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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年前
後賣不出去也不敢住。因娘家
「在台北親朋都在台湾 3年
Nippon Happening Bing
返台参加反核遊行演講400場
劉黎兒,台大歷史系畢業,旅居東京20餘年,個性樂觀、好奇
部落格 http://blog.xuite.net/ill88/lill
劉黎兒
期限屆滿,萬萬沒想到台電未提出除
役申請,還偷偷摸摸提出延役二十年,而原
能會居然開始執行延役申請的審查,沒有公
告周知,也沒有向立院報告,而最根本的問
題是台灣根本不缺電,居然還拿老朽核電廠
來繼續恐嚇、勒索國民,令人難以相信
更恐怖的現實是,核一廠儲存用過燃料
棒的燃料池到明年一月就要爆滿,燃料池早
就擠了原始設計規格四倍多的燃料棒,《法
國世界報》也曾警告台灣儲存燃料棒全球最
危險且隨時可能釀災,台電無法解決,居然
想出人類空前的燃料棒延役法,不怕燃料棒
變形釀災,怎樣都不肯停轉。而且台電根本
無能處理這些百萬年才會無毒化的用過燃料
棒,只是從這裡搬到那裡,毒性無法減少。
而原能會主委蔡春鴻居然說:「不能預
設台電無力處理燃料棒!」不知道他是在幫
國民把關,還是台電代言人,台電幾十年來
無法處理用過燃料棒,原能會當然要假定台
電一兩年內也無法處理才對呀!
因為老朽核電廠的存在,台灣人要平安
度過每一天都不容易,國際再三警告台灣核
電是全球最危險,原能會及台電等核電幫為
了想花預算,就把台灣人的生命置之度外!
老朽核電是台灣最大威脅
擁核派說三座核電廠至今未釀災,但至今沒釀災,並不表示明天不會發生核災,
不早點廢核,就是坐等核災發生。
要求,更不如日本災前核電平均〇·六G'
現在核二、核三的〇.四G,不及福島核一
廠,無須六級的地震就會摧枯拉朽。日本核
電業者為了想申請重啟,現在都加強到|G
左右,也未必能重啟,像核二廠腐蝕嚴重,
還有多支錨定螺栓有裂痕,爐心側板龜裂二
年前已達三十公分,怎能延役。
核電幫延役唯一理由是,核一、核二、
核三是美國做的,不像核四是台電自己拼裝
的,但美國做的又怎樣,尤其核一兩個機組
所用的 GE缺陷爐「馬克一型」,和福島發
生核災的機組一樣,台灣三座老朽核電廠都
是美國核電訂單最多、大量粗製濫造時訂
的,施工如核二錨定螺栓所顯示的問題多
多,至今沒發生核災,是靠天佑台灣。
美國從三浬島核災後至今不生產核電,而且
而福島災後改定嚴格基準,核電業者發現要
符合基準還得投入巨額資金,加上核廢無
解,這幾年半數以上反應爐都會廢掉·核電
幫還說三座核電廠至今未釀災,但至今沒釀
災,並不表示明天不會發生核災,不早點廢
核,就是坐等核災發生。
台灣發電設備過剩,也增建新電廠,隨
時都不缺電,替代能源只是替代火電,並非
核電,核電早該廢了,居然還想延役,真的
拜託核電幫拿出良心來面對還想活在這塊土
地的人吧!
核電生命共同體敬請傳印功德無量
今周刊2014, 10/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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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這個「台電《電業法》」作祟,台電不斷蓋新電廠、電費不斷漲,卻還每天叫缺電,就是111。因為111的這項「台電《電業法》」讓原本連總統府、行政院都控管不了的台電大怪獸,更加超級巨無霸化了,全民不能忘記這個被掏空而將繼續遭核電核廢威脅的111! 更不能忘記讓全民被台電綁架的張景森、林全、小英及113位立委;執政團隊沒有撤換掉台電舊體制,全遭台電及台電工會綁票、被台電綁架,不僅夏天喊缺電,秋冬也喊缺電;這次是連長年讓台電每年用30幾億元敦親睦鄰費豢養的立院也遭台電綁架,都在幫台電,大家不能忘記! 《電業法》只是為了讓台電變成超級巨無霸的控股大集團而訂的,甚至第6條,堂堂寫著「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天下有法律是為了一家公司訂的嗎? 《電業法》的核心,原本是在拆解台電怪獸的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大肢體,但現在要等6-9年,屆時民進黨是否在執政?而即使被拆解的台電,也可藉控股又重新合體,拆解不了,倒是控股可增加無數董事長、總經理來大分贓;歷代政權藉著分配電力權益及採購外快來自肥或鞏固地盤或,民進黨也要如此嗎? 拆解台電是玩假的,說穿了,就是執政團隊根本不敢動台電分毫,據護航綠委在跟環團協調時說,張景森是為了拉攏台電工會親綠人士而不得不如此做等;但這是什麼拉攏伎倆?張景森跟林全倒過去,立法讓台電越來越大!現在小英都管不動的台電,難道新設的二級或三級的電業管制機構能管的動? 台電已是失控的怪獸了,怎能立法讓它超級巨無霸化呢?像在立院可以看到台電小課長把原能會處長喊來喊去;甚至連經濟部長也不敢對台電如何,像去年夏天缺電元凶是有80萬瓩發電能力的大林電廠一號機,台電花565億元卻買了重大瑕疵貨,到秋天才動,經濟部只要台電自行調查,不敢追究採購舞弊;每次缺電都是台電管理不善引起,但台電卻永遠無須負責,不斷蓋新電廠,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卻還好意思每次都拿缺電來恐嚇國民! 「台電《電業法》」第2條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萬國空前未見;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基本的公共、公益、公平呢?電力是普通商品嗎?為了便宜台電及財團分贓嗎?日本把水、電、電信稱為life line,是生活線、生命線,不論民營或公營,都是公用,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卻特意將電業變成「非公用事業」;經濟部強辯說「非公用事業」才不會強行徵收土地等,藉口奇妙;護航綠委還說這樣國民才能收到電業賺的錢,顛倒是非,莫此為甚。 「台電《電業法》」經修正而暫免小型綠電業者必須有備用容量,但電網並未公共化,售電還是台電包攬,綠電又沒得到最後供電穩定撐持,結果再生能源不是自生死自滅,就只好賣給台電,綠能業者根本不敢得罪台電或執政團隊;日本電力自由化,關鍵是舊有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依法得負起最後供電責任,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否則根本沒希望。綠電到成熟為止,需要合理躉購補貼制度扶植,但說多重視綠能的政府,也只想讓台電或財團來做綠能就好。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能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掉已經開始釀災的老朽核電,台電今後更可隨意就不顧國民死活及政策方針而不廢核,像現在台電還在編列2017核四封存預算,沒放棄拆封,反核名額出身綠委還護航。台電還不斷發放預算在許多媒體刊登擁核業配文,網路擁核打手預算也沒刪除呀! 「台電《電業法》」89條,規定核電「後端營運基金」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3千多億核後端基金,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需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這史上最大不良債權由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台電《電業法》」當然沒明訂廢核時間表,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不受束縛繼續亂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111就是這樣的「台電《電業法》」三讀的日子,大家不能忘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台電有朋友表示台電董事長要求轉發下訊息。 董事長願意公開他的看法,並執行院長之決定,是值得肯定的。 "現在是電力調度時不管再貴、汙染再嚴重、效率再低的發電設施都上線了,台灣電力系統產生的電力還是不敷需求,已經需要執行有預警的限電了,為了避免廠商的反彈,所以花錢把電買回來!台灣電力系統的裝置容量真的不夠了嗎?核一廠1號機與核二廠2號機兩部機組總裝置容量超過160萬瓩,也就是每小時可發電160萬度,這些電力因立法權霸凌行政權而無法使用。這些機組的燃料費已經支付,不論發不發電運維費用也要支付。如果尖峰時段以4小時計,目前「需量競價」價格已經是每度12元,林全發表看法後,台電公司表示購回電力的價格會加碼兩成。將兩部安全無虞的兩部核能機組閒置不用,台電每天要多支出9千2百餘萬元『把電買回來』。如果和平電廠輸電鐵塔倒塌的危機處理須是15天,總額是13億8千2百餘萬元!這些錢都會反映在電價公式中,決定往後電價的高低,由全民共同負擔。" 放著兩部核能機組不用,除了要公務機關在最熱的時間停用冷氣「共體時艱」,還要台電加碼花大錢買電(台電今年至6月底已虧損百億),等到要漲電價時只好繼續請全民「共體時艱」了。
    5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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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自臺大醫院王明鉅副院長的專文: 我知道我像個瘋子。 如果不是我天天會收到一、二位臉友給我的鼓勵簡訊。我真的會懷疑我很關切的能源這些事,根本沒有我說的那麼重要。我也真的會擔心,是不是我自己完全搞錯了。 昨天李錫錕教授邀我談能源的時候,有三位年輕人坐在面對我們的一部手機與一部相機後面。 我告訴這些年輕人,我天天談的能源問題,其實和我與李教授的關係很小。我57歲了,李教授比我大14歲。台灣沒有了核電,電力供應穩不穩定,對我們的影響當然有。但影響最大的是你們這一群才30不到的年輕人。 因為你們會被帶進一個就算已經知道作錯了決定,但再也沒有任何回頭的機會,只有一直痛苦地走下去的時代。 我自己走過那一段其實幾乎是完全不理解能源是扁的圓的,反正一定要讓威權政黨與和它畫上等號的核四電廠一起下台,絕對反核到底的年代。 我也走過開始慢慢理解,到底台灣的能源是什麼。然後在理解了之後,才發現自己過去所絕對反對到底的核能,對於台灣有多麼重要,這一段必須誠誠實實反省與思考的日子。 我支持核能發電,是因為我理解對台灣這個四面環海,一切都要靠自己沒人能幫得了忙,而海的那一邊還有一個天天想霸凌我們的大猩猩的這一切處境。 我支持核能發電是因為它是發電成本最低、沒有空污與碳排放、能最穩定發電、幾乎不怕被任何國家封鎖的能源。 我知道一定會有朋友質疑地震、海嘯對核能安全的影響,也一定會有人質疑核廢料的最終處置等等問題。 但我也知道這些問題其實都有解答。但是政治人物比台電的工程師聰明多了。他們知道選民早就被福島核災的畫面給深深影響。 福島核災的畫面實在太過可怕。而人都是感性的。沒有人在那個畫面之前,還敢說對核能電廠有信心的。更何況那是日本耶,日本都會發生核災了,你們這些台電的核能人員行嗎? 會比日本人更厲害嗎? 當然不可能。 所以光憑這些理由,就足夠讓相信日本一定比台灣厲害的台灣民眾(我相信是大多數),不可能支持核能發電。 有的政治人物把反核當作一種信仰。 有的政治人物就算理解核能沒那麼糟,他們也不想花功夫教育選民說服選民。所以大家一起來反對,至少只要不贊成核能,就算拿不到選票,起碼也不會被對手隨便貼上標籤,天天被壓著打。 核四龍門電廠就是這麼被封存的。 我看過許多前核四王伯輝廠長的文章。但我認識他是個轉折與關鍵。因為我和他當面談過話之後,我就立刻理解了過去這麼多年來,為什麼反核的聲浪會如此巨大,巨大到2014年連一直擁核的執政黨也在許多人要選舉的壓力之下,不得不把核四封存起來。 因為像王伯輝廠長這樣的工程師出身的台電人員,他們背負了原罪。台電人員說的話,就是「核能幫」利益團體在講話。所有人都帶了有色眼鏡在觀察。 更何況這些工程師們,實在缺乏把他們所理解的電力與核能知識,他們所作的工程與品質,用社會大眾能聽得懂的語言說出來的能力。他們根本不會說話也不會行銷。 結果就是明明他們幾乎投入了最大的努力,為台灣建造了一座世界第一流的核能電廠。但卻更沒有辦法把他們對於核能安全所作的一切努力,讓所有的社會大眾了解。 我相信就算是此時此刻,全台灣到過核四龍門電廠的人可能也沒有多少人。 但我有99.9%的信心,如果你真的去參觀過核四龍門電廠,真的理解了他們所作的一切努力,真的親自體驗了工程品質,真的見識了他們對於人員操作的嚴格訓練與要求,你會完全改變你對核能安全的印象。 你會相信他們所作的一切努力,不只是工程,而是早從三十年前的選擇建核電廠的地址開始,一直到為了地震與海嘯所作的重重保護。如果你全部理解的話,你真的可以不必擔心與害怕福島核災會在台灣重演。 而且你也會相信他們這些你原本一句話都不相信的人,他們說的也許是真的。因為他們生於長於台灣(我相信絕絕大多數也會老於終於台灣),他們都是台電公司的優秀工程師,他們不像日本的核電廠全是民營,為了成本會作出許多錯誤決定。他們是用最高的安全標準來建造這座他們知道攸關台灣未來四十年能源安全的核能電廠。 日本人的確很厲害。在發生核災北邊的日本女川核電廠、就在核災南邊的福島第二、與東海核電廠,他們也都遭遇了嚴重地震,也都面臨了海嘯,但是緊急應變都得宜,都安然渡過。 但是只有福島第一核電廠實在從設計一直到管理,日本人一點都不厲害。它從1960年代設計之初為了成本就犧牲了離海平面的距離(離海只有100公尺)與高度(海平面上10米高),在2000年就被提醒了必須重新考慮海嘯高度也一直不改善,被提醒了要提高發電機的高度也不動,最後甚至連應該放棄反應爐來避免災難,也在重重官僚文化下完全擔誤了時間。 如果大家能深入了解,甚至願意讀一讀日本國會與原子能協會所作出的報告,甚至美國頂尖的物理學家所寫的那本「給總統的能源課」之後,你將會發現,日本當然很厲害,但福島核災中的日本人一點都不厲害,它的的確確是人禍。 我自己花了功夫研究之後,我當然也理解,為什麼這一切的理解都沒發生,為什麼大家都不理解。因為這些能源與核能的許多相關知識真的不好懂。更不容易讓整個社會理解。 1970年代,台灣就是在面臨了石油危機開始認知能源安全的重要之後,才開始連續興建了三座核能電廠。 我知道要找到30萬位公民來支持連署,讓「以核養綠」的公投能成案,的確很困難。人人都怕福島核災在台灣上演,更何況沒人會關心到底電從哪裡來,只要有電可以用就好了,不是嗎? 也許天祐台灣的最好方法是,讓美國的川普總統和伊朗之間的衝突愈演愈烈,然後互相開火甚至變成局部戰爭。然後油價大漲、天然氣大漲而且也有一大堆運不進來。然後台灣只好被迫限電。然後美國和伊朗又握手言和,世界恢復吵吵鬧鬧的和平。 我支持「以核養綠」,是因為我認為台灣與每個台灣的年輕人已經夠苦了,穩定的能源與電力,其實只是最基本最基本的經濟支撐。就算有了穩定的能源,仍然還需要足夠的創新創意與努力,才能和全世界競爭。 如果能把未來光是電費就要多花掉的3兆元,拿來讓年輕人更有競爭力,那不才是真正的愛台灣嗎? 如果你也支持這個想法,只要有30萬個你,我們就有機會不必靠著美國與伊朗的衝突,我們自己就能改變台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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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能專業人士的評論 ◎ 劉振乾 日本政府四月十三日決定,福島核廢水將先稀釋,把含有的放射性「氚」濃度降低至日本國家標準的四十分之一,兩年後排放入海。聯合國原能總署及美國都支持,韓國則表達強烈抗議。十四日台灣有幾家報紙大幅報導此事,且稱「原能會表達遺憾」。其實包含台灣在內,都沒有立場抗議。 日方論點乃是氚是氫的同位素,無法去除,如果要排放於海洋,也要稀釋到基準濃度以下,且這是全世界核能電廠遵行的做法。 以韓國的月城核電廠為例,從一九九九年十月以後,累積共釋出超過六千兆貝克的氚到日本海中。而福島第一核電廠處理水貯留中的氚總量約一千兆貝克,因此,月城的累積釋出量為福島的六倍以上(氚水一兆貝克約為○.○一九公克),單是二○一六年就排放約廿三兆貝克。台灣的核三廠則一年排放約四十兆貝克。 檢討核廢水處理方式的日本經產省委員會評估認為,將全量以一年時間釋出於海洋或是大氣,其暴露劑量少,輻射的影響是「極端的小」。處理水中留存的氚的全量是八百六十兆貝克,以一年時間釋出於海洋,暴露劑量為一年內○.六二微西弗;但來自自然界的暴露劑量為一年二一○○微西弗(二.一毫西弗),與此數字相較,可見其微小。也就是福島核電廠處理水輻射濃度在自然界的千分之一以下。如果連這數字都在乎,那根本無法搭國際線班機或是住在有花崗岩地區的西日本。 再以其他核電廠每年排放數字提供參考:加拿大的BRUCE A&B約八九二兆貝克,加拿大Darlington約二四一兆貝克。日本的福島第一在二○一○年排放約二.二兆貝克。中國大亞灣約四十二兆貝克。 福島第一廠址內佈滿儲存處理水的水槽,到二○二二年夏天,所有水槽都會注滿,勢必要採取向外界排放的措施,而由於必須將反應爐中的已凝固核燃料繼續加以冷卻,污染水會持續發生,日本也是被迫非採取行動不可。 在日本是共產黨反對此事。該黨職員擔任代表(主持人)的「市民團體」,如今依然三不五時就舉辦反對活動,反核的朝日新聞加以報導,卻不提共產黨在搗亂。例如二○二○年十月十九日朝日新聞福島版刊登市民團體舉辦抗議「放流大海中」的活動,約十人舉著「污染水不要『放流大海中』」的標語,要求人民簽署反對運動。雖僅有十人,因有媒體報導,影響不小。 總之,將科學的問題政治化,是政治家們的老套,但原能會是以科學辦事的機關,放著自己核能電廠排放氚水的事實,而表示「遺憾」,就沒有美國阿莎力的「支持」來得符合國家利益了! (作者為台電退休工程師,著有《你想知道的核能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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