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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0 個月前
今天交通委員會針對所有民眾都很關心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進行逐條審查,正宇昨日晚間才趕赴宜蘭,探視因為遊覽車翻覆受傷入院的八德鄉親,車上幾乎所有人都送進醫院,還有一位鄉親不幸過世,讓正宇痛心不已。

所以正宇認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中,缺少對「職業駕駛」的相關規定,所以正宇提出職業駕駛的駕照,應定期檢驗其駕駛能力,歐盟就規定職業駕駛人要定期受訓並進行駕駛能力測驗,但台灣卻只是上五個小時的課,結訓測驗居然還有像是車上不應抽菸、吃檳榔這種毫無鑑別度的考題,讓應該保障民眾交通安全的測驗淪為笑柄。

而正宇也提出針對職業駕駛行經各式路段,應規範其駕駛方式,像是昨日發生的事故是下坡,大型車就應該以低速檔行駛,運用引擎剎車而不是單純依賴腳煞,針對各種道路情形交通部也應該訂出駕駛的SOP。針對職業駕駛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資格也一定要入法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是建立在民眾的血淚中而推動的,縱使是基本法,也應該要盡可能地把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納入法條文字中,不應淪為僅有宣示性的口號,讓民眾心寒。

⭐️立法委員 趙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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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交通部尚無針對白天未開啟頭燈訂定處罰規定,惟106年機車登檢新領照需有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小型車107年,大型車108年。 除依照安全規則109條規定應開啟頭燈外,其他路段鼓勵汽機車駕駛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以提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故有關網路訊息稱106年未開啟頭燈即處罰訊息,係屬謠傳。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相信大家最近一直看到如是訊息:2017年01月01日起,汽機車白天ㄧ律『強制』開頭燈!千萬要記得。 經查證結果為:105-09-03交通部說明汽機車自106年起分階段實施晝行燈規定 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非強制! 交通部為提升汽機車行車安全,104年5月間已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始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之汽機車車輛需強制加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 交通部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汽機車於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至少可減少白天多車碰撞事故5.9%以上,如以我國100年機車與其他車輛相撞事故資料估算,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約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整體成本將有很大助益,所以交通部修法規定汽機車新車應安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白天開頭燈可提高車輛日間可辨識性,所以針對使用中的汽機車,除於隧道等路段行駛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應開亮頭燈外,於其他道路路段行駛時,宣導鼓勵汽機車駕駛人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交通部也已經函請相關政府機關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轄管客運與遊覽車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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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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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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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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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人回報2 則回應1 年前
  • 不要再笨笨的讓車子被吊走 ~ 開車族一定要看! 不要笨笨ㄉ讓車子吊走 ..................... 妙招 ?! 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 --- 有妙招 ( 來自交通部的 Email) 沒啥好爭議! 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 .. 你拆他牌 .. 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而拖吊車駕駛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61 條﹚, 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 ? ⋯⋯ 累的半死 .... 一個月多少錢 ? ! 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無照駕駛 !!!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21 條第 1 項第 3 款 「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連結車、大客車、大貨 車者處 6000-12000 元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 的車輛時,無須與他爭辯,向當班的員警 ( 隨車員警 ) 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 ? ... 很容易賓果的 !!! 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再拆他車牌。 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你還可 告他「瀆職罪」﹙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逃之夭夭ㄉ﹚。 大家多多轉寄 ... 不要讓拖車的 \" 白色恐怖 \" 太囂張 怎麼樣,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ㄋ ?! 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但我覺得這封 mail 還不錯所以分享給大家希望對您有些幫助 ~ 實用法律小常識與您分享 ........... 當然還是要奉勸大家要守法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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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