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3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轉發:
請退休人員,不要回原單位領取新的審定書(重算處分),這是有違銓敘部的規定,千萬不要讓這個國家或「無知的原單位機關承辦人」欺騙了,損失自身權益。
銓敘部日前已函請各機關,於收到該部【重算處分】电子檔後,配合須6月11日後,統一轉發各退休(退伍)人員。
依照規定,6/11之後人事單位才能將改審函轉發,因為需要「簽收」,所以—
1、6/11之前人事單位不能寄出改審函。
2、不能要求本人提前回退休單位領取,如果自行回去領取簽收,隔日就開始計算30天期限。
請大家記得,6/11之後「在家」等著收掛號郵件,務必記住簽收日期及時間,不要自投羅網回去退休單位領取,以免損失自身權益。
人事處同事傳的。敬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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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退休公務人員對於書面處分要提起復審期限,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一律從收受處分次日起算30天。

    銓敘部曾提醒各發放機關人事人員切勿提前轉交退休人員書面處分,若提前轉交已退人員救濟期限也會提前。

    由於銓敘部早有公開做過上面的說明,訊息中「千萬不要讓這個國家或『無知的原單位機關承辦人』欺騙

    出處

    2018.4.27 銓敘部「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知多少」粉絲頁公告
    https://www.facebook.com/retire.mocs.gov.tw/posts/2080378638882722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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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轉傳,供參考-- 朋友參加6/7,在高雄市國民黨市黨部對公教退休人員重新審定函之因應說明會中,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吳理事長及謝律師說明如下: 1.6/11各服務機構將以掛號信件,陸續寄出“重新處分書”,接獲後,請影印2份(全份)。 2.攜帶個人相關的退休證件,到市黨部領取最新版的復審書(律師提供),當場填寫,有志工提供服務。 3.每份復審書需親自簽名,填寫後未簽名前請影印2份,再簽名(共3份)。 4.兩份復審書+重新處分書(完整文件影印本), 以雙掛號寄至銓敘部(函文上地址)。 5.原稿請個人保留(復審書+重新審定書函文)。 6.銓敘部是採個人復審制,如果自己不提出復審,等同你已經同意新規定之退休金版本,放棄自己的權益。 7.文件寄出,請越早越好(請向郵局收取回執聯並保存),怕郵局業務量大增,被塞爆而延遲期限。 (red heart)教師是填申訴書,救濟申訴機關公文上會有,通常是縣市政府,請看清楚公文,並留備份。 (!)郵寄掛號收據各項文件正本都應審慎留存。 6/11以後依公教類別先填寫訴願書(教)、復審書(公)然後向各該訴願或復審機關提起,俟駁回訴願、復審決定送達之後,再進行行政訴訟!目前大家需把握自己的權益,各機關給的「行政處分書」,依簽收日起(到機關簽收,郵差寄達,大樓管理室簽收,就是自己收到文件的簽收日起算),定要在30日內進行訴願喔!(高雄市國民黨黨總部—建國路和平路口,自6/12起為期ㄧ個月內,自己需自備行政處分書影本,至現場有夥伴們為各位服務,並檢視所填文件是否正確?訴願書空白單現場會提供喔! 資料填寫完成後,建議親送「高雄市政府收文處簽收」,也可以自己以雙掛號方式寄達!切記,不要統包(好些人集中ㄧ份)寄送,每個文件都有ㄧ份案號或駁回對象地址,個人ㄧ件寄達或親送較安全,以利後續追蹤! (以上有同學參加市黨部訴願服務志工說明會重點內容節錄)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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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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