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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人民做主。

我國民主制度的設計,非民選的行政院是法律的最高執行機構,是法律的執行單位;在民主國家,無權拒絕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的決議,只能接受。

在民主國家,非民選的憲法庭有何權力限制民選立法院的決議?此為反民主。

當非民選的憲法法庭限制最新民意的立法院立法委員的決議,就是嚴重的反民主。

https://youtu.be/REt6buRX3Kc?si=IY2gYEWFRUfcQtJO

至誠感謝 歷來諸因緣 、諸大德。

時青於2024/08/03旅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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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個月前
  • 轉貼 : 林正杰 (民進黨元老) 2017,01,08,15:25 ( 給民進黨誠摯的勸告--當家鬧事是愚蠢的行為 ) 不當黨產追殺只是仇恨報復。 這種惡法是世界笑話。完全無憲法,無國法,不合民主基本原則: 1,溯及既往70年。 2,無罪推論。 3,財產權至上經濟運作的無上規律。 4,國會無權針對特別對像立法,只能制定普遍適用的法令。 5,三權分立。 ///民進黨的前身~黨外,追求的民主不是這種法西斯。 我們以前反對一黨專政,民進黨目前做的正是一黨專政。 國民黨溫良恭儉讓,但老黨外絕不會坐視一生犧牲奮鬥的民主毀在割稻尾的新貴手上。 國民黨軟趴趴,但是有我們這些對台灣價值還有信念的人會出手。 民進黨是我命名的政黨,如今已失去民主黨魂,我們不惜讓民進黨新貴從地球上消失。 要多轉此文章大力宣導讓百姓了解菜集團的不當性才是正辦, 惟有多數百性了解支持才能翻轉,而不是只在細節跟他們爭辯 請問大家 : 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嗎?相信大部份的朋友和我一樣覺得不是! 哪裡不是?說不出來!我來告訴大家!台灣已經變成一個民粹集權獨裁的國家了! 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 要凍結一個帳戶竟然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 也無需提存保證金? 連一紙法院公文都不需要! 就憑黨產委員會認定他「不當」就直接凍結! 這不是集權獨裁是什麼?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民意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通過的法律,組成的黨產委員會所做的決定! 試問凍結帳戶至少要經過法律程序吧? 這是司法院的事!立法院自己立個法就可以在總統府下成立黨產委員會去管司法院的事? 這不叫違法亂紀嗎? 總統府的黨產委員會可以有行政權、司法權! 總統府豈不是集權獨裁的大怪獸嗎?全世界有這樣超越行政立法司法的政府體制嗎? 你顧立雄憑什麼下條子要永豐銀行凍結國民黨資金?你只是個律師!不是大法官!也不是檢察官!大法官也只能依法依證據判罪! 檢察官也只能依法提出假扣押!你顧立雄比最高法院法官還要大! 一句話!國民黨就被你掐死了!完全沒有任何辯駁的機會? 這不是集權專制的國家才會發生的事嗎? 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 再看看「年金改革委員會」也如出一轍! 由立法院多數通過法律依據!就跨越考試院詮敘部等主管機關,直接在總統府下設立一個「年金改革委員會」就開始討論誰退休該領多少錢? 這些林萬億等號稱學者專家有什麼權利去剝奪公務員累積一輩子所該領的退休金? 國家可以憑這群御用學者的決議溯及既往!違反信賴保護對承諾應發給的退休金毁諾? 這樣的政權還是民主法治的政權嗎? 蔡英文 已經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了! 他掌握了立法院和行政院就可以實現他的集權獨裁?任何一個政策只要立法院通過! 可以不管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全部在總統府下成立委員會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年金改革委員會」、「不當黨產委員會」,這些黑機關的權利大到沒有任何監督機制! 這樣的政權比中共更民主嗎?我相信中國共產黨在肅貪的同時,也必需拿出證據才能讓人信服吧? 顧立雄、林萬億這兩組人馬竟然可以擁有比司法院長和考試院長更高的權力? 這樣的民主是真民主嗎?不是!這樣的現象就是包著民主外衣的獨裁政權!背後的影武者就是蔡英文! 熱愛中華民國的同胞們!還在討論年金應該如何改革嗎?笨蛋! 連主導的機關都是違法違憲的機關!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別再沈默了!這個集權獨裁的政府根本不會把你們的意見放在心裡! 看到國民黨的下場了嗎?...
    1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驚😨驚😨驚!!! (火)《民進黨元老》(火)【林正杰】他說:「不惜出手讓《民進黨新貴》消失在地球上」~2018.6.18 (火)給民進黨誠摯的勸告~ 當家鬧事是愚蠢的行為 ! 而不當黨產追殺只是仇恨報復!這種惡法是世界笑話!完全無憲法,無國法,不合民主基本原則: 1.溯及既往70年。 2.無罪推論。 3.財產權至上經濟運作的無上規律。 4.國會無權針對特別對像立法,只能制定普遍適用的法令。 5.三權分立。 😤民進黨的前身~黨外,所追求的民主〝不〞是這種法西斯。 😤我們以前反對一黨專政,然而民進黨目前做的正是『一黨專政』。 😤《國民黨》溫良恭儉讓!但『老黨外』絕不會坐視一生犧牲奮鬥的民主毀在割稻尾的新貴手上。 😤國民黨們軟趴趴,但是有我們這些對台灣價值還有信念的人會出手。 ⚠《民進黨》是我命名的政黨⚠!但~如今已失去民主黨魂,〝我們不惜讓民進黨新貴從地球上消失〞。 😤要多轉此文章大力宣導讓百姓了解菜集團的不當性才是正辦。惟有多數百性了解支持才能翻轉,而不是只在細節跟他們爭辯。 請問大家 😤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嗎?相信大部份的朋友和我一樣覺得不是! 哪裡不是?說不出來!我來告訴大家!台灣已經變成一個民粹集權獨裁的國家了! 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 😤要凍結一個帳戶竟然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 也無需提存保證金? 連一紙法院公文都不需要! 😤就憑黨產委員會認定他「不當」就直接凍結! 這不是集權獨裁是什麼?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民意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通過的法律,組成的黨產委員會所做的決定! 😤試問凍結帳戶至少要經過法律程序吧? 這是司法院的事!立法院自己立個法就可以在總統府下成立黨產委員會去管司法院的事? 😤這不叫違法亂紀嗎? 總統府的黨產委員會可以有行政權、司法權! 😤總統府豈不是集權獨裁的大怪獸嗎?全世界有這樣超越行政立法司法的政府體制嗎? 😤你顧立雄憑什麼下條子要永豐銀行凍結國民黨資金?你只是個律師!不是大法官!也不是檢察官!大法官也只能依法依證據判罪! 😨檢察官也只能依法提出假扣押!你顧立雄比最高法院法官還要大! 😨一句話!國民黨就被你掐死了!完全沒有任何辯駁的機會? 😨這不是集權專制的國家才會發生的事嗎? 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 😤再看看「年金改革委員會」也如出一轍! 由立法院多數通過法律依據!就跨越考試院詮敘部等主管機關,直接在總統府下設立一個「年金改革委員會」就開始討論誰退休該領多少錢? 😤這些林萬億等號稱學者專家有什麼權利去剝奪公務員累積一輩子所該領的退休金? 😤國家可以憑這群御用學者的決議溯及既往!違反信賴保護對承諾應發給的退休金毁諾? 😤這樣的政權還是民主法治的政權嗎? 😈蔡英文😈 已經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了!他掌握了立法院和行政院就可以實現他的集權獨裁?任何一個政策只要立法院通過! 😈可以不管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全部在總統府下成立委員會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年金改革委員會」、「不當黨產委員會」,這些黑機關的權利大到沒有任何監督機制! 😈這樣的政權比中共更民主嗎?我相信中國共產黨在肅貪的同時,也必需拿出證據才能讓人信服吧? 😈顧立雄、林萬億這兩組人馬竟然可以擁有比司法院長和考試院長更高的權力? 😤這樣的民主是真民主嗎?不是!這樣的現象就是包著民主外衣的獨裁政權!背後的影武者就是蔡英文! 😤熱愛中華民國的同胞們還在討論年金應該如何改革嗎?笨蛋! 😤連主導的機關都是違法違憲的機關!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火)別再沈默了!這個集權獨裁的政府根本不會把你們的意見放在心裡! 2018/6/18 https://youtu.be/l8rl93LJqHM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林正杰 (民進黨元老) 15:25 ( 給民進黨誠摯的勸告--當家鬧事是愚蠢的行為 ) 不當黨產追殺只是仇恨報復。 這種惡法是世界笑話。完全無憲法,無國法,不合民主基本原則: 1,溯及既往70年。 2,無罪推論。 3,財產權至上經濟運作的無上規律。 4,國會無權針對特別對像立法,只能制定普遍適用的法令。 5,三權分立。 ///民進黨的前身~黨外,追求的民主不是這種法西斯。 我們以前反對一黨專政,民進黨目前做的正是一黨專政。 國民黨溫良恭儉讓,但老黨外絕不會坐視一生犧牲奮鬥的民主毀在割稻尾的新貴手上。 國民黨軟趴趴,但是有我們這些對台灣價值還有信念的人會出手。 民進黨是我命名的政黨,如今已失去民主黨魂,我們不惜讓民進黨新貴從地球上消失。 要多轉此文章大力宣導讓百姓了解菜集團的不當性才是正辦, 惟有多數百性了解支持才能翻轉,而不是只在細節跟他們爭辯 請問大家! 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嗎?相信大部份的朋友和我一樣覺得不是! 哪裡不是?說不出來!我來告訴大家!台灣已經變成一個民粹集權獨裁的國家了! 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 要凍結一個帳戶竟然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 也無需提存保證金? 連一紙法院公文都不需要! 就憑黨產委員會認定他「不當」就直接凍結! 這不是集權獨裁是什麼?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民意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通過的法律,組成的黨產委員會所做的決定! 試問凍結帳戶至少要經過法律程序吧? 這是司法院的事!立法院自己立個法就可以在總統府下成立黨產委員會去管司法院的事? 這不叫違法亂紀嗎? 總統府的黨產委員會可以有行政權、司法權! 總統府豈不是集權獨裁的大怪獸嗎?全世界有這樣超越行政立法司法的政府體制嗎? 你顧立雄憑什麼下條子要永豐銀行凍結國民黨資金?你只是個律師!不是大法官!也不是檢察官!大法官也只能依法依證據判罪! 檢察官也只能依法提出假扣押!你顧立雄比最高法院法官還要大! 一句話!國民黨就被你掐死了!完全沒有任何辯駁的機會? 這不是集權專制的國家才會發生的事嗎? 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 再看看「年金改革委員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孟藹倫女士是行政法專家。她說根據公投法,不必經過立法院三讀。公投已經寫的,就是法律。立法院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在民法972條新增第2項即可。 公投是直接民權,是人民直接立法的權利,公投立法的效力高於法律的效力,這是沒有疑問的。 觀之釋字第748號解釋明確表示,108年5月24日可以依民法規定有同性婚姻登記的效力,這就是民法的效力啊。 綜上,去年11月24日全國公民投票以765萬同意票通過「民法的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這是明確的經全國公民投票所制定的法律條文,中選會公告確定通過了,就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了,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立法委員沒有討論否決的權利,必須按照公民投票已經通過的法律條文去完成手續,不能在實質內容上再行辯論研議, 所以公民投票法第30條明定,本案直接立法的條文必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否則立法委員就是瀆職了。 大家看清楚了嗎?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以投票來行使4種權力~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無論是 1.選舉罷免治理國家的領導人或是民意代表。 2.創制複決直接立法。 同樣都是在依法投票通過後,就發生效力了。 所以民法已經有「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條文了,只是還沒有完成立法的手續,不能確定是民法第幾條而已。 結論:今年108年5月24日不會發生依民法去辦理同性結婚登記這件事,即使台北市政府給予同性結婚登記,仍然是無效的。 (本文作者:孟藹倫 為行政法專家,從事行政法制工作20多年)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本人有提了一個立法院職權刑事法的修正案 就請對國會說實話 他只要在那邊做木頭人 只要被你罵幾句事後什麼都沒有發生 這個質詢並沒有辦法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 他如果隱匿我們也可以是針對這個失職 我們可以要求他要負責任 他如果說謊 那更有在國會這個殿堂上 為不實的責任 他如果說謊 那更有在國會這個殿堂上 為不實的證詞或虛偽的證據 要負刑法上的責任 關於刑事人士團體權的部分 還有一個問題是 民眾黨團的提案 對於證詞方面 如果有虛偽不實之陳述 要罰以50到500萬罰款 這部分恐怕也有問題 因為我們這個人事同意權的對象 基本上他是應政府的邀請進來政府 他基本上大概都是社會上 學有專業的精英 那麼動輒對我們的精英人才 要施以刑法的對待 這恐怕會嚴重影響人才進入政府的意願 這對國家也是很不利 所謂的調閱權 我們要能夠調閱文件 我們立法院如果再不做就是立法怠惰 大法官也解釋了 法院都有了 應該要公布 所有反對強化我們立法院調查權 的一些立委 讓社會知道 為什麼你把我們自我閹割掉 白河以為他們過半可以毀陷亂政 這是我們第一個要進行警告 可是你把他目前扣打死的時候 就所謂他們的藐視國會罪 國會也變成一個大怪獸 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 我們的立法院在立法權 在預算權我們獨缺了一個調查權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我們的立法院就變缺了牙的牢 調查權本來就應該是立法院的權責 調查權編到監察院去 本來就是我國體制上的混亂 實施調查權會用到的聽證的制度 應該要建立 民主進步黨反對在野黨提出來的 違憲擴權的修法 我們反對藍白提出的超越憲法的修法 請馬英九注意 立法院所有執行 所有報告 總執行還是委員會 都是即問即答 馬英九應該很誠懇的面對這個問題 要以尊重國會的態度 我們要求馬總統應該 我們希望他能夠放下先人的手裡 勇敢面對所有的問題 能夠即問即答 總統來做國民報告即問即答 從來就是立法院上政治攻防的議題 從來就是政治攻防 大家知道 做不到沒有修憲做不到 我們也反對在野黨版本 要取代司法院 取代監察院的憲政怪獸 我們也反對在野黨 可以質詢總統 這樣一個太上國會 我們也反對在野黨 可以質詢總統 這樣一個太上國會 您願意承諾 在當選總統後 親自前往立法院國情報告呢 謝謝 總統國情咨文報告之後 立法委員可以發表意見 如果有就委員 有希望 因為總統的咨文 他聽不是很清楚 總統可以再做補充 這個程序其實都有 未來我一定會依照憲法 還有依照立法院的質詢行事法 欣然到立法院 去履行總統應有的責任 立法院黨團都要求 總統來到立法院 做國情咨文之後 接受立法院質詢 這樣的做法是有違 目前的憲政制度 違憲 請對議員說實話 MING PAO CANADA // MING PAO TORONTO
    3 人回報1 則回應4 個月前
  • 對檢舉魔人提出告訴,這篇請務必收藏及轉發,以下影片內的訴訟文字可以自由擷取使用,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開放一般民眾對於他人交通違規,提出搜證與檢舉,交通檢舉魔人之所以違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使用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也就是秘錄器一路跟拍別人,在法律上這是一種搜證的行為,因為他是將搜證的影片交給有公權力的警察, 可是別人並沒有犯罪,也沒有跟你有利害關係,你也沒有公權力你是不可以任意向他人進行搜證的,就如同馬路上有一個人問你,車牌是幾號你會告訴他嗎?你肯定是不會的,除非是有公權力的警察,並且這個員警還要先出示證件,國家如果將公權力賦予老百姓,就是違憲就是違法的行為,任何一個老百姓都不可以任意和你沒有。 利害關係的事物進行搜證,大家都被警察騙了,以為自行對其他車輛一路跟拍,並搜證是合理合法的,在講求人權至上的民主國家,你不可以對任何人進行搜證,因此當你在車上裝設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一路跟拍的這個過程就是在搜證,請問你憑什麼可以對別人進行搜證?這就是法律的爭議點。 當你一路拍攝他人的車子,拍到別人有違規的時候,你將影片交給警察,這整個過程從你一路拍攝到別人違規,這整個過程在法律上就稱之為搜證,因為這是不合法的,因此接下來所有的程序都是不合法的,也就是在法律的專有名詞,讀述國理論,你並沒有國家賦予你的公權力,交通部從未也不敢講人民,可以用行車記錄器跟拍檢舉, 因為交通部不敢講出違法違憲的言語,只能用模棱兩可的話術,告知民眾可以檢舉交通違規,之後許多無知低劣的下作之人,就真以為自己擁有公權力,再加上自己心裡的變態,所以淪為檢舉魔人,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拍攝的影片,也只能在與別人發生車禍時,在交通法庭或是法院提示出來,供法官參考而已。 之所以能夠在法院提示出來,是因為發生車禍造成你生命或財物上的損失,否則以行車記錄器以及秘錄器偷拍的影片,在法律上是不能作為證據的,很多時候道路駕駛人的違規,在馬路上執勤的交通警察,看見了都不認為有違規,可是在檢舉魔人見縫插針,雞蛋裡挑骨頭的心態之下,那就是違規就要罰錢,就讓你荷包大失血。 魔人才會感到滿足與快樂,全世界的民主國家之所以不開放民眾交通檢舉,就是因為考量到交通警察是經過國家考試且受過專業訓練,而且是國家賦予其公權力,這個國家的惡劣政府開放民眾以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並以偷拍的手法,相互蒐證並執行公權力,本以違憲違法,這種事在國際人權組織早已經是備受唾棄, 並早已禁止之事,國家需要法律,社會需要和諧,人民需要公理與正義,當國家不擇手段地用惡法來壓榨人民,又被社會底層的變態下作之人拿來行一己之私的滿足,因此本篇文章若是有人要對檢舉魔人提告的,都可以自由下載當作訴訟狀使用,糾舉國家惡法,遏制檢舉魔人,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這個國家早在二十年前,就以鄰里為單位,在各縣市以天羅地網專案,裝設數百萬台監視器,從馬路十字路口巷弄,騎樓全部裝到滿裝到飽,之後很多縣市長一上台,又繼續地追加預算,不斷地繼續裝設監視器與錄影機,之後由嫌不足,繼續推出科技執法,每一個人民都活在監控之下,如此由嫌不足,再讓人民以自己車上的秘錄器, 彼此互相監視相互檢舉,造成人民相互仇視,社會對立人民每每開車,心中總會提心吊膽,喊特不安,有人突然經過某個路段,下起大雨他沒有立即開大燈,也被罰六千元,下午四點天空不是很亮,有民眾未開大燈,被檢舉罰了六千元,有很多人切換車道時打方向燈,早一點打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晚一點打也被檢舉, 罰三千元,晚一點打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方向燈早一點熄滅,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晚一點熄滅也被檢舉,每年六百萬件大事。
    35 人回報3 則回應6 個月前
  • 林憲同大律師所書值得轉傳 大溪書簡 NO.6 軍人的忠奸之辨,豈在「台海的一水之隔」? 退將寫給 蔡英文總統的一封公開信 蔡英文總統閣下: 2017年的七月七日是中國對日抗戰八○週年紀念日;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沒有任何紀念活動。 連續兩年了,妳和民進黨政府都是用這樣的冷漠去羞辱妳就任第一天所宣誓效忠的中華民國。軍人在入伍的第一天也要集體宣誓效忠中華民國;妳和軍人的不同心態是:軍人的宣誓是終生不渝的國家大愛;妳的宣誓則只是:「利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借殼上市』與『欺騙人民』」。今天,妳所全面執政的政府連續兩年都用「不紀念抗日」與「不紀念台灣光復」,去彰顯妳們的台獨意識暨討好日本人。軍人;無論是軍校師生、部隊將士或退伍軍人都要站出來質疑政府:難道妳們和中華民國有仇嗎? 今天,我們要再向全民宣誓:全體在職軍人與退伍軍人當然都是效忠國家與愛護台灣。我們也要傾心告訴2300萬的全體台灣同胞:軍人的忠奸之辨,絕對不是在於台灣與大陸的海峽一水之隔。今日退將登陸南京,共同在中山陵前紀念七七抗日八○週年,這是台灣的情勢逼人如此。因為:台獨挾持下的「小英政府」已經根本自認仍是日本人;抑或政府也正在脅逼全體台灣人仍要仰賴日本鼻息而不可以紀念抗日!更不可以再談抗日!!反之,台獨和小英政府改編教科書暨歪曲史實而去教育台灣子民「去中」與「仇中」;政府這項作為將要付出的代價是:台灣人的子孫都要化身軍人暨要用鮮血去織寫成為一頁頁的戰爭血淚!天地不仁;台獨和小英政府以生民萬物為芻狗。果其然乎?! 蔡總統:妳所全面執政下的行政院和立法院將要聯手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妳們宣稱:將要修法剝奪軍人退休俸去懲罰「退將登陸」。妳們對社會進行洗腦及編造的立法理由曰:退將登陸就是叛國云云。關於政府這樣濫用公權力去進行鬦爭退伍軍人的違憲做法,本律師要代理全體退伍軍人(退將)向政府提出以下的法理質疑: 在職軍人的薪俸及退伍軍人的退休俸,都是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在職軍人除非因為職務違失而構成降職減俸;退伍軍人則必須因為刑事犯罪而構成判處罪刑及追懲罰金,否則,政府無權對在職或退伍軍人逕予追奪薪俸;尤其是退將已經無害往來大陸多年,政府自也無權修法嗣後限制人民的自由通行權。這是現代民主憲政所宣示的法治國家原則。 今天,政府(行政院)及國會(立法院)研擬的兩岸條例修正案,係以退伍軍人(具有一定官階的退將)登陸做為追奪退休俸的行政處罰手段;這是完全構成違憲立法。抑有甚者,修正案係僅以「退將登陸參加『政治活動』」而非以「登陸從事『犯罪行為』」做為追薪理由,這項法律修正案更是違背「憲法第23條的『憲法保留原則』」。因為:刑事犯罪應依憲法規定的司法審判制度賦予人民在法庭上的答辯權利。反之,今天的兩岸關係條例修正案則是僅就「『政治活動』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做為立法與修法標的;暨又賦予行政機關(例如:行政院的退輔會或行政院的陸委會)全部採取行政手段去進行認定與追奪薪俸。一般通說:對於人民財產權的侵奪,行政處罰手段與行政爭訟程序都是違背現代民主憲政的法治原則;因為:行政常常流於濫權。 本文還要進一步對政府提出一項嚴肅的修法質疑:難道小英政府仍將中國大陸(地區)視為鬼域魔窟?難道小英政府仍將北京(政權)視為更甚於日本的敵國寇仇?否則:為何登陸就會構成「『視同叛國』的刑事犯罪」? 本文也要進一步質疑政府的修法心態:難道小英政府都和台獨同一個鼻孔出氣而將退伍軍人(特別是「退將」)「全部都視為『隱性叛國者』」?台獨歷來一直責罵蔣氏時代是「諜影重重」;奈何今日小英政府則是無限上綱及無邊擴大成為「外省族群與退伍軍人都是『中共敵人』的同路人」?反之,小英政府及民進黨人士為何不能真正謙卑的俯身去關懷一下,外省族群與退伍軍人的共同苦悶心境?詩曰:「退將憂國訪大陸,老兵思鄉返舊廬;台灣今日非吾土,人間何處覓幸福?」。 蔡總統閣下:妳寧可擁抱台獨及日本人;却視軍人及外省族群如寇讎。黃埔建軍建校已歷93年了;黃埔軍人、中國國民黨及中華民國政府(三位一體)在民族歷史上的定位是:領導八年抗戰,驅逐日本侵華及光復台灣。蔡英文總統,請妳要做一個真正的全民總統,不要再被台獨綁架挾持了。台灣的禍福完全繫乎政府的格局胸襟;反之,軍人的忠奸之辨,絕對不是在於往來台海的ㄧ水之隔!! 林 憲 同律師 2017 年7月 8 日 新北市板橋區廣和街58號12樓之1;TEL:(02)2958-8880;FAX:(02)2958-8876 E-mail:[email protected];行動電話0910-167-636;0988-92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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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自林湘音臉書 台灣有選舉, 你就以為自己活在民主制度下嗎? 到底什麼是威權?什麼是民主? 我四歲時,蔣公去世; 我高一時,台灣宣布解嚴; 我高二時,蔣經國去世; 我高三下時,發生野百合運動; 我大二時廢除刑法100條; 我結婚那一年, 中華民國舉行第一次總統直選! 我對威權時代的唯一印象就是: 上課提到蔣公要立正! 在學校不能說台語。 我沒有經歷過白色恐怖, 我也不敢說沒有白色恐怖, 可能是因為我的祖父輩多半是不識字的草民,他們沒有能力造反,所以一輩子就是個順民。 大學時期的我, 對國民黨沒有好印象, 其實國民黨沒有對我造成絲毫迫害, 那時候討厭國民黨, 應該跟讀台大有關係, 年少的我跟著大家一起做著「民主自由夢」, 一心相信國民黨就是威權和腐敗的象徵, 只要扳倒國民黨, 自由民主就可以實現在台灣! 即使我自己真的不太覺得國民黨礙著我什麼。 沒有錯,那是年輕人從眾的心情! 第一次總統普選之後, 台灣算是真正走上了民主之路! 只是,那時候的我非常不爽李登輝當選! 不過,我還是開心老百姓可以投票選總統。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 長大後的我覺得民主離我們越來越遙遠….. 我開始懷疑:能投票選總統,就是人民作主的「民主」嗎? 我隱隱覺得不是! 因為我常常感受到我這一票很渺小, 不能改變什麼! 我爸媽沒讀多少書, 在黨政軍掌握媒體的時候, 他們是絕對的深藍, 因為他們對國家大事的了解, 都是電視媒體灌輸給他們的思想! 後來,民進黨崛起, 初期是透過地下電台, 慢慢洗腦一些喜歡買藥的老人家, 而我爸媽剛好就是這個族群, 於是他們從深藍逐漸轉成深綠, 甚至後來變鐵綠! 2004年,阿扁上台, 幾年後,紅衫軍大肆征討貪污的總統, 即使後來特偵組陳瑞仁檢察官證明了總統一家人的貪污, 但我爸媽依然堅信這是政黨輪替後的「政治迫害」! 太陽花運動時, 我的學生一面倒地認為國民黨要賣掉台灣了, 他們吶喊、哭泣、悲憤, 儼然自比五四運動時的愛國青年, 只差沒喊出「團結奮鬥救台灣」! 很可笑的是, 當他們自以為他們用肉身擋掉了服貿, 自以為他們的愛台情操捍衛了國家免於被中共統一時, 他們打倒馬英九, 把一代女皇蔡英文送到總統府, 赫然發現蔡英文才是那個緊緊抱住ECFA大腿的人! 我在想:當年上街吶喊的大學生如今會是什麼想法? 後悔嗎? 覺得被騙了嗎? 不! 他們接受民進黨昨是今非永遠的那套說詞:時空背景不同! 藉著掌控媒體、培植網軍、教改洗腦, 民進黨早已牢牢地抓住了台灣人民的心! 有時候我也問自己「究竟為什麼還要繼續寫?」 不能改變什麼,不是嗎? 嘔心瀝血寫了幾萬字, 網軍做一個梗圖、帶一個風向、放一個錯誤訊息, 一切的努力都化為烏有了! 人們再也看不到、也看不懂真相了! 為什麼還要狗吠火車? 於是,慢慢地, 我的文章好像只是為了宣洩情緒而已, 沒有奢望改變誰, 這樣,對我來說,比較沒有負擔! 知識份子的良心不在於他支持什麼, 而是他對自己支持的信念一以貫之! 知識份子的良心不在於他捍衛什麼, 而在於他捍衛的出發點不是利己, 而是利益眾生! 在大選的前後, 我寫文章是希望可以改變那些被民進黨蒙蔽眼睛的人, 可是,太累了, 而且後來發現根本是徒勞….. 到後來,我把所有來踢館的人都封鎖了, 一方面是不想浪費時間筆戰, 一方面也避免被檢舉! 然後我的讀者變成了同溫層, 有些人會很激烈地痛罵政府, 而我也不知不覺中被同化了! 我不想改變那些無條件支持政府的人, 我只想罵政府! 讓我驚訝的是, 竟然有臉友注意到我文風的改變, 他告訴我:你的文章風格變了,因為感覺上你帶太多情緒進來了,情緒帶太多說服力就會減弱! 竟然有人長期在看我的臉書, 然後發現了我的改變, 而拉了我一把! 對我而言那是很重的一個提醒, 我知道他是善意, 但是,我沒有回應他, 甚至,在某一個情緒的瞬間, 我竟然想封鎖他….. 也許是因為我不想回到過去那個「仍期待撥亂反正」、仍相信「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自己! 為什麼呢? 因為太累了、太沉重了… 少了想要改變什麼的期待, 我的文章不再感動人了, 變成只是匯集一些罵政府的聲音而已! 養成絕望的習慣,更比絕望本身來的惡劣。---- 卡繆 但是,現在的台灣, 很難不讓人感到絕望⋯⋯ 我很能體會去年6月6日晚上, 許崑源議長為什麼留下一句「台灣還有是非嗎」就跳樓輕生了! 那是深沈的絕望! 生活在能投票選總統的台灣, 我們真的就擁有民主自由了嗎? 當初反服貿、反黑箱的熱血青年, 你們覺得現在的蔡英文哪一件事不黑箱? 論文封存49年,不黑箱嗎? 總統專機私菸案,不黑箱嗎? 疫苗的採購,不黑箱嗎? 去年口罩的買賣,不黑箱嗎? 紓困金怎麼花的,不黑箱嗎? 中天新聞台怎麼被撤下的,不黑箱嗎? 你以為你可以投票就是主人嗎? 不,你只有投票那天還像個主子, 其它的時候,就是個奴才! 打疫苗的順位,你排在第幾? 總統府等高官排在第二順位, 他們出入有黑頭車, 生病立刻有台大醫院可以入住, 永遠不用擔心疫情帶來無薪假,甚至失業, 但是他們是第二順位! 沒錢小老百姓排不到疫苗, 而且還不能質疑為什麼疫苗這麼少, 有錢的老百姓也不能捐疫苗, 不能捐呼吸器, 否則你就是在「分裂台灣」! 政府叫你做的事,你不能違抗, 政府沒叫你做的事,你更不能做! 疫苗,只有政府可以買, 買哪一種隨他高興, 多少錢買?不准問! 你以為以前的「萬年國會」是威權, 因為政府不受民意監督, 那你以為現在你可以選立法委員, 就可以監督政府了嗎? 可是,老百姓把票全部倒給同一個政黨, 立法院是蔡英文的, 她要我們吞萊豬, 立法院立馬通過, 不管蔡英文要做什麼, 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 全部聽她的號令, 想通過什麼就通過什麼, 叫你吃萊豬,你就得吃、 叫你打高端,你沒有選擇! 這,沒有比威權時代的「萬年國會」 可憐的是,我們還自詡為民主國家! 民主,真的是一個好制度! 因為它讓獨裁者名正言順地實施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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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罷韓,對誰有利?對誰有害?》作者:林湘音 在著手寫這個主題之前, 我先問了自己:有私心否? 我戶籍不在高雄, 這輩子去高雄的次數, 用十根手指頭應該就夠數了。 高雄,對我而言是個陌生而毫無瓜葛的城市, 所以,我不但沒有領罷免票的權利, 罷免案的通過與否對我也毫無影響! 那為什麼要談這個題目? 其實,應該問:為什麼要關注這個罷免案? 我的理由是:因為它關乎中華民國還是不是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 我必須坦白說:跟韓粉不同的是,韓國瑜個人的政治生命,我沒有覺得重如泰山! 政治是一時的! 政治人物的上台下台本來就稀鬆平常, 這個世界沒有非誰不可。 歷史上曾有多少撼動山河的明君聖主, 他們死後,世界不也照常運轉? 所以,不要說韓國瑜下台, 就算有一天他離開了這世界, 世界也不會因此毀滅! 然而,我認為這次的罷免案不是韓一人的得失而已! 它關乎的是台灣的「民主生命」是否能萬壽無疆! 首先,我們要先思考: 為什麼要罷免一個民選官員? 因為他貪贓枉法? 因為他倒行逆施? 因為他品行不端? 因為他荒疏政務、導致國家人民遭受重大損失? 還是,只是因為對他不爽? 現在看起來, 主張罷韓的老百姓比較趨近於「看他不爽」! 原因就是:剛選上市長就參加總統大選, 覬覦大位,其心太貪,再者,辜負高雄市民的託付,缺乏誠信! 先來講一個關於「法治」的故事。 秦孝公用商鞅變法強秦, 而商鞅徹底將貧弱的秦國改造為一代強權, 其治國軸心就是「力行法治」! 秦孝公將死之前, 擔心舊勢力復辟,對商鞅不利, 欲秘密誅殺公子虔及大臣甘龍, 商鞅得知後, 極力阻止秦孝公殺他二人, 商鞅曰:「法不誅心,他二人並未犯法,君上不可因揣測他二人居心不良而定其罪!」 這段話可謂「法治」的最高精神! 韓國瑜依憲法授予他的權利參選總統, 雖然對很多高雄人而言, 這是他們無法認同的行為, 但是韓絲毫沒有違法, 若以此認定他的參選為「貪」, 而欲以法律將其罷免, 這難道不是「誅心」嗎? 倘若「帶職參選」為人民無法接受之惡, 那就應該修法禁止! 帶職參選就是萬惡不赦、就該被罷免的話, 那麼,試問:從中華民國有選舉開始, 可曾有哪一個帶職參選的政治人物被罷免? 法無二致,當一體適用, 否則是非對錯的標準何在? 人民要思考的是: 我投下這張罷免同意票, 是否我心中對所有政治人物的標準是一致的? 如果我們對政治人物的好惡只憑奇摩子(心情)決定, 那麼,爾後我們的所有決定就會被政客「投其所好」! 換言之,懂得嘩眾取寵的政客只要知道如何掌握選民的奇摩子,就可以為所欲為! 我們真的要讓自己成為被政客利用的選民嗎? 另一個層面是:所謂「民主選舉」,講求的是「民意基礎」。 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有89萬多的民意基礎, 他參選總統也不是他想選就可以選, 而是經過了國民黨的民調初選勝出, 最後也獲得552萬多的民意支持, 比2016年的參選人朱立倫的得票數還多很多! 高雄市長選舉的民意肯定了韓執政高雄的正當性, 總統大選的民意決定了「他還不能擔任總統」, 因此他再回去繼續執行高雄市長選舉的民意, 這是民主選舉正常合理的結果, 何以總統大選敗選的結果就連帶否定他在市長選舉的民意結果? 這完全不合民主制度的邏輯! 再者,罷免韓國瑜究竟對誰有利? 投票的是老百姓, 那麼,老百姓就應該思考: 韓國瑜及其市府團隊施政至今, 到底是危害了百姓?還是造福了百姓? 韓若被罷免, 其執政團隊必然解散, 對高雄是福還是禍? 有人說:韓市長沒什麼能耐,施政亮麗靠的是三位部長級的副市長! 錯了! 有識人之明、有納賢之能, 這才是領導者的最高能耐! 歷來良臣將相之所以能強國富民, 都是因為有「懂得用人、禮賢下士」的賢君! 看看高雄三位備受肯定的副市長, 他們曾經貴為部長級的身分、卻願意屈居韓的副市長, 韓是如何感動他們、說服他們的? 再來,大家有沒有注意到: 這兩年來他們對韓市長非但沒有任何微詞, 甚至在人前人後對韓的信任和授權肯定有加, 我們不得不承認韓有其識人之能和領導之才! 罷免韓國瑜等於罷免施政強有力的市府團隊! 既然對韓市長是肯定的, 那麼,可想而知, 這三位副市長在韓市長被罷免之後, 他們繼續留任的機率極低! 何況,在沸沸揚揚的罷免過程中, 罷免團體對韓市長的施政有百般的羞辱, 這也必定讓「起的比雞早、做的比牛多、跑得比馬快」的市府團隊心灰意冷! 韓一旦去職, 這批執政團隊還會留下來替高雄賣命嗎? 如果整個團隊解散,損失的是誰的利益? 討厭韓的民眾或許能在罷免案過關後, 感到一絲快感, 但是,實際獲益的真的是老百姓嗎? 高雄市民從來沒有懷疑過那四位罷韓主導者的背後居心嗎? 若是以「韓國瑜貪求大位」為名而發起罷免, 試問:為何在韓國瑜甫ㄧ上任就成立罷免組織? 當時,韓國瑜根本還沒有要參加總統大選! 法律上規定必須等就職一年後方可罷免, 其目的就是要給當選人表現的機會, 避免「將罷免視同兒戲、為罷免而罷免」, 尹立等四人急欲罷韓的背後真正目的何在? 高雄市民從來沒有懷疑過嗎? 縱然再怎麼不喜歡韓國瑜, 我都相信高雄人是有眼睛、有思考能力的! 尹立在陳菊市長任內「百發百中」的標案是怎麼回事? 高雄氣爆善款為什麼從46億鋭減為九千萬? 前氣爆自救會會長、也是罷韓發起人之一的陳冠榮要不要解釋? 假設這些汲汲營營於罷免案的主導者, 背後都有利益掛鉤的疑點, 高雄市民是否要配合他們演出? 特別是「罷免案的過關」如果對市民是弊多於利、甚至是毫無利益(因為罷免和重選都會讓高雄的財庫失血很多),高雄市民投下罷免票究竟是為誰作嫁? 韓國瑜的施政成績是受到內政部評比所肯定的, 路平、燈亮、水溝通、改善登革熱, 這些媒體都報導過, 還有增加外銷訂單、幫助珍珠媽媽、改善教育等...... 執政短短兩年, 若以嚴格標準來看, 或許還未達100分, 但凡高雄在地市民, 應該都可以感受市府團隊的努力, 至少比陳菊時代好很多吧? 如果不是,那就儘管罷掉韓國瑜、解散其團隊吧! 對於施政的感受,高雄市民是唯一公正的評分者! 而高雄市民在投下手中那一票之前, 也必須客觀地評分市府的表現! 罷掉執政很爛的政府自然是天經地義, 但若只因為奇摩子(心情)的緣故, 趕走能做事的政府團隊, 吃虧受害的,不也是高雄市民嗎? 高雄市民不妨再想一個問題: 即使在疫情緊繃的時刻, 罷韓團體依然堅持不鬆手, 不惜讓市民冒著群聚感染的風險也勢在必行的理由是什麼? 韓國瑜罪大惡極到非要馬上罷免不可嗎? 罷免案過關最符合誰的利益? 韓國瑜的任期也只剩兩年, 如果他的政績不錯, 何妨讓他做滿兩年再接受民意檢驗呢? 再問一次:非要馬上罷免韓國瑜的理由是什麼?立刻趕走韓國瑜最符合誰的利益? 最後再問一個問題: 想要罷免韓國瑜的團體和希望陳水扁被赦免的團體有沒有重疊? 如果「誠信」是為政者的第一道德標竿, 那麼,罷免韓國瑜跟特赦陳水扁之間有沒有一致的道德標準? 以一個和高雄既無特殊情感又無利害關係的局外人看來,我對韓國瑜個人的政治生涯抱持著順其自然的想法! 但是,我真心希望我們是一個民主制度成熟、選民智慧清明、道德標準一致的國家! 高雄市民,加油!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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