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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6 個月前
銓敘部表示,修法預估將造成公、教退撫基金會分別在民國134、131年用罄,提早了3年至4年,若未來要用預算撥補公教退撫基金,恐須全民買單。
民進黨的1.2兆孝敬米國的國防預算,難道不是是全民買單?難道是民進黨綠圾金主買單?
1.2兆拿來撥補公教退撫基金、健保基金、勞保基金,才是真正照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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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人事室主任傳的 今日親友拿到新法月退俸裁定書,細究感想如下: 一,新制都沒有變,短少的錢,先從優存扣(18%),不夠再從舊制扣,一直到法定的數額。 二以此方式,顯示民進黨操弄新制(公教退撫基金)破產改革迫切性,跟本攏是假,醜化軍公教才是真。 三:為何只減優存和舊制,究之,優存是中央財政,舊制是地方財政,政府沒有財政困難,從超收的稅金就可看出,表示政府賴帳不買單了,把中央和地方省下的錢幹他們想幹的事,但我肯定不是利民的事。 三,由此可知,年金改革,從這份裁定書就可看出,重頭到尾完全就是一個政治目的,完全失去它的正當性,把人民當白癡。 政治問題,就要政治解決,天佑軍公教同僚們,請大家保持身體健康見証惡黨的衰敗及被人民唾棄。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公務人員的退撫基金會破產?????(軍公教人員每個繳交高額保費) 其實這本來就是民進黨所編造出來未來式的假議題,完全是民進黨捏造出來的未來式假議題,源由起因軍公教、警、消、海巡、移民、空勤人員等,絕大部分是國民黨的支持選民,民進黨只好使出賤招加以整肅,故意違反憲法保障"~信賴保護及不得朔及既往之原則",利用民進黨委員在立法院的多數,使用多數暴力強行通過修法,霸凌平日奉公守法,戮力從公的軍公教人員,因多數軍公教人員不願被民進黨霸凌,因而造成無數公務人員選擇提前退休走人掛冠求去,也造成部分軍公教人員的憤恨難平,而選擇走上自殺之路,造成了許多不應該發生的政治惨案。 造虐者本來就是民進黨,還有臉出來說三道四,其惡行惡狀,罪孽深重,全民共憤! 本來台湾的經濟非常繁榮,國家社會一片祥和,現在被民進黨搞到一塌糊塗。恐嚇民眾,詐騙說謊,顛倒是非黑白,紛亂不斷,社會治安越來越差。 民進黨政府濫編各項政府預算,原來都是民進黨撈錢貪污的手法,老百姓深惡痛絕,已無法再容忍! 廢核電~護光電、綠電、風電,原來都是民進黨用來撈錢污錢的手段! 抗中保台~原來都是用來騙錢~騙選票的技倆! 台湾畜牲~民進黨~黨國一家,黨檢媒一體,撈錢、玩女人、貪污一條龍!~這是社會大眾對民進黨的印象!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現任大法官陳碧玉在釋字717號解釋協同意見書明確指出:『確定給付合乎提撥比例計算之退休金(vested)應為政府之責任,而不得成為調降之對象』,軍人86年以前的退撫舊制(恩給制),國家(雇主)是完全責任制;86年以後的退撫新制(儲金制),國家(雇主)是部分責任制,它強制軍公教人員每月繳納35%退撫基金,則退休時所領退休金之35%是本屬軍公教人員自己的,不是政府給付的,新法第四條卻將他列入退休所得替代率,當成政府的恩惠,明顯違反憲法15條。退撫新舊制,都是「確定給付制」,且以兩部國家法律明定政府應負退休金給付之保證責任,等於以國庫作擔保,所以政府當然不可違法違憲片面作不利益之改變。 前銓敘部部長張哲琛認為:「退撫基金並不會真的按照精算報告所預告的時程破產,它不一定會實現。」精算結果對於決策單位來說應該是一個「警訊」。因為可變因素太多,怎可用未經驗證的預警模式,將他規範成法律(第8條),誰來驗證?任由民粹操控,主管機關不聞不問?據此立法,就是明顯重大的瑕疵。例如國防部推精實案政策,當發現本金於民國100年度起入不敷出,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國防部自民國101年度起編列預算挹注。農委會為照顧農民,老農基金不足,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編預算支應。勞委會為推勞保政策,勞保基金不足,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編預算支應。都是為政策編列預算,為何年改會只預估軍人退撫基金預估在二○二○年宣告用罄,年改勢在必行,相關勞保與農保為何不提?這種具有明顯針對性的改革不符平等原則(憲法第七條)。如果他真能夠做為政策規劃使用,當提出的軍官延兩年制度,他就應該提出預估對退撫基金的影響。當軍職人員招不到足夠的員額時,他也應該提出退撫基金可能的預估與影響。 依退撫舊法已取得之「權利」,受憲法第15條財產權及生存權之保障,遠優於一般公共利益。軍公教退休人員已盡義務應得之權利,政府不得濫用情勢變更之理由予以侵害減損。銓敘部雖一再強調基於「情勢變遷及國家公益」、「事涉對於公務人員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之實質損害」,企圖以「利益」一詞,取代退休人員之退休所得之「權利」,混淆權利(right)與利益(interest),性質不同,焉得混為一談,法律不容擅改,更不允曲解。(釋字第280號)銓敘部與教育部將退撫制度由恩給制改成儲金制時,在恩給制時代為何沒有世代連結的問題?到了儲金制時代,一方面要強迫扣繳軍公教基金,說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另方面卻要連結年金制度與世代間的問題,去推出嚴重違法剝奪人民財產的立法呢?同樣是以公資源為確定給付的責任,差異為何這麼大?難道這就是全體軍公教無法迴避的權益問題嗎?還是政府無法迴避的責任問題呢? 國家對於公務人員退休金、俸給等保障,不純粹視為國家的恩惠,而是國家的義務,國家必須合理照顧退休公務人員的生活,退休金及相關福利的給付,即屬國家照顧義務之一環(釋字第658號)。但是公務人員資遣退休撫卹條例,卻運用未經驗證的精算報告模式(第8條),將政府要負責擔負的最後支付責任(第7條)、恩給制改成儲金制政策規劃錯誤、退撫金操作不當的虧損……等,全推給已退休人員去承擔(第36、37、39、40、67條)。這種不是因為人民自己的過錯行為,導致人民的基本權利受到損害。而是立法委員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的立法,牴觸憲法第十五條財產權之保障,同時違反憲法第22及23條人權保障之規定,導致特定人之權利遭受損害,就是違法的運作,退休軍公教人員是否符合請求國家損害賠償的權利?請年改會深思!!(轉貼好文) 轉傳的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1. 前天(4/16)晚上,軍公教群組開始盛傳,銓敍部6/11將寄發退撫新法行政處分的訊息。由於語氣有點奇怪,原以網謠視之。惟隔日群組再轉來銓敘部公文影本,公協表示,已求證確有其事。 2. 原則上,此通函雖未布告,然該部業表示此係為利7/1退撫新法執行順暢,以及方便已退人員將來集體提起救濟等等,細讀全文,立意良善,尚屬周全,更可避免許多網謠繼續紛擾。然就法論法,行政處分還是必須依法行政,如果新法未特別規範處分外部效力可以早於施行時點內部效力,如此執行,是否仍有疑慮? 3. 此外,公協又再度提起釋憲一事。哀,此事已經講超過一年囉。按關於立委釋憲在603號解釋理由書裡,大法官對大審法規範結構曾有所闡述。故程序上仍應先檢視是否符合這些要件以及解釋意旨。至於實體,個人自是贊成窮洪荒之力尋求釋憲。曾觀守去年公教退撫立法全程者,當可感覺到當時民進,時力黨團對公教退撫那種不寒而慄非理性敵意氛圍,雖然當時軍公教團體陳抗是也有些非理性。然而,公教是軍公教勞基金最後破產,財務問題最輕微的基金,卻遭到如此無情的砍殺。新法第1年受到影響,公96%教98%。10年半後,平均砍2-3.5成,純新制砍1成,常任人員平均剩下5成,政務4成。相較於軍改,僅有4成多受到影響,受影響的平均降2成。20年就有55%,最後可達95(90%)。公教第1年急降10%-20%,軍改則是10年平均降,若是降兩成者,第1年約降2%。在預算的分配上,政府逃避對公教基金財務缺口支付責任,要已退及現職全部承擔下來。軍改則是挹注1000億外,退撫新制的年資尚有7成由政府買單。如此嗣後懲罰欺凌公教,大小眼的退撫新法,作為一個對選民負責的在野黨,豈可視而不見忍心袖手旁觀?公教難道不也是蔡政府的子民嗎?總統您的良知在哪裡呢? 4. 又軍公教社保金,網路一直有被政府吞掉的網謠,這是錯的。軍公教社保年金(優息),若因新的替代率蓋頂,仍可改領一次給付。另外軍改18%本金,也是在第11年後發還本人。 5. 以上說明。 20180417【詮敍部6/11寄發行政處分 退休公教做好行政爭訟準備】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發佈日期:2018年4月16日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六月二十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中,沈智慧提出~ 【笨蛋!是經營績效不彰,不是退休基金會破產!】,同時沈智慧主張軍公教警消勞的退休基金,應修法給專家經營,且比照英美日國家,基金經營績效要達到10%的國際水準。則一切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截至今年四月底公務人員退休基金經營績效連1%都不到,比存定存還差。 勞退更慘,截至四月底經營虧損幾百億台幣,為-0.4019%。 民進黨口口聲聲的說退休年金不改革,基金會破產。 掀開基金經營的績效一看,原來民進黨說謊,是將四兆的軍公教警消勞的退休基金,四個月就經營成虧損幾百億,卻要直接立法砍掉這些軍公教警消應得的退休金來彌補虧損。 所以沈智慧指出,笨蛋,問題不在要砍多少退休金的額度問題,根本問題是在這個文官體制中,要非金融專業的公務員去負責四兆多的退休金,以歷年的記錄來看,很多年平均是虧損的。顯然,要非專業的 [公務員] 擔負起這麼龐大的基金運作,是有問題的 ! 退休金的運作,到底年經營績效要多少 ? 才能損益兩平長久維持呢? 是不是基金操作的制度面出了問題了?這個問題才是我們要考慮的重要問題吧? 翻開國際上美國、日本、英國的退休基金,他們是怎麼經營的? 他們的經營績效又是多少? 他們難道真的這麼平順?沒有遇到基金會破產的危機嗎? 經了解,他們的基金要求經營績效是10%,德國是6.5%。所以他們的基金沒有破產的問題。 而我們的基金經常經營績效是一年虧損幾百億,甚至上千億,也沒有人需要負責。 民進黨執政兩年來,把四大基金虧損的更加嚴重。民進黨敢拿、敢貪已是眾所皆知,這其中是否有人謀不臧假借基金進出股市的弊端,更是讓人既懷疑又憂心。 這些錢是軍公教警消勞應有的退休金,是不可以任意動他們的 ! 它的經營應該是以賺錢營利為基金存活的要旨,否則基金破產,等於國家虧損,是要全民買單的 !據了解,世界各國的退休人員紛紛要求國家代為經營必須有績效,因為那是他們的退休金,不是國家的錢,也不是全民的錢。 美國、英國、日本才有績效底線10%的要求。新加坡更是驚人,他們的退休基金經營,還曾高達一年24%,10年平均還有19%,是全世界第一名。 現在民進黨污名化這些退休人員,以為他們貪得無厭,說成是世代正義的問題。 錯了! 問題出在國家沒有達成善良管理人的義務及責任,管理經營好基金。 卻將責任推給這些無辜的受害者,亦即,自己的退休金給政府代操,操壞了,卻要他們買單,還要被污名化,有道理嗎? 當然是沒有道理! 據瞭解,退休金的每年經營績效若能維持在4%左右,則基金運作正常,絕對沒有破產的問題。 因此沈智慧提出建議: 應該參考新加坡、美國、英國、日本等國政府,對退休基金經營管理的方式,修改制度及立法保障退休金經營績效要達到10%的要求。 若能如此,哪來退休金破產之事? http://www.kmt.org.tw/2018/06/blog-post_53.html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柯市長,軍公教勞的退休生活都不是靠「政府養的」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11月14日出席中高齡博覽會致詞時表示,如果人民選擇在65歲退休,政府不會養人民20年。(註1) 針對柯市長的「政府不會養人民20年」論點,本人必須清楚地告訴柯市長,軍公教勞裡,沒有任何一個的退休生活是靠政府養的,如果柯市長未來有意競選總統大位,對於退休金的定義和性質必須清楚。 首先,讓我們先來看看舊制軍公教(俗稱「恩給制」)退休金的性質為何。 舊制退休金的性質其實是延遲給付之薪資(遞延薪資),它是政府與其雇員(軍公教)工作契約的一部份。就是因為政府承諾這筆遞延薪資,所以,許多軍公教都被政府牢牢地綁在工作崗位上,直到退休。 換言之,舊制軍公教領取的退休金,是政府給他的工作承諾,而不是政府「養」他們。如果政府不履行承諾的退休金,就叫做「違約」。 新制軍公教所領的退休金更不是政府「養」的,而是他們自己的儲蓄。所有的退休金都由退撫基金支付。 對新制軍公教來說,政府不但沒有「養」他們,反而是坑殺他們。因為政府強迫新制軍公教把工作的血汗錢按月扣繳給政府管,投資績效卻遠遠輸給國外表現優秀的退休基金。不但在投資部份黑箱作業,還死抓著管理權不放。由於投資績效差,從明年開始還要連續三年調漲費率,並連續十年砍退休給付。 這種政府是坑殺軍公教退休金的政府,才不是「養」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政府。 就勞工的部份來說,政府就更可惡了。 政府強迫勞工繳交勞保保費(退休儲蓄)給政府成立基金,並對勞工承諾在其退休時要給法定基數的退休金。故,勞工若依法在65歲退休,其所領取的退休金也是政府承諾的退休金,這與一般保險公司的承諾的儲蓄險性質並無二致。 更重要的是,勞工所領取的勞保退休金,其來源是勞保基金,而不是國庫,請問,勞工有靠政府「養」嗎? 也許柯市長認為勞保基金不足,政府要撥補,就是靠政府養。 問題是,誰叫政府要當管理者? 像加拿大退休計劃(Canada Pension Plan)就是由一個投資委員會負責管理,從1996年改革到現在,可以維持75年不破產。所有計劃參與者的退休金皆由基金支付,與加拿大國庫沒有關係。所以,加拿大人民只要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退休,沒有加拿大政府「養」人民的問題。 至於勞退呢,更沒有政府養人民的問題。 為何?因為新制勞退完全是勞工的儲蓄。 政府強迫勞工的雇主提撥勞工薪資的6%作為勞工的退休金,但是政府又伸出黑手管理勞工的退休金,投資管理的績效又奇差無比,遠遠不及加拿大、澳洲、荷蘭、瑞典等國家,所以,勞工的退休金真的少得難以維持退休生活。 更誇張的是,由於政府被要求的投資績效是不得低於台銀兩年定存利率,所以,政府幾乎99.9%不用為其投資績效不彰負責。敬告柯市長,從政府所建立及管理的各基金(退撫、勞保、勞退)制度可以發現,我國政府根本沒有在人民退休後「養」人民,只有坑殺軍公教勞,讓軍公教勞的老年生活陷入貧困的作為。 請柯市長督促政府效法加拿大、荷蘭等國,將過去政府管理各退休基金不彰的部份概括承受,同時讓政府黑手退出各退休基金管理。 請柯市長要求政府不要一再違約,又將責任推給軍公教勞,坑殺軍公教勞,就是在造福人民了。 註1:聯合報報導:呼籲65歲抹去退休觀念 柯文哲:國家不可能養你20年 轉自2020.11.16.綠園嬿語FB PO文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 請廣傳公教軍警消退休人員,依銓敍部函反應,匯整意見,籲請政府發還前遭刪減之退休金及福利🔺 銓敘部113年1月10日 . 部退三字第1135656244號函如后 意見: 一、前任職之軍公教警消人員依政府規章取得公職任用資格並依法任職時,即獲政府認可於其退休時依退休制度給予退休津貼及福利,政府與任職人員兩造應屬雇傭契約關係,兩造自應依約執行所責,任職人員於任職期間均未受取消職務或減除退休薪俸津貼之處分,退休時自應依原訂契約取得退休俸額及津貼。 二、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所得係屬個人終身勞力所得,自應視為個人財產,則依「憲法第15 條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旨在使財產所有人得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所旨,其中所指「公權力」應含「政府公權力」,是者,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所得為憲法保障之範疇,非遇國家緊急避難,任何人、事不得違背憲法而予沒收、減除。 三、民進黨取得政權後,未有國家緊急避難之情況發生,但却恣意違法減除軍公教警消之個人財產,顯係違憲作為。 四、國政改革與退休軍公教警消之退休所得完全無關,所謂「永續軍公教退撫基金是年改目標」之理由更是完全毫無根據,國家財源之盈虧自不得亦不可涉及軍公教警消之退休金額與福利。 五、政府非旦不得刪減軍公教警消之退休金及福利,更應依逐年之通貨膨脹給予適當之調整,俾符退休金額之保值宗旨。 六、請政府應依法、依情、依理處置前經刪減之軍公教警消退休金與福利,重新計算給予充分補償。
    28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 執筆人:莊淇銘(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有朋友問:「你不是在《第五波》書中有提到,應該進行『年金改革』嗎?為甚麼批評是『惡質年改』及會產生『惡果』呢?」回答朋友說:「年金改革方向是正確的,但是做法是錯的。法國也進行年金改革,法國的方法得到很高的支持。」 為甚麼說是「惡質年改」呢?試問,「毀約」及「栽贓」的行為惡不惡質?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四條明定,退撫基金如有不足,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民進黨政府不願意依法負責,仗著立委人數多,強行修法毀約,不負支付責任。這跟惡質企業毀約不願支付員工退休金有何不同?另一個更惡劣的是「栽贓」,將國家財政會破產推給軍公教退休金領太多。更在類教科書上編成教材,讓學生從小就被誤導軍公教破壞國家財政。這使得軍公教與其他職業類別的人嚴重撕裂,執政應該促成各族群及職業別相互尊重及團結,執政卻反其道而為,令人搖頭! 試想,一個人民分裂的台灣,對台灣的安定及發展好嗎?這是「惡果」之一。 其次,台灣曾經有高度的經濟成長,傲居亞洲四小龍之首,被譽為世界經濟奇蹟。這是拜延攬優秀人才,推動正確經濟發展政策之所賜。當年「孫運璿,李國鼎,趙耀東」,他們給留學生打電話,寫信,拍電報,希望各位優秀的留學生能回國進入公部門任職。 這些優秀人才回國後,戮力推動優異政策,締造了台灣奇蹟。他們三位的禮賢下士,值得讓人尊敬。當年,國外的待遇比台灣好非常多倍。他們在說服他們回來的過程有一段話:「你們如果不進入公部門任職,將來三流的人制定政策,你們這些一流的人也沒好日子過」。 這句話的內涵就是政策錯誤,全民遭殃。是舉一例,光一個核四廠,政客反覆錯誤的決策,耗損三千多億,竟然是要全民埋單。 將來應該制定「政客錯誤政策經費追討條例」,讓推動錯誤政策的政客及政黨埋單負責。 韓國三星集團總裁李健熙將三星從競爭力不強的公司,迅速的成為世界級的大企業,他一再強調,三星能夠突破業績,且持續維持優勢的關鍵就是人才。他警告三星領導團隊說:「世界一流的企業變成二流及三流企業,甚至破產關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業一流人才流失了。」是以,三星延攬各國優異人才並強化訓練既有人才的全球能力。再者,培養未來優異人才,提供獎學金給各國理工大學生及高中生。因為,三星清楚,流失人才,將流失企業競爭力。 民進黨政府的錯誤年金改革,汙名化軍公教,讓退休所得大幅降低。將致使優秀的人才望軍公教卻步。 一個國家沒有優秀的軍人,如何運籌帷幄,跟敵人作戰?美國西點軍校,為美國培養多少軍事人才,讓美國成為世界軍事第一強權。再者,一個國家沒有優異的警察,如何有效維持治安?一個國家沒有優質的公務人員,如何能有良好的文官品質? 這錯誤的政策尚未實施,已經一葉落而知秋! 請看,報考軍校的人數銳減,報考警察大學的入學成績大幅降低。未來,報考軍公教的人數與素質將持續降低,「將來,三流的人制定政策,所有的人都沒有好日子過」!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蓬培奧又要台灣錢又要台灣命 1 台灣人手裡最後一點錢,勞退基金,軍公教退撫基金,幾乎不保。 上兆元資金,差點被蓬培奧拿走。 記不記得,我之前就一直提醒大家,蓬培奧來台灣,是割韭菜。 但他,要割的,是台灣這整片韭菜田。 蓬培奧來台灣,不是來撈錢的,咱別誤會人家了。 他是來搬整個庫房的。 掏空台灣之後,趁便好送台灣上路。 2 蓬培奧這趟台灣錢之旅,可實在爽。 各種總統級待遇跟花費,都是小事。 從蔡英文以下,政客們屁顛屁顛的見了個透,吃個飽。 他不負台獨眾望,説了台獨想聽的話。 “中華民國是自由民主國家,美國早就應該承認了。”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講的人跟聽的人,都很自嗨。 完全把台灣當成獨立的國家一樣。 因為他們很清楚,國際上,強權完全可以顛倒是非,弄假為真。 3 所以,真不要再幻想,美國會把中美三公報,真當回事了。 三公報不是美國國會通過的法律。 對美國人來講,那三個公報,怎麼解釋,遵守到什麼地步,完全存乎當時的利益跟意願。 甚至是用來跟中國談判的價碼:你再給我什麼好處,我就遵守個一個月,等下一次,再踩紅線。 4 蓬培奧本來就是軍火頭子,不入流的商人。 但,美國的制度,上台是官,下台就是商。 做官時,累積下台從商的本錢。 做商人時,再為將來上台準備銀子跟樁腳。 時官時商,忽官忽商,豈不妙栽? 因為,整個美國民主制度,事實上是為資本服務的體系。所以,他這次對台灣下手,只是騙吃騙喝,撈點出場費? 太天真了。 5 看,吳昭燮宴請,作陪的是誰? 是張忠謀夫婦,跟向來挺民進黨的大陸工程殷琪時(他們都是美國國籍)。 還有政府掌控的中國鋼鐵董事長(台灣的中鋼),跟緑到不行的義美食品董事長時。 我就呵呵了。 這頓飯後,蓬培奧就又撈了銀子。 要知道,中鋼多得是錢,有無數的子公司,孫公司。 不管是捐款還是轉投資,出手闊綽。 花的是百姓的銀子,多少錢都可以給。 其他財主,也有公益基金可以用呢。 6 正式場面是台灣情報白手套遠景基金會演講。 之後會見交流的,都是證券金融業的。 這是要幹嘛? 撈錢呀! 讓台灣的證券金融給錢給投資呀! 私人企業就算了。 但台灣最重要的公營金融行庫,恐怕得被迫破財消災了。 要知道,那可都是老百姓的錢。 但是,故事才不止這樣。 腥臭的真相,果然出來了。 7 終於有看不下去的公務員,對媒體爆料。 蓬培奧去年就去拜訪台灣派駐美國的蕭美琴了。 還帶著他現任公司的投資長。 一開口就是要“台灣公民營金融企業”,參與他當顧問的公司Anarock基金公司的各種投資計劃。 還說,他幾個月以後來台灣,希望到時候投資要到位。 8 蕭美琴火力大開,賣命幫蓬培奧發公文,要各個單位配合。 “要五毛給一塊”。 金管會是管銀行的,經濟部管一堆超級公營企業,財政部手下也有企業。 公的私的,都要奉獻銀子。 大家都必須踴躍貢獻。 錢已經給了,只是送出去多少天文數字,現在我們並不知道。 9 最最不要臉的,是蓬培奧跟民進黨還把腦筋動到“國發基金”上。 “國發基金”,是為了扶持本土產業設立的基金,前身是“行政院開發基金”,兩蔣就是用這個基金,扶持無數台灣產業。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台積電。 之後,加上勞退跟3退撫基金,組成"國發基金".。 所以,這個基金,當然只能投資本土產業。 “國發基金”只好回公文,説我們依法只能投資台灣,可蓬培奧要求投資的公司,項目都是在美國跟印度。 這於法不合,我們礙難同意,直接拒絕了。 要為這個拒絕鼓掌,也為這個爆料的公務員鼓掌。 但,沒有拒絕的,直接給錢的有多少? 給了多少錢? 多少台灣人的家底,已經被掏空了。 10 媒體一報,輿論大嘩。 私下搬錢被拆穿,蘇貞昌竟然還有臉面駁斥,説“講蓬培奧為商業利益來台,是很惡毒的謠言。” 幫美國人搬台灣錢,才是惡毒的行徑! 幫美國跟台獨遮掩,才是下流的謊言吧。 11 美國上上下下,都把台灣看成沒腦子的錢袋子。 上台要錢,下台要錢。 台獨也把台灣當成錢庫,自己跟外人合作,一起挖庫錢。 這次連老百姓退休的養命錢,都要獻上。 12 蓬培奧還說,台灣要加強軍備,需要的軍火,他可以幫忙。 他本來就是軍火販子,這可是老本行。 不搞台獨,怎會有戰爭? 沒有台海戰爭,怎麼賣軍火給台灣? 所以美國人於國家利益,於個人利益,都要支持台獨。 軍火,台灣已經跟美國買了上兆元了。 還要狠命買嗎? 13 這也是為什麼,台獨非要搞台獨不可。 搞台獨,符合美國爹的心意。 美國爹會幫助你上台,幫助你洗腦人民。 幫助你撈錢。 各種油水,各種好處,説之不盡。 14 台灣人,正在走烏克蘭人民的老路。 貢獻自己的身體錢財,給勾結外人的政客財閥。 直到戰火來臨。 有沒有可能,會有一天奇蹟般清醒? 能不能正正常常好好活著? 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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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這個「台電《電業法》」作祟,台電不斷蓋新電廠、電費不斷漲,卻還每天叫缺電,就是111。因為111的這項「台電《電業法》」讓原本連總統府、行政院都控管不了的台電大怪獸,更加超級巨無霸化了,全民不能忘記這個被掏空而將繼續遭核電核廢威脅的111! 更不能忘記讓全民被台電綁架的張景森、林全、小英及113位立委;執政團隊沒有撤換掉台電舊體制,全遭台電及台電工會綁票、被台電綁架,不僅夏天喊缺電,秋冬也喊缺電;這次是連長年讓台電每年用30幾億元敦親睦鄰費豢養的立院也遭台電綁架,都在幫台電,大家不能忘記! 《電業法》只是為了讓台電變成超級巨無霸的控股大集團而訂的,甚至第6條,堂堂寫著「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天下有法律是為了一家公司訂的嗎? 《電業法》的核心,原本是在拆解台電怪獸的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大肢體,但現在要等6-9年,屆時民進黨是否在執政?而即使被拆解的台電,也可藉控股又重新合體,拆解不了,倒是控股可增加無數董事長、總經理來大分贓;歷代政權藉著分配電力權益及採購外快來自肥或鞏固地盤或,民進黨也要如此嗎? 拆解台電是玩假的,說穿了,就是執政團隊根本不敢動台電分毫,據護航綠委在跟環團協調時說,張景森是為了拉攏台電工會親綠人士而不得不如此做等;但這是什麼拉攏伎倆?張景森跟林全倒過去,立法讓台電越來越大!現在小英都管不動的台電,難道新設的二級或三級的電業管制機構能管的動? 台電已是失控的怪獸了,怎能立法讓它超級巨無霸化呢?像在立院可以看到台電小課長把原能會處長喊來喊去;甚至連經濟部長也不敢對台電如何,像去年夏天缺電元凶是有80萬瓩發電能力的大林電廠一號機,台電花565億元卻買了重大瑕疵貨,到秋天才動,經濟部只要台電自行調查,不敢追究採購舞弊;每次缺電都是台電管理不善引起,但台電卻永遠無須負責,不斷蓋新電廠,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卻還好意思每次都拿缺電來恐嚇國民! 「台電《電業法》」第2條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萬國空前未見;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基本的公共、公益、公平呢?電力是普通商品嗎?為了便宜台電及財團分贓嗎?日本把水、電、電信稱為life line,是生活線、生命線,不論民營或公營,都是公用,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卻特意將電業變成「非公用事業」;經濟部強辯說「非公用事業」才不會強行徵收土地等,藉口奇妙;護航綠委還說這樣國民才能收到電業賺的錢,顛倒是非,莫此為甚。 「台電《電業法》」經修正而暫免小型綠電業者必須有備用容量,但電網並未公共化,售電還是台電包攬,綠電又沒得到最後供電穩定撐持,結果再生能源不是自生死自滅,就只好賣給台電,綠能業者根本不敢得罪台電或執政團隊;日本電力自由化,關鍵是舊有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依法得負起最後供電責任,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否則根本沒希望。綠電到成熟為止,需要合理躉購補貼制度扶植,但說多重視綠能的政府,也只想讓台電或財團來做綠能就好。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能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掉已經開始釀災的老朽核電,台電今後更可隨意就不顧國民死活及政策方針而不廢核,像現在台電還在編列2017核四封存預算,沒放棄拆封,反核名額出身綠委還護航。台電還不斷發放預算在許多媒體刊登擁核業配文,網路擁核打手預算也沒刪除呀! 「台電《電業法》」89條,規定核電「後端營運基金」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3千多億核後端基金,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需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這史上最大不良債權由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台電《電業法》」當然沒明訂廢核時間表,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不受束縛繼續亂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111就是這樣的「台電《電業法》」三讀的日子,大家不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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