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5 小時前
一層級的義務。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條規
定,衛福部為中央主管機關,而直轄市與縣市政府
則是地方主管機關,各司其職以維護民眾飲食安
全。 - Yahoo新聞 +1
• 中央政府責任:主要負責全國性食品政策制定、
法规修訂、跨部會協調以及重大源頭管理。
地方政府責任:扮演第一線把關者,負責實際執
行食品工廠查核、餐飲業與通路抽樣檢驗,並針
對違法業者進行稽查與裁罰。 @ UDN+1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0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KM-mx9lf 16 小時前 1.堰塞湖周圍土地是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管轄。 2.造成堰塞湖的因(土石崩落)是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業務。 3.堰塞湖產生的果(河道阻塞、洪水、淹水)是經濟部水利署的業務。 花蓮縣政府,根本無權管理堰塞湖及下游的河川 而按照過去民國100年建立的災害防治應變條例sop 中央內政部要通知地方政府撤離居民,需要立即調派國防部的兵力協助撤離,否則光靠一個鄉里的警消人力,絕對無法完成,更何況是花蓮縣的偏鄉 然而 天災發生時,內政部長必須立刻進駐災害應變指揮中心主持調度,而靠酬庸出身的劉世芳,懂這些嗎?不僅不懂立刻調派兵力支援撤離,劉世芳還自己發明垂直撤離,光復鄉多是一些老弱,不少還是一樓平房的,如何垂直撤離? 民進黨無知的側翼,護航說中央有9次通知縣政府,這些禽畜,不敢說的是,9次中,有6次是23日事發當天臨時通知,花蓮縣政府,從21日就開始安排撤離事宜,但人力不足,中央內政部也沒增加兵力支援撤離,全怪縣長出國,別忘了,縣長出國前一個月也就是8/12,還向中央求援諮詢堰塞湖上游問題,中央主管機關,還強調沒有立即危險,預計10月才有警戒可能,這些國會質詢都有紀錄可查,所以花蓮縣長才應韓國姊妹市邀請出訪進行姊妹市交流,這樣卻被民進黨抹黑 民進黨中央部會,沒想到不到10月,9/23就出事,出事前2周才臨時向李鴻源求救,當時水位已滿到將近9000萬頓,所以李鴻源才說不可能爆破,因為為時已晚 事情被拖到如此危急才臨時處裡,是誰廢弛職務,全是一些沒有專業,只靠政治鬥爭上任的酬庸就能當部長院長 綜合以上: 除了上述因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 民進黨中央,在出事前,一直粉飾太平, 說堰塞湖只是溢流,沒有立即潰堤危險 所以部分村民遇到縣政府人員要求撤離時,就說只是溢流,情況沒那麼嚴重 結果事實就是堰塞湖上游潰堤,才導致9000萬噸的水,傾瀉而下,導致今天大災 整個絕對的責任,完全就是民進黨執政的中央 我怎麼看,都看不出對堰塞湖沒有預算與權力及專員管理的地方政府,在這次洪災有何責任?
    1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杜絕外勞殺貓狗,大家站出來 8/3(五) 下午2:00 勞動部前(台北市館前路77號) 要求修法增訂雇主責任 在台外勞長期殺貓狗,肆無忌憚,無法可治。我們認為,最能制止外勞殺貓狗的人,就是雇主,但目前法律並無處罰雇主監督不週之罰則,因此,我們要求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4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招募許可、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其已核發招募許可者,得中止引進: (增訂)第一項第七之一款: 違反動保法第25條宰殺貓狗、27條「食用」、「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犬貓成份的食品。但雇主主動舉發前述犯行者,不與處罰。雇主舉發而破案者,地方動保機關應給予適當之獎勵。 此修法絕對站得住腳,但如果勞動部反對,修法就很難過關。 請大家站出來,要求勞動部支持修法,不要橫加阻擋。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教室裡有學生昏倒,老師立刻準備開車送他去醫院。 校長:「不行!你的車不是合格的救護車,不能載!」 老師:「好,那我去叫救護車。」 校長:「可以!但請你必須提供救護車的: 1.執行勤務區域範圍之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3.管理人證照及身分證明文件; 4.救護人員證照; 5.救護人員身分證明文件; 6.救護車駕駛之職業駕駛執照; 7.其他經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8.汽車強制責任保險。」 老師:「你要我提供什麼都可以,我可以叫車了嗎?」 校長:「不行!必須由學校出面。這攸關著學生的生命,我都是照法規來做的。」 老師:「那我把電話給你,你來叫!不要再刁難了好不好,這是救命的事情啊!」 校長:「我沒有刁難啊!學校必須為學生的安全把關。」 老師:「那你到底想怎麼樣?」 校長:「期末校務會議請大家支持學校採購校內救護車一案,等車子買來,就可以送那位學生去醫院了。」 (黃士修臉書)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藥事法》雖然對疫苗購買者之身分沒有限制,但對於疫苗之製造、輸入與販賣有資格限制(只限藥商),故一般人或機構購買疫苗後並不得轉賣(除非具有藥商身分),但贈與則不在此限。 ……所以,重點是,只要是以合法方式進口疫苗,無論是什麼人申請採購,都是要透過食藥署審核通過後,才能在台灣使用,所以在審查階段政府有獨占的審查權力;但查驗登記申請與疫苗製造、輸入、販售卻是民間業者商業行為,並沒有規定僅限政府始得為之。 進口疫苗是商業自由,但專業審核權和把關責任則在政府。只要政府審核通過或取得藥證的疫苗,不管是由什麼單位買進來的,如果疫苗有引發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問題,都同樣在國家預防接種救濟系統的保障範圍內。 ……一般常規的疫苗輸入,需取得原廠實驗的相關資料,證明這個疫苗有一定安全性、品質好、藥效達規定,原廠或代理商把這些資料交給食藥署專家委員「查驗登記」,取得「藥物許可證」(即俗稱的藥證)後,疫苗才能輸入台灣。 ……不過常規的審查程序,遇到重大的緊急疫情時會緩不濟急,因此《藥事法》第48-2條特別載明,「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可以不受《藥事法》第39條限制──亦即不用按照常規流程完成查驗登記、取得藥證,主管機關可以另訂審查流程,類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單位的「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制度,目前台灣進輸入英國牛津疫苗(AstraZeneca,簡稱AZ疫苗)和美國莫德納疫苗都是循這個制度,通過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不需藥證就能進口、使用。 在申請身分上,一般常規的查驗登記需由藥商提出申請,然而在《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中,有某程度地放寬申請資格。 如「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可由區域醫院以上的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申請;「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則由「依本法第48-2條第一項第二款,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特定藥品之專案製造或輸入者」,其實並沒有限制僅能由政府或藥商申請的法律文字。 ……在COVID-19疫苗上政府堅持由「中央統籌分配」,在現行的《藥事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法規下都沒有這個法源,指揮中心的依據應來自台灣在2020年2月25日通過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該特別條例第7條寫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為了在緊急狀況、疫苗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更好地分配疫苗和提升施打效率,指揮中心因而希望由中央政府統一採購、分配。 但此法是非常時期下的特別條例(目前特別條例實行至6月30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若政府要依此法設定特別規範,如限制僅能由政府採購疫苗,這項由政府統一採購疫苗的例外措施也應設下落日期限,待疫情緩和時該例外措施就要取消,否則未來恐讓藥商或其他人都無法從國外採購COVID-19疫苗。……”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臺灣的青鳥們說:堰塞湖是沒法處理的???!!! 簡單介紹一下中共是怎麼處理的。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發生8.2級大地震,形成了34個堰塞湖,其中最大最危險的是唐家山堰塞湖。 庫容為1.45億立方米,相當於10個西湖。湖上游的集水面積達到了3550平方公里,大於深圳和香港的陸地面積之和。 中共出動了6架直升機,累計吊運了八十多臺各類工程機械,在深山裡修建了停機坪,運送了680名武警水電工程兵和工人進山。 人和工程機械一刻不停的挖了一個星期,最後成功挖出一條洩洪溝,最終解決了堰塞湖的險情。 累計開挖土石方11.05萬方,消耗了鉛絲籠護坡2900方,插筋265根,進口高程741.6米,出口高程740.5,反鏟14臺,推土機26臺計,汽車4部。累運送食品12.5噸,飲料16.68噸,最高兵力680人,炸藥10.8噸,柴油69噸,汽油0.7噸,鉛絲籠4噸,帳篷45頂。 可見花蓮的堰塞湖問題的處理癥結在於中央政府行政院及各部會業務主管機關人謀不臧,視民眾性命如草芥,對問題處理的前瞻性、專業能力及 敬業態度均嚴重不足,都祇剩一張嘴夸夸其談,不為問題找辦法,祇想為重大災情的責任歸屬找藉口脫責! 真是無能、無知、無賴、無恥的行政團隊!
    14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食安不是選戰工具 執政者的優先順序別放在政治攻防】 中聯毒油事件延燒至今,最令民眾失望的,不是只有致癌物、汙染物進入食品鏈,而是政府危機處理的態度。從事件爆發初期遭外界質疑處理緩慢,到資訊揭露零碎,再到中央與藍營執政縣市隔空交火,整起食安事件逐漸染上濃厚政治色彩。而人民真正關心的是哪些食品不能吃、哪些產品要退貨,而不是誰該為政治攻防得分。 滿腦子政治辯護 人民健康排哪裡 食品安全本應超越藍綠,更不能淪為選舉攻防的工具。然而,隨著11月地方選舉逼近,外界看到中央忙著澄清、反擊,並與地方政府互有攻防,食安危機反而演變成政治危機。當執政者把大量心力放在政治辯護,自然讓人質疑,人民的健康究竟排在第幾位? 這次事件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資訊揭露不足。食藥署雖然陸續公布預防性下架產品名單,但資料分散、更新頻繁,一般消費者很難快速掌握哪些商品受到影響。對多數民眾而言,他們不會每天瀏覽政府公告,更不可能逐頁比對批號與有效日期。資訊看似存在,不代表人民清楚獲知資訊。 正因如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出「油跡可循」即時下架資訊網,反而提供了一項值得肯定的公共服務。網站將目前公開資訊整合,包括受影響品牌、批號、有效日期、產品流向、退貨方式、客服資訊及回收進度,並建立毒油流向圖,讓民眾輸入商品名稱、品牌或批號即可查詢是否受到影響。這樣的設計,正是人民最需要的實用資訊,而不是冗長的新聞稿與政治口水。 建資訊整合機制 是政府基本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網站整理的資料顯示,目前受影響下架產品已達440筆,下架油品超過2.7萬公噸,已有360家下游業者待追蹤,超商飯糰、便當、冷凍食品、調味醬等日常食品都名列其中。這代表受影響範圍極廣,也更凸顯資訊透明的重要性。政府若能從一開始就完整公開資料,而不是讓民間協助整理,民眾何須自行摸索、四處查詢? 更令人不解的是,截至目前,食藥署仍未全面公布部分保存期限內產品的完整批號資訊。食品安全講求的是精準管理,產品名稱相同,不同批號可能就是完全不同的風險。如果資訊不完整,消費者根本無從判斷家中的食品是否安全,最後只能抱著寧可全部丟掉的心態,造成更多浪費,也加深社會恐慌。 政府真正應該做的,不只是持續更新下架名單,而是建立一套常態性的食安公開平台。未來無論是農藥超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物違規,甚至其他重大食安事件,都應有統一且即時更新的查詢系統,讓民眾一站式查詢,而不是每發生一次事件,就重新建立一套臨時機制。資訊整合不該由在野黨補位,而應該是政府的基本責任。 誰把食安放心上 選票自然就到手 回顧過去多年,台灣歷經塑化劑、餿水油、毒澱粉等重大食安事件,如今又爆發毒油風暴,社會期待的是制度進步,而不是政治攻防。每一次食安事件若最後都演變成藍綠互罵、中央地方互推責任,真正受害的永遠是每天走進超商、餐廳、市場採買三餐的普通百姓。 選舉終究只有投票那一天,人民則是天天都要吃飯。每一次食安危機,考驗的不只是檢驗能力,更是執政者的價值排序。當政府仍把心思放在政治攻防,而不是餐桌上的安全,滿腦子想的是害怕輸掉選票,以為不認錯就可以不負責,因此費盡心思進行政治辯解,恐怕結果是適得其反,會流失更多人民的信任。反之,誰把全民的食品安全放在心上,選票自然就來。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天前
  • 7月1日多項新制上路,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其中更攸關荷包與健康,以下為您整理各項措拖。 交通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1.縮短故障車輛停放高速公路路肩之時間,由2小時縮短為1小時,違反規定者,可處罰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2.提高汽機車在公車招呼站10公尺違規停車之罰鍰裁罰基準,汽車一律處罰鍰新台幣1200元;機車處罰鍰900元至1200元。 3.放寬民眾申領露營用小貨車牌照及開放車輛改裝LED頭燈與拖車變更設備規定,開放個人亦得申領一副屬露營車之小貨車牌照。 4.放寬香港及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報考及持當地駕照換發我國駕駛執照之資格條件,由原需持獲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比照外籍人士規定改為6個月以上即可辦理。 5.推動實施營業大客車逕行舉發案件違規記點。 6.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要求特定場域之停車場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 7.臨時通行證電子化,除相關特殊貨物仍採紙本申請,其餘一律採用電子申辦方式申請與領取通行證;而為節能減碳、縮短人工作業及有效管理等效益,7月30日學習駕駛證也將電子化。此外,隨著行動裝置盛行,中華郵政也將從7月25日開放行動投保業務,並擴大提供民眾以郵政VISA金融卡支付醫療費用及政府規費等。 食安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中央社/資料照) 1.依「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自7月1日起製造的食品,全面禁止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者將依法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不完全氫化油是人工反式脂肪主要來源,藏身在蛋糕、麵包的常用原料中,吃多了恐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 2.食用醋標示新制上路,屆時如業者僅將「調理醋」標示為「醋」,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如產品為「合成醋」,卻標示「釀造」或「調理」字樣,屬於標示不實,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 除了強化業者標示外,民眾也可以從產品的成分內容判斷屬於哪種醋,例如釀造醋的原料包括米、水果或穀物等,不會添加醋酸或冰醋酸等原料,而調理醋同樣以釀造醋為原料,還會加入水果或果汁等進行調味。 勞動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中央社/資料照) 1.事業單位規模在200人以上,需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負責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約有1500家事業單位將受到影響。如果雇主未依規定聘僱或特約醫護人員,將可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 2.交流電焊機製造者或輸入者沒有拿到經勞動部認可的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就不得對外販售,否則可處最高200萬元罰鍰,並且可要求採行限期回收或改正等措施。 環保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中央社/資料照) 為了減少塑膠微粒危害海洋生態,7月1日起國內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包含: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妝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若經查獲違法販賣,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得限期命販賣、製造及輸入業下架、回收或退運。 環保署提醒,民眾若在選購6大類商品時,發現產品全成分標示內容出現聚乙烯Polyethylene(PE)、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 Methacrylate(PMMA)等疑似添加塑膠微粒的商品資訊,可以提供環保局進行後續稽查、檢驗作業。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順序 1 2 3 4 5 6 7 說明 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2021.06.09版) 估計 累計 族群及接種對象 人數(萬) (萬) 維持醫療量能 維持防疫量能 高接觸風險 工作者 因特殊情形必要 出國者 維持機構及社福 照護系統運作 醫事人員 1.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 2.醫療院所之非醫事人員(含集中檢疫所之非醫事人員) 維持國家安全 及社會機能正常 運作者 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1.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2.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註1) 3.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 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 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 13.9 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 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5.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 之第一線人員) 6.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7.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1.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含國籍船舶船員及權宜國籍船員) 2.防疫車隊駕駛 3.港埠CIQS以外之第一線作業人員: ■ 於港埠入境旅客活動區域需接觸旅客之第一線工作人員 ■ 執行港口各類船舶之碼頭裝卸倉儲、港埠設施及職安、環保管理巡 查,引水等各項作業,須與外籍船員接觸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 5.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有接種亟需之對象 1.因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以互惠原則提供我國外交人員接種之該國 駐臺員眷等 2.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或選手 機構、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與洗腎患者 1.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其照護者 2.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 3.其他機構(含矯正機關工作人員) 4.洗腎患者 感染後容易 產生嚴重併發症 | 75歲以上長者(註3) 或導致死亡 1.軍人; 2.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之文職人員; 3.未執行防疫相關工作之警察; 4.憲兵; 5.國家關鍵設施必要工作人員(駐2); 6.運輸及倉儲業者; 7.高中職以 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8.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以上對象需報指揮中心同意 50.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6.1 0.2 50.6 64.5 70.6 70.8 46.7 117.5 150 267.5 86 353.5 備註: 1.包含「疫苗生產及疫苗倉儲物流人員」 2.依「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領域分類」,以「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及「交通」等主領域,由該領域主管機關認定 之必要工作人員爲限 3.具原住民身分者分別爲第6類65歲以上長者及第8類55-64歲長者 4.考量交通、氣候及醫療量能,酌予調增離島三縣市分配數量 5.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將視疫情及疫苗供應現況,滾動檢討 2021/06/09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各位注意政府又搶錢與擾民眾政策 七月多項新制上路 今年7月起有40項新措施開始陸續實施,範圍包括交通、食安、醫療等,與民生有關等各項新制內容彙整如下: 想了解客製化的智慧財富管理?瑞銀機構觀點►限時免費索取 Sponsored UBS瑞銀集團 【交通新制】 1.汽車闖越平交道: 汽車駕駛人闖平交道,違規罰鍰上限將由新台幣6萬元提高至9萬元。 2.不依規定過磅: 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不依規定過磅的取締範圍由1公里提高至5公里、罰鍰由1萬元提高至9萬元,同時增加汽車及駕駛人違規記點規定。 3.打錯方向燈: 生活上最常發生因打錯方向燈,導致其他用路人錯誤判斷,釀成許多車禍意外的事件,在新規定中,駕駛人變換車道若打錯方向燈也算違規,將開罰600元至1,800元。 4.未依規定開啟/關閉車門造成意外發生: 駕駛人或乘客要下車時未依規定開啟/關閉車門造成意外發生,需處駕駛1,200元至3,600元罰鍰,但若駕駛已善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我行我素,罰責則歸屬乘客負責。 5.滿75歲駕駛每3年檢查換照: 75歲以上駕駛人需每3年換一次駕照,且還要通過體檢與認知機能測試,以降低肇事風險、提高路上交通安全。 【食安管理】 食藥署表示,新制規範是為了強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相關新制違者可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產品標示不實,可開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食鹽中添加碘化政策或措施: 為提高民眾「碘」攝取量,訂定食鹽中營養添加劑碘化鉀及碘酸鉀限量標準,市售包裝食鹽也得以「碘鹽」、「含碘鹽」或「加碘鹽」命名,且不論是否添加碘,都須標示醒語。 2.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品名標示: 依乳脂肪含量不同,名稱也得有所更動,未來僅有乳脂肪須達到80%以上者才能稱「奶油」,乳脂肪含量10至80%則可稱「鮮奶油、乳脂、食用乳油或鮮乳油」;若以食用油脂加工製成的人造奶油產品,油脂含量達80%以上,應標示為「人造奶油」,油脂含量10至80%則應標示為「脂肪抹醬」。 3.奶精品名標示: 若是不含奶粉、牛奶等原料,應於品名後加註「不含乳(奶)」,乳含量未達50%應標註「非乳(奶)為主」。 4.販賣機販售食品標示: 以自動販賣機販售的食品(含包裝、散裝或自動販賣機調製食品),應依規定標示販賣機業者及食品內容物、產地、過敏原、重組肉、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資訊。 5.塑膠製品使用注意事項標示: 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均應依食安法第26條標示,且須同時讓消費者知悉產品適用於接觸食品、為重複性或一次使用等資訊,並明確告知使用該產品的注意事項。 食藥署說,過去針對像是塑膠餐盒、水壺、碗盤、奶瓶有規定;不過從7月起、將擴大到只要是食物會接觸到的塑膠容器,都要全面納管,要標明品名、材質、耐熱溫度、製造商、產地等,同時也得標示、是重複性還是一次性使用。 6.擴大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的業者: 納入具有工廠登記但未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食品業者。 7.新增業者建立食品追溯管理系統: 新增食用醋、蛋製品、嬰幼兒食品3類業者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管理系統。自106年7月31日起分階段實施。 【戶政便民服務】 7月3日起民眾可向戶籍地地方政府任一戶所辦理出生登記,也可上網傳送數位相片後再赴戶所辦理國民身分證: 1、試辦「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服務: 民眾因繼承案件辦理戶籍謄本,可持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經審核且民眾繳款成功後,寄送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繼承案件戶籍謄本查詢作業」查詢授權碼,再將案件編號及授權碼交予需用機關(構)。 2、新增「免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掛失及撤銷掛失」服務: 民眾可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再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後,即可掛失(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 3、新增「同一直轄市、縣(市)跨所辦理出生登記」服務: 民眾於辦理出生登記時,得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任一戶所辦理。 4、新增「繳交數位相片申辦國民身分證」服務: 民眾可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直接上傳數位相片電子檔,再赴戶政事務所辦理國民身分證。 5、新增「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服務: 已請開辦同性伴侶註記之地方政府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 【衛生紙丟馬桶】 推動衛生紙丟馬桶政策,環保機關自7月1日起至公廁管理單位進行公廁環境衛生改善查核作業,並將查核結果送請公廁管理單位精進改善,以減少廁間異味及環境髒亂問題,達到「不髒、不濕、不臭」之潔淨品質,提供使用者衛生又舒適的如廁空間。 【2G服務走入歷史】 因應行動通信技術演進,促進環境永續發展,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政府決定於本月30日終止行動電話業務(2G),即7月1日起電信業者不再提供2G服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在7月1日至7日期間,2G用戶的話務將會自動導向各電信業者客服中心,對於民眾詢問的內容會馬上回應,並協助引導移轉,同時建立免付費專線「0800-080-223」,供民眾諮詢如何轉換、升級及業務終止相關事宜。 【納稅義務人可使用健保卡或金融憑證,辦理遺產及贈與稅網路申報及線上轉帳】 為推動E化便民服務,提升遺產稅及贈與稅網路申報便利性,新增得使用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申報,並開放得以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不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金融卡為限。 【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 民國101年7月1日修正之「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但給予醫院5年緩衝期間因應,故自今年7月1日起,醫院均不得設置豎靈(或牌位)區等殮、殯、奠、祭設施。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外籍旅客自7月11日起可持銀聯信用卡申請特約市區退稅,提高旅客辦理特約市區退稅便利性。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轉發: 國際獅子會300B1區新北市中源獅子會2021美化人心年度第四分區主席劉泰宏 【嚴正聲明】 近日起獅子會前會長等獅友染疫事由的足跡擴及台北市、新北市乃至其他區、縣、市,引起全國譁然議論,造成對國際獅子會的形象嚴重詆毀,絕多數緣起中央疫情中心疫調管控指揮失能及多數嗜血媒體為政府擦脂抹粉,把「疫情破口的國安議題」帶向社區感染的肥皂連續劇所使然。 本人身為國際獅子會成員向疫情指揮中心提出嚴正抗議聲明,及建請媒體節目製作人、評論人自重,勿將國安劇本綜藝化播出,而忽略「國安議題本質」的第四權職責。 說明: 1, 首先,國際獅子會是自費自發性,捐獻付出型組織並受政府部門主管機關監管合法的公益型團體,且活動於政府民生樂利不及的社會階層與角落,是維持穩定社會效尤的中堅社團。其所有善行社會與公益活動與政府治理國家各行各業的總體經濟活動的本質並沒有差異。故獅子會的成員或組織和「很會活動」最起碼都應受到政府「平權」的看待。 2, 疫情是無形的,而「人」染疫有足跡。染疫雖是沒有對象之別。但是,重點在「政府的防疫有破口」造成經濟、社會活動有危機。 3,2021/5/6日獅子會的獅友不幸染疫曝出後,指揮中心的情資與匡列居家隔離指揮太慢,查證不足、匡列不足與地方政府並未同步防疫。且即日起指揮中心疫情證實並公佈「一傳十」開始,除向上發展的足跡發佈,就沒有主動對「防疫破口的源頭」(華航、諾富特)向國人交待查證疫調足跡,反之,05/06後,每日始終於「1203」代號,到曝露「獅子會前會長」,到「一傳十」到的足跡就佔滿疫情中心的所有版面方向,特別是接著茶藝谷染疫足跡,再次影射「獅子會前會長1203,人與人的聯結」,促使1203無辜受害者豬羊變色成負面評價更嚴重影響包括獅子家庭價值定義與組織的社會形象。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應注意個資、家庭、組織的負向效應而未注意或有心誤導了全國收視1203=「國際獅子會前會長」就是染疫源頭」,傷害104年之久的國際獅子會的名譽。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1203染疫是受害者,難道是1203是主觀意願嗎?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1203沒有憲法人權保障及個資保護法嗎?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1203與茶藝店「人與人的聯結」的形容詞註記是不是「肥皂連續劇」的大內宣開始呢?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1203染疫的「大內宣」有沒有詆毀「獅子家庭的價值」呢?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 「肥皂連續劇」的開始,就是新新聞劇場掩蓋華航與諾富特疫情的「國安危機」的舊新聞,用地方的社會新聞轉移國安危機,避免全民輿論對疫情指揮中心無能的譁然,是嗎?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 疫情、疫苗、防疫不能只有宣傳,要有安全的惠民環境,趨吉避凶染疫的務實政策,不是嗎?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 每日疫情指揮中心只是「手紙板的染疫足跡」,外加重點「大內宣」臺詞不就是「肥皂連續劇」的編劇角色嗎?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媒體,就成為政府「肥皂連續劇」的製作人與風向導播人,是嗎?而NCC的同僚都和疫情指揮中心一樣「睡著了」,任由媒體製播出新聞評論節目綜藝化持續詆毀「國際獅子會」並擦脂抹粉疫情指揮中心的無能,是嗎?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 新聞評論人是貴指揮中心的側翼組織化妝師嗎?還是一群沒有道德勇氣嗜血的無知的無骨的無心肺的讀書人? 敬問疫情指揮中心, 套句無良的一句話提醒貴中心:「該收心了吧」!除非你們都沒有「心肺」。 國際獅子會的獅友、家庭及無辜染疫的獅友生命財產安全及獅子家庭價值的重建,組織名譽的重振,為免於製造轉移防疫交點,待6/8日以後將進行「聲討撻伐」。 我們聲明: 我們國際獅子會成員,本著「獅友八大信條」 守正不阿,光明磊落,取之以道,追求成功。 誠以待人,嚴以律己,自求奮進,毋損他人。 犧牲小我,顧全大局,爭論無益,忠恕是從。 友誼至上,服務為先,絕非施惠,貴在互助。 言行一致,盡心盡力,效忠國家,獻身社會。與本會宗旨與社會責任與社會效尤的願景,全體獅友及獅子家庭會自主居家健康檢疫隔離負起責任。 反之, 祈請中央疫情中心與地方政府充分政策、情資、防疫資源分配與防疫施行同步協作,早日撥雲見日,惠民環境安全。也期許憲法賦予的媒體第四權職能,不要卑微做小淪為政府側翼的怪物組織,更寄望於知識評論人理性與感性兼具關注憲法人權與個資保護,並充分理解國際獅子會社團組識,百年來,「我們服務」「We Serve In Need In Time」的社會效尤與貢獻。在評論1203向上發展時,不忘國際獅子會的宗旨與所有獅子人的社會服務初心,承先啟後到「染疫的現階段」被「政府甩鍋為源頭的肥皂連續劇」純屬被「汚名化」。 所以,知識份子對社會效尤理當「匡正視聽」為要,對政府怠惰政策更應口誅筆伐為重。 祝福大家一切平安。 國際獅子會300B1區新北市中源獅子會2021美化人心年度第四分區主席劉泰宏敬上2021/05/12/23:00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