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收到了選舉公報有一張憲法修正公民複決您搞懂了嗎?簡單來說目前憲法規定年滿20歲才有選舉權年滿23歲才有被選舉權本次公民複決是要通過年滿18歲即同時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選舉權比較沒爭議被選舉權爭議較多可惜兩個爭點混在一塊無法分別表示意見,只能都同意或都不同意。古有明訓:「自作自受」考驗您的智慧吧?
反對修憲因為會讓18歲就能選立委和議員?學者和立委:還是要看後續配套修法,但「有何不可」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787學這指出,不同民代職位年齡如何限制立法院未來仍有討論空間,但是就算立委們最後通過「最激進」的版本,讓18歲可以投票也可參選除了總統外的選舉,「又有何不可?」,選舉本來就是種檢視,假如認為一個候選人不夠格,「就不要投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