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經農業部核定,已公告在縣府公報,民眾遛狗未繫繩經勸導不聽、未經許可持有獸鋏,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今日5月28日上路。 遛狗沒牽繩,重罰15000元!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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