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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有關年改,當我們都聚焦於18%歸零與替代率這二項,計較它的多寡時。其實,另有一項真正,對退休公教人員不利的條文,正悄悄的頒布。沒有人去注意,媒體,報紙,網路,也沒人去提及。
那就是新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應按本法公布施行時之待遇標準依前項規定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重新計算。
你們知道,前面條文代表什麼?
那就是說: 大家的月退休金就是這樣固定了,不管通貨以後如何膨漲,將不再隨在職人員調薪作任何調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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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salind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不依照現行公務員薪水調漲,但會依照物價調漲。

    出處

    http://news.ltn.com.tw/index.php/news/focus/paper/650523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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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年8月9日總統令公布制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共95條 https://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E1301000 本法95條1項規定,除7條4項及69條自公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107年7月1日施行。 同條2項規定,自107年7月1日起,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原公務人員撫卹法不再適用。 又,本法93條規定,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新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由此推論,107年7月1日施行之新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適用對象為具112年6月30日以前任職公務年資之退休人員,並均無限期往前追溯及107年6月30日新法生效及106年8月9日新法公布以前已退休人員。 現107年11月21日總統令公布廢止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原公務人員撫卹法,只是完成法定行政程序。 https://law.moj.gov.tw/MOBILE/news_content.aspx?msgid=144214 https://law.moj.gov.tw/MOBILE/news_content.aspx?msgid=144215 實際上自107年7月1日起,我們已慘遭踰越比例原則之新法無量剝削,活得越老,砍得越多。
    5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 ※特此告知退休者 1. 今天是6月1日,近日內請抽空把自己的退休金及18趴入帳存摺刷一下,再連同封面,影印下來備用。 2. 107年6月11日起,凡關個人重審函送達簽收時間及個人簽收証明,均須妥善保存。 (請確實保存該函件寄來時之信封,以及個人簽收該郵件之時間), 3. 接到原服務機關寄來“7月減少月退休金及優存”重審函之後,為辦理個人30日內提復審及訴願之用。特此提醒! 請用我們這個公教協會的版本(我們的「訴願書」將無限制供應給所有退休人員) (Binoculars) 銓敘部通知 「1.退休(職)人員所得重新計算書面處分,將自本(107)年4月11日起,逐案以電子公文傳送至各發放機關;各發放機關應先行收文保管;俟本年6月11日起至6月20日完成最遲至6月29日止,各發放機關始可將前開重新計算處分,轉交退休(職)人員。易言之,重新計算處分於轉發作業前,所有人事同仁請善盡保密責。 因為訴願書,復審書需填寫列計算107年6月的退休金與107年7月退休金的差異,以銀行存摺影印 ★★★★★ 全國公教軍警消暨退休人員聯合總會公告 一、所謂年金改革,其實就是只有針對退休軍公教人員已確定的退休金,重計、砍減。軍人部分尚未完成修法,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自107年7月1日施行。 二、為了捍衛公教軍警消人員的尊嚴、權益,本會聯合本會團體會員、友會、政黨、社會人士,無役不與,共同奮鬥!無奈,民進黨政府一意孤行,蠻幹到底,令人痛恨! 三、面對即將到來的大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金,當下只有準備行政救濟,公警消人員接到“處分書”要在一個月內向考試院保訓會提起“復審”;教育人員接到“ 處分書”要在二個月內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四、因此,本會準備:復審書範本、訴願書範本,提供大家參用。 請洽本會索取,本會地址:台北市松山路549號2樓,電話:02-23463522。 全國公教軍警消暨退休人員聯合總會 劉盛良總會長敬啟 聯合服務(復審、訴願)中心 主任委員:沈采穎理事兼任 0935972556 副主任委員:楊瑛碧理事兼任 0979308902 執行長:凌孝綦教授 0988912526 特此提醒!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更新:新增影響人數)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支領月退休金者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0;支領一次退休金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6%。至於公教所得替代率,分15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35年資者由75%至60%;30年資者由67.5%至52.5%;25年資者由60%至45%。 行政院指出,年改會所公布改革方案的規劃重點,主要包括:終結優惠存款制度,讓18%走入歷史;調降公教所得替代率,與國際接軌;延長投保(提撥)薪資採計期間,縮減基金收支落差;延後請領年齡,以因應人口老化;提高費率上限,漸進調整費率;政府財源挹注,強化基金財務永續;設計年金年資可攜帶制度,跨職域就業有保障;基金管理專業化、透明化,提升投資效率,及改革黨職併公職等不合理設計,讓制度回歸常軌。 行政院希望透過改革,延長基金壽命,確保基金餘額至少一個世代不會用盡;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將繼續研議提升保障相對不足的人口群之年金給付,並檢討各年金制度整合的可行性及其方向。為使年金制度永續,也將同步建立監控機制,每5年或10年定期檢討制度運作所面對的挑戰與回應未來社會人口變遷的趨勢。 在「優惠存款制度」的部份,支領月退休金者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0;支領一次退休金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6%。並設有最低保障金額,已退及現職人員最低保障金額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專業加給合計數額(3萬2160元);但原退休所得金額即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依原金額支給。 至於「公教所得替代率」,分15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35年資者由75%至60%;30年資者由67.5%至52.5%;25年資者由60%至45%。並設有最低保障金額。「延長投保(提撥)薪資採計期間」,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由最後在職本薪額漸進過渡至以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薪額」。 林騰蛟說,在延後請領年齡的部份,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同時兼顧中小學師資培育的歷史軌跡及教學現場需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60歲與其餘教育人員65歲退休年齡區隔處理。在「提高費率上限」的部份,調整退撫基金提撥費率,由現行8%至12%調整為12%至18%。另外,草案也設計年金年資可攜帶制度,為保障職域轉換者的年金權,訂定年資保留與年資併計機制。 另外,行政院也針對現行制度不合宜的措施進行檢討,包括(1)刪除55歲自願退休加發5個基數一次退休金之規定。(2)廢止年資補償金制度。(3)檢討遺族月撫慰金制度(配偶支領月撫慰金起支年齡為65歲,婚姻關係須於退休人員亡故時累積存續15年以上遺族;已依法令支領由政府編列預算等相關定期性給與者,教育人員部分原則不得擇領月撫慰金。 至於影響人數,行政院表示,全國支領月退休金教育人員人數為12萬5097人,未來年金改革法案通過,優存利率全面降至0%,將有12萬2301人;支領一次退休金人數為1萬8552人,其中辦理優存人數1萬2424人,而超出最低保障金額(新台幣3萬2160元)的優存利率降到6%,將有1萬0854人受影響。(林修卉/台北報導)
    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說真的, 我生性魯鈍, 從來也沒搞清楚過! 反正就是信任政府不會騙人?! 結果~ 真的有這種殺人政府!! 轉傳 哈哈哈!终於有人會算了!我已經講了三年多!我從未領過18%,而且存100萬在台銀沒領利息! 轉傳: 18%生出來的利息,是逆算回去,補所得替代率算出來的退休金不足部分。 18%砍掉吧!我舉雙手贊成,在所得替代率計算不得溯及既往的情況下,請算給我。 84年以後任職的夥伴們,請不必怨嘆你們沒有18%,因為我們也没領過18%,退休金計算公式就在那裡,不會少你一毛錢的。再說一次,退休時您18%到底可存多少本金,是逆算回去做為補足政府在所得替代率尙欠您多少退休金的差額來存入本金,其實若政府在我們退休時給足所得替代率,根本就可以馬上消除18%的問題,我們現在是拿了一大筆本金给政府用,沒有利息!確背負18%的汚名!情何以堪?請看! 轉載~看完對18%就更清楚了。 耐心看完,其實政府虧待退休人員。 原來數學是這樣算的~ Frank Lin 逢甲大學企管系一位退休校長針對退休制度深入淺出的說明,延續第一次年金改革的議題,說出政府不肯說清楚的事實和真象! 讓99.9%的退休軍公教都不知道自己背了黑鍋,還任有心人操弄! 眾所周知:18%已在民國84年終止了,那為什麼現在還有18% ? 害得所有退休軍公教背後被人指指點點,而大家都無言以對? 事實上是我們偉大的政府,也就是我們的老闆,我們的頭家,故意設下陷阱讓我們跳的;這個老闆不管是民進黨的人當(陳水扁,蔡英文),還是國民黨(李登輝,馬英九)都沒有改變 ! 為什麼這麼說呢? 這就要從我們退休的制度談起: 我們知道,民間的人退休,不管他的退休金多少,不論分成新制或舊制,他們退休時一定就是找老闆,一次算清楚,不會有其他枝枝節節。 可是我們的老闆(也就是國家,也就是偉大的總統,和他底下的考試院院長,銓敘部部長,人事處…)卻故意搞死軍公教的退休人員;它不像民間的老闆一次給你算清楚,卻故意分成三條: 第一:84年以前叫舊制,84年以後叫新制(請注意這個關鍵:這84年一分就是沒有18%,而且退休金是自己要繳交退撫基金了!而且是工人的好幾倍~前面已有分析 ,就不再綴飾)。 分成新舊制以後,事情就來了;當你退休時,選擇月退,比如說:你的底薪加上加給,算上你的年資,變成替代率(目前40年最高的替代率,只能達到92.5%,所以說如果有人說我們退休領得比在職多,那就是胡說八道~就像愛做官的張盛和踩在他老婆的屍體上,博取馬英九關愛的眼神一樣)! 舉個例子來說;某甲當了33年的老師要退休了,他的底薪加加給是72000元,33年的替代率是88%(25年75%,25~30年10%,30~33年3%,75%+10%+3%=88%),72000*88%=63360,每月退休金是63360,很簡單,是不是?可是我們偉大的老闆,哪有可能給我們這麼好甲睏?這樣他們怎麼去挑起階級鬥爭?而讓自己的貪腐或無能置身事外 ? 所以事情就來了,他 說:你舊制每月可以領30000元,新制每月領23000元;可是這樣合起來才53000元啊!而我的退休金 ,應是63360元啊!差10360元怎麼辦 ? 嘿嘿!機關就藏在這裡: 他說:你們退休不是都領一條公保的退休給付金150幾萬嗎?(搞清楚,這是我們每月扣公保費的養老給付,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那用<18%逆推算>,你每月少了10360元,那你就存款690666元進入臺灣銀行吧!他以18%的利息計算,剛好10360元一個月,加上前面新制和舊制給付的53000元,不就合計63360元,剛好是你的退休金嗎? 沒錯啊!很圓滿啊!月退休金每月63360元,一塊錢都沒少啊 ! 可是你知道嗎? 第一:他們說:我們退休軍公教領18%,太沒道理了!把國家都領窮了!可是有嗎 ?,我們有領18%嗎 ? 第二:別忘了,那18%生出來的利息,是補我們退休金的不足部份啊!簡單講,那就是我們的退休金啊!哪是利息呢? 第三:那存進去臺銀的690666元,是我們的錢啊!是我們繳交公保費的退休給付啊 !現在被要求存在臺灣銀行,生出來的10360元,是補我們退休金的啊!(政府本來就要給我們的呀 !! ),怎麼這樣?我們的錢被臺灣銀行用免驚吔!一毛錢的利息也沒有? 第四:政府得了便宜還賣乖,說臺灣銀行的給付是利息所得,不但要扣所得稅,還要扣二代健保2%,1隻牛扒3層皮 !! 第五:在外面還污衊我們領18%,抗拒改革,…孰可忍,孰不可忍? 請問: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們有多少人能夠像我這樣說清楚,講明白的? 你們身邊又有多少人願意花2個多鐘頭來聽你解釋? 政治人物1句話就把退休軍公教人員設陷污衊,挑起社會對立 ,以賺選票 !! 然後大部份無知的老百姓,當然也就人云亦云了! 認同的你就請大力傳出去
    24 人回報3 則回應8 年前
  • 年改10問— 兼為年金改革致現職人員的公開信 台東縣東河國小退休教師楊文耀 親愛的軍警消公教現職同仁: 首先要說明,這篇文章很長,懇請您耐心看完。 不論您贊成全部觀點或部分觀點,都歡迎轉載。 在進入主題之前,請您先耐心地看完一段背景資料。 民國71年,我考入台東師專就讀,當時一位周姓地理老師在課堂上老是譏諷我們是「5397個笨蛋裡面精選出來的大笨蛋!」當時台灣9個師專是單獨招生的,我們那一屆報考台東師專的人數是5397人,總共錄取180人,率取率約3.3%。周老師的言下之意是:你們這些人既然那麼會讀書考試,何苦來當國小老師? 忘了是哪位老師還告訴我們一個笑話,說是在民國5、6零年代,報紙上的徵婚廣告常見對徵婚對象的學歷要求是「專科以上,師專除外」。我後來並未去查考此事是否為真,但由此可見當時國小老師的收入確實是令人望之卻步的。 此一狀況反映在國小教師的性別比例上最為明顯。當時9所師專招收的學生在性別比例上是1:1的,可是在國小教育現場的男女教師比率通常落在2:8到3:7之間,顯示很多由師專培育出來的男老師不願意留在教育現場,因為待遇實在太低了。 民國75年暑假,我在台北縣新莊市塔寮坑溪工地打工,當時小工1天的工資800元;民國76年我師專畢業,分發至台北縣三峽鎮成福國小擔任教職,每月薪水1萬5千多元,當時還沒實施休2日,每月工作日數約24天,換算日薪約6百多元,略低於小工一日所得。 民國79年我退伍回到教師的工作崗位,當時薪水約2萬出頭,換算日薪約9百元,而一位泥水匠師傅的日薪大約3千元。那是台灣進入「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但我們不在其中。 我們遵守政府的規定,不兼差,安貧樂道,超時工作也沒加班費可領;我們也信賴政府的承諾,指望未來安穩的退休生活。 把時間再往前拉,民國60年,我的一位父執也是國小教師,每月薪水約2千元,九口之家全仗這份薪水養活,因為當時還有配給白米,扣除水、電、柴、油、鹽、醬、醋、茶,每天只有不到30元的菜錢。他的太太為了撙節開支,每天天沒亮就到果菜批發市場撿拾人家拋棄的殘菜,還要遭人白眼! 那個年代,教師不必繳所得稅,不必自己提撥退撫基金,因為沒錢可繳。 民國85年,我的薪水大4萬多元,政府認為我們應該有錢可以自己提撥退休金了,於是進入了退撫新制的時代。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背景,時空的錯亂只會引發巨大的憂懼和不安。 現在,讓我們回到主題。 首先,就其服務年資多數甚至在是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就已退休的人員而言,我想幫他們問一問: 第一問:這些人的退休金主要是或全部是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給付,與退撫基金較少、甚至絕無關係。今天政府以避免基金破產為理由,把他們納入改革的對象,是不是有時空錯置之嫌?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二問:如果說把這些人列入改革對象是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如果是你,你要不要問一下財政是否真有困難?事實顯示財政並無困難,稅捐年年超徵。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三問:退一萬步說,即使財政真有困難,政府可不可以只犧牲退休人員的權益?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其次,對於像我這樣有部分舊制年資,多數是由退撫基金給付的人來說,我也有許多的疑問。 第四問:就舊制年資部分,既非由退撫基金給付,為什麼要一體納入年金改革?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五問:資料顯示,四大基金破產時間依序為軍人(2020年)、 勞保(2027年)、 教育人員(2030年)、 公務人員(2031年)。 (以上資料引自商業週刊記者田習如2017年1月19日於端傳媒發表的文章,該文極力鼓吹年金改革的必要性,並且不乏對軍公教不友善的論點)那麼,我們希望所有基金依照同樣安全年限的標準,次第修法,同步實施的要求,豈非僅是一個卑微的要求?7月1日實施在即,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勞保的改革呢?你要我們相信這跟選票無關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六問:根據自由時報記者吳柏緯2017年9月1日報導: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表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平均年投資報酬率為3.16%,李逸洋同時提到,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1988年到2016年的平均報酬率高達8.3%!我曾精算過,如果以年平均投資報酬率5%複利滾存,1萬元在35年後會增加為5萬多元,但如果只有2%的投資報酬率,35年後只有2萬多元!我想問一問:如果我們退撫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有5%,那我們可以有多高的所得替代率呢?很遺憾的是我們只看到新退撫條例第 11 條規定:「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我們沒有看到檢討,也沒有看到基金主人參與的機制,這難道不是身為基金主人應有的權利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七問:現行勞保條例第65條規定:本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所以2011年起申請勞保給付的7.2萬人,自2017年5月起平均每人可以多領776元。但是7月1日起要實施的教育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37條僅敘明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薪之調整重新計算。」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我們的物價指數條款呢?如果不隨物價指數調整,是不是等於逐年降低我們的退休所得呢?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在以上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答覆之前,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最後,對於各位敬愛的在職人員來說,前面還沒有幫各位問到的,在這裡再幫大家問一問。 我想請大家先看一下以下的對照表1。應當說明的是,我並無意挑起與勞工的對立,只是要檢視政府年改的動機與合理性。 根據此表的規定,我們實際試算一下(參看對照表2),且讓我接著問: 第八問:親愛的現職同仁,看完對照表,你還會覺得自己繳很少,領很多,退休後是個米蟲嗎? 第九問:對於勞工所謂的「低」退休金,你覺得是誰的責任?你還會有愧疚感嗎? 第十問:你覺得改革後勞保條例的空格內,該填入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如果最後空格內填入的答案不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我建議: 你們最好現在就開始起來抵抗! 和我們站在一起抵抗! 抵抗沒有太早,只有太遲,因為我壓根不相信空格內填入的答案會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 107年6月16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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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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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書記長 彥秀委員 華鑒: 我是考選部退休公務人員,今年六月中旬起數以十萬計曾為國家社會奉獻一生而功成身退的軍公教警消人員(下稱退休人員),陸續接到了主管機關所寄發之每月退休所得重新審定書。乍看之後,人人都覺得被這個無良政府詐騙了,連德高望眾重的清華大學榮譽教授李家同先生都有『晚景淒涼』之憤慨! 近日許多提供退休人員法律免費諮詢與救濟服務之機關、單位或場所,擠滿了無數欲哭無淚、七老八十焦急詢問有關復審或訴願的人群,目睹此情此景真是十分難過與不捨,我開始懷疑我們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嗎!但何以致之?誰以致之? 不用說大家都心知肚明,是現在的蔡政府舉著『改革』與『轉型正義』之大麾,行清算鬥爭之實。挾其立法院多數之暴力,以蠻橫粗暴手段先後通過、制定了有違憲疑義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下稱惡三法)所造成。該惡三法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之後,原軍公教人員退休時所依據之退休及撫恤法即同步不再適用,已審定之法定每月退休所得(即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一筆勾消不認帳,翻臉如翻書,其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毋庸置疑。 該惡三法法案在立法制定審議期間,國民黨團竭盡洪荒之力杯葛阻擋至最後一分鐘,奈以寡不敵眾,無力可回天,雖最後輸了表決卻贏了向心。藉此謹代表近五十萬無語問蒼天的退休軍公教警消向 貴黨團全體委員致上最高無尚的敬意,謝謝你們通宵達旦為我們仗義執言,辛苦了! 粗暴的惡法即將緊鑼密鼓趕在7月1日上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大限來臨前,我們除了徒呼負負之外,豈只坐以待斃乎?波濤洶湧的海嘯襲捲而來之際,遽然發現了一個「救生圈」漂來。就是我仔細鑽研惡三法之後,發掘前揭法案授權行政考試兩院於107年3月21日訂定發佈,並同步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之行政命令《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及《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下稱優存辦法),居然牴觸《銀行法》。為替『晚景淒涼』的退休人員能討回一絲絲之權益,爰趁惡法正式上路前火速乞求 貴黨團能即時向國人揭發此暗渡陳倉之違法違憲行政命令。 茲將案情整理論析如下尚請雅教: 壹、【主題】 退休人員「優存辦法」牴觸憲法及銀行法,該行政命令 應為無效,即令停止適用。 貳、【引言】 現今無良政府假藉為了「退撫基金」能「世世代代領得到,長長久久領不完」之名,針對已依法退休人員行毀約搶劫之實,陷許多退休人員於「晚景淒涼」之窘境。第經訪查渠等所收到主管機關發給之「每月退休所得重審書」,幾乎根本沒有刪減到由『退撫基金』支給之退休金,只大砍了『優惠存款利息』。這證明退撫基金會破產是天大的謊言,真正會破產的倒是這個政府和蔡英文們。 優惠存款利息是台灣銀行按月計息支付,並非從「退撫基金」支給,是以退撫基金根本就沒有破產的問題。這個政府欺世盜名,孰可忍孰不可忍! 叄、【事實真相】 優存辦法第10條規定: 中華民國107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員,與受理優惠存款機構簽訂之優惠存款契約,於107年7月1日尚未期滿者,以該日為到期日,依前條規定辦理續存。(註前條規定:退休人員之優惠存款契約期滿時,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逕依經審定之可辦理優存金額及法定優存利率辦理續存) 中華民國107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員,與受理優惠存款機構簽訂之優惠存款契約,於107年6月30日以前已期滿而於該日以前未辦理續存者,自107年7月1日起辦理續存時,應持審定機關之審定函至原儲存之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按經審定可辦理優存金額及法定優存利率辦理;其後下一期期滿之日起,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依前條規定辦理。 前二項人員以存單辦理優惠存款者,自中華民國107年7月1日起辦理續存時,應持審定機關之審定函至原儲存之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按經審定可辦理優存金額及法定優存利率辦理,同時辦理轉換存摺手續;其後之下一期期滿之日起,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依前條規定辦理。 優存辦法第15條明定: 「優存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負擔其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及基本放款利率與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差額之二分之一;各支給機關負擔優存利率與基本放款利率之差額,及基本放款利率與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差額之二分之一。但經行政院核定另訂負擔比例時,依其規定。 前項各支給機關負擔之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先行墊付予退休人員,並於年度結束後,提供墊付利息之資料,送交各支給機關確認,各支給機關應於次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償還墊款。 」 前二項所稱支給機關,指退休人員請領一次退休金 或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時,其服務機關繫屬之退撫新制實施前退休金之支給機關。」 肆、【違法證據】 銀行法第8條規定: 「本法稱定期存款,謂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存款。」 銀行法第8-1條規定: 「定期存款到期前不得提取。但存款人得以之質借,或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中途解約。 前項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伍、【違憲證據】 中華民國憲法第172條規定: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陸、【違憲違法事實】 依照銀行法第8、8-1兩條之規定,退休人員依法與受理優惠存款機構臺灣銀行以定期簽約方式所辦理之優惠定期存款,其已簽約而期限未屆至者不得提取,但惟有存款人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方得中途解約,其他任何他方不管是天方老子,均不得也無權責令存款機構逕行解約。爰該以行政命令新訂之優存辦法規定,凡退休人員於107年7月1日尚未期滿之優惠定期存款,一律限定以該日為到期日,並責令臺灣銀行逕行片面提前解約直接辦理續存,牴觸銀行法昭然若揭。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柒、【訴求】 前揭『惡三法』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部份,其有無違憲尚有待釋憲平反外,依照『惡三法』第35條授權「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辦法定之」之行政命令,顯然牴觸銀行法毋庸置疑,依照憲法之規定應為無效確切。是以強烈主張:退休人員於107年7月1日尚未到期之優惠定存,依銀行法8-1條之規定,不得違法一律限定以該日為到期日,應分別各自按約定之到期日續約時方得適用新訂之優存辦法。 (按優惠存款要點或辦法自63年12月17日訂定實施至107年6月30日止,歷經五次之修訂均有明文規定,存款人得於優惠存款契約期滿續約時,才依新規定辦理。) 捌、【遲來正義】 在野黨立法委員對違法亂紀、肆意侵佔掠奪人民憲法所保障的「生存權」與「財產權」之囂張執政黨,應負有監督、揭穿、舉發不法責無旁貸之重責大任,否則人民所期待的藍天白雲豈不成「奢望」! 在此謹以卑微之身,為被詐欺、受害的退休人員能爭回法律所保障之應有權益,即使僅能替存款人分別掙回1日至729日不等的優惠存款一半之契約法定利息,至少可突顯執法的主管機關知法玩法的惡行惡狀,以還我遲來的正義! 投訴人檔案 姓名:黃松竹 民國59年教育行政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曾任小學教師、考選部人事室主任及高普考試司副司長 民國78年2月簡任第十一職等退休 請廣傳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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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5. 村里長和鄰長依照受雇者級距的第12級納保,從每月須繳490元調整為511元;自行執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則依照第六級納保,從每月負擔371元調整為388元。 1. 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2. 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 3. 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若含塑膠微粒,將不得製造、輸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7月1日起不得販賣,違者處最高6,000元罰鍰。 4. 二行程機車申請汰換或報廢,每台補助調降為1,000元。 5. 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6. 台中市元旦起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8萬元,每案補助上限達30萬元,初估第一年可補助60戶。 1.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2.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3.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為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並採累進計費。 4.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 5.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6.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7,000公斤的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8.8000赫、持續工作30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 7.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 8.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9.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 10.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最外側車道車輛,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除同向車道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1. 洗潔劑業者必須要在產品成分標示中,標示天然成分的百分比,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2. 健康食品產品依型態不同,應分別標示與「藥品」或「療效」區隔之醒語,及產品均應標示「用量提醒」之醒語。 3. 醬油產品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 2018年7月1日起,醋酸或冰醋酸等稀釋液製成的化學醋,須清楚標示「合成」兩字。 1.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到離島自由行旅遊,將不需要再附上稱為「G簽」的個人簽注。 2. 兩岸小三通可從事的事由範圍除了社會交流、藝文交流、就學與旅行外,新增「宗教交流」;藝文交流審查從五日縮短為三日。 1. 五年內讓半數非資訊科系大學生修習程式設計,並同步修改就學貸款辦法,未來高中及大專收取的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也可貸款。 2. 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3. 學測、指考和英聽簡章將整併,並取消准考證,改用考試通知,配合學測國文非選題獨立施測,學測科目考試順序也將調整。 4. 導遊、領隊專業科目筆試從80題降為50題;已領取導遊、領隊執照者再度考取其他外語證照,免考共同科目,僅須參加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1. 農民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將稻米銷售市場,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到1萬3,500元給付金;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政府仍予收購,不影響其權益。 2.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生產高品質稻米,有1,500元獎勵金。 3. 作物保險除了高接梨、梨、芒果、釋迦、養殖水產、水稻、芒果之外,新增香蕉、文旦柚、鳳梨、木瓜等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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