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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建議這次公投票也不要領,因此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除了下修投票權,還有被選舉權(原先23歲),也一併下修到18歲,真的很誇張,難道要屁孩領導這個國家嗎?為了不讓這次公投票過關,請記得拒領公投票,目地就是要票數不過,只要票數不過,就無法通過。若領票反而是同意票和不同意票相較,最後同意票一定比不同意票多,就一定會過。
阿扁時代推出的公投案,為何沒過,就因趙少康大力宣傳,發動拒領公投票,才讓公投案通通沒過,因為領票數沒有達到規定。

【事實釐清】網傳「此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除了下修投票權,還有被選舉權也一併下修到18歲.....建議這次公投票也不要領,目的就是要票數不過,只要票數不過,就無法通過。因若領票反而是同意票和不同意票相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8447

感謝後續協助更正,修憲複決公投門檻,不適用公民投票法,而是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對此議題有興趣的人,可參考公視獨立特派員節目: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3jXikyZZ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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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除了下修投票權,還有被選舉權(原先23歲),也一併下修到18歲,真的很誇張,難道要屁孩領導這個國家嗎? 為了不讓這次公投票過關,請記得要領公投票,然後蓋「不同意」,不然以後18歲就能當立法委員了,都還沒出社會,法律也沒懂幾條! 如不同意的不去領票投「不同意」,而同意的都去投,只要同意大於不同意,且人數只要超過總選舉人數4分之1,就是通過,舊法規是必需超過總選舉人數2分之1。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18歲公投,建議蓋不同意,為什麼呢? 因為此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 除了下修投票權, 還有被選舉權(原先23歲),也一併下修到18歲,真的很誇張,大家腦袋想一下,18歲尚血性方剛還在學習,夠成熟制定政策領導這個國家嗎? 多一點理性判斷, 請記得領公投票蓋“不同意”, 願天佑台灣,台灣郎可以看到這個步數。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所以要仔細的思考,若覺得18歲年輕人就有參政公職權(競選里長等)或投票權而感到他們較易被左右或盲從沒有獨立思考能力,請讓此18歲參政權公投不過關,選舉當天就不領公投票,而不是領票再蓋不同意喔!因為領票就認同公投這件事,請拒領公投票,謝謝!
    1 人回報3 則回應2 年前
  • 公投法修正案,我們關心的這3項略如下: 一、投票年齢: 舊法為:20歲。 新法為:18歲。 二、任官(被選舉)年齢:(※重中之重) 舊法為:23歲。 新法為:18歲。 三、通過門檻: 舊法為:投票人達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以上同意。 新法為: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 請大家多關注本次公投法案。 「選舉權」我們沒有太大意見,「被選舉權」就很可議了。高中生可以當立委、市長,請問當政者在想什麼呢? 請大家留意,要不18歲(高中生)就可以當立委, 巿長(傀儡?)….. 所以,不領票或投廢票都是嚴重的錯誤,應該要投「不同意」票,才能免於兒少治國。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雖然讓年青人多參與政治而下修公民權是好事,但民進黨這次是打假球,因為公民投票權下修至18歲,跟本不必公投修憲,只要另定專法即可,且民進黨立院過半,要立此法太容易,這次卻大陣仗要透過公投讓18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目的是要討好年青人,而拉高九合一的票。上一次公投18歲就可投票,就是另立專法,可見民進黨居心不良。你有權不領公投票,因為領了就納入計算,只要投票數不超過945萬票就不通過
    1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 十一月初三日 星期六洲 宜:下架民進黨 已讀 為了中華民國 公投法改了,不能投廢 票,要投反對票,不然 按第一條同意票多過反 對票就成立了別意氣用 https://www.storm.mg /lifestyle/637778 公投票要領, 而且要投 反對票,別中了1450的 計謀,不領票與投廢票 是助長該案通過的成案 率! 不想支持的公投項目,可 以不投票、投廢票來抵... 公投法有改,所以對公 投的項目不同意, 就要 投"不同意", 若是”不 投”或投”廢票”,就等於 是同意了。 編按:依據《公投法》規定, 只讀16 公投自2021年起每2年舉..... 公投法寫得非常清楚, 公投通過的要件只有兩 項: 1. 同意票數多於不 同意票。 2. 同意票數達 投票權人總額1/4。 領票數多少、廢票數多 少...都沒用!輸-票就 是輸!
    5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為什麼要領公投票-10,11,12且蓋同意。 因為大法官解釋:如果領票且蓋同意票數沒有超過五百萬票。 那麼明年四月,同性婚姻法自動通過,對小學生的性教育自動納入教綱及課程。 請問:你,妳要拿公投票10,11,12。且蓋同意嗎?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All 這次不一樣 不是公投案 是複決公投 千萬不要領票 一旦通過就是修憲 投票權是還行 被選舉權真的不妥 投票率過半 同意票過半 就是通過 ‼️請分享不要領票 降低投票率 同時增加開票速度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1126是「憲法修正案複決投票」,不是「公民投票法」所指的公投! 11/26當日,除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外,另一項投票是:「憲法修正案」的「公民複決投票」(即修憲複決投票)。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據上, 1. 複決投票時,如「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如果不去(領、投)複決票,或領票之後,投下「不同意票」,只要「同意票數『不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該修憲複決案,即不通過」。 2. 反之,如果「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修憲複決案,即通過之」。 本次修憲案複決投票,在台灣是頭一回舉行,許多人不清楚,誤把修憲案複決投票,認作「公投法的公投」,其實,根本是倆回事! 所以: 支持這次的修憲案,11/26可去領票,並投下「同意」票。 但是反對這次修憲案的,也可以不去領票,或雖領票,但是投下「不同意」票。 投「不同意」票=「不去領票」。
    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反對18歲青年 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11/26選舉日 領 4張選票 : 1.縣市長票 2.縣市議員票 3.村里長票 4.公投票 (red arrow down)(red arrow down)(red arrow down)(red arrow down) 《公投法修正案》108年通過~ 1)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即通過; 2)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 請大家務必 領票 投不同意 投 不同意 網路上流傳 拒領或 投廢票 是不正確做法。 請大家廣傳~~ 請大家廣傳~~
    8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