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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契約書
甲方(受委者)
立合作書人: 徐偉剛
身份證字號: A130321237
戶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湖濱里27鄰內湖路二段263巷14號
現居地址:同上
乙方(委任者)
立合作書人:李姵婕
身份證字號: J223030918
戶籍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東興村22鄰德和路76巷42弄13

現居地址:同上
民法153條契約:雙方互為對立且內容一致的意思表示(明示
/默示)
第壹點(本金確認)以及(委任責任歸屬)
1. 甲乙雙方共同於交易平台進行首次合作,由甲方負責實施操作交易,
乙方出資本金費用為壹萬元。
2.乙方在委任成立後應遵守合作期間所有平台規則及報名流程配合
甲方指示步驟,不得擅自執行,若擅自執行導致虧損或有無法提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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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書人:徐偉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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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協議書 甲方 立合作書人李冠霖彩 (以下稱「受任人」) 身份證字號:S125286388 戶籍地址:高雄市林園區中芸里 3 鄰中芸路 22 號 現居地址:同上 乙方 立合作書人:謝宥恩 身份證字號:L124583435 戶籍地址:臺中市太平區福隆里4鄰光興路1788巷19號 現居地址:同上 (以下稱「委任人」) 乙方茲委任甲方辦理下列有關業務,約定條款如下: 第壹點. 甲乙雙方自願共同於交易所內實施操作交易,由甲方負責操作收益, 乙方支付本金費用為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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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15 耀光【黑科技】晨興 2023.01.08 17:150 委任契約協議 立約人 鄧良貞(以下稱甲方)與盛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雙 方同意,乙方受甲方之委託,執行「交易所操作」,訂定條款后(以下內容),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與交易所委任執行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乙雙方 支付本金為貳萬元。 2、甲方應遵守執行期間所有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步驟,不得擅自執行,若擅 自執行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甲方自行吸收,並賠償乙方损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 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 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委託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並支付乙方3成收益(服務傭金)。 2、甲方需於提領到帳後7個工作天內給付3成的服務傭金,可使用匯款或面 交。 第四條擔保損害與賠償维简单细内的日 0095050711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責,並 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 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立約人: 甲方:鄧良貞 身分證字號:F224987271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智光里8鄰 民有街24巷3號四樓 民國 112 年 1月8日 乙方:盛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志中 統一編號:27781979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8號 臺展投資展 統一編號 27781979 契約專用意
    8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17:53 (本契約書乙方) 乙方姓名: 租賃合約書 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本契約書甲方) 合約專用章 甲方: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54687323 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 代表人:張雅張 頭 身份證字號:23361168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34樓 身份證字號: 地址: 租賃合約書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姓名張 雅 晴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82 年 11月18日 开日期 民國112年3月31日(投)補發 甲乙方合作租賃虛擬貨幣賬戶事宜簽訂本合作契約書,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性別 女 P223861168 一、委任規劃事項: 乙方同意加入使用甲方所在公司交易所,遵守團隊所有相關使用須知及使用合約 條款,並委任甲方進行賬戶買賣虛擬貨幣。 甲方為富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接待專員,同意接受乙方之委任,於法令規定範 圍內提供租用服務。 二、服務範圍內容: 1.乙方提供予甲方虛擬貨幣相關賬戶及綁定銀行網銀賬戶,甲方支付乙方租用費 用。 三、雙方之權利義務: 1.甲方不可將乙方賬戶做任何違法違規操作,如發生該行為,甲方賠付乙方3倍 當月租賃費用,若發生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甲方負全責,乙方有權立即停止租 借且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若有任何違反團隊之所有相關使用須知、使用合約條款及本契約之規定, 逕行終止本契約,並得追究乙方之法律責任。 3.甲乙方於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_月__日提供以上帳號的租賃服務 租期30
    6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好的,輪到你的操作時間了,這邊先與你做合作關係的確認,以免事後發生金錢糾紛 例如:客戶不想給付庸金、公司操作失誤導致金額賠掉 以下會先跟你做條約確認,以及資料核對,如果確認都沒問題後就會立即開始合作 —————————————————— (甲方:客戶 乙方:本公司)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與交易所委任執行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乙雙方支付本金為 " 2 " 萬元。 2、甲方應遵守執行期間所有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步驟,不得擅自執行,若擅自執行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吸收,並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委託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乙方為3成,並在收益到帳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委託執行之費用(服務傭金可面交可匯款)。 第四條 免責聲明 1 、操作前甲方須告知乙方是否有在其他交易所操作過或正在操作中,倘若無如實告知導致甲方程式無法正常運行或資金無法順利出款之事實將視同甲方毀約。 第五條 擔保損害與賠償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以上條約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條約並且同意" ——————————————————-- 我們是使用國外數據系統操作刷單活動,協助你在交易所平台上面收益 刷單活動都是實名制登記,當天操作、當天先與平台客服報名、當天提領 我們是確定你戶頭有領到錢,才會跟你收取3成"傭金" 到時候看方不方便面交給傭金,或是匯款給我們即可 刷單活動: 本金:獲利+紅利=總獲利 3萬 :26萬+60萬=86萬 以上訊息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項目內容並且同意" 如有疑慮或是不懂的地方請在操作前提問 —————————————————— 好的 那現在我這邊要確認你的身分,麻煩 先幫我填寫以下資料以及拍身分證正反面 (請勿隨意填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現居地址:
    8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投顧方案 會員契約協議書 (本契約書甲方) 甲方 : 維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 : 23471761 代表人 : 呂煇強 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38號14樓 (本契約書乙方) 乙方姓名 :李晉煒 (先生/小姐) 出生年/月/日 :86/12/25 住家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成功路261巷2號 會員帳號 :zxcvbnm25 甲乙方合作投資事宜簽訂本合作契約書﹐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 一、委任規劃事項: 1. 乙方同意加入使用交易所(團隊所選之外匯平台)﹐遵守團隊所有相關使用須知及使用合約條款﹐並委任甲方擔任其外匯投資顧問。 2. 甲方為經財政外匯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投資顧問事業﹐同意接受乙方之委任﹐於法令規定範圍內﹐提供外匯投資有關之研究、分析及建議等服務。 二、服務範圍內容: 1. 甲方提供予外匯外幣相關結果﹐乙方得使用外匯投資理財方式之分析建議從中盈利。 三、服務期間: 1. 甲方指定並與乙協調同意之服務期間。 四、顧問報酬: 1. 甲方會依交易所(團隊所選之外匯平台) 所列出歷史委託核對盈利﹐乙方需在時間內支付顧問報酬完成﹐否則乙方無權在中途終止與反悔。 2. 甲方委任操作﹐酌收成本費為盈利20%(不包含本金)﹐由乙方自行操作酌收成本費盈利10%(不含本金)﹐乙方需於約定時間內支付﹐逾期不做支付﹐一切將交由司法裁定。 五、雙方之權利義務: 1. 於合約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所提供予乙方之外匯資訊﹐惟不得將所提供之資訊加以複製、轉售或為其他用途或侵害甲方權力之使用﹐否則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委任契約﹐並得追究乙方之法律責任。 2. 乙方若有任何違反團隊之所有相關使用須知、使用合約條款及本契約之規定﹐或喪失團隊會員身份者﹐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契約。 3. 甲方因委任關係而得知乙方之個人資料以及個人資訊負有保密之義務﹐非依法令之規定不得逕行洩露予第三人。 4. 乙方委任甲方進行一對一專案如果甲方操作失誤導致乙方本金全額虧損﹐ 甲方需依照乙方本金五倍之賠償。 5. 乙方若不聽從分析結果及提出之專業建議﹐而執意進行造成虧損﹐甲方不付任何連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結果 。 6. 若乙方提領不到所造成一切損失﹐皆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予相對應賠償。 7. 若乙方途中擅自終止合約﹐需賠償新台幣二百萬元整﹐給予甲方。 8. 若乙方在甲方維善公司投顧中﹐如同時參與他方之投顧方式請事先告知﹐未告知視同違約。 六、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契約之各標題﹐不影響各條款內容之解釋。 2. 本契約不得解釋為雙方具有合夥、互為代理之關係。 3. 本契約若有部份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者﹐其它條款仍視為存續。 4. 本契約所約定之權利及因本契約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之拋棄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 5. 本契約內容若有修改﹐需經雙方書面訂定後始生效。 七、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之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2. 若因本契約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契約生效: 1. 雙方同意本契約於甲方投顧公司所列規定完成該平台會員線上登錄、複製本委任契約書﹐完成簽署後. 即刻回傳。 2. 其後之變更、終止等﹐均自甲方投顧公司之項目完成點選之翌日生效。 3. 於到期後之更新委任期間﹐於乙方完成顧問報酬繳付之翌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 呂煇強 乙方簽名 : 李晉煒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08月 30日
    1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本契約書甲方) 甲方 : 股感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 : 24747458 代表人: 廖偉盛 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35號3樓 (本契約書乙方) 乙方 : 先生/小姐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址: 甲乙方合作租任APP購買美金幣事宜簽訂本合作契約書﹐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一、委任規劃事項: 1. 乙方同意使用美金幣交易所幫甲方進行美金幣的下單。 2. 乙方購買完成美金幣將打幣到海外廠商的錢包帳上﹐如乙方消失不回應﹐聯繫無果將會對乙方進行法律訴訟,強制執行財產扣押。 3. 甲方每一次購買將匯款資金到乙方的帳戶上﹐如私自動甲方公司款項﹐將提告竊盜罪、業務侵占罪﹐進行法律訴訟。 二、服務期間: 1. 甲、乙雙方同意之服務期間。 三、顧問報酬: 1. 每筆交易不管金額大小都是 1000元新台幣的酬勞給乙方﹐若甲方並未支付相對應履行之酬勞﹐願負起全數責任並賠償酬勞之十倍違約金。 2.乙方在公司三個月後任職期間每個月10號都是匯支付4萬薪水匯入到指定帳戶 3.乙方試用期間每天薪水1000元當天日領 四、雙方之權利義務: 1. 於合約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所提供予乙方之一切資訊及法律保障﹐惟不得將所提供之資訊加以複製、轉售或為其他用途或侵害甲方權力之使用﹐否則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委任契約﹐並得追究乙方之法律責任。 2. 乙方若有任何違反甲方之所有相關使用須知、使用合約條款及本契約之規定﹐或喪失合作身份者﹐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契約。 3. 甲方因委任關係而得知乙方之個人資料以及行情資訊負保密之義務﹐非依法令之規定不得逕行洩露予第三人。 4. 甲方若違反任一協議之規定﹐願接收任何法院裁定之懲處。 五、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契約之各標題﹐不影響各條款內容之解釋。 2. 本契約若有部份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者﹐其它條款仍視為存續。 3. 本契約所約定之權利及因本契約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之拋棄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 4. 本契約內容若有修改﹐需經雙方書面訂定後始生效。 六、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之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規範。  2. 若因本契約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契約生效: 1. 其後之變更、終止等﹐均自甲乙方完成點選之翌日生效。 2. 於到期後之更新委任期間﹐於甲乙方協定之翌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廖偉盛 乙方簽名: 中 華 民 國 2024 年 08 月 28 日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22:43 S ← 林明明-智力投資委任合約書.... LTÉ 智力投資有限公司 委任託管協議合約書 JHIH LI 本合作合約書(以下稱「本合約」)係由智力投資有限公司(統編:12980681 與林明明先生/女士(身份證字號: P224418223 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所簽訂。 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合意,並同意條款如后: 一、委任操作之交易帳戶及委任金額 乙方於民國113年5月17日,由甲方支付程式使用及帳戶託管之費用,乙方支付交易 所資產_1_萬元整,自願並委託甲方全權託管代為操作,於XVM 交易所上實施交易操作 事宜,甲方借助資產1萬至乙方交易所錢包內,甲方贊助資產需於乙方盈利進帳後 1-5 個工作日內歸還。 二、雙方須遵守之規章 1. 甲方負責客戶操作後服務事宜,並負責平台上所有交易買賣之事宜。 2. 乙方應遵守交易所之規章,並配合甲方指示,不得私自操作,若私自操作導致帳戶資產 虧損亦或衍生任何事端則乙方須自行負責且賠償甲方之程式及防護網費用之損失及淨利 10%技術酬勞。反之,若甲方因操作失誤造成乙方資產虧損或無法提領之事宜,則需由甲方 賠償乙方所有损失。 3. 本合約為證明起見,甲乙雙方於首揭日期簽屬本合約一式二份,並各擲一份為憑 4. 本公司嚴禁專員與客戶私下有金錢往來關係,經查證屬實,必定嚴懲 5. 與本公司簽訂合約書後即日生效名額將保留三日 三、委任條例 乙方盈利請於進帳後1-5個工作內,給付完成甲方淨利10%的技術酬勞含資助資產,如有 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提出相關證明,若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則依甲方選擇之地方法院為 管轄法院 進行告發,並依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 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立合約書人:劉志明 甲方:智力投資有限公司 印志 聯絡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2樓之4 乙方: 林明明 連絡電話:0987793535 通訊地址:雲林縣土庫鎮南新庄8號 身分證字號:P224418223 中華民國 113 年 5 17 日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金昌國際證券投資委任契約 立契約書人:金昌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立契約書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同意就金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金昌國際 證券內部測試合作事宜,雙方合意議訂如下條款並遵守之: 第一條、乙方需同意保守甲方之各項隱私及營業秘密與商業機密,雙方 同意共同遵守履行之。雙方同意如有違反約定,無須負擔任何條件據以 終止雙方合作關係外,同時對於損失負有因此遭致之損害賠償及費用 支出責任。 第二條、甲方負責提供測試軟體,協助乙方開通內測帳戶,資訊以及投 資相關優先權限,乙方負責提供操作資金,由雙方負責監督執行。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金昌國際證券賬戶,負責開通及保障使用帳戶 的安全性與隱蔽性。 第四條、乙方負責提供操作資金共新台幣 於__年__月__日當面交付甲方相關工作人員。 元整。 第五條、經甲乙雙方統一,合作結束後,總獲利全部歸屬乙方,軟體維 護費用由乙方一次付清。 第六條、本次操作為內部測試,乙方在操作周期内不允許提前退出,如 果強制退出視為違約,罰違約金出資額之10%,賠償甲方設立及營運之 開銷及損失。 第七條、為保障本次合作雙方互惠的原則。操作期内乙方提供的操作資 金在操作期間無法動用本金;已達到共同佈局的完整性! 第八條、乙方在使用金昌國際證券獲得收益後甲方將會收取總收益的 17%作為軟體維護費用。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託管協議合約簽訂耆 立合約書人 甲方:鄭雲天 身分字號:F126978447.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金龍里37 鄰民族五街8號二樓之 1 現居地址:同上 乙方姓名 身分字號址 連絡電話: 簽約日:112年8目10日 茲因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加入 CSDI 國際交易所會員,置入資金新台幣壹萬元 整,並由甲方之工程師全權探作交易所帳號進行投資活動,並由乙方配合即完成 甲方工程師之所有指導事項,雙方就此訂定相關權利義務並簽定本契約,同意共 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使用其 CSDI 國際交易所之帳號進行投資活動。 二、操作平台:CSDI 國際交易所 三、合約有效期間: 本合約有效期間 :自容戶效定合約日期起至客戶繳納技術費完成後止。 四、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訂定如下: (一)甲方對雙方共同合作投資所有事項之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平台上所有投單操作事宜。 2. 甲方負責客戶操作後服務事宜。 甲方擁有指導客戶所有平台操作之權利。 4 乙方應遵守甲方指示進行開通流程及交易所之規章。 (二)乙方對雙方共同合作投資所有事項之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完成甲方工程師之所有指導,以及所有需完成之事宜。 2. 乙方不得私自於平台上做任何操作。 五、技術費及付款方式: (一)雙方同意乙方提镇總獲利金之後,應給予甲方 20% 之技術費。 (二) 雙方同意乙方提領總獲利金之後,由乙方以轉帳或面交方式支付甲方 20% 技術費。 六、合約終止及違約賠償: 1. 甲乙雙方若有任一方違反本契約內容,他方有權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合約, 並可請求業務損書賠借(雙方共同置入資金金額之 20 倍違約金)(含潜在之商業損失) 2. 雙方同意合約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本合約得自動消减。 3.本合約不得私下轉帳,傳閱,或於網路上任意上傅,以上所有動作皆需經甲乙方同意。 七、本合約甲方與乙方各執合約一份為添,如有未盡事宜者,雙方應本誠信互惠原則協議之。 八訴訟管轄: 如遇爭議雙方同意依甲方選擇之地方法院為管辖法院,循法律途徑處理。 九、甲方操作如虧損乙方本金將無償於當日進行賠付乙方雙倍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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