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瘋掉了!我們遇到就是呈現一個死棋的狀態。我的社群裡面有一個雇主,這幾天他跟我講,我的看護懷孕了,怎麼辦?政府做了一個給雇主看的說明書,上面就寫說移工懷孕了,依照性別平等法,雇主就是需要供養他。如果你不供養,第一個呢,就是可能會被罰款30到150萬。然後,如果你確認你要被罰,你覺得你就算了,花這筆錢消災了事,沒有,政府沒有要放過你。政府還跟你講說,你有可能在一段時間內不能聘請外籍看護。他沒有告訴你是三個月、六個月、一年還是兩年,他沒有告訴你這個哦。這個罰很重吧?你家的外籍看護懷孕了,你不能開除她,你開除她我先罰你,三十到一百五十萬,那一段時間你都不能聘請外籍看護。現在台灣政府告訴我們雇主,我們要做的第一個事情,你要先問你的外籍看護,請問你還有想要做這份工作嗎?想要的話,你可以在我家安心養胎,你身體不舒服,我可以帶你去看醫生,這件事情沒關係,台灣來。那一定想的啊。對,所以大部分的看護肯定會跟你講說,有,我想要在台灣工作。第二件事情你要確認的是,如果她在懷孕的期間有請假需求,你必須要讓他請假養胎。然後這一個雇主手冊告訴你說,建議你可以多了解移工待產計畫,而且你可能要先安排移工請假期間的照顧方案,也就是說,移工發生懷孕這件事情,我這位雇主呢,還要思考你這一段請假期間,我應該要如何照顧原本你要照顧的那個家人。我請你來照顧我的家人,結果你懷孕,我還要幫你支付這一些錢,讓你安心的生小孩,我還要請一天2800的這種來照顧,你沒有辦法做的這一些工作,從頭到尾他講的這些東西都需要巨無大的錢。最可怕的是後面吧,她生下來之後,他有多少產假?你是不是也要養他那個小孩?所以你就請了一個人來照顧他家的小孩。我跟你講,後續這一段是最可怕的,因為他現在根本沒有任何的法條或者是甚麼的哦,人家要怎麼樣,就是怎麼樣。那他住我家,我可以收小租金嗎?因為我又沒說我要養小孩。政府還沒有想到這件事情,政府現在只有想到,如果今天你家的看護發生這件事情,你可以怎麼做,全部都是用錢解決的方式。雇主跟看護完全不對等,下集待續。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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