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方式:紙本遞送受文者: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室登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0日>文字號:嘉市警交字第1081902626號無別:最速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件:如說明四說明:檔號:保存年限: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函地址:60041嘉義市中山路195號承辦人:警務佐孫義雄主旨:有關防制交通事故執行「交通大執法」一案,請各單位確實辦理,請查照。電話:警用752-2193、自動05-2250727傳真:警用752-2194、自動05-225764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tw為降低本市A1及A2類交通事故發生率,宣示警察強力執法決,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請各單位落實執行,以維交通安全與秩序。二、本專案實施期程自108年4月中旬起,每月分上、中、下旬各實施1次連續3日大執法。三、取締項目除針對重大交通違規(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依二段式左轉及未戴安全帽)加強稽查取締外,增列併排停車取締項目,以符民眾期待及維護行車順暢與安全。四、 本(4)月律定中旬12日、13日及14日,下旬22日、23日及24日等6日實施交通大執法,請各單位於15日及25日上午10時前,將大執法取締違規統計表(如附件)以電子檔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彙辦。-本: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本: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室、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陳副局長室、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蕭副局長室、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科、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均含附件)局長林水順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