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診所診治疑似麻疹病患,請依規定於24小時內向轄區衛生所進行通報作業。倘醫護人員為接觸者依據CDC「麻疹疫調、接觸者追蹤管理及群聚事件處理原則(2019/6/5版)」處理,並醫護及工作人員除有2 劑MMR 接種紀錄且最後一劑疫苗接種距今未超過15 年,或經檢驗具麻疹IgG 抗體,且檢驗日期距今未超過5 年,應限制其進入收治有疑似或確定感染麻疹病人之病室及區域,且應避免照顧未接種MMR 之嬰幼兒,以免遭受感染或傳播病毒。 依據CDC「醫療照護人員預防接種建議」,優先針對1981年(含)以後出生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若不具有麻疹免疫力,補接種1劑MMR疫苗,惟疫苗需採自費接種!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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