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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回報2 年前
【疫苗受害救濟公聽會】
這是蔣萬安委員主持的「新冠疫苗受害救濟公聽會」中,土城廣川醫院陳仕津營運長的發言

「...我們正在受害當中。我在醫院工作超過20年經驗,中西醫領域我都經營過,但我從來沒看過...這麼混亂的狀況。

「3月22號第一批疫苗開始施打第一類人員。第一類人員人心惶惶,不知道打下去會怎樣,沒有人要打,包含我所在的服務的醫院,施打率一成不到...院長全家人去打,隔了一個月沒事,我也去打了。我出事了。

「我最不舒服的時候,全身都在發燒、全身關節都在疼痛,我不敢看醫生,因為沒有醫生可以跟我解釋。

「我詢問我們的院長、院內的醫師、來支援的醫學中心的醫師,他們說不知道,建議我趕快做一些檢查,或是回家休息。

「接下來,在忙於疫情的情況之下,一直忍耐身體上的不適,然後開始出現身上的紅斑,我就知道,可能跟別人不一樣了,已經不是一般的副作用了。

「我的紅斑從下肢一直蔓延到全身,不會痛、不會癢,但到了5月26日,突然之間我沒有了意識...

「...我倒下去的時候,呼吸脈搏都已經停止了,燈光檢查我的瞳孔也已經放大了,CPR超過五分鐘才把我壓回來。

「當時附近醫學中心全部在清零的狀態,還好他們認識我,願意收我進去。當我醒來的時候,我在手術室裡面,我的血壓只剩70/50,因為反射性的嘔吐所以我才醒過來,我才知道自己發生這麼嚴重的問題。」

陳營運長一開始以為是自己的問題,因為過去健康習慣不好,直到有人提醒他可能是疫苗問題,所以他自行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因為施打醫院並未主動通報。

「我是在6月10日通報的,接下來我發現,沒有人要理我。我在系統內的案號一直沒有下來,直到我email給疾管署署長...所以我在7月1號拿到編號。」

接下來是調閱過去一年的病例。陳營運長只有做過一次健康檢查、去皮膚科看過一次濕疹,理應很簡單調閱。

「可是自7月1日以後,我的案子如同石沈大海,一直到了10月21日,才開始知道自己的案子被審...11月3日收到處分書」

處分書上載明陳員於施打後20日發病,且個案本身有高血糖和高血脂病史,故應為潛在慢性病使導致。

但「我在此之前完全沒有任何高血糖和高血脂的治療與用藥記錄。為何會在檢視我的病例後,直接告訴我有這樣的慢性病史?」

看到這邊,相信大家已經發現很多問題,後面請大家自己看,我就不劇透了。(陳營運長發言:1:50:15 -- 2:04:15)

陳營運長有長期在醫院服務的經歷、與醫界熟識、還能直接email疾管署長,仍得到這樣的處理。

那對一般沒有任何醫療界資源和人脈的民眾呢?如果遇到狀況,如何求助、爭取權益呢?

陳營運長的經歷呼應了我們一直呼籲的觀點:疫苗的狀況,沒有人真的懂。沒人懂的東西還說安全並推廣,這要是在一般買賣,就是詐欺,甚至可能是謀殺。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別去打,就算必須離職。因為,只要有了萬一,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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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稱「接種新冠疫苗並無法保證不會得到感染、也可能無法避免無症狀感染,為什麼還需要接種疫苗」,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諮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齊嘉鈺、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一)齊嘉鈺表示,每個事情都可從多面向討論,傳言是從反向論述;但打疫苗雖不能百分百保護,還是有相對的好處跟接種疫苗的必要性。 齊嘉鈺說,已知的科學證據和真實世界資料可知,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降低9成以上住院、重症、死亡的風險,這是毫無疑問的。當感染新冠病毒,任何人都可能演變成重症,因此不是說因為「打了疫苗還是可能被感染」就不打。此外,雖然接種之後還是可能感染到病毒,但症狀是輕微的、病毒量比較低,傳染力相對於沒有接種疫苗者也會比較低。 齊嘉鈺表示,從公衛觀點,當社會中打疫苗的人愈多,愈能增加群體免疫,病毒就愈不容易傳遞出去。 齊嘉鈺指出,目前COVID-19疫情最讓人擔心之處在於變種病毒的威脅。病毒會變種是因為每次病毒感染細胞複製,產生多次的突變,因此要想辦法減緩病毒傳播的速度、終止傳播鏈,就可以減少變種病毒的發生。整體來說,疫苗打得夠多的時候,病毒就沒這麼容易在人群之間傳播。 此外,齊嘉鈺說,接種COVID-19疫苗的另一個好處是,社會中一定有些人沒辦法接種疫苗,如12歲以下的孩童、身體真的極度衰弱或正在使用特定藥品而可能不適合接種者,這些人必須靠旁人有接種來守護。 (二)李秉穎表示,新冠疫苗對於預防感染有一定的保護效果,且對避免住院、重症和死亡,也有很好的效力。就算是變種病毒,目前的研究資料也顯示,疫苗會有一定的防護效果,且對降低重症、死亡的風險效果仍在。 李秉穎說,傳言的部分說法確實正確,如接種疫苗,仍然應該戴口罩、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且接種疫苗,仍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無症狀或輕微,但確實也仍有風險會把病毒散播出去。但傳言的說法像是疫苗「不能達到100分」就好像不及格,這是錯誤的邏輯。 李秉穎說,實際上,接種疫苗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儘快脫下口罩或保證完全不被感染,而是要降低病毒威脅、減少負面衝擊。 (三)根據中華民國免疫學會對COVID-19疫苗的建言,疫苗研發透過臨床試驗驗證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綜合以上,網傳稱「打完新冠疫苗,仍會染疫、仍需戴口罩」,推論為不需要打疫苗,為錯誤推論。傳言忽略接種新冠疫苗,能達到群體免疫,降低住院、死亡率等益處。 爭議點二、傳言稱,新冠病毒疫苗,不提供免疫力、不消滅病毒、不能防止死亡,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整理AZ、莫德納和輝瑞/BNT三種疫苗的臨床試驗結果: AZ臨床試驗研究結果,結果發現,AZ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 有症狀之感染,接種完兩劑疫苗的AZ 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第二劑14日後發生經實驗室確診且有症狀感染的機會下降 70%,表示疫苗效力為7成。另根據研究團隊在2021 Z2月9日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截至2020年12月6日的結果,研究顯示疫苗效力為 67%,接種一劑後22至 90 天區間的疫苗效力為 76%。疫苗對預防住院的保護力為100%。 莫德納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疫苗 14 天後,發生有症狀感染的機會降低 94%,顯示接種此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對避免重症的效力為100%。 輝瑞/BNT第二/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接種完第二劑疫苗後7天的效力為 95%,接種一劑後對重症的效力為89%。 (二)齊嘉鈺表示,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和疫苗在國際接種狀況,疫苗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力,也可以避免重症和死亡的風險。至於疫苗「消滅」病毒,從一些研究可以觀察到,接種疫苗之後無症狀帶病毒的狀況會降低、可減少病毒傳播。 (三)李秉穎表示,疫苗無法「消滅」病毒,但可以降低病毒對人體的健康威脅,對於提供保護力、避免重症和死亡有明確的幫助。 爭議點三、傳言稱,接種疫苗若有不良反應,不能向疫苗廠和政府索賠,政府100%免責,因為疫苗還是實驗性藥物,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她表示,目前能在台灣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過食藥署審查、通過緊急授權的疫苗,因此,都是合法使用,並不如傳言所言,有「實驗性藥物」的問題。 楊秀儀說,如果民眾接種發生不良事件,可尋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協助,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要繳納一定的金額給救濟基金,因此,不管民眾是接種AZ或莫德納,只要發生不良事件,都可以依法申請救濟,由專家審查、評估是否給予救濟。 楊秀儀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是先進的制度,是類似補償的概念,而不是賠償。國際先進國家,如北歐、德國、日本等,處理疫苗不良事件都是採「無過失」的概念來處理。如果受害民眾堅持要政府賠償,也可以提告,但問題是可能很難告得成,因為必須舉證疫苗設計或製造有瑕疵或過失。 至於還在試驗中的疫苗,楊秀儀說,若還沒通過食藥署緊急授權的疫苗,在人體試驗階段就出現接種受害狀況,就不是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處理,而是藥廠必須負責。 (二)李秉穎表示,民眾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降低疾病對生活的衝擊,是利大於弊的選擇,而公共利益也大於個人,接種疫苗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利。但確實可能有相當少部分的人會出現嚴重的過敏或不良反應,或甚至有罕見的血栓發生。 對於這些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李秉穎說,傳言所稱,疫苗不良事件不能向政府或疫苗廠索賠,但這不是因為COVID-19疫苗是實驗性藥物,而是因為少數的不良反應個案難以預測,若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卻要藥廠賠償,恐怕沒有藥廠願意投入疫苗的研發。 不過,李秉穎說,發生疫苗不良事件,不是政府、藥廠或評估接種的醫師的責任,但為了公共利益、降低個人損害,台灣訂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只要是食藥署授權使用的疫苗,民眾接種後發生嚴重疾病或不良反應,都可以申請救濟,經專家審查後,評估給予合適的救濟。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三)查核中心查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法制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明訂,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 綜合以上,民眾若接種新冠疫苗,若有嚴重罕見不良反應,可以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申請救濟補償,由專家審核。傳言稱「新冠疫苗為實驗性藥物」為錯誤說法。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7/20版】 一、專家指出,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能感染,且仍須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但接種疫苗可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風險,並形成社會群體免疫,減緩變種病毒威脅,並保護其他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二、根據AZ、莫德納、輝瑞BNT疫苗等已發布臨床試驗結果,對防止感染有一定效果,也能降低重症風險。 三、專家指出,接種疫苗若不幸有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由專家審議並評估是否給予救濟及救濟金額。 傳言提出10個疫苗問答,說明疫苗不盡完善之處,但錯誤推論到結論「不提供免疫力、不能防止死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冷血的政府、草菅人命的陳時中 AZ疫苗施打第3天,已經有44位長者因而失去性命,陳時中說那些死者與施打疫苗沒有關係、台灣的死亡率不算高、施打疫苗是「利大於弊」。更有所謂「專家」拿出老人的死亡率來作對比,說明施打疫苗死亡與疫苗沒有關係,不打也會死。沒有人能够從專業、科學角度去深入了解AZ疫苗的實驗過程、安全數据,及造成死亡的真正原因,還死者一個公道,拯救長者性命。 台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副院長王明鉅在臉書表示,他查閱了AZ疫苗臨床試驗資料,並沒有80歲以上華人、有不同的慢性疾病病人如洗賢、糖尿病、高血壓,接種AZ疫苗後的安全性數据。也就是在開發AZ疫苗過程中參與實驗的對象絕大多數是西方人,並沒有80歲以上華人。因此洗賢的高齡華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的高齡華人,接受施打AZ疫苗安不安全?會不會有副作用?會否造成血栓或猝死?一概莫宰羊。換句話說AZ疫苗大規模打進華人手臂上,這還是破天荒第一回,台灣成了AZ疫苗對華人保護力的實驗場。 身為衛福部長,陳時中必需本主管機關立場,為人民生命安全把關,負責任的去釐清疫苗會否造成血栓或猝死,不能再用那些既不專業、也不科學的話來搪塞。對於那些因施打疫苗而死亡的長者,政府應予慰問並主動、迅速、從寬發給救濟金。 "陳曦快評》利大於弊 帳怎麼算 - 快評 - 言論"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10619001209-262103?ctrack=mo_main_recmd_p02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確診者經歷告白…如下 我在5月14號 , 在仁愛醫院做篩檢新冠病毒, 做完後醫生跟我講 ,三日無通知就是陰性。 我在18日 收到衛生局通知:說我是陽性,需要隔離,叫我準備隨身東西準備隔離, 3小時後,防疫車來了是巴士, 給我一個n95口罩後就讓我上車, 然後防疫車一路接人, 我在防疫車待得超過4小時! 裡面有20幾個陽性感染者,咳嗽聲連綿不斷,車上有空調系統 , 因為怕傳染, 唯一的通風設備,打開十幾個小窗戶,所有人就在悶熱、咳嗽聲中, 待了4小時,才到達桂山隔離所,時間已是凌晨1㸃多了! 這些防疫人員辛苦了! 我們每人被分配到1人1室, 一早起來,我突然高燒、咳嗽、胸悶, 撥打電話給醫療組,問他們有沒有退燒藥咳嗽藥? 醫療署回答我沒有, 說會幫我聯絡線上醫生, 你們知道嗎? 我等線上醫生等幾天?3天! 你們知道我這3天怎麼過嗎? 我到處求救,這裡是集中營,你進來不管你死活,只供應你三餐, 我請朋友送藥物過來,還被扣押著, 我問:為什麼他說需要指揮官同意,才能給我, 我他媽的! 你不給我藥物就算了,我「自力救濟」請朋友從外面帶藥物你也不給我, 這是什麼意思? 在裡面的就該死嗎? 在這3天,我的病情逐漸加重,甚至到第三天晚上,我咳嗽不停,幾乎無法呼吸!打電話到醫療組, 說我需要氧氣, 也都沒有人理我, 也沒任何藥物, 到隔天早上,我像一隻魚離開水,在陸面 搶空氣,我覺得我死定了! 我必須想辦法, 幸好我的手機有自動錄音功能,每一通我跟醫療組通話的時候,我都錄音存證, 至少就算我死, 也要讓別人知道我是怎麼死的。 感謝我在外面兩個好兄弟,知道我在裡面的狀況,將我這幾日的錄音檔 ,拿去警察局備案! 並告知醫療組, 如果我再來無就診, 這些通話紀錄就會送到媒體去, 感謝他們 兩小時後我上了救護車。 我不想批評隔離所,但我想活命!! 我現在出院了, 但是要多說幾句話,我就會咳嗽、胸悶,不知還要醫療多久? 郭董、孫文學校 、佛光山等團體願意捐贈疫苗, 就如我上傳的影片 ,國家不能派人幫忙協助嗎? 還要卡各種行政程序嗎? 沒有在生死走一回,你不知道這個政府多可惡, 每天都有人確診, 每天都有人死亡! (我哥5月29日走了!) 連醫院裡面的醫療器材都嚴重短缺,死亡率才會不斷上升! 醫護人員親身體驗,申請十件只配給四件! 在陳時中帶領下的衞福部, 一年多的「前瞻部署」居然是如此狀況!
    19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 疫苗的透明足跡 疫苗從製造過程、運送、到施打進人體,整個過程與細節都被清楚的紀錄下來。以供我們的食藥署/疾管署查核用,甚至後來有需要時,人民/司法單位也可以調閱。不但如此,疫苗施打進人體之後,接著就進入一個叫 “疫苗不良反應的監測系統”。 若證實,有因疫苗施打而受害的人,我們國家還有一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 的機制。所以,疫苗施打與其相關事宜,真的是政府的責任。 在過往有些新疫苗上市使用後, 透過上市後的監測, 發現有些極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之後,也會被下架, 但這些導致疫苗下架的不良反應, 都不是在臨床試驗 時期就會呈現的. 換句話說 上市後的監測是非常的重要。 從莫德納、輝瑞、AZ疫苗等這些, 在歐美各國使用的疫苗, 我們清楚地看見, 透過嚴謹的監測機制可以讓一些罕見或極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逐一呈現,正式做完第三期的疫苗,都需嚴謹的監測,更不用說這些緊急授權的疫苗了,所以,疫苗透明資訊非常重要。 未來,台灣將有多種COVID─19疫苗同實施打,釐清每人施打何種疫苗,施打後之效果及任何不良反應成為重要課題。從頭到尾都顯示, 疫苗產業到疫苗施打 透明足跡的重要性。幸好,我們有一張萬病通用的全民健保卡,可能對未來的監測比起其他國家還更容易。 近日很熱門的話題是陳時中部長 對各方所 宣稱要捐贈的疫苗, 為什麼提出政府要出面來與原廠簽約 的要求。( 無論有沒有 大家所猜測的黑暗動機), 最基本的 現實是:衛福部是負責 疫苗安全有效的專責單位。 他一定要透過現有的行政機制,有能力來呈現要使用於國人的每一種疫苗的透明足跡的紀錄 ( 也就是authenticity). Authenticity 成為一個議題,主要是因為,近日國際上出現多種假疫苗販售的新聞,如用原廠的瓶裝上假疫苗來販售。 現階段,若大家想得出來,除了原廠直接與政府簽約,並透過現有公衛體系來施打疫苗外, 我們政府還有什麼機制,可以確保 “進到台灣的疫苗 是來自原廠的真實性及國人所施打的疫苗不是假疫苗“, 也請盡快提出來,幫幫我們的衛福部,可以讓他們免於承受阻礙疫苗進入台灣的罪名,同時也盡到他確保疫苗品質的基本責任。 何美鄉 於南港 2021.5.31 11:00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對於近期一些網路上關於法律的討論,本來期望真理越辯越明,結果沒想到反而各種討論落入了圈套,更似是而非了。 因為很煩人,所以挑出幾個不應該再討論的東西,讓大家在看其他文章的時候,直接把這幾個部分刪除不看,其他部分,就是看你自己的信仰了。 Q1: 藥廠要跟政府談,是因為政府可以給訴訟豁免? A1: 別鬧了,台灣藥證核發根本沒有這個訴訟豁免的制度,所以不管藥廠跟別的國家的政府談了什麼條件,至少在這個所謂「訴訟豁免」制度上,不能放在台灣的情況去討論。 要豁免一個國家的司法管轄,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需要有法律授權才行。如果用「豁免」這個關鍵字去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只有「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這個法律層級的規定,可以讓部分外交人員可以享有豁免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的特權。關於藥證核發,並沒有任何法律授權政府可以豁免藥廠的民刑事或行政責任,更不可能也沒有授權由政府替藥廠來承擔一切賠償責任,所以,別在台灣討論藥廠可以得到政府訴訟豁免這種事。 Q2: 疫苗要投保產品責任險,可是EUA無法投保產品責任險? A2: 查詢金管會核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責任險的保單,頂多只有將感冒疫苗(Swine flu vaccine)列為除外不保,也就是說,其他所有疫苗都可保,但據了解目前國內並無保險公司提供疫苗產品責任險。也就是說,不論你是照正常程序取得藥證,或是取得EUA,都沒有不能投保,只是在台灣人家保險公司沒有東西賣你。 而目前施打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的保險,目前只有從今年三月開始,陸續有保險公司推出疫苗接種不良反應費用保險(疫苗個人險),保障個人施打疫苗以後發生之不良反應,理賠給受施打者。 Q3: 那如果都不能投保產品責任險,那到底是廠商不用負法律責任,還是廠商要負很大的賠償責任?是不是疫苗不願進台灣的原因? A2: 多數發文一直都沒有提到台灣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VICP)」,這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所設置的基金。WHO會員國中,2010年時共有19個國家有這個制度,到2018年時有25個。主要就是為了讓廠商願意製造研發販買疫苗,由廠商繳納一些徵收金作為基金,如果受接種者遇到不良反應,經由專家審議判斷跟疫苗可能有相關性,就由基金給予救濟,不去追究藥廠是否有過失的責任,如同由藥廠投保一樣,這對受接種者和藥廠都有保障。依目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每一人劑疫苗徵收新臺幣1.5元。 Q4: 法律規定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拿不出來就不要講話,大家還吵什麼? A4: 沒錯,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依據「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5條規定的名稱叫原廠的「委託書」,沒有取得委託書以前,政府無法只靠比大聲來確認誰可以買到疫苗。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可以大聲到讓人無法相信他買不到疫苗的話,政府到底可不可以讓他不用提出原廠授權書嗎? 有人說可以,可是沒有說法律依據是什麼。其實,現在非常時期,有一個帝王條款,可以讓政府作所有想做的事情,叫做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不管你是否喜歡這條可以讓政府隨心所欲的條文,依照去年的經驗,政府想限制大家、想開大門,想做任何跟現有法令不一樣的事情,全部都用這一條。 所以一切討論,就不再會是法律問題了。 #法律問題需要TeamWork #博安生醫法律團隊 #不開地球是不想在這兒打仗但歡迎複製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各位千萬不能確診喔!否則…… 【這是一位確診患者的心酸】 轉傳: 我5月14號在仁愛醫院做 篩檢新冠病毒。做完後,醫生跟我講:三日無通知 就是陰性。我在18日收到衛生局通知,說我是陽性,需要隔離!叫我準備隨身東西準備隔離。3小時後,防疫車來了,是巴士,給我一個N95口罩後,就讓我上車。 然後防疫車一路接人,我在防疫車待得超過4小時。裡面有20幾個陽性感染者,咳嗽聲連綿不斷。車上有空調系統,因為怕傳染,唯一的通風設備打開了幾個小窗戶。所有人就在悶熱咳嗽聲中待了4小時。到達「桂山隔離所」(在新店山區)都凌晨1㸃多了,這些防疫人員辛苦了。 我們每人被分配到1人1室, 一早起來,我突然高燒、咳嗽、胸悶,撥打電話給醫療組,問他們沒有退燒藥、咳嗽藥?醫療組數次回答我沒有,說會幫我聯絡線上醫生。你們知道嗎?我等線上醫生等了幾天?3天! 你們知道我這3天怎麼過嗎?我到處求救!這裡是集中營!你進來,不管你死活,只供應你三餐。我請朋友送藥物過來,還被扣押著! 我問為什麼?他說需要指揮官同意才能給我。我他媽的,你不給我藥物就算了,我自力救濟,請朋友從外面帶藥物你也不給我,這是什麼意思!?在裡面的就該死嗎? 在這3天,我的病情逐漸加重;甚至到第三天晚上,我咳嗽不停,幾乎無法呼吸。打電話到醫療組說我需要氧氣,也都沒有人理我,也沒任何藥物。到隔天早上,我像一隻魚離開了水,在陸面搶空氣。我覺得我死定了!我必須想辦法,幸好我的手機有自動錄音功能,每一通我跟醫療組通話的時候,我都錄音存證。至少就算我死,也要讓別人知道我是怎麼死的。 感謝我在外面兩個好兄弟,知道我在裡面的狀況,將我這幾日的錄音檔 拿去警察局備案。並告知醫療組,如果我再無就診,這些通話紀錄就會送到媒體去。感謝他們,兩小時後,我上了救護車。 我不想批評聽隔離所,但我想活命。 我現在出院了。但是要多說幾句話我就會咳嗽、胸悶,不知還醫療多久。 郭董、孫文學校、佛光山等團體願意捐贈疫苗,就如我上傳的影片、國家不能派人幫忙協助嗎?還要卡各種行政程序嗎? 沒有在生死走一回,你不知道這個政府多可惡! 每天都有人確診!每天都有人死亡! 我哥5月29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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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稍微談一下我對這次疫苗猝死的注意度 (應該比大家更Focus)。 6/15 台灣開放日本送來的AZ疫苗施打,台灣陷入一片狂打潮,我之前從不認為打疫苗會有什麼危險,頂多就是不太舒服吧。 隔天上午(台灣時間)我們溫哥華LINE群組出現了他(是我們台大醫科學長)叔叔95歲一早5點沒了呼吸的消息,因為他叔叔平常沒什麼毛病,我們都非常驚訝,此時台灣還沒有出現任何猝死的消息。 台灣剛開始還一直報導,case by case,所以我也一直很想知道台灣怎麼報導這種現象? 我一直沒看到名單上有他,以為又被蓋牌了,後來才知道原來是97歲,的確是新竹第一個猝死案例。 這樣的 case by case報導熱度一直持續了1個禮拜,漸漸的變成每天只報導猝死數字,到後來報紙幾乎都找不到了,出現的變成許多長者開始拒打AZ疫苗。 我為什麼要不停的找出每天的數據? 因為我想知道變化與真相,但真相很難查,特別是解剖在一位長者身上。還有台灣開始接種疫苗是4月12日,但猝死在6月15日之前的確是0。 昨天又增加18位猝死,根據我的算法,每打2046劑AZ就出現一位猝死,但昨天又多打了約4000劑Moderna,還是沒有猝死發生,Moderna已經接種一段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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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5月14號 在仁愛醫院 做 篩檢新冠病毒, 做完後 醫生跟我講 三日無通知 就是陰性。 我在18日 收到衛生局通知 說我是陽性 需要隔離 叫我準備隨身東西準備隔離, 3小時後防疫車來了是巴士, 給我一個n95口罩後就讓我上車, 然後防疫車一路接人, 我在房一車待得超過4小時 裡面有20幾個陽性感染者, 咳嗽聲 連綿不斷 車上有空調系統 因為怕傳染, 唯一的通風設備 打開始幾個小窗戶 所有人 就在悶熱 咳嗽聲中待的4小時 到達桂山隔離所都凌晨1㸃多了這些防疫人員辛苦了。 我們每人被分配到1人1室, 一早起來 我突然高燒 咳嗽 胸悶, 撥打電話給醫療組 問他們沒有退燒藥咳嗽藥, 醫療數回答我沒有, 說會幫我聯絡線上醫生, 你們知道嗎我等線上醫生等幾天?3天! 你們知道我這3天怎麼過嗎? 我到處求救 這裡是集中營 你進來不管你死活 只供應你三餐, 我請朋友送蘗物過來還被扣押著, 我問為什麼他說需要指揮官同意 才能給我, 我他媽的 你不給我藥物就算了, 我自力救濟請朋友從外面帶藥物你也不給我, 這是什麼意思 在裡面的就該死嗎? 在這3天我的病情逐漸加重, 甚至到第三天晚上 我咳嗽不停幾乎無法呼吸 打電話到醫療組 說我需要氧氣 也都沒有人理我 也沒任何藥物, 到 隔天早上 我像一隻魚離開的水在陸面 搶空氣,我覺得我死定了 我必須想辦法, 幸好我的手機有自動錄音功能每一通我跟醫療組 通話的時候我都錄音存證, 至少就算我死也要讓別人知道我是怎麼死的。 感謝我在外面兩個好兄弟, 知道我在裡面的狀況, 將我這幾日的錄音檔 拿去警察局備案, 並告知醫療組,如果我在無就診, 這些通話紀錄 就會送到 媒體去, 感謝他們 兩小時後我上了救護車。 我不想批評聽隔離所但我想活命。 我現在出院了 但是要多說幾句話我就在咳嗽 胸悶不知還醫療多久。 郭董 孫文學校 佛光山等團體願意 捐贈疫苗, 就如我上傳的影片 國家不能派人幫忙協助嗎? 還要卡各種行政程序嗎? 沒有在生死走一回你不知道這個政府都可惡, 每天都確診, 每天都有人死亡(我哥5月29日走了) 雙北政府做得很好, 前線第一人員也很好不怕生死再幫忙 這些確診 非常的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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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PO文(如確診,要活命,需蒐証,才得救) 我在5月14號在仁愛醫院做篩檢新冠病毒, 做完後 醫生跟我講 三日無通知就是陰性。 我在18日收到衛生局通知,說我是陽性,需要隔離,叫我準備隨身東西準備隔離。 3小時後防疫車來了是巴士, 給我一個N95口罩後就讓我上車, 然後防疫車一路接人, 我在房一車待了超過4小時,裡面有20幾個陽性感染者, 咳嗽聲連綿不斷,車上有空調系統,因為怕傳染, 唯一的通風設備打開幾個小窗戶,所有人,就在悶熱、咳嗽聲中待了4小時。 到達桂山隔離所都凌晨1㸃多了,這些防疫人員辛苦了。 我們每人被分配到1人1室, 一早起來,我突然高燒、咳嗽、胸悶, 撥打電話給醫療組,問他們沒有退燒藥咳嗽藥? 醫療組回答我沒有, 說會幫我聯絡線上醫生。 你們知道嗎,我等線上醫生等幾天?3天! 你們知道我這3天怎麼過嗎? 我到處求救 這裡是集中營,你進來不管你死活。只供應你三餐。 我請朋友送藥物過來還被扣押著, 我問為什麼?他說需要指揮官同意才能給。 我他媽的,你不給我藥物就算了, 我自力救濟請朋友從外面帶藥物你也不給我, 這是什麼意思?在裡面的就該死嗎? 在這3天我的病情逐漸加重, 甚至到第三天晚上,我咳嗽不停,幾乎無法呼吸,打電話到醫療組,說我需要氧氣,也都沒有人理我 ,也沒任何藥物, 到隔天早上 ,我像一隻魚離開的水在陸面 搶空氣,我覺得我死定了!我必須想辦法。幸好我的手機有自動錄音功能,每一通我跟醫療組通話的時候,我都錄音存證, 至少就算我死也要讓別人知道我是怎麼死的。 感謝我在外面兩個好兄弟, 知道我在裡面的狀況, 將我這幾日的錄音檔,拿去警察局備案, 並告知醫療組,如果我再無就診, 這些通話紀錄就會送到媒體去, 感謝他們兩小時後我上了救護車。 我不想批評聽隔離所,但我想活命。 我現在出院了,但是要多說幾句話, 郭董、孫文學校 、佛光山等團體願意捐贈疫苗, 就如我上傳的影片國家不能派人幫忙協助嗎? 還要卡各種行政程序嗎? 沒有生死走一回,你不知道這個政府的可惡, 每天都一堆確診, 每天都有人死亡(我哥5月29日走了)。 雙北政府做得很好, 前線第一人員也很好,不怕生死在幫忙這些確診的民眾,非常的感謝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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