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台灣遊客請注意: 2025年6月1號起台灣海關如 發現您攜帶仿冒的名牌:沒收罰 款美金$500 並必須處以貨價3倍以上罰款 Today is my day 【Q搜尋圖片商品 ▲ 關務署針對《海關緝私條例》進行修訂,旅客若 是購買假名牌包包、手錶、3C產品等仿冒品,將被 沒收並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示意圖/CTWANT 資料照) 查獲433件進口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涉 及27.1萬件仿冒品,旅客違規攜入案件有 12件。對此,財政部關務署將針對《海關 緝私條例》進行修訂,取消私運仿冒品的 「小額免罰」機制,未來若是私運仿冒 品,不論金額一律開罰,新制將於今年6 月正式上路。 根據現行的《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民眾 出國購買名牌包、手錶、3C商品等仿冒 品時,未申報且價值未超過新台幣5000 元,通常只是遭海關沒收,不會被處以罰 364 Q 60 17 533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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