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17版】 一、網傳公投案指的是11月26日與地方選舉同時投票的「憲法修正複決案第一案」,該修憲案今年3月由立院通過,再交由公民複決。 該複決案內容是「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二、專家指出,修憲案是將選舉行使權調降至18歲,其中對於「被選舉權」的年齡門檻,除總統副總統憲
公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編號、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政府機關針對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提出之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之辦理期間與應遵行之事項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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