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本部年金改革推動順利,避免退休(職)人員對改革作業方式及時程有所誤解,而造成不必要之爭議,惠請貴人事主管協助督導所屬人事機構之人事人員配合注意以下2點事項:1.退休(職)人員所得重新計算書面處分,將自本(107)年4月中旬起,逐案以電子公文傳送至各發放機關;各發放機關應先行收文保管;俟本年6月11日起,各發放機關始可將前開重新計算處分,轉交退休(職)人員。易言之,重新計算處分於轉發作業前,所有人事同仁請善盡保密責任,勿提供退休(職)人員知悉。2.前開事項本部業以107年4月13日部退三字第1074393021號通函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有關本函之相關內容,亦請切實執行,免生難以處理之後遺。銓敘部
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知多少https://www.facebook.com/retire.mocs.gov.tw/posts/2080378638882722107.4.27 最新!!銓敘部針對已退休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的書面處分轉交事宜,今(27)日再發出補充說明,請各發放機關人事人員協助辦理哦。 為配合年金改革法案即將自本(107)年7月1日施行並維護退休人員權益,銓敘部已就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新計算書面處分的送達作業時程進行規劃,並在本年4月13日通函請各發放機關人事人員協助辦理處分送達事宜,以使已退休(職)人員能及時在本年7月1日前收到每月退休(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