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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現今許多人誤認公投12號提案要投《不同意》票。
【幸福盟】再次用比較清楚的方法,來探討為何「第12號公投要投《同意票》」。並說明《不立專法》的後遺症~
台灣已經藉由大法官釋憲,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明年五月自動生效。
我們要先保住台灣的婚姻價值。
同運人士,他們就是希望不要立專法,要爭取全台灣民法婚姻制度【同婚合法化】。
所以,如果公投案12號我們投下《反對》票,等於站在同運人士的那一方。
為了我們的下一代與保護全台婚姻男女制度,要堅持選擇,公投第12號要投【同意】票。
我們不管以後如何,我們爭取的是現在,現在沒有捍衛全台婚姻價值,將來兵敗如山倒,而且是東南亞國家整個門戶大開。
但是以上,藉由大法官釋憲案,台灣的確已經快要進入,{同婚合法化}的狀態。
所以,【幸福盟】才要爭取公投提案!!
◆建議:一定要聽幸福盟的意見,第12號公投要投【同意】;千萬別自作聰明壞了大事!!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驚爆!民進黨打算在2025年消滅故宮!原來故宮院長陳其南早就已經準備好一套消滅故宮中華文化的計畫,這才是台北故宮要封館真正原因! #請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真相 https://pse.is/CCP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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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5/24,大法官釋憲已經說一夫一妻違憲,如果在兩年內,也就是明年的5/24前大家都沒有意見,那法律就自動生效,也是是民法的一夫一妻等字眼要全面廢除。 所以這次公投第12案一定要投下“同意”,立專法給同志,這也等於保障民法中原本的婚姻制度。原因如下: 昨天很多天主教堂提醒大家,說公投12號要投(不同意)這是同運團體製造的假消息,或是不瞭解的人誤解誤傳。沒錯,投同意表面上好像基督徒同意了同志婚姻,其實這是我們被迫,在大法官荒謬解釋下,只好另立專法給同志。無奈的選擇。 12號案如果投(不同意),就沒有立專法的可能性了,按照748釋憲案明年同志就可以結婚了。也就是民法有關夫妻兩性的用語一律違憲。 所以12案一定要投(同意)另立專法。否則關於子女收養依普通民法,被收養的未成年子女的權益無人守護…等都會無限上綱。而在明年5/24前,這次公投是可以擋下民法完全被更改的唯一機會。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轉發:12號公投千萬不能改不同意。 因大法官釋憲已言明,若沒有另立專法保護,那民法就是違憲,明年五月後民法就會修改,為了讓民法維持一男一女,就需要另立專法,故12號公投需蓋同意票,才能成就第10號的公投,這兩案是息息相關的。 12號公投就是和德國一樣要另立一個同性伴侶法去保障同性伴侶他們的權益。 公投第12條,為何要選 【同意】,終於有專家(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出來說明理由了~ 請點入詳細看!https://youtu.be/m2MaYFHKD20
    2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許多人不清楚為什麼要設立⓬號公投的重要性~ 1.為什麼愛家公投要推12案 ? 起因於2016年11月8日,執政黨以多數控制的立法院一讀通過《民法》親屬草案,已初審通過,全案送朝野協商。 並於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行政和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成為亞洲首例(明年5月24日滿二年會自動生效) ★因為大法官釋憲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 [會自動生效] #詳情:請上網搜詢維基百科---台灣同性婚姻 2.為什麼愛家---⓬案要蓋 [同意] ? ★因大法官釋憲確定明年5月台灣同性婚姻自動生效〜 所以逼得人民只能選擇修改【民法】和【專法】2選1 〜若不立專法就等同於要修民法婚姻了〜 3.公投⓬蓋 --【同意】的重要性〜 要【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 (才不會動搖原本民法婚姻的保障及規範) 維護孩童教育和民法婚姻❿⓫⓬請蓋-[同意] #14.15請蓋不同意~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救12案、反同婚修法通知:苦口婆心、懇求拜票,破除迷失或謠傳! (megaphone)12案務必要投【同意票】: 1. 同婚法案2016/12/26已一讀通過, 等待2讀和3讀 2. 同婚釋憲 (中華民國 106年5月24日 院台大二字第1060014008號), 解釋文中, 已判定民法違憲, 明年5月23日前必須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joystick)釋憲文理由書第17項中載明了四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第一種修正婚姻章(red arrow right)修民法 第二種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red arrow right)民法另立專章 第三種制定特別法(red arrow right)立特別法 第四種其他形式(red arrow right)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praying)(praying)(praying)(praying) 所以: (red arrow right)12案務必投 "同意票"。 1. 12案投 "不同意": 就是贊成政府的同婚法案一讀繼續走下去,進入二讀和三讀, 結論就是(red arrow right) "明年五月份同婚合法化"(joystick) 2. 12案投同意: 就是反對同婚合法化, 反對繼續二讀和三讀, 取而代之是衝擊較小的 "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 來保障..... 是唯一的解套, 因一讀早已通過兩年, 再加上大法官釋憲的 "加持", 我們無法走回頭路, 回到同婚法案不能 "一讀通過".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對於 [公投第12案立專法解說] 如果不清楚成案背景,光看公投字面,第12很容易覺得應選不同意。 現在有人製作圖示傳送第12項要選不同意,很可能是誤解或是有心人刻意誤導,請大家聽聽羅部長怎麼說,並請記得第12項要選同意,既尊重同性者的選擇,也維護民法原有規範。 12項如選不同意另立專法,就表示同意大法官釋憲同性婚姻明年五月自動生效。 如果還有疑惑建議看看成案背景,聽聽羅部長怎麼說。認同以上說法的話請幫忙轉傳。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54457087968474&id=100002126053230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fire)請家長們注意!同運團體發起的15號公投,其實是「強迫」國中小孩子學同志教育(!) 11月24日當天,投完選票後,請領公投票,蓋同意票(愛家公投10 、11、12號)和不同意票(同運公投14、15號),再離開投票所。 🎬同運公投若通過,國中小孩子將被「強迫」學同志教育! https://youtu.be/u-ZgWQRHxwk 【請分享訊息 長按此訊息轉傳】 (gift)請加入幸福盟各地Line http://bit.ly/2NEh0gh
    1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您正懷疑第12項公投要不要同意嗎? 讓高雄市家長聯盟告訴你吧! 您「現在」了解民法同婚的嚴重後果,所以,您雖然同意10,11,但想要對第12項「以民法婚姻外之其他形式保障同性」不同意,對不? 聯盟總召要告訴你,第12項,也要「同意」,因為,「回不去了,只求傷害最小」! 總召要說的是,請問看官,您,甚麼時候才關心這件事的? 您可知道,在您開始「正視」這件事前,「這個政府」在同運勢力推動下,一年半前,106/5/24,大法官釋憲第748號,宣告「現行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的,要求立法機關必須在2年內修正。如果超過2年沒有修正,同性戀者就可直接依民法婚姻規定進行結婚登記」 所謂釋憲,就是詮釋憲法,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位階高於一般法律,所以,現在才開始關心的您,想到明年5/24,冒冷汗了嗎? 當時,「這個政府」的「那些大法官」對憲法做這樣的詮釋,「所謂基督徒」的數萬人齊聚台北「哭天喊地」,已無力回天了。 如果您還有一絲絲懷疑,總召可以告訴你,我跟部會抗議時,部會有關被逼急了,脫口說出,「我們所受的指示是,所有作為,為明年5月修民法同婚做準備」,您,覺悟了嗎? 絕望之際,感謝有個組織叫幸福盟,在不得已情況下,做最後掙扎---提出三公投:1,維持民法一男一女。2,心智年齡未成熟的國中小階段,拒絕同志教育誤導。3,求求政府,不要為少數修民法,影響多數權益,而且台灣未來無望---請高抬貴手,改為「其他形式(即使是專法)」吧! 所以,了解第12項要「同意」了嗎? 同運在台努力了20年,現已綁架「這個政府」,第12項你若不同意,即使第10項通過維持民法一男一女,但也同時將修法將同婚納入民法,到時候,亞非洲國際同運大舉入侵結婚,爭食民法賦予婚姻所有權利…請問,台灣還能撐多久? 所以,再次強調,第12項要「同意」,跟我們一起求求這個政府,明年5月高抬貴手,為了台灣下一代,用民法外的方式,另外專則縝密規範吧! 套一句話,你現在才注意到?太晚了,回不去了!只能求傷害最小,或許,翻轉高雄、翻轉台灣,還能帶來一絲曙光吧? 高雄市家長聯盟總召107/11/19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請大家不要被同運網軍分散注意力! 現在真正的焦點是,執政黨否決婚姻是一男一女 幸福盟曾提案在民法972增訂「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結果在4/19、5/3要逕付二讀時,卻被執政黨動員立法院否決掉了 接著執政黨又在5/17通過748施行法,讓同性結婚,還大量準用民法婚姻規定 而748施行法的目的是執行大法官釋憲,不是為了落實公投。 政府無視公投結果,違反民意,兩次否決民法中所規定的婚姻限於男女的提案,又強硬通過同婚法, 我們接下來的目標是,讓違反民意的政府下台、違反民意的立委下台!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我以為我們輸了,原來我們沒贏也沒輸。 可,「愛家公投成了最大的輸家,還讓台灣成為全世界的笑柄。」 1.大法官在2017年5月24號釋憲:「禁止同志婚姻已違憲。即日起,有關機關兩年內應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逾期時,同性伴侶得依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也就是說,你們這些支持立專法的人,必須將「同志婚姻專法」在2019年5月24日前生出來,也就是半年內,否則,同志婚姻會直接生效。 你們覺得可能嗎? 你知道關於配偶的條款含訴訟、醫療、財產、子女,連夫妻報稅也與單身者不一樣,你說要重新立多少法條? 並且,這些法條都不能違反所謂婚姻專章裡的權利義務。 一旦違反,就必須重新檢視修改,你說要浪費多少人力資源?要浪費多少人民的納稅錢? 我是不知道啦,你們說呢? 再來,這次的愛家公投完全是個笑話。 愛家公投10「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大法官就說了,禁止同志結婚是違憲的,那你今天是投心酸的嗎? 再來,內文說的是「民法」你注意到了嗎?一切都是在為了立專法鋪梗,你以為公投過了同性戀就結不了婚了嗎? 愛家公投11「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目前全台灣國中國小的學生課本當中,經證實「沒有」同志教育,沒有! 你在投什麼?投心酸。 愛家公投12「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另立同婚專法」 ⬆️好啊,你立啊!大法官沒說不能立啊!但是半年內要生出來啊!不然同志婚姻會在2019年5月24日強制生效。 這半年所燒掉的,是納稅人民的錢,最後進誰的口袋? 我不知道啦,你們自己想。 好笑的是,你們愛家公投,燒了大把鈔票,結果同志還是可以結婚,可不可笑? 你燒自己的錢沒關係啊!王雪紅燒了9億,我很尊敬她。 但現在好啦,你們燒掉的是台灣的錢,滿意了嗎? 再來,當初我們的蔡英文總統選前大喊婚姻平權,現在貌似跳票了,誰能一箭雙鵰? 你說呢?問問你的肛門吧。 #老娘文章有憑有據 #你們這些支持愛家盟的敢點進去看看真相嗎 大法官釋憲當天的新聞⬇️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77893 大法官釋文出處⬇️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 教育部澄清同志教育⬇️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6DDDD36D6874DB88 尤美女民法修什麼?只有五條你們知道嗎?⬇️ http://gaymarriagedata.blogspot.com/2016/11/law.html?m=1 限定一男一女結合公投過關 司法院:不能違憲⬇️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1240281.aspx 看到這裡,我想問問你們,你們在做什麼,自己知道嗎? 歡迎分享,拜託一定分享。 台灣人真的該醒醒了。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11/24日同性戀合法化公投如何阻止? 急迫!急迫! 急迫!急迫! 若沒有參與公投同性(戀)婚姻自動合法化 今天第一線掃街,發現多數民眾都不知道: * 投完縣市長票後 一定不能出投票所(出去就回不來了!) * 並要主動向選務人員索取公投票投 *公投案10號,11號和12號是愛家盟的公投提案,請投「同意」要500萬票才可以阻止。 * 公投案14號和15號是同運聯盟的提案,請投「不同意」 為台灣後代的未來一定要關心。不然妳的小學孩子們男女性關係也不能罵他們。男男女女同性戀也沒辦法阻止他們。 請轉發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