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6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更新通知】
各位夥伴大家好,
有關莫德納第二劑接種,
今日(9/1)起改請醫院開放網路掛號系統,
提供符合莫德納疫苗第二劑接種資格之民眾預約,
局端不會再以電話邀約民眾前往醫院接種,
請各位夥伴協助轉知訊息,
鼓勵符合資格民眾踴躍預約,
謝謝大家!

開放莫德納第二劑網路預約掛號醫院如下:
1.部立臺南醫院
https://tnweb01.tnhosp.mohw.gov.tw/op_res/vaccine_reservation

2.永康奇美醫院
https://www.chimei.org.tw/opdschedule/vaccineLogin.aspx?ihosp=10

3.臺南市立醫院
https://www.tmh.org.tw/TMH2016/shownews_detail.aspx?Kind=8&Type=1&No=7539

4.柳營奇美醫院
https://www.chimei.org.tw/opdschedule/vaccineLogin.aspx?ihosp=13

這是台南一個幼稚園的Line群組傳出來的我們只是想知道這個為服部的決定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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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臺南市學甲區衛生所FB (https://www.facebook.com/tnshchs/)公布的內容比照,上方訊息內容是被編輯修改過的,應該是假訊息~~ 臺南市學甲區衛生所 9月1日 12:10 · 🔴有關莫德納第二劑接種, 今日(9/1)起以下醫院開放網路掛號系統,提供符合莫德納疫苗第二劑接種資格之民眾預約,符合資格民眾請加快腳步踴躍預約 開放莫德納第二劑網路預約掛號醫院如下: 1.部立臺南醫院 https://tnweb01.tnhosp.mohw.gov.tw/.../vaccine_reservation 2.永康奇美醫院 https://www.chimei.org.tw/opdschedule/vaccineLogin.aspx... 3.臺南市立醫院 https://www.tmh.org.tw/TMH2016/shownews_detail.aspx... 4.柳營奇美醫院 https://www.chimei.org.tw/opdschedule/vaccineLog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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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anillam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規範,施打第二劑COVID-19疫苗,統一在1922平台預約。

    出處

    https://1922.gov.tw/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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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想打疫苗的參考一下 國際四大醫學期刊之一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整理了關於疫苗的Q&A,讀者可以參考後,與自己的醫師根據自身狀況討論,再決定是否要/是否可以施打疫苗。 首先要知道,目前市面上可以施打的疫苗大致上可以分成兩個種類,mRNA疫苗跟腺病毒載體疫苗。 輝瑞/BioNtech與莫德納疫苗屬於mRNA疫苗,注射後,mRNA被注射部位的巨噬細胞吸收,並指示這些細胞製造棘蛋白,棘蛋白就會出現在巨噬細胞表面,誘導身體起免疫反應。 AZ疫苗跟嬌生疫苗則屬於腺病毒載體疫苗,是由實驗室中提取新冠病毒的DNA序列,讓其穩定後由腺病毒攜帶,注射疫苗後,腺病毒無法複製,但其遺傳物質可以進入宿主細胞轉換成mRNA,製造出棘蛋白抗原,引起宿主反應,過程模擬Covid-19的自然感染機制,抗體跟細胞免疫都會被誘發。 Q: 疫苗能持續多久?需要補打嗎? 由於疫苗測試從2020年夏天才開始,疫苗保護力可以持續多久尚沒有明確的資訊。 以莫德納疫苗的第一期試驗為例,試驗結果表明抗體大約能持續四個月左右,滴度會隨時間過去輕微下降。(注射時間愈長,免疫效果愈弱) 由於尚未確定疫苗可持續的時間,目前不建議增加劑量或補打。不過各大藥廠的確正在研發加強劑量的疫苗,以及針對變種病毒進行防護的疫苗。 Q: 接種了疫苗,就不會把病毒傳給別人了嗎? 新興證據表明,已接種疫苗者「較不容易」把病毒傳染給別人。 在以色列進行的大型研究中發現,已接種者無症狀感染病毒的機率比未接種者減少了90%。此外,在接種疫苗後仍被感染的人群中,病毒量似乎也比未接種者來得低。嬌生疫苗的研究發現接種後第29天,接種疫苗組出現18例無症狀感染,而安慰劑組則是50例,也就是疫苗組少了66%。 可以合理假設,無症狀感染數少,病毒傳播的機率就會降低 (無症狀者會到處跑,所以傳播機率高)。這讓人看到疫苗抵禦病毒感染跟減少傳播的希望,而疫苗政策背後的動機,也多是為了控制傳染數。 即使疫苗降低了病毒傳播的可能性,我們不能說「打了疫苗就不會傳給別人」,因為保護效果永遠不會達到100%。 因此,在新病例減少,而且大部分人都接種疫苗以前,政府單位有責任繼續向大眾強調,接種了疫苗不代表其他的防護措施就不需要了,在公共室內空間仍應繼續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不去人多的地方仍是重要且必須遵循的政策。 Q: 疫苗真的安全嗎?過了幾年會不會有後遺症啊? 無奈的是,由於疫苗發展進行時間很短,目前只有幾個月的時間研究後續,而不是好幾年。 輝瑞跟莫德納的疫苗試驗都是從2020年夏天開始,嬌生則是2020年9月才開始。不過以過往其他病毒的疫苗為例,嚴重的不良反應通常會在幾天或幾週內就發生。 幸運地是,根據長期研究的結果,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疾病的疫苗長期副作用非常少見,當然新冠疫苗的長期副作用要等到數年後才能確定。接種疫苗後病人的資訊都會被蒐集並集中分析。 Q: 針對不同族群,是否有建議施打的疫苗品牌? 目前輝瑞疫苗可以讓16歲以上人群施打,而AZ、莫德納和嬌生則是18歲以上人群才能施打。 一開始疫苗很少的時候,醫界呼籲所有成人都可以施打各牌疫苗,不過現在已經開始有比較明確的建議,尤其是AZ和嬌生疫苗施打者,都有部分被誘發血栓性血小板減少症(TTS)的症狀,尤其年輕女性出現此狀況的機率特別高,因此臨床醫師建議50歲以下的女性最好使用輝瑞或莫德納等mRNA疫苗。 而對於施打mRNA疫苗者,一旦施打了第一劑,就應該按照醫生給予的第二劑預約時間施打「相同品牌」的第二劑疫苗。現在完全沒有關於第一劑和第二劑使用不同廠牌疫苗的安全報告。 不過CDC表示若真的無法獲得第一劑使用的廠牌時,只要與第一劑施打時間間隔28天以上,就可以使用不同廠牌的mRNA疫苗。雖然仍應該「盡可能」不要使用不同廠牌的疫苗,但如果同是mRNA疫苗「理論上」是可行的。而對第一劑mRNA疫苗有嚴重過敏反應者,CDC建議在醫生監控下給予嬌生疫苗進行第二劑施打。 Q: 打疫苗有禁忌嗎? 目前施打Covid-19疫苗唯一的禁忌,是已經知道自己對疫苗成分有超敏反應的人不能打。CDC明確指出禁打疫苗的族群如下: 先前施打Covid-19疫苗或曾服用任何疫苗成分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 先前施打Covid-19疫苗時,出現立即性的過敏反應(不管嚴重程度),或對任何疫苗成分有過敏史者 對任何其他疫苗/注射療法曾有過過敏史者,則不在禁打疫苗之列,但有過敏史者應該由醫療人員在施打Covid-19疫苗後密切觀察至少30分鐘。如果有人在施打第一劑mRNA疫苗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則不應該再施打第二劑mRNA疫苗。不過,建議四週後可以在嚴密監控下施打嬌生疫苗。 而如果在施打第一劑mRNA疫苗後,出現嚴重疼痛,或其他非過敏性症狀,則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施打第二劑。醫生不會禁止,但第二劑的副作用可能會更嚴重。(不過要注意,曾經感染Covid-19的人通常會回報第一劑的副作用比第二劑更嚴重,這很可能是因為他們的免疫系統已經準備好要對付Covid-19疫苗)。 如果擔心第二劑疫苗的副作用很嚴重,一種解決方法是在施打完第二劑,疼痛開始發作時就馬上服用布洛芬 (ibuprofen) 或醋氨酚 (acetaminophen) 等止痛藥。不過不建議在施打疫苗前就進行投藥,因為理論上它們會減弱疫苗引發的抗體反應,讓產生抗體的效果變差。 用於治療Covid-19的單克隆抗體 (monoclonal antibodies) 或恢復期血漿 (convalescent plasma) 可能會降低疫苗的效用。任何曾經接受這些療法的人必須至少等90天以上再進行疫苗施打,考慮到這段時間這些療法會進入半衰期,而已得過Covid-19的人三個月內再度被感染的機率也極低。這一建議已被加到CDC指南的臨床考量中。 Q: 孕婦或哺乳婦女可以施打疫苗嗎? 孕婦和哺乳者出於安全考量都沒有被包含在Covid-19疫苗試驗中,因此沒有相關的安全數據。然而CDC建議醫療系統可以提供孕婦和哺乳者施打疫苗的機會,而這兩個群體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施打。美國婦產科醫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 和母嬰醫學會 (Society for Maternal-Fetal Medicine) 都同意這個觀點,而這兩個學會都是婦產科界的權威。目前輝瑞針對孕婦研發的疫苗已經在試驗階段。 而嬌生在疫苗試驗階段同樣排除了孕婦、哺乳婦女,以及近期有懷孕計畫的婦女。在研究過程中,有8名婦女懷孕,疫苗組跟安慰劑組各4名,兩組都有出現少數妊娠不良反應,但是樣本實在太少,很難說是由於疫苗或研究引起的。 不過由於年輕婦女較可能出現血栓反應,而且懷孕期間發生血栓的機率本來就很高,歐美醫界目前偏向給予懷孕跟哺乳婦女mRNA疫苗,而非AZ或嬌生疫苗。 理論上,mRNA疫苗不會對懷孕婦女、發展中的胎兒或者哺乳中的嬰兒造成傷害。 懷孕的大鼠在接受莫德納疫苗後,也沒有出現與胎兒或胚胎發育有關的隱憂。而懷孕期間接種疫苗的一項潛在好處,是抗體可以經由胎盤傳給胎兒,這也是建議孕婦可以接種百日咳疫苗的主因,最新的病例也表明Covid-19抗體確實可以透過胎盤傳給肚子裡的胎兒,理論上也能保護新生兒免於被感染。 孕婦必須知道懷孕期間感染Covid-19或流感,重症的機率特別高。孕婦可以根據這項事實,自己感染Covid-19的機率(例如工作性質),以及目前已知的疫苗風險(雖然資料很少)自己判斷是否想要接種。不過,接種疫苗仍應是孕婦的選項之一,畢竟過去也未曾限制孕婦施打流感疫苗,孕婦應該跟婦產科醫師充分討論所有有關問題與疑慮再下決定。 Q: 如果我已經出現相關症狀,或病得很重,還可以接種疫苗嗎? 如果你已經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或病得很重,則不能接種疫苗,需要推遲到康復以後再進行接種。不管懷疑是Covid-19感染,或者跟Covid-19無關,只要有疾病症狀,都最好先不要接種。不過,患有慢性病且症狀穩定的人則可以接種。例如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長期呼吸困難或發炎性腸道疾病 (IBD),以及有腸胃道症狀的人,是可以施打Covid-19疫苗的。當然,在施打疫苗之前必須跟醫師進一步討論可能的疑慮。 Q: 我很害怕疫苗的副作用,怎麼辦? 止痛藥跟退燒藥,例如布洛芬跟醋氨酚可以有效控制疫苗接種後的副作用,包括注射部位疼痛、肌肉痛跟發燒等。 但是這些藥物建議在注射結束後出現症狀時再使用,不要在注射前「預防性投藥」,以免使抗體效果下降。由於仍有少數的過敏風險,疫苗施打的場所必須嚴格注意並有辦法評估及治療可能造成生命威脅的過敏反應。 Q: 我曾經跟確診人士近距離接觸,趕快打疫苗可以避免感染嗎? 很遺憾,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與確診個案接觸的人,緊急接種疫苗可以預防感染。由於Covid-19的平均潛伏期為5天,疫苗反應速度不太可能快到可以產生抗體。因此,曾經接觸過確診個案的人,應該好好完成14天的隔離,再施打疫苗。 Q: 我已經得過Covid-19又康復了,還需要打疫苗嗎? 是的,你還是應該接種疫苗。臨床試驗中有一部分人已經有Covid-19的抗體,而疫苗試驗在這群人當中是安全有效的。 由於得到Covid-19再康復後,90天內再次被感染的機率非常低,有些Covid-19康復者可能希望推遲施打疫苗的時間,不過就算你希望可以早點打,這也不是禁止的。不過曾經接受單克隆抗體或恢復期血漿治療的患者則一定要等90天以上才能施打疫苗,因為這些治療方式可能會讓疫苗失效。 須注意的是,曾經得過Covid-19的康復者,在施打第一劑疫苗時,可能伴隨更明顯的全身性副作用,因為身體的免疫系統對此病毒並不陌生。這也表明曾經得過Covid-19的患者自身的免疫抗體是「主要的」,而疫苗則是「增強用」,因此有些學者認為曾得過Covid-19的康復者不需注射第二劑疫苗,但並非所有免疫學家都認同。目前,CDC仍然建議兩劑疫苗都要施打。 對於要不要打疫苗這件事,只能說避免大規模傳染需要一定人口接種,但由於疫苗上市後後續研究時間還不長,每個人應該根據本身的風險與身體因素,與醫師充分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施打。 奧 (參考資料: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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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法律?原來是掌權者訂的標準叫法律》-陳文茜 *我在台大法律系是一個鬼混學生:但這個系教會我一件事,有些法律很合理,有些很荒謬,有些根本迫害人權:守法不是最高道德,不斷地思辯其錯誤及進步性,法律體系才會更完備。 *我大四還沒有畢業,上學期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下學期美麗島軍法大審。我的台大法律系教授們除了零星人數之外,幾乎全部具名登報聲明:美麗島大審是一個公平又公正的審判。 哈!那天一早起來看報,差點沒有吐出來。我心想或許在學識上他們是我的老師:但在良知勇氣上:我是他們的老師。 還沒有畢業,我在某種狀況下,開始協助受難家屬。 *四十年過去了,法律依然有它的「權力」詭譎性。 例如:依法現在誰先打國際疫苗?尤其AZ與Moderna ? 當疫苗採購不足、這種攸關人命的事,卻由一個單位指揮中心説了算。由他們訂規範。 而依其所定的法律除了醫療人員之外,全國第二最優先:居然是總統府,行政院疫情指揮中心,國安單位,金融單位⋯⋯(族繁不及備載)共約萬人。 他們不在醫院,不直接接觸確診患者,他們為什麼列為優先第二類?和救護車人員一樣危險? 更荒謬的是:他們正是此次做決策,導致我們採購國際疫苗不足的「高端人士」。 在巴西,他們可能被移送彈劾:在美國,科學界醫學界會群起而攻之。 在台灣,他們叫民眾耐心支持等候國產疫苗,然後自己伸出手臂,優先接種國際疫苗,而不是他們認為足夠防護力的國產二期高端疫苗。 這樣的「低端」法律,你服氣嗎? 然後,他們還不放手。 這幾天幾個單位紛紛被鬥臭,罰款,甚至檢調加入傳喚。 連一生救人救世的許金川教授,都被檢調約談。 根據什麼?法律! 誰訂的法? 買疫苗不力的疫情指揮中心! 疫情中心好似謙卑的苦苦希望民眾了解政府已經盡力:卻另一個臉孔重重懲罰依比例原則,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醫療院所志工疫苗接種。 當權者少少地買了國際疫苗,偷偷地把自己納入原本只應是第一缐中央防疫人員如海關,救護車人員⋯⋯的名單中。 之後又大大挑撥人民之間,誰?誰?誰?為什麼那些人打了? 太誇張! 重辦! 咦,軟弱無能的權威者復活了。 於是一生行醫行善積德的許金川,甚至在不知那來的後輩有組織網軍的追討之下,有了新封號:黑心肝。 而他可能一生救治福澤至少上萬人。 所謂好心肝基金會事件的事實是什麼? 「殺人」「滅口」總要聽聽他的説法吧? 依據許金川教授聲明: 1)台北市衛生局6 月7日和8日要求給我們疫苗必須當日施打完畢,尤其這些疫苗8月即將到期。 2)因為新冠疫情突然猖獗,我們判斷現在或未來即使疫情受控制,但這些協助老年肝功能疾病服務的志工,因大量的人際接觸,仍然暴露在風險中。 3)我們根據台北市醫師公會的函文通知:台北市的醫事人員6 月4日前到指定地點完成疫苗的施打。 4)因此我們認為台北市的醫事人員大致已經施打完畢,我們也知道包括大部分的「醫院志工」都已施打完畢。 5)根據施打疫苗優先順序規定的第一類「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包括志工)的分類辦法,我們開始為三大協助肝病老人的志工施打疫苗。 6)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創立已27年,宗旨是結合社會愛心力量消滅肝病。創辦人是台灣肝病研究鼻祖宋瑞樓教授,於民國73年推動全國新生兒注射B肝疫苗之創舉。自從成立以來,工作同仁帶領大批義工全國走透透,為民眾做肝炎、肝癌的篩檢活動,至今已嘉惠六十多萬人。即使在去年疫情期間,仍然在嚴峻的環境中服務了兩萬人次的民眾。 好心肝基金會延續其理念而成立,其下設好心肝診所,本諸「視病猶親」之宗旨,從事醫療公益事業,故與一般地方診所之規模及經營理念有所不同。 多年來,基金會為國人健康而努力,除了醫護同仁的付出,大量的志工也是重要的動力。 基金會及診所固定工作同仁三百多名,此外,還有經常性的志工六百多名,及非經常性的協力志工參與推動肝病防治。 志工大部分為退休的醫護人員及愛心人士,還有經常義務支援社區服務的志工家屬。 另外,有很多經常在基金會進出的工作夥伴,例如清潔人員、水電工人、大樓保全。還有經常性參與我們的活動作為專業顧問的好夥伴。 好心肝診所正是這些志工及醫護合作夥伴主要的工作及進出地點,他們就是這一次施打疫苗的對象。 7)基於「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基金會精神,我們的初衷出於善意,然可能是做法不夠周延而造成爭議,為各方所關切,謹此致歉! 8)感謝社會民眾一直以來對基金會的支持,希望各界一本過去對台灣肝炎防治公共衛生的支持,繼續一起努力。 *今天又來了另一個被處罰的單位: 國軍醫院也私打疫苗 國防部:調整分院長職務 https://news.tvbs.com.tw/life/1525924 六月九日,新竹國防醫院加開夜診幫醫院員工施打疫苗,由於莫德納打了35劑後有1瓶已開封,還剩下8針可以打,且需在6小時打完,否則就要丟掉,但全院醫護人員都已經打完了。因此,院方聯繫衛生局與北區衛生所,告知有意願者都可來打。然而,經市府調查發現,其中「5位」因非醫事人員,不符疫苗接種資格,市府對參與並知情的衛生所吳姓主任做出處分,並將她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 *所以依據到處抓包的法律,因為此醫院多打了五位非醫事人員,重罰200萬,主管自請處分。 但神不知鬼不覺,若非中央政府對台北市政府以「好心肝基金會」當祭品昨日對柯P開大炮,柯文哲為了自保於是反擊公佈公開了總統府等至少八千人,早已列入國際疫苗優先名單。 如果不是這場鬥爭,我們還不知道這個真相。 我的疑問有二: 1)這個法律合理嗎? 2)自訂法律把自己先列入保護優先名單,這個「低端法律」可不可以「公民不服從」? 3)把千萬人民搞到為求活命,搶疫苗,誰來重罰他們?誰來自請處分?檢調,檢調,您在何方? 4)還有:我們現在到底是在防疫?還是已經在進行2024總統大選防柯P前哨站? 政治,可不可以不要這樣殘忍?可不可以暫時放下,在人民的生命權之前。 許金川教授即將至調查站,他的太太也是醫生私下說:不懂政治。沒圖利沒賺錢,如果因為幫助人而被抓去關,也是後者之師啦。😅據說施打的醫護手都酸得快斷了!感謝🙏 大家放心,會給他送藥及換洗物⋯😁 諸佛菩薩護持沒事沒事!😇 ⋯⋯⋯⋯ 我則建議他,到了檢調單位,鞠躬禮,然後說:抱歉!我只是⋯⋯#超前佈署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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