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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內容保障如下:
機台能量專案委託契約書
受委託單位:程子華(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查、委任操作之虛擬貨幣交易帳戶及委任金額
乙方全權委任甲方進行代客操作業務,其專供能量交易之相關收付及結算用之虛擬貨幣交易賬戶,以及雙方同意之原委任金
額。前項存入平台帳戶原始委任金額應作為虛擬貨幣交易履約之用,本約代掃期間內乙方有權定委任金額追加,平台帳戶因此
變動之餘額,亦應隨時作為虛擬貨幣代操履約之用,並同關委任金額。
貳、交易,操作決策權及執行權之授與及限制
乙方就第一條之委任資金,除本約及能量項目代揚契約或法令另有限制者外,於委任資金可動用餘額範圍內,授與甲方交易決
策權及執行權。
参、保障本金條例
若因甲方之故意及過失所致未達約定收益金額,甲方對全權委任操作虧損應全權賠償之責任,若因乙方自使用及操作平台造成
虧損或任何共他意外發生,甲方則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應全權負責並赔付與甲方約定服務代客操作費用。
肆、操作報酬費用計算,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
本約操作報酬以原訂雙方約定,操作金額總收益不額外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全權決定之協議。
伍、契約生效日期及存續時間及契約之變更
本約於乙方簽訂時生效,本約之存續時間自乙方簽訂生效起至雙方履行合約終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約所載之內容,得經
雙方書面同意更改之。
陸、連約處理條款
任一條當事人違反本約規定,經他方當事人通知期限補正而未於期限內補正者,應賠償他方當事人因此所受之損審,投資操作
期間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有關投資訊息、執行情形及收益成果洩漏本契約關係人以外之人員,否則視同違約。
柒、本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應本約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申訴,涉訟時得於甲方本約所載應接送達地址所關管轄臺灣台
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為避免爭議,特例此協議,本協議皆由第三方律師蕭乃瑩所證
立書人
委託單位(乙方):
身分證字號:
受委託單位(甲方):程子華
公司單位:華利安諾基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電話:+(852)-3551-2300
地址: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二期,金融街8號 百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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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17:53 (本契約書乙方) 乙方姓名: 租賃合約書 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本契約書甲方) 合約專用章 甲方: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54687323 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 代表人:張雅張 頭 身份證字號:23361168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34樓 身份證字號: 地址: 租賃合約書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姓名張 雅 晴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82 年 11月18日 开日期 民國112年3月31日(投)補發 甲乙方合作租賃虛擬貨幣賬戶事宜簽訂本合作契約書,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性別 女 P223861168 一、委任規劃事項: 乙方同意加入使用甲方所在公司交易所,遵守團隊所有相關使用須知及使用合約 條款,並委任甲方進行賬戶買賣虛擬貨幣。 甲方為富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接待專員,同意接受乙方之委任,於法令規定範 圍內提供租用服務。 二、服務範圍內容: 1.乙方提供予甲方虛擬貨幣相關賬戶及綁定銀行網銀賬戶,甲方支付乙方租用費 用。 三、雙方之權利義務: 1.甲方不可將乙方賬戶做任何違法違規操作,如發生該行為,甲方賠付乙方3倍 當月租賃費用,若發生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甲方負全責,乙方有權立即停止租 借且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若有任何違反團隊之所有相關使用須知、使用合約條款及本契約之規定, 逕行終止本契約,並得追究乙方之法律責任。 3.甲乙方於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_月__日提供以上帳號的租賃服務 租期30
    6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17:15 耀光【黑科技】晨興 2023.01.08 17:150 委任契約協議 立約人 鄧良貞(以下稱甲方)與盛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雙 方同意,乙方受甲方之委託,執行「交易所操作」,訂定條款后(以下內容),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與交易所委任執行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乙雙方 支付本金為貳萬元。 2、甲方應遵守執行期間所有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步驟,不得擅自執行,若擅 自執行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甲方自行吸收,並賠償乙方损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 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 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委託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並支付乙方3成收益(服務傭金)。 2、甲方需於提領到帳後7個工作天內給付3成的服務傭金,可使用匯款或面 交。 第四條擔保損害與賠償维简单细内的日 0095050711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責,並 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 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立約人: 甲方:鄧良貞 身分證字號:F224987271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智光里8鄰 民有街24巷3號四樓 民國 112 年 1月8日 乙方:盛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志中 統一編號:27781979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8號 臺展投資展 統一編號 27781979 契約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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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任契約協議 立約人 李宣純 (以下稱甲方)與蔡朝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雙 方同意,乙方受甲方之委託,執行「交易所操作」,訂定條款后(以下內容)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予MONC交易所實施操作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方 共支付本金费用__赟_萬元。 2、甲方應遵守平台操作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操作,不得私自交易,如私自操 作造成虧損或有任何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負責,並賠償乙方损 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 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 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操作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並支付乙方3成收益(服務傭金)。 2、甲方需於入帳後7個工作天內給付3成的服務傭金,可使用匯款或面交。如 有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提出相關證明。 第四條擔保損害與賠償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有任何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乙 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 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立約人: 甲方:李宜純 身分證字號:A220216490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東勢里14鄰 南京東路四段189號 民國111年12月9日 乙方:華韌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鍾佩玲 統一編號:24708814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46號7樓 統一編號 24708814
    6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投顧方案 會員契約協議書 (本契約書甲方) 甲方 : 維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 : 23471761 代表人 : 呂煇強 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38號14樓 (本契約書乙方) 乙方姓名 :李晉煒 (先生/小姐) 出生年/月/日 :86/12/25 住家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成功路261巷2號 會員帳號 :zxcvbnm25 甲乙方合作投資事宜簽訂本合作契約書﹐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 一、委任規劃事項: 1. 乙方同意加入使用交易所(團隊所選之外匯平台)﹐遵守團隊所有相關使用須知及使用合約條款﹐並委任甲方擔任其外匯投資顧問。 2. 甲方為經財政外匯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投資顧問事業﹐同意接受乙方之委任﹐於法令規定範圍內﹐提供外匯投資有關之研究、分析及建議等服務。 二、服務範圍內容: 1. 甲方提供予外匯外幣相關結果﹐乙方得使用外匯投資理財方式之分析建議從中盈利。 三、服務期間: 1. 甲方指定並與乙協調同意之服務期間。 四、顧問報酬: 1. 甲方會依交易所(團隊所選之外匯平台) 所列出歷史委託核對盈利﹐乙方需在時間內支付顧問報酬完成﹐否則乙方無權在中途終止與反悔。 2. 甲方委任操作﹐酌收成本費為盈利20%(不包含本金)﹐由乙方自行操作酌收成本費盈利10%(不含本金)﹐乙方需於約定時間內支付﹐逾期不做支付﹐一切將交由司法裁定。 五、雙方之權利義務: 1. 於合約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所提供予乙方之外匯資訊﹐惟不得將所提供之資訊加以複製、轉售或為其他用途或侵害甲方權力之使用﹐否則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委任契約﹐並得追究乙方之法律責任。 2. 乙方若有任何違反團隊之所有相關使用須知、使用合約條款及本契約之規定﹐或喪失團隊會員身份者﹐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契約。 3. 甲方因委任關係而得知乙方之個人資料以及個人資訊負有保密之義務﹐非依法令之規定不得逕行洩露予第三人。 4. 乙方委任甲方進行一對一專案如果甲方操作失誤導致乙方本金全額虧損﹐ 甲方需依照乙方本金五倍之賠償。 5. 乙方若不聽從分析結果及提出之專業建議﹐而執意進行造成虧損﹐甲方不付任何連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結果 。 6. 若乙方提領不到所造成一切損失﹐皆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予相對應賠償。 7. 若乙方途中擅自終止合約﹐需賠償新台幣二百萬元整﹐給予甲方。 8. 若乙方在甲方維善公司投顧中﹐如同時參與他方之投顧方式請事先告知﹐未告知視同違約。 六、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契約之各標題﹐不影響各條款內容之解釋。 2. 本契約不得解釋為雙方具有合夥、互為代理之關係。 3. 本契約若有部份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者﹐其它條款仍視為存續。 4. 本契約所約定之權利及因本契約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之拋棄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 5. 本契約內容若有修改﹐需經雙方書面訂定後始生效。 七、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之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2. 若因本契約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契約生效: 1. 雙方同意本契約於甲方投顧公司所列規定完成該平台會員線上登錄、複製本委任契約書﹐完成簽署後. 即刻回傳。 2. 其後之變更、終止等﹐均自甲方投顧公司之項目完成點選之翌日生效。 3. 於到期後之更新委任期間﹐於乙方完成顧問報酬繳付之翌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 呂煇強 乙方簽名 : 李晉煒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08月 30日
    1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本契約書甲方) 甲方 : 股感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 : 24747458 代表人: 廖偉盛 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35號3樓 (本契約書乙方) 乙方 : 先生/小姐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址: 甲乙方合作租任APP購買美金幣事宜簽訂本合作契約書﹐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一、委任規劃事項: 1. 乙方同意使用美金幣交易所幫甲方進行美金幣的下單。 2. 乙方購買完成美金幣將打幣到海外廠商的錢包帳上﹐如乙方消失不回應﹐聯繫無果將會對乙方進行法律訴訟,強制執行財產扣押。 3. 甲方每一次購買將匯款資金到乙方的帳戶上﹐如私自動甲方公司款項﹐將提告竊盜罪、業務侵占罪﹐進行法律訴訟。 二、服務期間: 1. 甲、乙雙方同意之服務期間。 三、顧問報酬: 1. 每筆交易不管金額大小都是 1000元新台幣的酬勞給乙方﹐若甲方並未支付相對應履行之酬勞﹐願負起全數責任並賠償酬勞之十倍違約金。 2.乙方在公司三個月後任職期間每個月10號都是匯支付4萬薪水匯入到指定帳戶 3.乙方試用期間每天薪水1000元當天日領 四、雙方之權利義務: 1. 於合約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所提供予乙方之一切資訊及法律保障﹐惟不得將所提供之資訊加以複製、轉售或為其他用途或侵害甲方權力之使用﹐否則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委任契約﹐並得追究乙方之法律責任。 2. 乙方若有任何違反甲方之所有相關使用須知、使用合約條款及本契約之規定﹐或喪失合作身份者﹐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契約。 3. 甲方因委任關係而得知乙方之個人資料以及行情資訊負保密之義務﹐非依法令之規定不得逕行洩露予第三人。 4. 甲方若違反任一協議之規定﹐願接收任何法院裁定之懲處。 五、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契約之各標題﹐不影響各條款內容之解釋。 2. 本契約若有部份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者﹐其它條款仍視為存續。 3. 本契約所約定之權利及因本契約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之拋棄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 4. 本契約內容若有修改﹐需經雙方書面訂定後始生效。 六、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之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規範。  2. 若因本契約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契約生效: 1. 其後之變更、終止等﹐均自甲乙方完成點選之翌日生效。 2. 於到期後之更新委任期間﹐於甲乙方協定之翌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廖偉盛 乙方簽名: 中 華 民 國 2024 年 08 月 28 日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22:43 S ← 林明明-智力投資委任合約書.... LTÉ 智力投資有限公司 委任託管協議合約書 JHIH LI 本合作合約書(以下稱「本合約」)係由智力投資有限公司(統編:12980681 與林明明先生/女士(身份證字號: P224418223 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所簽訂。 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合意,並同意條款如后: 一、委任操作之交易帳戶及委任金額 乙方於民國113年5月17日,由甲方支付程式使用及帳戶託管之費用,乙方支付交易 所資產_1_萬元整,自願並委託甲方全權託管代為操作,於XVM 交易所上實施交易操作 事宜,甲方借助資產1萬至乙方交易所錢包內,甲方贊助資產需於乙方盈利進帳後 1-5 個工作日內歸還。 二、雙方須遵守之規章 1. 甲方負責客戶操作後服務事宜,並負責平台上所有交易買賣之事宜。 2. 乙方應遵守交易所之規章,並配合甲方指示,不得私自操作,若私自操作導致帳戶資產 虧損亦或衍生任何事端則乙方須自行負責且賠償甲方之程式及防護網費用之損失及淨利 10%技術酬勞。反之,若甲方因操作失誤造成乙方資產虧損或無法提領之事宜,則需由甲方 賠償乙方所有损失。 3. 本合約為證明起見,甲乙雙方於首揭日期簽屬本合約一式二份,並各擲一份為憑 4. 本公司嚴禁專員與客戶私下有金錢往來關係,經查證屬實,必定嚴懲 5. 與本公司簽訂合約書後即日生效名額將保留三日 三、委任條例 乙方盈利請於進帳後1-5個工作內,給付完成甲方淨利10%的技術酬勞含資助資產,如有 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請提出相關證明,若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則依甲方選擇之地方法院為 管轄法院 進行告發,並依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 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立合約書人:劉志明 甲方:智力投資有限公司 印志 聯絡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2樓之4 乙方: 林明明 連絡電話:0987793535 通訊地址:雲林縣土庫鎮南新庄8號 身分證字號:P224418223 中華民國 113 年 5 17 日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委託契約書 甲方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住址: 乙方 負責人: 身分證字號: 戶籍住址: 委託契約內容保障如下 第一條委託資金 甲乙雙方自願參加交易所進行交易,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交易所操作獲 利,甲乙雙方合作出資總金額為 參 萬元。 第二條 委託費用與支付說明 甲乙雙方在交易結束後,盈利將先扣除甲方本金 其餘淨利甲方可得盈利8成、乙方可得盈利2成,甲方須在收到款項5 天內支付乙方2成委託費。(委託費可現金面交及匯款方式進行交付) 如有其他因素無法交付,請提供相關證名。 第三條擔保、保證、賠償 1:乙方在操作交易的過程中,如有操作不當的情況造成資金虧損或導 致資金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全責並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若雙方破壞以上契約條例,將由違約方承擔全責並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將以本金的10倍做為賠付) 第四條 免責聲明 甲方須在委託乙方交易前如實告知,是否還有在其他交易所進行交易或 者正在操作交易中,如因甲方沒有先前告知乙方並進行交易,導致操作 交易上虧損及無法提款,將視為甲方違約並承擔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由於本次合作(代操資訊)屬於公司內部資訊,甲乙雙方不得在操作過 程當中告知給第三方,如告知給第三方將視同邊約,代操資訊是指乙方 操作交易所過程,都是屬於公司內部代操資訊。 中華民國 113年 月 日
    4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17:53 天,租金為工作日每天1000元新台幣。合計20000元新台幣,此為固定費用,無 論是否有買賣貨幣,甲方都至少支付乙方每週5000元租用費用。 4.乙方成功約定平台信託賬號,即日甲方應付乙方5000車馬費作為作為獎金, 5.如甲方在租用期間有進行買賣貨幣交易,則應以當日交易額5趴另外支付作為 獎金。獎金需另外支付,不與固定薪資一起發放,獎金為兩週發放一次。 6.試用期綜合租賃費用不得低於5萬,如低於5萬。則按5萬發放。 7.租借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週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署 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3倍本週租賃費用 四、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之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2.若因本契約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租賃合約書 午_月_日定供以工帳號的祖頁服務 性期50 1 五、契約生效: 1.雙方同意本契約於甲方公司所列規定完成該平台會員線上登錄、複製本委任契 約書,完成簽署後,即刻回傳。 2.其後之變更、終止等,均自甲方公司之項目完成點選之翌日生效。 3.於到期後之更新委任期間,於乙方完成租用報酬繳付之翌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張情 張家 乙方簽名: 中華民國 _年___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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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的,輪到你的操作時間了,這邊先與你做合作關係的確認,以免事後發生金錢糾紛 例如:客戶不想給付庸金、公司操作失誤導致金額賠掉 以下會先跟你做條約確認,以及資料核對,如果確認都沒問題後就會立即開始合作 —————————————————— (甲方:客戶 乙方:本公司)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與交易所委任執行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乙雙方支付本金為 " 2 " 萬元。 2、甲方應遵守執行期間所有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步驟,不得擅自執行,若擅自執行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吸收,並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委託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乙方為3成,並在收益到帳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委託執行之費用(服務傭金可面交可匯款)。 第四條 免責聲明 1 、操作前甲方須告知乙方是否有在其他交易所操作過或正在操作中,倘若無如實告知導致甲方程式無法正常運行或資金無法順利出款之事實將視同甲方毀約。 第五條 擔保損害與賠償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以上條約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條約並且同意" ——————————————————-- 我們是使用國外數據系統操作刷單活動,協助你在交易所平台上面收益 刷單活動都是實名制登記,當天操作、當天先與平台客服報名、當天提領 我們是確定你戶頭有領到錢,才會跟你收取3成"傭金" 到時候看方不方便面交給傭金,或是匯款給我們即可 刷單活動: 本金:獲利+紅利=總獲利 3萬 :26萬+60萬=86萬 以上訊息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項目內容並且同意" 如有疑慮或是不懂的地方請在操作前提問 —————————————————— 好的 那現在我這邊要確認你的身分,麻煩 先幫我填寫以下資料以及拍身分證正反面 (請勿隨意填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現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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