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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有行人不論遠近停讓新制 警政署:6/30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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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剛看到的,提醒各位駕駛人注意⚠️ 警政署和交通部等部會也達成共識,將來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管距離遠近,駕駛通通都要停讓,否則就違規,目前預計在6月30日上路。 來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42375
    7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新制明起上路!不禮讓行人罰6千 警政署一張圖清楚報你知 | CTWANT | LINE TODAY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kEZRJRL?utm_source=lineshare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各位車友請注意: 警政署今晚說明,從6/30號開始,只要斑馬線有行人,不論遠近,汽,機車駕駛都要停讓,不然就開罰,還要接受道安講習。 同時警政署也表示,原本舊制是車輛離行人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內)就取締,但新制為:在有劃設斑馬線的路口,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內,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若站立於路邊,距離斑馬線一公尺內,想要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停讓行人,若駕駛人未立即停讓行人,只要車輛的前輪,進入斑馬線內,就可舉發。 另外:如果行人已經進入斑馬線內,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是遠端,都要立即停讓行人。 以上報告,現在抓不禮讓行人越來越嚴格了,請各位駕駛多注意,看完以上規定,反正就是只要斑馬線上有人就必須要停讓,就算行人離你很遠,只要前輪駛到斑馬線上就開罰,所以請各位小心注意囉!
    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一圖看懂 停讓行人新制 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 另外,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如果有人要穿越馬路,或已進入路口,汽機車也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 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其次,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針對「未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汽機車行近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站立於路口處且欲穿越馬路,或行人已進入路口時,汽、機車都應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先過,而搶先通過路口者,即應舉發。 警政署日前指出,目前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已進入斑馬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 此外,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
    7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 2023年6月30日施行 可取締 車頭進入 行人穿越道 不論行人在遠或近的一側, 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 先行通過,汽車前懸 (機車 前輪) 進入斑馬線範圍內, 或搶先通過路口,就應舉發 資料來源:警政署 要過馬路的行人已進入 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 H 停 未劃設行穿線 路口也須停讓 A 中央通訊社
    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駕駛注意! 6/30起不讓行人加重罰6千,斑馬線「停讓距離」拍板定案:維持「3公尺、3條枕木紋」
    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從6/30號起,行人變很大尾,不管是有沒有斑馬線,不管離你的車近或遠,一定要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是“停”喔!然後你才可以抓適當的安全距離從行人的後方繞過去,不然機車罰1200,汽車要6000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道交新制6/30上路施行 修正重點看過來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3, 600元→提高為6, 000元 小型車 機車 600元→提高為6,000元 罰3, 200元 維持罰1, 嚴懲無照駕駛與危險駕駛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 罰鍰 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 上限由12, 000元→提高為24, 000元 1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 如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 200元 維持罰7, 小型車罰4, 800元→提高為7, 200元 機車維持罰2, 400元 嚴重 超速 加重危險駕駛罰則 現行: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 改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罰鍰 提高嚴重超速罰鍰上限 上限 24, 000元→提高為36,000元 增加危險駕駛態樣:高速公路或 快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f 運轉台南好交通 Q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Tainan City Government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道交新制6/30上路施行 修正重點看過來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3, 600元→提高為6,000元 小型車 機車 600元→提高為6, 000元 罰3, 200元 維持罰1,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 罰鍰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 上限由12,000元→提高為24, 000元 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 如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200元 維持罰7, 嚴懲無照駕駛與危險駕駛 大型車 小型車 機車 800元→提高為7, 200元 罰4, 400元 維持罰2, 嚴重 超速 加重危險駕駛罰則 現行: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 改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罰鍰提高嚴重超速罰鍰上限 上限 24, 000元→提高為36, 000元 增加危險駕駛態樣:高速公路違規 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依法應負刑責時, 可加重二分之一 f 運轉台南好交通 Q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Tainan City Government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群組夥伴朋友們: 6月1號開始路口監視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同步警察單位也會躲藏在不容易被發現的角落!違規攔截,小心荷包失血!(6月1日起警政署發佈 交通警察全國違規強制取締) 不管你是騎機車或者是開汽車的---請注意!! 全國(Taiwan)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凡是在等待紅燈時 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900元的罰金。(路口監視器監控)還有紅燈右轉5,400元(這是目前交通警察的重點工作之一) 要注意喔,很重要!!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夥伴們! 1.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為3,600 - 7,200元 2.超速由1,200-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 元!! 若限速60,你開80,則需付8,000元!,以上行車人員注意安全,行車平安!
    5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