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與權力的抗衡,不是當事人能體會的心情!有提不一定有用,沒提一定受影響郭芳煜還說,依法規定,軍公教人員依行政處分書所提復審個案,即使累積數以萬計,保訓會的法定審議時間也不能超過五個月。但考試院何時寄出行政處分書?銓敘部官員認為,要看年金改革方案何時實施,實施之日生效,才會有行政救濟問題,但權益受損的軍公教人員,依保障法須於三十天內提出復審。前銓敘部高層表示,所謂行政處分書其實是行政決定書的意思,例如一位公務員過去月退休總額,依退休所得替代率刪減一定比例,變更原來的月退休總額,考試院依此「決定」,以公文送達方式寄給公務員,公務員再依此「教示條款」提出復審。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提醒,行政救濟是採個案處理,有提才有救濟,若收到公文書而未提救濟,就視同接受改革結果。銓敘部官員表示,有提不一定有用,但沒提權益一定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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