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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以來﹔多少次的選舉﹔有哪幾次是這樣子說不用告訴大家領票人數多少﹔
這是不是第一次﹔你們為什麼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要立刻向參觀席的民眾宣布投票結束﹔精清點結果﹔領票人數多少人﹔
這一個宣告的程序拿掉﹔為什麼﹔都不知道多少人領票﹔
所以不知道為領票數有多少﹔都不會有人知道嘛﹔沒有宣告﹔
也不是說我負責﹔我不練戰﹔你能負什麼責﹔
人民對選舉﹔中選會所辦的選舉失去了信任﹔
人民失去了信任﹔社會失去了互信﹔國家失去了民主﹔
這樣子你能負起這個責任嗎﹔你能負起這個責任嗎﹔
執政黨的立委痛心疾首

本則回應

  • E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一、網傳影片的原始事件是立委林淑芬2018年12月在立法院的質詢,當時中選會在2018年縣市長地方選務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中拿掉「開票前,向民眾宣布領票人數」規定。

    二、針對此爭議,監察院於2019年11月提出糾正案,中選會隨後更新規定,也因此,2020年1月11日的總統與立委大選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134
    4 個月前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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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AX8oxq3z34?si=zM-29iF7dU3O866J
E4 個月前 加的
https://youtu.be/-AX8oxq3z34?si=Xf9WEjMFGl748zL2
E4 個月前 加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X8oxq3z34&ab_channel=BitKing%E6%AF%94%E7%89%B9%E7%8E%8B%E5%87%BA%E4%BB%BB%E5%8B%99
E4 個月前 加的
https://youtu.be/-AX8oxq3z34?si=zqqqnzyUG__PciH9
E4 個月前 加的
看票作票的漏洞之所在 作票漏洞在這裡 是你們事先放水 造成制度面漏洞 讓有心作票的人有漏洞 可以再繼續這樣子蠻幹嗎?惡搞嗎? 中選會所辦的選舉 人民失去了信任 社會失去了互信 國家失去了民主 你要負起這個責任嗎? 執政黨的立委痛心疾首 21世紀 勇武法院認定出來的作票在這裡 這絕對不是選務疏失 萬華票軌被發現有作票的弊端 投開票的報表所登記的發出的票數 比發出的真正票數多了99張 而這些位領票99張都灌給某位候選人 所以從法制面 從中選會 就故意蓄意 不知道為什麼 變更了投票的慣例 違反投票慣例 我們比照2016年 所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你們把應立即向開票所的群眾宣布 投票完畢 應清點 經清點結果 領票多少人 這一點拿掉了 選舉程序上的變更 你們都不用報到上面來嗎 所以你們都不知道嗎 有沒有報到上面來 要不要開會 要不要開會決定 你們中選會和一致要不要開會決定 這個有簽報讓我們機關首長這個了解 那沒有提委員會這個討論 簽報的時候機關首長是哪個機關首長 我是現在的這個機關首長 沒有 當時 這是地方 我們在開會的時候 地方選務人員建議應該做這樣的一個 哪一個地方選務人員 他們為什麼做這樣的建議 他們做了這個建議 你們憑什麼認為合理 合情 合法 你們憑什麼認為省略了這個程序 可以交代的過去 人民可以信任你的投票 不會發生今天幽靈選票灌票的疑慮 憑什麼 你們提報的時候 中選會的委員有沒有開會 中選會委員報告 這個是屬於技術性細節性的這個事項 這個沒有提會這個討論 那在這個開會的時候 是許多的這個地方選委會 誰決策的啦 人家反應上來誰決定這樣改的 誰 為什麼 時間暫停 我補充一下 他剛剛回答錯了 那個林委員此論的這一項 是你們中選會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必須經那個委員會決議的事項 因為法規命令的修正一定要經它 這個不是 這個是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這不是法規命令 這個是准法規囉 准法規囉 跟委員報告一下 就是行政命令分法規命令跟行政規則 這個不是屬於法規命令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你的意思是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 可以不必遵循嗎 他是屬於一個行政規則 他要不要遵守 如果不遵守違規的話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這個不遵守這個規定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我們選務人員就要依照新的107年的工作所冊 來這個進行處理 對 但你們107年工作所冊 是嚴重的違反多年慣例 而且嚴重的造成制度面 有這個斷票錯票的漏洞之所在 所以造成選務重大疏失的原因 就是在於你們107年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那誰把多年的慣例改掉的 你這麼怎麼回答不出來 那如果不遵守這個慣例 誰改掉了 我們要問責於誰 那我現在問你第二個問題 不遵守這個慣例 要怎麼處分 我想我應該要負責 你負不了責 人民失去了信任 社會失去了互信 國家失去了民主 這樣子你能負起這個責任嗎 你能負起這個責任嗎 執政黨的立委 抗爭極少
E4 個月前 加的
你的民眾宣佈投票結束 經清點結果 領票人數多少人 在一個宣告的程序拿掉 為什麼 這是地方我們在開會的時候 地方選務人員建議應該做這樣的 哪一個地方選務人員 他們為什麼做這樣的建議 他們做了這個建議 你們憑什麼認為合理 合情 合法 你們憑什麼認為省略了這個程序 可以交代的過去 人民可以信任你的投票 不會發生今天幽靈選票灌票的疑慮 憑什麼 你們提報的時候 中選會的委員有沒有開會 跟委員報告 這個是屬於技術性細節性的這個事項 這個沒有提會這個討論 那在這個開會的時候 是許多的這個地方選委會 誰決策的啦 人家反應上來 誰決定這樣改的 誰 為什麼 時間暫停 我補充一下 他剛剛回答錯了 那個林委員問的這一項 是你們中選會組織法第六條 第一項第一款 必須經那個委員會決議的事項 因為法規命令的修正 一定要經它 這個不是 這個是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這不是法規命令 這個是準法規囉 準法規喔 跟委員報告一下 就是行政命令 分法規命令跟行政規則 這個不是屬於法規命令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你的意思是 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 可以不必遵循嗎 他是屬於下位階的一個行政規則 他要不要遵守 如果不遵守 違規的話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這個不遵守這個規定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我們選務人員 就要依照新的107年的工作所冊 來這個進行處理 對 跟你們107年工作所冊 是嚴重的違反多年慣例 而且嚴重的造成制度面 有這個灌票作票的漏洞之所在 所以造成選務重大疏失的原因 就是在於你們107年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那誰把多年的慣例改掉的 你這麼怎麼回答不出來 那如果不遵守這個慣例 誰改掉了 我們要問責於誰 那我現在要問你第二個問題 不遵守這個慣例 要怎麼處分 這是制度面可以作票的地方 不用說多少人來投票 不用說領幾張票 因為不知道多少人領票 所以就不會知道 有多少張廢票 多少張空白票 不是 廢票沒有 不知道多少人領票 所以不知道未領票數有多少 都不會有人知道嘛 沒有宣告 你不就回答我 就選務人員而言 他必須依據右邊 就是107年的工作人員 我知道 但107年制度面的作票漏洞在這裡 這不是你們事先規劃未競周詳 是你們事先放水 造成制度面漏洞 讓有心作票的人有漏洞 哪一個地方的選務人員建議的 這樣子我質詢的時間就到了
E4 個月前 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