,只要仔細對照每一種副作用,就會發現醫院給的藥袋上,並沒有列出所有的副作用。可能是因為一張紙還列不完,而且列出來就沒人敢吃了。 但是精神科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開更多的藥物來處理那些副作用,於是病患的身體機能被小藥丸們開開關關,無法自主,而以此行事的醫生則荷包滿滿。 我一位朋友父字姪輩的兒子從醫學院畢業後,選擇作精神科,父親問他為何選精神科,他說:「因為病人都需要終生吃藥,我一輩子不缺病人。」 在此奉勸凡是小孩好動,而造成大人困擾的家長們,一定要找非精神科醫師,為他仔細檢查身體。 有時候孩子只是營養不均衡,吃太多糖分、色素、不良加工食品,或是蛋白質不足,而表現出注意力缺乏。 要知道過敏不見得只是皮膚發癢,或流鼻水,有時候,過敏反應也會引發坐立難安。 然而,這些林林總總的資訊,沒有人完整的教育大眾。 為什麼呢?請讓我再說一次,教育大眾要成本,錢從哪裡來?藥廠會花錢教育大眾不要吃藥嗎? 畢竟再有益於患者的研究報告,一旦跟藥無關,是創造不出醫藥收入的。 人與人之間的信賴關係很可貴,尤其是醫師,與患者間,原本該心懷相同目標,可惜醫療產業背後卻隱藏著一些鮮為人知的秘密。 或許大部分人難以窺其全貌,但是您看過偵探片吧? 通常偵探們會說一句話:「追蹤錢就是了!」跟您息息相關的醫療問題,或許也可由此線索,探求真相。 一個有良心道德的心臟科Dr. Lin Jake醫師的從醫多年實際研究聲明※ [水]這個你必須知道睡前、洗澡時候,水分流失量大,已經養成睡前不吃東西不喝水習慣的人,容易造成血液中水分不足,而引起腦梗塞或心肌梗塞的危險。 人在睡眠中仍會消耗1~2杯左右的水分,從晚餐後到第二天早上起床前,如果都不補充水分,第二天早上起床或快天亮的時侯,【最容易發生血栓】,使血管堵住,引發心臟病及腦部疾病。 國人在習慣上喜歡睡前沐浴,洗個乾乾淨淨的澡再上床,但洗澡的時候最容易流失水份,所以醫生建議:【洗澡後,應該要馬上補水分。】如果有泡澡習慣的人,則應該在洗澡前先喝一大杯水,以免在浴室停留太久,流失過多的水分,輕者也會發生呼吸困難、休克的現象。 醫學界發現用口對口的方式喝礦泉水,要是剛好口腔中有少量不足以致病的綠膿桿菌進入瓶內,這個瓶子就會變成agar,12小時後,菌數就足以引起喉嚨痛! 因為怕公佈後,礦泉水會滯銷,所以廠商不敢公佈,但是醫學界教授還是勸大家喝礦泉水時,不要接觸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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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資深媒體人黃清龍關於復星BNT疫苗的十點釋疑 台灣疫情緊急,疫苗採購嚴重落後,大家都很心急。關於是否應該開放復星BNT疫苗進來,這幾天討論得很激烈,許多訊息似是而非,今天我就以一個從事新聞工作36年的老記者,經過多方查證後,不帶偏見﹑沒有黨派地為大家找尋答案﹑釋疑解惑。    一﹑包括南投縣在內的地方政府,已行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同意由縣府購買上海復星醫藥代理的BNT疫苗供民眾施打,地方自主採購疫苗是否可行?    答案是不行。因為疫苗採購涉及嚴格供貨、冷鏈及嚴謹緊急授權程序,因此必須由中央統籌,並且配合中央整體防疫策略,讓疫苗施打都可以順利進行,符合公平性。蔡總統昨天強調疫苗購買必須由中央統籌,這是正確的。但她又說國際上最好的幾支疫苗,包括英國AZ,美國Moderna(莫德納)及德國BNT(輝瑞),台灣都積極接洽採購,也順利訂購到英美兩支疫苗,至於德國的BNT疫苗,台灣也一度幾乎與德國原廠要完成簽約,「因為中國的介入,遲延到現在都無法簽約」。這話就大有商榷餘地。 二﹑復星為什麼能取得大中華區的獨家授權,且不經我方同意就把台灣涵蓋進去? 解答:復星是在去年三月就和Biontech合作,投入了五千多萬美元,當時Biontech研發的疫苗才剛要開始,並不知道會不會成功,但復星願意賭一把,冒著商業上的投資風險,因此能取得大中華區的授權。一個月後美國輝瑞才跟進,Biontech把歐洲以外市場,分別授權給美國輝瑞和上海復星,復星擁有大中華授權,輝瑞擁有除歐洲和大中華以外的全球授權。因此,台灣要購得BNT疫苗,不可能完全排除復星的角色。 三﹑如果去年11月衛福部同意東洋公司和復星洽購的一千萬劑BNT疫苗,今年第一季台灣就有疫苗進口,是否可減緩這次疫情災難? 解答:關於東洋代理破局一事,幾個月來出現許多真假難辨的說法,也不必在這裡一一列舉了,不過昨天東洋公司說了,當時未能完成代理,主要是「在價格、數量等內容未能與疾管署取得共識」,以致停擺。據我了解,差別就在買兩百萬劑還是一千萬劑,還有每劑的價格問題。不過客觀地說,當時BNT疫苗還在臨床階段,無法百分之百證實有效,同時間國際上也有多家藥廠的疫苗在研發中,行政院或許事擔心一千萬劑的BNT疫苗若效果不好會挨罵,因此沒有促成此事,也是可以理解的。 往者已矣,但來者可追,即使不去追究去年錯失疫苗的責任,以現在疫苗取得「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情況,政府難道不該從保命優先的角度,開放復星BNT疫苗進口? 四﹑最近在爭取復星疫苗的都是藍營政治人物,所以這是藍營配合中國對民進黨政府的一場政治鬥爭? 解答:表面上看似乎是這樣,因為連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和前高雄市長韓國瑜都出來呼籲了,但實情並非如此。首先,最早與復星洽購BNT疫苗的東洋生技公司,董事長是前行政院長林全,他可不是藍營的人物。再者,今天自由時報也披露了,這一波運作採購復星疫苗最用力的其實是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他原先的構想是由鴻海公司與郭董出資設置的基金會各出資一半,購買一千萬劑的復星BNT疫苗,可無條件捐贈給政府來使用。郭董找上了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商量,柯建銘從二十三日開始即著手進行努力,包括郭台銘、柯建銘與復星董事長郭廣昌三方,做了多次的討論,這才是這一波為復星疫苗游說的主力,並不是藍營。 五﹑台灣能否與德國的BioNTech直接簽約,不經過復星代理的程序? 解答:台灣是可以再去找BioNTech談,但BioNTech基於合約,還是會要求台灣來找復星供貨。這是國際授權代理的基本規定,就好像如果有哪家藥品進口商和復星取得代理,台灣任何單位不管是醫院還是企業要洽購疫苗,也是要找這家代理商而不是找復星,道理是一樣的。 至於 蔡總統說找原廠買疫苗,品質才有認證有保障,這就牽涉到復星BNT疫苗的來源是不是有問題。 六﹑復星的疫苗有沒有問題?為什麼中國到現在還沒有核准? 解答:復星獲德國BioNTech獨家授權的疫苗,一開始和輝瑞一樣都有BNT162b1和BNT162b2兩種,簡稱b1和b2。後來BNT和輝瑞完成一二期試驗後,基於安全性和抗體產生的效果,決定放棄b1,僅以b2繼續完成三期試驗。復星的b1在中國區臨床試驗也在二期卡住無法完成,於是改以b2向中國政府申請藥證。一開始中國政府基於自主權,要求b2三期臨床必須在中國完成,但因確診病例不夠,最後同意可以改成引用全球臨床試驗數據送審,目前正在審核中,最快六月初就會核准。 七﹑復星的疫苗是不是在中國代工的?會不會把香港期限快到的BNT疫苗倒賣給台灣? 解答:行政院中部辦執行長蔡培慧在臉書發文,指南投縣長林明溱要買的是「中國代工」的復必泰疫苗,把「代理」說成「代工」。有這種說法的不只她,許多名嘴也都這麼說,他們根據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一份復星和BioNTech的合約,還是繁體字的,很奇怪,裡頭說「協議雙方同意在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分階段推進中國銷售供貨的新冠疫苗產品,包括進口新冠疫苗產品裝灌小瓶的成品以及進口新冠疫苗產品的大包裝製劑,在中國大陸分裝以及在中國大陸生產新冠疫苗產品。」然後就一口咬定復星的疫苗是在大陸代工生產的。 實情是:按照復星和Biontech的合約,前兩億劑BNT疫苗都必須是在德國生產,之後才能在大陸代工生產。由於中國保護自產疫苗,至今尚未核准復星代理的BNT疫苗,如何可能同意它在中國代工生產?目前復星在香港和澳門銷售的復必泰疫苗,都是從德國運來的b2疫苗,和BNT賣給美國、以色列還有德國本地的疫苗完全一樣。至於外傳香港復必泰疫苗打不完,面臨八月中效期過期必須報廢,或者倒賣給台灣,這是假訊息,因香港疫苗根本還不夠,不存在過剩問題。如果台灣進口復星疫苗,當然也是從德國原廠進來,還要重開生產線來生產,沒有所謂效期問題。 八﹑復星現在想賣疫苗給台灣,會不會是想發疫情財?價錢上怎麼樣? 解答:復星當初投資德國Biontech研發疫苗,出發點是商業而非政治的,龐大投資要回收就得把疫苗賣出去。至今復星只賣出兩百多萬劑給香港和澳門,因為中國大陸沒有核准,所以它確實是有銷售壓力,但現在其實也是台灣向復星買疫苗的好時機,因為有買方議價的優勢。否則等到大陸核准這批疫苗,到時候我們還未必買得到。至於實際的價格,因為涉及商業機密,我們無從得知,但要求一個正常價格應該是做得到的,例如每劑疫苗不能高過莫德納,這絕對可以去談。 九﹑代理BNT疫苗進來,程序怎麼走?需要多少時間? 解答:台灣藥品進口商如果要向復星代理b2疫苗進來,要先取得1.台灣政府的進口許可,2.台灣政府核准的藥品證明。至於時間多長,就要看彼此洽商的進度,如果能一少些不必要的政治考慮,當然越快越好。 十﹑復星賣疫苗給台灣有沒有政治考慮?為什麼國台辦昨天又再對台叫戰:中國疫苗是要是不要? 解答: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政治考慮,畢竟復星是大陸的企業。但更接近事實的是在商言商。坦白說,這件事如果要促成,國台辦最好少講話,不要插手,讓BioNTech、復星與台灣三方的洽談可以在商言商去完成。但台灣自己也要實事求是,不要老是繞著原廠與代理之間的爭議糾纏,沒完沒了。 兩岸問題脫離不了政治,執政者卻要懂得如何去虛就實。現在疫情緊急,沒有疫苗的話,等到確診每天上千,死亡每天上百,怎麼辦?人命關天,保命要緊,才是眼前最重要的,您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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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惠珀感懷隨筆》國產疫苗演義:疫苗施打日,正是夢靨起錨時 ! 轉載自王惠珀的《臉書》2021-6-18並發表於《優傳媒》 王惠珀,台灣桃園人,台大藥學系學士、美國密西根大學藥學博士。獲15 國 41項新藥發明專利;發表學術論文 124篇,台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 《前言》 台灣有一群人將心向明月,用立場在挺蔡,蔡總統卻明月照溝渠,在玩人民的身體。 萊豬演義尚未謝幕,國產 (高端、聯亞) 疫苗演義已開拍,蔡政府要授權緊急使用臨床二期之「試藥」。我們不知道將心向明月者是否受了傷,但民怨沸騰則是事實。苛政猛於虎,為了避難只好演出逃難疫苗、投中疫苗、特權疫苗、插隊疫苗等戲碼。 這國產疫苗跟萊豬政策一樣,行不由徑,壞了治國根基,再一次證明「橫柴入灶」是蔡政府完全執政的硬道理。這是一場執政者與烏合蒼生之間權力不對等的戰爭,怨嘆、憤怒都無濟於事,但是人民不該束手就擒,最好的防禦就是主動出擊。 對人民而言,國產疫苗演義太真實,太接近自己,正是公民教育的好機會。臨場感十足的威脅,正是自我教育的好題材。每個人都該教育自己具備醫療法律常識,去施打國產疫苗之前該了解自己將面對的不平等待遇。台灣人才濟濟,高手在民間,出手救蒼生,此其時也。此時集體教育,腦力激盪,足可釀出捍衛醫療人權以及法律正義之對策。 本文且以法律 (法規) 的邏輯推演,用AZ疫苗以及消炎藥偉克適(Vioxx) 的回收訟案為例,論述行不由徑的疫苗施打,其夢靨從打在人民身上的那一針起,才要開始。 《摸黑走路,不翻跟斗者幾稀矣》 不同的病毒隨時會橫空出世,孩子們的成長過程離不開各種 (五合一、六合一) 疫苗,我們還會需要各式各樣的疫苗。 法規一體適用,就藥政管理而言,如果臨床二期的國產疫苗可以施打,那麼往後任何疫苗都可以走「高端捷徑」緊急使用囉,主管機關能不受理? 《何謂臨床三期?》 國產疫苗做完臨床二期,不代表它具有保護力,也不代表它對不同身體態樣 (status) 的人沒有副作用,因為臨床二期的「安全」與三期的「副作用」是兩回事。 藥品毒性及安全性是臨床一期跟二期在做的事,收錄的試驗者以健康的成年男性為主。記住喔,受試者沒有疑難雜症,不包括小孩、孕婦、慢性病人等。哪一個老人家沒有各種疑難雜症? 那麼,只做到臨床二期試驗,如何告訴你這疫苗對所有人都有保護力? 對老人家不會造成傷害,孕婦、小孩也可以摸黑上路? AZ疫苗就是在臨床三期緊急授權使用後,發現了血栓副作用,拿不到許可證。告訴我們,任何藥物都可能存在著沒有被發現的副作用,所以越是專家,在預防用藥風險的態度上也越趨保守。筆者曾在衛生署說「以媽媽的天性」掌新藥審批,被 #陳建仁署長 批「用二十世紀的思維在辦事」。我得說,保守是人道,不是落伍。 《醫療人權訴訟案》 新藥即使走完臨床試驗三期,獲得上市許可,也不保證能永續使用,偉克適 (Vioxx) 回收事件就是個被稱為「哈佛大學教科書等級」的經典案例。 偉克適是 Merck藥廠的 Cox-2 型消炎藥。這隻金雞母上市五年,產生了88,000個藥物不良反應申訴案,這「臨床四期」資料顯示它有心臟方面的副作用,而於2004年主動下市。病人可不是省油之燈,跟著提出47,000件個人以及265件集體訴訟案,求償金額高達 880億美金,藥廠最終以 48.5億美元 (1360億台幣) 和解金擺平此事。偉克適回收事件說明,藥廠未做好用藥風險預防,會吃不了兜著走。 《醫療人權》 就七月要開打的國產疫苗而言,即使在台灣打了 500萬劑 (二劑/人),還是只有臨床二期的實證資料,接下來就會產生幾個無法解決的難題: 一、 政策將人民推向涉險醫療,有刑事責任,人民有權提起刑事告訴。有哪個審批委員敢為涉險醫療的申請案背書? 可以預知,該疫苗在藥審會就不會過關。 二、即使過關,可以用來申請藥證嗎? 當然不行。申請藥證必須做完臨床三期。因為沒有三期試驗,沒有人知道它的副作用、配伍禁忌(有甚麼病的人、在服用甚麼藥的人不可以打…),以及甚麼人不可以打…。 三、「多國多中心」的臨床三期試驗一開始做,法律問題就來了:依臨床試驗規範,在他國試驗的受試者將得到涉險之保障與補償 (如高端高層所言,3萬美金/人),為什麼七月要開打的人白白當了廠商的白老鼠? 白老鼠可以提告廠商侵犯人權。 四、已經施打在 250萬人身上的疫苗,回頭再做三期試驗,其法律/法規邏輯在哪裡? 如果三期試驗結果未通過評估,卻以 250萬人已打疫苗的既成事實「蓋牌」讓它通過,得到藥證,有哪個審批委員敢參與這侵犯生命權的賭局? 五、如果該疫苗未通過評估,也未得到藥證,那麼250萬人是不是該向廠商求償? 廠商會辯稱有政策授權,那麼人民是不是該提告國賠,以及刑事訴訟告政府讓人民涉險? 由此可知,「緊急使用臨床二期試驗疫苗」一事,對人民、廠商、決策者、食藥署之藥審委員而言,都是輸家。 《法律人權》 為了避免惡法侵犯人權,筆者建議願意施打國產疫苗的人,應該要求「以參與臨床三期受試者的權利及義務」去施打疫苗,亦即:(1) 疫苗廠商應依照臨床試驗規範,與受試者簽定契約;(2) 以三期試驗之計畫書為依據,給予受試者合理的報償、傷害保障 (保險…),以及不可預知傷害的補償;(3) 簽署受試同意書才施打疫苗,沒有契約保障,不必去當白老鼠。 《結語》 奉勸擬申請「國產疫苗」緊急使用的廠商懸崖勒馬,不要吃同胞的豆腐,老百姓沒有義務當你們無償、無保障的白老鼠。 至於執政者,外行、勇敢、剛愎、愚蠢,不合人道的政策已犯了侵犯人權的大忌,疫苗開始施打日,就會是夢靨起錨時。行不由徑的政策丟盡了台灣人的臉面,我們跳出來譴責政府吃人(民)夠夠,也只是剛剛好而已。至於政策讓人民涉險,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就有勞法學高手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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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惠珀感懷隨筆》中間選民與兩大黨及電視傳媒的對決 2023-12-22 06:30:00 但丁地獄篇:地獄最黑暗的地方,保留給那些在道德存亡之際袖手旁觀的人。 作者/王惠珀 《前言》 十二月天,街上生氣盎然,年輕人正擺出宋江陣,聽柯文哲笑傲江湖,叫版「義無反顧拚一次」。電視機前,藍、綠人等盯著過氣名嘴,張牙舞爪在罵柯文哲,還有趙少康在招安現代宋江。 孤臣孽子與藍、綠順民正在街上較勁,客廳的傳統電視與手上的自媒體正在對決。一個台灣譜出兩個世界,真是精采。 這故事源自意識形態。當人泡在醬缸三十年,不變成色盲也難。當電視蠱惑人心三十年,社會不產生矛盾也難。當人心墮落到極致,民主台灣不出現2.0版水滸傳,更難。 我不看電視,忙著寫回憶錄。其中一章《我與我爸的共同記憶》緬懷父親,避不開綠色文革帶給我父女的矛盾。於是寫下醬缸如何扭曲台灣價值,如何作賤台灣人的善良。這是控訴也是反思,不寫下來,是罪過。   《綠色神話》 我畢業後去了密西根大學,學會思想解放才有真正的自由,做自己就要破除封建思想,在那裏,做了不敢讓我爸知道的事(民主運動…)。 回台後(1984),我只入綠色公門,擔任衛生署藥政處長(2002~2005)。在那裏,上面的黑手伸進來干預攸關人命的藥政,我的理想破滅了。 其一,行政院的政策「亞洲臨床試驗中心」,要推動臨床試驗產業化。政府可以拿人民的身體拚經濟?我得捍衛人權,堅持專業,一直在逆勢把關。 臨床試驗首重用藥安全,捍衛人權,因為看不見的危險最危險。 其二,該政策成為立法委員干預藥政,施壓加速新藥審查以及公開審查委員名單的濫觴。 當時新潮流立委接力為海喬公司進口精神科用藥案施壓,纏了我三年。經驗告訴我,立法干預行政,是在破壞民主制度的制約平衡(check and balance) ,所以我堅持審查的程序正義(SOP),拒絕介入個案。賴清德委員於是在預算審查時使出殺手鐧,凍結藥政處30%的預算(8000萬)。 藥政處每年通過的新藥案約70~100件,我們不曾怠惰。海喬案在我離開時,還是沒有通過。 其三,我們核准的試驗案死了一個嬰兒。二個月大的嬰兒怎麼會參加試驗?我要釐清哪一個環節違背了SOP。長官不准我調查,而我不想吃案,於是下令停止試驗(怕受試者涉險),等待司法究責。署長要將我調離藥政處,改派到非洲馬拉威醫療團。我當即辭職回家。 外子說:「你擋綠色執政做壞事,擋了三年,應該欣慰。回家,我來養妳。」二個月後,衛生署通過可執行臨床試驗的機構,從19家醫學中心擴張到127家醫院。 夠清楚了,綠色執政政治正確一切正確。到了2021年,總統的手伸進來,限期啟用還在臨床二期的高端疫苗,醫師賴清德未先期制止,在總統開打該疫苗時,伸出手臂做了最壞的示範。於是,80萬年輕人成了讓股民發國難財的白老鼠。 《踐踏百姓靈魂的媒體》 家父極為善良,是個凡事先自省的人。當報紙頭版頭寫著「游揆震怒…..王惠珀是國家發展生技的阻礙者…」時,他真的相信女兒對不起國家。 那一天,我把委屈一股腦兒抖出來:「你女兒懷著理想回國,放棄美國籍進綠色公門,卻發現這個政府連二個月的嬰兒都要欺負。你女兒為了替孩子討公道,正在官場被一群豺狼吞噬,你報紙要倒著看啦!」 父親委屈的說: 「我不看自由時報,就沒有朋友了,那怎麼辦?」 那一天我哭了,為老爸活在綠色牢籠,靈魂被踐踏而哭。我還是買自由時報讓他度過美好的每一天,心裡則在吶喊,去他的民進黨,去他的三民自…。 《藍色神話》 2023年的今天,中間選民的我在心裡吶喊,去他的三民自、去他的東森關鍵、去他的少康戰情室…。 五月中國民黨總統初選,玩掉一個郭台銘,中間選民的區塊跟著增胖。八月「在野大聯盟」起風了,柯文哲沒有忘記交好在野的郭台銘,國民黨卻昧著民意,以「藍白合」先玩掛科學民調,再以大欺小逼退柯文哲,被英雄黃珊珊擋了下來。 趙少康接著跳出來罵人:「柯文哲….要有自己的主見,不要被底下人左右…。賴皮….要以大局為重…勸柯就讓了吧!」本該捍衛第四權的媒體大咖,在媒體上做了反民主的最壞示範。國民黨順勢逼第一名讓位給第二名,導致協商破局,然後當起大哥,呼籲在野合作下架民進黨。 《水滸再現》 中間選民可不這麼想。 民進黨完全執政,導致台灣崩壞。國民黨總統、立委一鍋端,吃人夠夠。兩大黨輪流完全執政,明天會更好? 被壓迫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自己的未來自己救。孤臣孽子的水滸精神就在兩大黨吃相難看及墮落媒體的推波助瀾下,開始發酵,集結上街展民意了。   《結語》 奉勸年輕人,為自己活出尊嚴,要去投票。還要揪阿公阿嬤去投票,幫長輩把年輕找回來。奉勸老人家,看電視對身體不好,老嫗我二十年不看電視,不被凌遲,所以年輕如昔。 王惠珀,台灣桃園人,台大藥學院學士、美國密西根大學藥學博士。曾任台大醫學院藥學院(系)教授及系主任、長庚大學醫學院天然藥物研究所創所所長、台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長、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等職。專長涵蓋新藥設計開發及藥事管理。 其新藥研究曾獲十五國四十一項發明專利,及獲頒經濟部「國家發明獎」等多項發明與研究貢獻獎,並列名當代名人錄及國際年度專業人士。 王惠珀在藥政管理上致力於以智財權管理藥品之學名藥立法、推動優良藥品製造規範等,以及促成健保藥價「三同政策」。此外並曾開啟專業橋接庶民的「全民用藥教育」計畫、「人民的眼睛」計畫,蓄積藥師參與社區公共衛生及長期照護的能量,獲得行政院「參與及建立制度獎」、藥師典範獎。 其在《優傳媒》所撰專欄,榮獲第20屆卓越《新聞評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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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有救了!這藥恐結束新冠大流行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265224 美國學家證實在台灣因為疫情嚴峻,又陷入疫苗嚴重短缺的困境下,台北市立關渡醫院前院長陳昌明教授在大量閱讀全球使用伊維菌素治療新冠肺炎的報告,以及最近一期的《美國治療學雜誌》期刊報告指出,「全球立即使用伊維菌素(ivermectin)將結束新冠肺炎大流行」,他建議政府應該儘速推動臨床試驗或召開專家會議,評估這個藥物對新冠肺炎的預防與治療效果。 台北市立關渡醫院前院長陳昌明、陽明交通大學腦科所兼任副教授為此,發表文章闡述一種治療寄生蟲藥物的「伊維菌素」,陸續用於印度、巴西與秘魯的治療情況,並將期刊題為《Review of the Emerging Evidence Demonstrating the Efficacy ofIvermectin in the Prophylaxis and Treatment of COVID-19》的評審報告,發現接受伊維菌素治療的新冠肺炎患者的死亡率、恢復時間和病毒清除率大幅改善,具有統計學上的意義,介紹給本刊讀者。 台北市立關渡醫院前院長陳昌明、陽明交通大學腦科所兼任副教授。 以下為陳昌明教授說明的全文。 新冠病毒(COVID 19)自2020年起肆虐全球,各國政府無不想盡辦法控制新冠肺炎疫情。許多科學家也全力投入研究,研發對抗新冠病毒的藥物。自從2003年SARS疫災發生後,國際對於抗冠狀病毒的藥物研究一直持續著。其中有一個藥物伊維菌素(ivermectin)得到特別的關注。 這是一種治療寄生蟲的藥物,過去在治療許多惡名昭彰的疾病(例如河盲症、眼絲蟲症等等)獲得重大的醫學成就,兩位藥物發明者也於2015年獲得諾貝爾醫學獎。科學家發現這個藥物也可以殺滅SARS等冠狀病毒。 新冠肺炎爆發後,澳洲的科學家們在實驗室證實伊維菌素可以有效滅除新冠病毒,但是它的臨床療效則尚未被證實。當新冠肺炎疫情波及許多貧窮國家時,面對資源嚴重匱乏的情況,這些國家別無選擇的直接將伊維菌素用於預防與治療新冠肺炎。富有的國家則因為種種法規的限制,無法隨意使用這個尚未經過臨床試驗證實抗病毒療效的藥物。 伊維菌素對抗新冠肺炎的臨床運用就從南美洲與中東地區開始。漸漸的,許多臨床個案報告,小型到中型的臨床試驗,小型到中型的預防性給藥,到大規模的預防性給藥的研究報告逐一被發表。 許多學者與民間團體開始注意到伊維菌素在這場抗疫戰爭中的角色,並且要求各國政府與WHO開放伊維菌素在新冠肺炎的預防與治療上。這些發表的文獻作者集中在第三世界的國家,可信度難免受到西方進步國家的質疑,伊維菌素在新冠肺炎的防治上一直沒有得到美國、歐盟與WHO的背書同意。 然而,今年四月起印度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竟為伊維菌素的臨床價值提供了一個全新的研究舞台。印度正持續進行一場大規模的自然實驗,不同的邦(省)對於是否大規模發放伊維菌素給所有成年(18歲以上)民眾作為防疫的重要措施,持不同看法。 印度醫學科學家學院強烈支持這種做法,並提出建議的臨床劑量與服用日數;然而持反對意見的人也不少,其中包括一位印度的WHO首席科學家。這導致各邦各自為政,疫情也隨之發生極為不同的變動。 從四月中旬至五月中旬,大規模施用伊維菌素的邦,疫情呈現大幅度的改善,德里的感染個案在這期間內銳減9成以上。在禁止推動伊維菌素政策的泰米爾納德邦,疫情則呈現持續擴散,甚至染疫個案成長超過三倍。這極大的差異除了使用伊維菌素以外,無法用任何其他的因素來解釋。 類似的情況去年也發生在南美洲的巴西與秘魯,一些地方政府推動廣發伊維菌素來控制疫情後,個案發生率與死亡率快速下降,沒有推動這項政策的地區則是疫情持續擴散。 這已經被紀錄並且發表在國際期刊。雙盲、隨機分組、控制研究條件的臨床試驗(double blind RCT)一直是被科學家們認為是檢驗真理的最佳(或是唯一)方法。但是我相信,這場在印度發生的自然實驗在未來將會帶給我們全新的智慧與理解。 最近一期的《美國治療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Therapeutics)期刊上,有一份經過包括三名美國政府高級科學家在內的醫學專家評審(peer review)過的報告指出,全球立即使用伊維菌素將結束新冠肺炎大流行。 題為《Review of the Emerging Evidence Demonstrating the Efficacy ofIvermectin in the Prophylaxis and Treatment of COVID-19》的評審報告,全面審查來自臨床、體外、動物和全球相關研究的可用數據,並且將專家評審過的臨床資料進行彙萃分析。他們發現接受伊維菌素治療的新冠肺炎患者的死亡率、恢復時間和病毒清除率大幅改善,具有統計學上的意義。 在藥理上,這個藥物有許多抑制新冠病毒的機轉。例如,新冠病毒表面的棘蛋白可以和人體的ACE2受體結合(這好比是病毒入侵細胞的大門)藉此侵入人體,而伊維菌素可以和病毒的S1棘蛋白受體結合域(receptor binding domain)結合,改變「病毒打開細胞的鑰匙」讓新冠病毒不得其門而入,如此可以產生預防新冠病毒感染的作用。 其次,新冠肺炎病毒是透過特定的核糖核酸聚合酶進行複製,而伊維菌素可以抑制這個酶,進而阻止病毒複製,如此即可產生治療效果。 雖然美國、歐盟和世衛組織都尚未核准伊維菌素用於預防或治療新冠肺炎,但是《美國治療學雜誌》這篇論文發表以後,情況可能會改變;然而,有了這款已在1996年失去專利的學名藥後,損失慘重的將是其他抗病毒治療藥廠與疫苗製造廠商。 同時也令人擔心,這些廠商背後龐大的商業與政治利益很可能會反對或設法拖延伊維菌素的臨床與公共衛生使用,因此呼籲媒體與正直的政治家應該出聲協助,加速推動。 該論文最後提到,「英國實證醫學諮詢團體」與「伊維菌素推薦發展委員會」於近期審查依維菌素相關研究文獻與臨床證據後,確認此藥物增加新冠肺患者存活的證據強烈,並且建議無條件開放使用,以預防與治療新冠肺炎。 此外,也有許多伊維菌素用於預防新冠病毒感染的研究。在疫情嚴重的地區,每個月服用兩天至四天的伊維菌素,預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效果竟然與注射疫苗的效果相當,而且是立即有效,這在目前疫苗極度短缺的台灣,無疑是大好消息。 因此,呼籲政府應該考慮儘快召開專家會議,將伊維菌素列入治療指引,並且考慮導入疫情熱區作為預防感染的處方,藉以解決我國疫苗嚴重不足的困境,降低個案死亡率,並使我國疫情獲得迅速與有效的控制。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疫情爆發至今,國內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有411人病逝。這也是今天說明此案的原因,希望政府能夠儘快撥出一點時間,來討論與評估伊維菌素是否能夠在台灣成為預防與治療新冠肺炎的用藥。希望在有足夠疫苗供給前,有機會拯救更多寶貴的生命。 陳昌明部定教授小檔案 現職: 陽明交通大學腦科所兼任副教授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兼任教授 臺北榮總特約研究主治醫師 台灣腦中風學會常務監事 經歷: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臺北榮總經營)院長、副院長 臺北榮總腦血管科主任 臺北榮總腦中風暨腦血管疾病中心主任 臺北榮總神經醫學中心主治醫師、總醫師、住院醫師 美國波士頓大學醫學中心住院醫師、研究員 學歷: 陽明大學醫學系 醫學士 美國波士頓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公衛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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