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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各位車友請注意:

警政署今晚說明,從6/30號開始,只要斑馬線有行人,不論遠近,汽,機車駕駛都要停讓,不然就開罰,還要接受道安講習。

同時警政署也表示,原本舊制是車輛離行人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內)就取締,但新制為:在有劃設斑馬線的路口,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內,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若站立於路邊,距離斑馬線一公尺內,想要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停讓行人,若駕駛人未立即停讓行人,只要車輛的前輪,進入斑馬線內,就可舉發。

另外:如果行人已經進入斑馬線內,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是遠端,都要立即停讓行人。

以上報告,現在抓不禮讓行人越來越嚴格了,請各位駕駛多注意,看完以上規定,反正就是只要斑馬線上有人就必須要停讓,就算行人離你很遠,只要前輪駛到斑馬線上就開罰,所以請各位小心注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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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圖看懂 停讓行人新制 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 另外,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如果有人要穿越馬路,或已進入路口,汽機車也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 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其次,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針對「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且欲穿越馬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應舉發。 警政署日前指出,目前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已進入斑馬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 此外,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
    7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 2023年6月30日施行 可取締 車頭進入 行人穿越道 不論行人在遠或近的一側, 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 先行通過,汽車前懸 (機車 前輪) 進入斑馬線範圍內, 或搶先通過路口,就應舉發 資料來源:警政署 要過馬路的行人已進入 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 H 停 未劃設行穿線 路口也須停讓 A 中央通訊社
    5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剛剛看到的,提醒各位駕駛人注意⚠️ 警政署和交通部等部會也達成共識,將來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管距離遠近,駕駛通通都要停讓,否則就違規,目前預計在6月30日上路。 來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42375
    7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近期流傳一支汽車未停讓行人,遭警方取締的影片 每個路口狀況不一,大家對於騎車或開車時如何停讓行人有許多疑惑,查小喵整理基本原則給大家: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都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如車輛距離行人尚遠,超過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應盡速通過路口。 💡法規中的車輛「暫停」,必須要完全靜止;像網傳影片中駕駛這樣緩慢滑行、沒有靜止,也是會被開罰的! 💡取締標準: 🔹有斑馬線 車頭進入斑馬線,且車輛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在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兩項條件同時成立就可取締。 🔹無斑馬線 沒有畫設斑馬線的行人穿越路段,只要車頭與行人的距離在3公尺內,就可取締。 💡違反者汽車罰鍰3600元,機車罰鍰1200元,自行車罰鍰300至600元。 💡立法院已於4月修法,將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罰鍰加重,最高可罰到6000元,預計今年7月施行。 👉報告全文: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147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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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起,警方如發現有車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直接開罰,機車罰1200元,小客車罰2000元,大客車罰2800元,行人未走斑馬線,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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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所有車輛不歸責實際駕駛人,記「該汽車」違規1次,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5. 自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 111/10/18 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還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省道及快速道路區間測速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10. 超速-記1點●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超速或低於速限-記1點 行駛中使用手機記1點、●併排停車-記1點 在車站、學校、市場、消防栓之前停車記1點 交叉口路、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記1點 臨時停車、停車,駕駛人或乘客不依規定開車門因而肇事記1點
    2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齁,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是要禮讓他,啊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我們給平台的那個, 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喔,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啊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欸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理大作,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做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沒有減速嘛,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嘛,對不對,你沒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吼,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念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非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入口,站到入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禮讓他,你沒有禮讓他,綠燈嘛,三公尺嘛, 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他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阿伯他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代打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你看這罰單罰多少啊,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齁,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在禮讓他,啊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我們給平台的那個, 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喔,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啊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欸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底蠟燭,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們要減速嘛,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嘛,對不對,你沒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呼籃,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念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 飛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路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你沒有禮讓他, 綠燈嘛,三公尺嘛,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 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還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在阿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 你看這罰單罰多少,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是要禮讓他,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文給平台的那個, 有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底蠟燭,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做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們要減速,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對不對,你們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吼,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件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非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入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你沒有禮讓他, 綠燈嘛,三公尺嘛,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他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阿伯他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在阿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你看這罰單罰多少,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