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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上就有新藥期中分析報告數據不如預期,造成21根跌停版紀錄,市值蒸發400億元,整個生技股都跟著被拖累的「基亞事件」

基亞當時取得普基公司從 #澳洲國家醫學院 技轉的一款肝癌新藥「PI-88」專利,當時這顆肝癌新藥才剛開始一期臨床,基亞取得專利後負責進行二期臨床試驗,並在2007年完成二期臨床。

基亞董事長 #張世忠 宣稱基亞將在全球進行三期臨床試驗;但開發了四年,基亞只拿到台灣、中國和韓國三地區的三期臨床試驗核准。新藥研發最關鍵、被視為全球藥證指標的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卻只見基亞於一○年提出申請,遲遲未見核准三期臨床試驗下文。

生技業重量級大老也直言,基亞迫不及待做『期中分析』,想告訴大家,如果期中分析數字很漂亮,基亞不用做完三期臨床,就能直接拿著『期中』數字去申請藥證;但他沒告訴投資人的是,全球靠著期中分析就拿到藥證的公司,可能五根手指就數得完。」

基亞就在股市名人嘴的加持吹捧下,從不到百元的價格一路炒作到486元,然而一份在2014年7月28日半夜悄悄發布的肝癌新藥PI-88三期試驗「期中分析」報告,效果不如預期,一路從高點殺了21根跌停版。最終把基亞打回原形。

這個比悲傷還悲傷的故事講完了,當初的這顆「PI-88」肝癌新藥有沒有跟現在的「高端疫苗」感覺很像,都是國外技轉、名人加持、對外宣稱二期臨床過後就能緊急授權拿到藥證?

你以為這個過程已經很相似了嗎?更相似的是當初造成生技股核爆的基亞跟高端疫苗的董事長其實都是同一個人 — 張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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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惠珀感懷隨筆》國產疫苗演義:疫苗施打日,正是夢靨起錨時 ! 轉載自王惠珀的《臉書》2021-6-18並發表於《優傳媒》 王惠珀,台灣桃園人,台大藥學系學士、美國密西根大學藥學博士。獲15 國 41項新藥發明專利;發表學術論文 124篇,台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 《前言》 台灣有一群人將心向明月,用立場在挺蔡,蔡總統卻明月照溝渠,在玩人民的身體。 萊豬演義尚未謝幕,國產 (高端、聯亞) 疫苗演義已開拍,蔡政府要授權緊急使用臨床二期之「試藥」。我們不知道將心向明月者是否受了傷,但民怨沸騰則是事實。苛政猛於虎,為了避難只好演出逃難疫苗、投中疫苗、特權疫苗、插隊疫苗等戲碼。 這國產疫苗跟萊豬政策一樣,行不由徑,壞了治國根基,再一次證明「橫柴入灶」是蔡政府完全執政的硬道理。這是一場執政者與烏合蒼生之間權力不對等的戰爭,怨嘆、憤怒都無濟於事,但是人民不該束手就擒,最好的防禦就是主動出擊。 對人民而言,國產疫苗演義太真實,太接近自己,正是公民教育的好機會。臨場感十足的威脅,正是自我教育的好題材。每個人都該教育自己具備醫療法律常識,去施打國產疫苗之前該了解自己將面對的不平等待遇。台灣人才濟濟,高手在民間,出手救蒼生,此其時也。此時集體教育,腦力激盪,足可釀出捍衛醫療人權以及法律正義之對策。 本文且以法律 (法規) 的邏輯推演,用AZ疫苗以及消炎藥偉克適(Vioxx) 的回收訟案為例,論述行不由徑的疫苗施打,其夢靨從打在人民身上的那一針起,才要開始。 《摸黑走路,不翻跟斗者幾稀矣》 不同的病毒隨時會橫空出世,孩子們的成長過程離不開各種 (五合一、六合一) 疫苗,我們還會需要各式各樣的疫苗。 法規一體適用,就藥政管理而言,如果臨床二期的國產疫苗可以施打,那麼往後任何疫苗都可以走「高端捷徑」緊急使用囉,主管機關能不受理? 《何謂臨床三期?》 國產疫苗做完臨床二期,不代表它具有保護力,也不代表它對不同身體態樣 (status) 的人沒有副作用,因為臨床二期的「安全」與三期的「副作用」是兩回事。 藥品毒性及安全性是臨床一期跟二期在做的事,收錄的試驗者以健康的成年男性為主。記住喔,受試者沒有疑難雜症,不包括小孩、孕婦、慢性病人等。哪一個老人家沒有各種疑難雜症? 那麼,只做到臨床二期試驗,如何告訴你這疫苗對所有人都有保護力? 對老人家不會造成傷害,孕婦、小孩也可以摸黑上路? AZ疫苗就是在臨床三期緊急授權使用後,發現了血栓副作用,拿不到許可證。告訴我們,任何藥物都可能存在著沒有被發現的副作用,所以越是專家,在預防用藥風險的態度上也越趨保守。筆者曾在衛生署說「以媽媽的天性」掌新藥審批,被 #陳建仁署長 批「用二十世紀的思維在辦事」。我得說,保守是人道,不是落伍。 《醫療人權訴訟案》 新藥即使走完臨床試驗三期,獲得上市許可,也不保證能永續使用,偉克適 (Vioxx) 回收事件就是個被稱為「哈佛大學教科書等級」的經典案例。 偉克適是 Merck藥廠的 Cox-2 型消炎藥。這隻金雞母上市五年,產生了88,000個藥物不良反應申訴案,這「臨床四期」資料顯示它有心臟方面的副作用,而於2004年主動下市。病人可不是省油之燈,跟著提出47,000件個人以及265件集體訴訟案,求償金額高達 880億美金,藥廠最終以 48.5億美元 (1360億台幣) 和解金擺平此事。偉克適回收事件說明,藥廠未做好用藥風險預防,會吃不了兜著走。 《醫療人權》 就七月要開打的國產疫苗而言,即使在台灣打了 500萬劑 (二劑/人),還是只有臨床二期的實證資料,接下來就會產生幾個無法解決的難題: 一、 政策將人民推向涉險醫療,有刑事責任,人民有權提起刑事告訴。有哪個審批委員敢為涉險醫療的申請案背書? 可以預知,該疫苗在藥審會就不會過關。 二、即使過關,可以用來申請藥證嗎? 當然不行。申請藥證必須做完臨床三期。因為沒有三期試驗,沒有人知道它的副作用、配伍禁忌(有甚麼病的人、在服用甚麼藥的人不可以打…),以及甚麼人不可以打…。 三、「多國多中心」的臨床三期試驗一開始做,法律問題就來了:依臨床試驗規範,在他國試驗的受試者將得到涉險之保障與補償 (如高端高層所言,3萬美金/人),為什麼七月要開打的人白白當了廠商的白老鼠? 白老鼠可以提告廠商侵犯人權。 四、已經施打在 250萬人身上的疫苗,回頭再做三期試驗,其法律/法規邏輯在哪裡? 如果三期試驗結果未通過評估,卻以 250萬人已打疫苗的既成事實「蓋牌」讓它通過,得到藥證,有哪個審批委員敢參與這侵犯生命權的賭局? 五、如果該疫苗未通過評估,也未得到藥證,那麼250萬人是不是該向廠商求償? 廠商會辯稱有政策授權,那麼人民是不是該提告國賠,以及刑事訴訟告政府讓人民涉險? 由此可知,「緊急使用臨床二期試驗疫苗」一事,對人民、廠商、決策者、食藥署之藥審委員而言,都是輸家。 《法律人權》 為了避免惡法侵犯人權,筆者建議願意施打國產疫苗的人,應該要求「以參與臨床三期受試者的權利及義務」去施打疫苗,亦即:(1) 疫苗廠商應依照臨床試驗規範,與受試者簽定契約;(2) 以三期試驗之計畫書為依據,給予受試者合理的報償、傷害保障 (保險…),以及不可預知傷害的補償;(3) 簽署受試同意書才施打疫苗,沒有契約保障,不必去當白老鼠。 《結語》 奉勸擬申請「國產疫苗」緊急使用的廠商懸崖勒馬,不要吃同胞的豆腐,老百姓沒有義務當你們無償、無保障的白老鼠。 至於執政者,外行、勇敢、剛愎、愚蠢,不合人道的政策已犯了侵犯人權的大忌,疫苗開始施打日,就會是夢靨起錨時。行不由徑的政策丟盡了台灣人的臉面,我們跳出來譴責政府吃人(民)夠夠,也只是剛剛好而已。至於政策讓人民涉險,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就有勞法學高手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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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龍榮博士是Johnson & Johnson的 Director of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去年退休。 以下他以專業知識和經驗分析疫苗發展等相關議題。 最近有很多有關疫苗緊急核准和三期臨床實驗的說法,但是有一些說法不一定正確。我在美國J&J藥廠從事20年的新藥發展。這一年來我一直在深入研究新冠疫苗的發展跟核准的標準,我想我可以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些歐美的經驗。 有關緊急核准和三期臨床實驗 緊急核准新藥或疫苗需要三期臨床試驗的結果, 但是並不需要完成三期的臨床實驗。美國F D A 有一些規定來緊急核准疫苗,這些規定比較重要的幾點如下: • 測試的疫苗需要在動物實驗上證明有抗體的產生, 也需要證明疫苗的效用和安全性。 • 測試的疫苗需要在人體一期的臨床實驗證明他的安全性 • 測試的疫苗需要在人體的二/三期臨床實驗上證明他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三期臨床實驗一定要是隨機,雙盲,有對照組的臨床試驗。 • 測試的疫苗至少要有觀察兩個月的疫苗安全性 • 三期臨床實驗至少要有五個對照組的志願者產生新冠病毒引起的重病 緊急核准疫苗並不需要完成三期的臨床試驗,但是在期中檢查的時候應該要有150個自願者有感染新冠病毒.因為新冠病毒的感染率不高,所以整個三期實驗需要三到四萬的自願參與者.只有這麼多的志願者參與三期的臨床實驗 才能證明測試的疫苗在統計上的有效性. 一般發展新藥需要10 到15年,發展疫苗也需要至少五年, 單是三期臨床部分也需要兩三年才能完成.所以現在所有緊急核准的疫苗都還沒有完成三期臨床實驗.現在核准的疫苗都只有經過剛超過一年的動物跟人體實驗,很多可能的長期副作用還沒辦法在短期內了解。 台灣面臨的困境 由於台灣的新冠病患很少,感染率又很低,要在台灣做新冠疫苗的三期臨床實驗是不可能的.那台灣要怎麼樣做才有可能核准測試的疫苗呢?我覺得一個可能性就是到國外去做三期臨床實驗,但是這個臨床實驗是非常的昂貴, 而且失敗的可能性也很高. 另外一個方式就是現在很多人在考慮的用二期臨床實驗的結果來緊急核准測試疫苗.我覺得這個方式是可行的,當然也會有人認為這個作法是不科學的. 不過鑒於我們對新冠病毒的了解和跟現在疫苗發展的策略,用二期臨床實驗的結果應該可以來緊急核准測試疫苗.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 現在新創的疫苗都是用突刺蛋白來做他的抗原,我們現在對應用突刺蛋白作抗原已經有很多的經驗,所以如果是發展突刺蛋白的抗原, 如DNA, mRNA 或抗原蛋白應該都可以用二級臨床實驗的結果來緊急核准測試疫苗. 這些實驗包括如下: • 動物實驗,包括猴子和天竺鼠,都需要證明測試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需要有一期的臨床實驗來證明測試疫苗的安全性。 • 需要二期的臨床實驗來篩選適量的疫苗來用在人體身上.這個疫苗的量要有安全性而且要能證明可以產生有效份量的抗體.產生的抗體量應該不能低於其他的核准的疫苗. • 緊急核准後只有少部分的志願者可以接種疫苗以觀察可能產生的短期的和長期的副作用.一旦我們覺得這些副作用並不會造成災難,就可以全民接種這個緊急核准的疫苗. 那裡去買疫苗? 因為現在所有的疫苗都是緊急核准的,所以所有的疫苗都是由政府控制的, 理論上沒有民間交易疫苗的可能性. 美國跟英國 (當然也包括俄國和中國) 在新冠疫情吃緊的時候就花很多經費在發展新冠疫苗.發展這些比較新的疫苗, 包括 mRNA 和腺病毒疫苗,其實已經有至少10年的經驗了.但是在美國投資了超過100億美元的情況下,參與的藥廠才有膽量同時進行研究, 發展和生產, 把這個需要5年的發展期縮短成一年以內.很多廠商都有接受美國政府的補助,包括Merck (3千8百萬美元), J&J (15億美元), Moderna (25億美元)AZ ( 12億美元),Sanofi/GSK ( 21億美元)。也因為接受政府的補助所以美國政府可以優先購買核准的疫苗. Pfizer 沒有拿政府的錢但是由於所有的疫苗都是是緊急核准,因此所有的新冠疫苗都是由政府提供給政府,沒有民間自由買賣. 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現在美國核准的三個疫苗都非常有效,尤其是對嚴重的,需要住院的,或是會致命的新冠病症非常有效。 一般的流感疫苗只有低於50%的效果,這三個核准的新冠疫苗都有高於90%的效果. 實驗室的結果證明這些疫苗對於新的變種新冠病毒也都有效. 然而就像很多其他的疫苗一樣, 這幾個新冠疫苗也都有副作用,但是大多數的副作用都不嚴重. 比較嚴重, 但非常非常稀有的的副作用是J&J 和 AZ疫苗對年輕婦女產生的凝血症和Pfizer疫苗對年輕人產生的心臟發炎. 也因為疫苗的高效率, 低副作用, 所有國家的健康單位都強力推薦所有的人要去接種疫苗. 腺病毒疫苗會改變人體基因嗎?mRNA 和腺病毒疫苗有什麼差別? 我了解的是這樣的: • Johnson & Johnson 的腺病毒疫苗已經有Ebola的疫苗核准上市.基本上它的安全性已經有相當深入的硏究和了解,所以歐美國家才會核准它上市. • M-RNA 不會改變基因. Johnson & Johnson (和AstraZeneca)的腺病毒疫苗已經有基因改造所以它不會再複製而且很容易把突刺蛋白的基因帶入人體細胞. 那些感染的人體細胞會在人體內生產m-RNA 去製造突刺蛋白(抗原). 因此Johnson & Johnson 的腺病毒疫苗是有可能和自然界的腺病毒交換基因. 但因為改造的基因是突刺蛋白基因,真正會影響人體或自然界的可能性極低.即使理論上m-RNA疫苗不會改變人體的基因,也沒有人可以真正担保它不會有副作用.因為我們對m-RNA疫苗的了解非常有限. • M-RNA疫苗需要脂肪微粒(Lipid nanoparticles; LNP)來幫助它進入入體細胞.常用的LNP包括有polyethylene glycol (PEG). 有些PEG 分子量很大,確是有可能在少數人產生過敏反應. 但現在發現的例子非常少. 而且我們對m-RNA疫苗完全沒有經驗, 加上全世界都在用放大鏡檢視,所以過敏的副作用也被誇大宣染了. 我們應該要了解”所有的藥都有毒”, 但有效的劑量的調整可以區隔藥效和毒性.: • Johnson & Johnson 的腺病毒疫苗比m-RNA疫苗穩定, 可以長期儲存在冰箱內,比較容易送到全球各地. 單劑疫苗(如果証明安全有效)也比較可以全球廣泛接種. 我希望這些資料可以讓你們更了解新冠疫苗的安全性, 有效性和疫苗發展的一些過程。也可以轉傳給你們的親朋好友. 高龍榮 Mark Long-Rong Kao President, Taiwanes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bio technology Jun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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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 希望知識份子多多岀來講話。 尤其是專業人員! 歡迎分享我的文章 國產疫苗可以不做Phase III嗎? .. 我試著心平氣和跟大家解釋為什麼高端、聯亞疫苗,在我的觀點裡,不該在七月獲得緊急授權。 .. 首先,所謂二期、三期的差別 簡單來說,二期的目的還是在於「驗證三期試驗執行的可行性」 因此,二期主要目的是檢驗安全性、測試劑量,以及評估疫苗確實是否具有臨床潛力,值得推到三期進行更大規模的臨床試驗。 .. 以兩支國產疫苗的二期試驗來說 基本上,都不評估疫苗的防護力、避免重症或死亡效力等。 原因是在二期收案時,台灣的新冠病人太少,也就無從評估注射疫苗或安慰劑,最後得到新冠的差異性。 因此,對國產疫苗來說,二期的結果除了安全性以外,最關鍵的就是是否能產生出足夠量的抗體。 .. 然而,產生抗體是否等同可以對新冠病毒產生足夠的防護力? 這一點是科學界還沒有足夠資料證實的。 以FDA對新冠疫苗的guideline,目前也很明確地說,抗體與防護力之間的關聯性,目前還沒有足夠資料。 因此,FDA目前對於所有緊急授權的新冠疫苗,都是要求要有三期的資料,做到足夠量的受試者,達到足夠的防護力,三期審查過後才會緊急授權。 .. 坦白說,去年美國的疫情比現在的台灣還嚴重許多,而且全世界根本都沒有可用的疫苗 但是FDA還是扛住了川普的壓力,堅定按著程序壓各家廠商乖乖做完三期。 這點是FDA確實值得佩服的。 也因此,基本上整個世界(除了美國自己的一些人)對於FDA的審查和公信力都是有信心的,未來FDA緊急授權的疫苗,大家也都能繼續相信下去。 .. 既然二期的目的是奠定三期的基礎 我們可以很容易理解一件事,就是真正的問題(保護力),是要靠三期來回答的 二期充其量,只能告訴我們,三期失敗的機率會不會很高。 因此,藥廠做完二期後,再繼續做三期,失敗也是很常見的事 有多常見? 據我查的資料是大概二期70%失敗、二期成功但三期失敗50%。 這個數字聽起來很多,可是新藥就是那麼難做,不然台灣早就不知道多少座生技的護國神山了。 .. 各位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FDA的這篇文章(https://www.fda.gov/media/102332/download), 裡面舉了22個例子說明二期成功、三期失敗的案例。 其中也有好幾個是疫苗的。 這些疫苗的例子都具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二期的biomarker資料顯示有產生抗體,但三期做完發現沒有efficacy (效力)、甚至還有打了疫苗,讓病況更嚴重、不得不提早結束三期的案例。 .. 至於高端和聯亞的疫苗呢? 坦白說,我不是專家,實在很難預測到底成功率高不高。 若要說他們的優點,就是他們兩家的二期都收了大概3000多個受試者,比一般二期來的要多,而且年長者的部分也都收了大概1/4的量。其實算是很不錯的二期試驗了。 .. 但是以兩支國產疫苗來說,沒有三期試驗,就是無法評估保護力與重症預防力,這是在七月 前,絕無可能去回答的問題。 如果七月讓他們獲緊急授權,大量施打,就是在拿民眾做一個大型的三期,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 以目前民進黨政府的各種說法來看,態勢已經很明顯,就是兩支疫苗那怕現在連二期都還沒解盲、連抗體結果都不知道好壞的狀況下 一定"都"會在七月獲緊急授權,然後暑假時間大量施打。 .. 很不幸的,台灣現在疫苗已經變成了一個政治問題,就像美國一樣,單純的科學、醫學問題,到頭來變成了由政治立場決定疫苗的取向。 我在這裡不想去評論政府的決策,但我的預測是,國產疫苗七月施打,短期內也許可以解決政府的施政危機,但接下來絕對是弊多於利。 .. 首先,如果一個國家大量施打的疫苗,是缺乏三期資料佐證的,在整個國家中會產生很高度的質疑,就算疫情得以控制、逐漸解封,這種質疑也會一直存在。 當疫情一旦又產生一波流行,馬上整個國家又會陷入互相謾罵的惡性循環,特別台灣又是內鬥的箇中高手。 當缺乏科學的三期試驗當基礎,以台灣極度分化的民意來說,貿然去打國產疫苗只是埋下更多衝突的種子,絕對是永無寧日的開始。 .. 其次,很有可能發生的情況是 兩支疫苗打下去,發現保護力並不夠好、甚至副作用比例很高。 那到時候,對於政府公信力的傷害恐怕更大,因為反作用力不但會顯露在經濟、教育和民生上,更會讓人民質疑,為什麼寧可棄用其他已通過三期驗證的疫苗、去拿國家防疫賭在國產疫苗的成敗上。 .. 最後,以整個國家的生技產業發展來說 如果這次政治力干預新藥的核准與緊急授權,那就是立下一個最差的示範,證實台灣的TFDA無法阻絕政治力的介入 未來TFDA的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這對國家生技發展絕對是極大的傷害。 .. 以前有位我敬愛的大姊曾跟我說,越是在緊急、混亂的時候,越要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才能冷靜看到正確的路。 國產疫苗也是一樣,與其急著上市,不如耐心把三期做完,有了足夠的資料,之後緊急授權、甚至出口才會有充分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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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常容易了解的科普式說明 ────────────────────── 我對疫苗政策的看法(朱敬一院士) 我是經濟學教授,不是疫苗專家,但是做過科技政委、國科會主委,督導過行政院生技產業發展計劃,有一些背景知識。基於「將官不分兵科」的原理,想要對最近的疫苗審查紛爭,做一些科普級的解說,也提出一些「疫苗產業」的政策意見。我以下分點陳述。 1)疫苗從研發到推出,需要做三期臨床試驗,第一期看初步身體反應,第二期尋找有效激發抗體的劑量。所以二期做完,即使樣本不很大,就可以知道某種疫苗究竟能不能有效產生抗體。 2)既然知道疫苗能否產生抗體,那麼為什麼還要做第三期試驗呢?疫苗的作用,是訓練身體面對病毒時的作戰能力,我們身體對抗病毒作戰的士兵,叫做「抗體」。成功訓練作戰士兵,不表示他們能夠克敵(病毒)致勝。臨床三期的作用,是檢驗疫苗的致勝有效性,以及我們身體對病毒戰鬥所可能付出的成本。 3)為什麼有抗體未必表示能成功克敵呢?什麼又是戰鬥成本呢?大概有三個面向要考慮。a) 產生抗體的同時,也可能引發若干嚴重的副作用,例如血栓,像是七傷拳,出拳傷敵也傷到自己;b) 抗體士兵是有了,但是因為某些原因,卻打不過病毒;c) 抗體雖然能夠打敗病毒,卻是「慘勝」,造成身體其他傷害。這些都是「疫苗本身風險」成本,都需要臨床三期試驗,讓士兵有機會真實作戰,才能確認疫苗的風險成本與有效性。 4)為什麼歐美藥廠疫苗臨床三期沒做完,就會發緊急藥證 EUA 准予施打呢?這是一個管制科學的統計問題與取捨問題。正常的三期試驗,也許要求幾個月之後的某種統計數據。但是如果傳染病嚴重,那麼拖越久核准疫苗,傳染病造成的傷亡就越大。提前核准施打,就是在「疫苗本身風險」與「傳染病蔓延死傷風險」之間,做妥協。EUA 可以依新數據,不斷滾動修正。 5)另一種可能的提前核准,是在臨床三期發現,疫苗對某些族群子樣本副作用較小,於是可針對子樣本族群先核准施打。這也是依統計樣本結果,而做彈性修正。 6)無論如何,緊急核准都不是正式核准,臨床三期還是在繼續進行,都要依據三期臨床的數據修正。如果發現「疫苗本身風險」頗為可觀,也可以取消核准。 7)總統可以事先宣布什麼時候施打國產疫苗嗎?在民主國家答案很簡單,不應該。如前所述,核准疫苗的決定,必須依據「疫苗本身風險」與「傳染病死傷風險」的評估。這是管制科學的判斷,不是政治判斷。在科學結論出來之前先說政治結論,這就會給審查委員不當壓力。 8)國外情況呢?美國前總統川普,曾經希望美國FDA能在大選投票前核准疫苗,但遭到紐約時報、美國國家科學院等的強烈批評。最後,美國FDA沒有妥協。這些報導谷歌唾手可得,我不引用連結了。 9)陳培哲院士的主張是什麼呢?我的了解是:他認為臨床三期一定要做,不可以以二期擴大樣本取代三期。他日前的聲明,也建議從某些特定群體先做臨床三期。至於這些臨床三期的樣本其統計檢定要如何修正,以平衡「疫苗本身風險」與「傳染病死傷風險」,這可以由委員會討論。 10)對陳培哲的攻擊有道理嗎?如果部分台灣人民因為某位科學家的意見不為自己所喜,或是與自己偏愛政黨的政策相左,就抹黑、抹紅、肉搜、辱罵、胡亂批評,這樣的行為,與中國網民因為台灣藝人的隻字片語而胡亂圍勦、杯葛,有差別嗎?我們痛恨對岸的網路霸凌,是不是也該檢討自己的水準?台灣要深化民主,就要擺脫這種低級的網路霸凌文化。 11)媒體或媒體人帶頭攻擊,有道理嗎?當然沒有道理。台灣若干媒體與媒體人的水準,真的是「一口濃痰不足以描述」。有人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我覺得,台灣最醜的風景,也是「某些人」。 12)台灣需要多少疫苗?如果台灣預計施打劑數是 3000 萬劑,則也許我們應該購買 3500 萬劑,依疫苗效力指標決定施打次序,最後沒有用到的 500 萬劑,可以銷毀可以贈送。這筆預算不大,是國家可以支應的。無論如何,生命健康權最大,疫苗絕對沒有「愛用國貨」的優先性。 13)那麼疫苗採購該不該有「扶持本土疫苗產業」的考量呢?可以有,但是做法要細膩。a) 我認為政府可以採購取得 EUA 的國產疫苗,但是每劑的單價,可以設下級距,要與該疫苗的效力指標掛勾,至少保證廠商回本,效力越好單價越高,這樣藥廠的努力誘因才會增加。b) 如果國產疫苗需要國家政策的配合,則國家可以要求某種類似「政策技術股」的回饋。如果國家疫苗政策成功,該疫苗股票價格大漲,則國庫也受惠,不是單純地圖利廠商。 14)疫苗紛爭要怎麼收場?三點:1)蔡總統應該要修正她原先的談話,公開宣示她對科學專業審查的絕對尊重。2)在專業受到尊重的前提下,陳培哲院士可以回到審查委員會,說服委員會臨床三期的變通做法。3)孕育本土疫苗產業,要有足夠的經濟專業概念,採購契約內容要經得起民主社會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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