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李艷秋列出 520 之後,蔡政府所做的 13 件事,「我滿懷敬意的重溫一下『這十天,政府為你做了什麼?』突然覺得背脊一陣寒意爬上來!」

其中包括

一、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成立,解決中正紀念堂最大銅像是重點工作。

二、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改由總統特任,立委進入遴選委員會。

三、45 天內換兩個教育部長,現在教育部沒部長,台大沒校長。

四、檢調約談台大校長遴選委員。

五、布吉納法索斷交,原因是在野黨不團結。

六、報復斷交,嚴審大陸人來台,徹查陸方在台商業、學術據點。

七、運作公投禁掛五星旗。

八、陸書出版須經審查。

九、透過美國捐 100 萬美金給 WHA,尚不知是否捐得成。

十、捐索羅門 9 億。

十一、給海地 45 億蓋電廠。

十二、花 6.9 億將核四燃料棒運回美國找買家,80 億買的,未來可賣 20 億。近 3000 億蓋的核四,確定不可能再運作。

十三、核二二號機重啟發電。

李艷秋酸道:「這麼多重大措施,不論報復中國、孝敬外國、凌虐本國,都是攸關民進黨政權生存的大事,不是一般老百姓雞腸鳥肚可以理解的」、

「我告訴朋友,要放大格局,不要老拿生活問題指責政府,關幾家飯店、少幾家旅行社、跑幾個教授、走幾個學生、上不了公托、加不了薪...哪有顧主權抓政權重要?」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台電指出,本次燃料外運含拆解費用,決標金額約6.9億元,外界把建廠時燃料採購成本誤指要花費80億元外運,明顯誤導。

    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2446845
    核四燃料棒運國外花80億? 台電:明顯誤導
    6 年前
    11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1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台大聲明:「台大聲明全文: 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遴選過程中,依法行事,克盡職責,戒慎遵守各項「迴避原則」及「利益衝突」規範,對於他人所加諸本委員會之「重大行政瑕疵」指控,完全無法接受,並深表遺憾。 根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9條迴避規定,遴委會原訂草案為「⋯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經教育部發函指示,上述草案中的「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等字與規定不符應予刪除。 教育部之指示使本會遴選委員不具有請求其他委員迴避之機制,如今教育部指控本會違反迴避原則而有行政瑕疵,本會實不明白其道理何在? 本遴選委員會由21名委員組成,其中學校代表9名,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9名,其餘3名由教育部指派。本委員會自成立以來,共召開五次會議(其中第五次會議係於今年1月31日依教育部要求而加開)。其間依法完成「公開徵求接受推薦」、「舉辦公聽會」、「訪談候選人之相關人士」、「舉辦治校理念説明會」及「辦理候選人面談」,於1月5日經由兩輪投票,選出管中閔教授為校長當選人,並於1月31日加開之第五次會議中再次確認「遴選過程並無疑義」。 台大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規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1).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 (2).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3).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本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於遴選程序中,並無任何候選人向本會請求解除蔡明興委員之遴選委員職務,蔡明興委員亦不符合上述三種應當然解除職務之事由,因此蔡明興委員擔任遴選委員之資格並無問題。 教育部指派之3位遴選委員有充份之機會參與遴選過程並表達意見,足見遴選程序並無疑義。 教育部已逾越百日,遲不發聘,其間更多次以「據報載」之公文,要求本委員會回覆,超出正理常規。政治力介入拖延新校長上任,導致台大校務延宕,戕害大學自治,所有記錄將在高教歷史上永遠留存。」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2018年01月28日 04:09 中國時報 鄭舲/台北報導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遭民進黨指控涉嫌抄襲論文,資深媒體人李艷秋在臉書表示,民進黨立院黨團及時代力量聯手以卡教育部預算方式,逼迫教育部伸手進台大,「有很奇怪嗎?這不就是民進黨內一群禿鷹的特質嗎?」不過,從管中閔事件,也已清楚讓外界看見民進黨的恐懼。 李艷秋說,立法院、監察院、教育部同時發動攻勢,出招綿密,環環緊扣,只是為了伸手進台大這麼單純嗎?她舉例,參加校長遴選的中研院副院長周美吟是院長廖俊智的副手,廖俊智同時也是校長遴選委員,如果這次是周美吟當選,請問民進黨會不會以利益迴避為由,要求周美吟不得上任?「答案很清楚,不是嗎?」 李艷秋說,整件事顯露幾個事實,第一,綠營要的台大校長人選都沒選上,李遠哲勢力在台大遭到大挫敗。第二,在所有候選人中,民進黨最不希望當選的人就是管中閔,結果竟然事與願違;如果摸摸鼻子認了,太違背民進黨黨性。 她說,第三,討厭管中閔是因為他是馬政府的官、正藍旗、外省豬、且竟然有其它候選人缺乏的個人魅力,將來很可能真的翻轉台大,平白送藍營一個政治明星。第四,台大雖不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但向來與民進黨聲息相通,在多方布局下,校長人選應該十拿九穩,沒想到竟然遴選出不被看好的管中閔,更嚴重的是,這可能是水壩上的破口,不堵住就有決堤的可能。 李艷秋認為,從管中閔一路過關當選校長,微妙反映出社會氛圍和民心變化,風向在變、人民的認知在變。這所龍頭大學成了風向球,昭告一個變局的開始。 因此,她認為,民進黨大動作防堵,其實就是看到這後面各行業、各領域可能出現連鎖性的「排綠」行動,這樣的恐懼,造成民進黨不擇手段、不顧觀瞻要讓管中閔在校門口止步。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轉貼:不是挺管、是挺法治 呂秀蓮、張善政共同建言 我們--呂秀蓮與張善政--是臺大校友,認同昨日(5月12日)臺大校務會決議:教育部應盡速發聘「遴選委員會選出之校長當選人」為校長。我們並非支持任何個人,而是呼籲任何爭議必須回歸法治解決。 我們二人也曾經分別擔任不同政黨執政時期的副總統、與行政院長,我們為了追求高品質公共政策、與避免權力腐化,需要一個透明而公平開放的環境;同時,必須共同堅守民主法治的基本是非,競爭經過多數決之後,就是合作的開始,這正是臺灣價值的基礎理念,我們兩人也願意證明這個理念可以實踐。 以下是我們兩人的個別聲明。 --------------------------- 呂秀蓮聲明 大學法第9條相關規定 第一項: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由學校組織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第二項: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 根據大學法第九條規定,顯然公私立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上略有不同,教育部的職責也不同: 公立大學校長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再由教育部聘任之,而私立大學校長則需經教育部核准後才聘任。因此台大下屆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管中閔先生之後,教育部只有聘任而無核准之權。 至於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程序如有任何違法不當瑕疵,應由利害關係人依相關法律另外進行行政救濟。類比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選舉結果於中央選委會宣布投票結果後確定,若有異議,利害關係人得另行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訴。 法治是民主的根基,法治的核心原理是人人平等,不因人而異。基於此,我們雖屬不同政黨,但願超越藍綠,共同呼籲: 不挺管,只挺法治! --------------------------- 張善政聲明 數月前自管中閔院士當選台大校長後,社會上對他的當選與教育部的後續處理作為,有諸多的討論與不同的意見。我以台大校友及曾任台大教職的身份,自是為台大憂心;而且更以曾任行政院長的身份,為社會上對立的氛圍痛心。然我與管院士曾同在馬政府內閣共事,我目前也擔任台灣大哥大公司的法人董事,自知如對此事多言,立場恐遭受質疑。 近日有機會透過友人與呂秀蓮前副總統討論此事,得知具有法律學位的她對此事看法傾向「在法律上,不應拔管」。如果以呂前副總統的政治背景,套用當今社會藍綠的對立氣氛,她應該是支持拔管才對。但是,事實卻不然。因此,我也願意頂住外界可能對我立場的疑慮,呼籲社會對此事摒棄藍綠意識,以法治的角度來處理此事。 社會上質疑管院士當選校長的論點,有的是沒有明文要求的迴避關係,且有近期其他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類似先例;或是產學合作合約簽署日期與管院士就任獨立董事的時間落差,也有其歷史背景與行政流程的實務限制。嚴格而言,這些問題是否有達到當事人要被「褫奪公權」拔除當選資格的地步,實在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畢竟一個人參與選舉某項職務的權力,是當事人非常神聖的人權,如要予以剝奪,應該有非常嚴謹而明確的法規作為基礎。以政治選舉為例,一旦開票結果認定當選,就要予以公告承認。如果選舉過程有爭議,應該是透過法律程序進行嚴謹的調查。如果過程確有違法之處,再予以撤銷當選資格。台大校長雖非屬政治選舉,但其結果影響國家一流學府未來多年發展,自當給予選舉結果一定的保障。 同時,教育部自始對此事的處理過程亦非嚴謹,因此引來政治介入的質疑。如果教育部這次的處理過程正式樹立成一個未來可以比照的參考案例,這對國家高等教育獨立與法制化將會有長期而巨大的負面影響。從當今的教育部長以上至行政院長、總統,即便他們宣稱自己如何中立客觀,都可能在國家的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相信這絕非這些視政治清譽為生命的官員所樂見。 因此在此,我願意基於「對事不對人」的出發點,比照政治選舉的精神呼籲: (1) 不論當選人是誰,教育部按照台大遴選委員會的選舉結果公告當選; (2) 另案處理兼職及選舉過程的爭議。如有明確證據顯示兼職或選舉涉及弊端,再依相關法規處理,包括可能最嚴重的撤銷校長職務。 我深知我今天的聲明自認是擺脫藍綠爭議,但可能許多人士不做此想,甚至抓住我的立場大做文章。但是我仍願意嘗試看看,如果社會大眾願意給台大及藍綠和解一個機會,則國家甚幸,台灣畢竟還是很有希望的!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載入史冊的今天 ~龍應台 教育部拖延任命台大透過遴選機制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三個半月。拖延的理由一再變動。 過程中台大被迫召開三次會議:第一次,學術倫理委員會召開,結論是,所謂抄襲案不成案。第二次,遴選委員會不得不開會,結論是,認定當選無疑義。第三次,被迫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結論是,五個所謂「有問題」的提案全部「擱置」。「擱置」,不是字面上「不予處理」的意思,而是一個正式的行政作為,認為「不應該成案」。 台大的三次會議、三次檢視、三次結論,都被教育部拒絕。 在這一百多天內,教育部讓台大沒有校長。今天拿出最後手段:台大遴選會所選出的校長,不予聘任。 我跟台大沒有淵源——我這漁村的孩子沒考上台大。 我跟管中閔湊巧共事過,但是我們的業務交集不多,也無暇建立私交。他會不會是台大最好的校長?I don’t know and I don’t care. 我不是遴選委員。 但我知道的是,他是台大經過正規程序產生的校長。 所以,我知道幾件根本的事: 我知道,大學的自由、獨立,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之首要大宗。 我知道,尊重程序正義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棟樑原則,絕不可破,一破就是大崩潰。 我曾經擔任行政院政務官,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不論是哪一個部的業務,最後的主導者、決策者、拍板定案者,是行政院長。 我曾經是中央政府的部長,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事件,行政院長一定會負責任地向總統詳細報告,分析利弊。 所以,不要告訴我,這是教育部一個單一部會做的一件事。它,不是。 今天,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拒絕任命台大獨立選出的校長,我知道的是: 這是一個台灣百年民主追求史上一個里程碑的日期。這個日期標註了: 在總統蔡英文的許可、行政院長賴清德的拍板下,決定做出了。他們身為政治人物的從政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為了一黨之私,他們破壞了「大學自主」的核心精神。 在民進黨做為一個拿「民主進步」為招搖旗幟的政黨史上,留下一個紀錄:這個黨為了獨佔權力,踐踏了民主進步的關鍵原則,就是尊重大學獨立、自由的精神。 在台灣大學做為台灣最重要的大學校史上,今天留下一個紀錄:它的師生在捍衛自己獨立而自由的空間上,失敗了。 遴選委員們,你要說什麼? 校長候選人們,你要說什麼? 其他的大學校長們,你要說什麼? 未來被這個政府邀請、「許可」做台大校長的人,你... 對於軍、公、教、警消的退休金,政府砍殺得沒有『道理』,陳台光律師寫出一篇文章,寫的很白!很損!但是很有『道理』! 分享文章: 陳台光律師看不下去,以律師專業角度發出鏗鏘有力的觀點, 與大家分享: 藍的、綠的、黃的、橘的、老的、中的、小的、本省的、外省的、 第一代的、第二代的、第幾代的、男的、女的、魯蛇的、溫拿的…… ….問幾個問題: 不管是:以前的軍、公、教、警、消…… 還是:現在的軍、公、教、警、消…… 甚或是:未來的軍、公、教、警、消…… 一、我們選擇了這份職業是跟政府的約定?還是跟基金的約定? 如果是跟政府有約,基金的運作狀況如何,干軍、公、教、警、 消什麼事? 二、現在的狀況是基金要破產?還是國家要破產? 如果是基金要破產,又不是國家要破產,干軍、公、教、警、 消什麼事? 三、基金是政府在操盤?還是軍、公、教、警、消自己在操盤? 如果是政府在操盤,政府績效不彰,干軍、公、教、警、消什麼事? 簡言之,政府爛,到底干軍、公、教、警、消什麼事? 如果說國家要破產了,大家要共體時艱,可以呀!但是要「共」 體時艱呀,為什麼現在只叫軍、公、教、警、消來體時艱? 總統減薪了沒? 各院院長減薪了沒? 立法委員減薪了沒? 各縣巿首長減薪了沒? 各縣巿議員減薪了沒?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主管減薪了沒? 弄個比例出來,大家一路往下減,都減了,都沒得減了,你砍我吧, 我不會怪你毀約背信的! 再說「艱」吧!總統座車怎麼回事?法國菜味道不錯吧? 核四停建是軍、公、教、警、消決議的? 各地蚊子館是軍、公、教、警、消蓋的? 疊床架屋的黑機關所耗費的公帑是軍、公、教、警、消搞的? 現在還有個東西要準備8800億?寫成阿拉伯數字會不會, 寫給你看喔:880,000,000,000,爽吧! 這國家有要破產的樣子嗎?有很「艱」嗎?如果沒有,為什麼要「 共」體時「艱」? 減了嗎?砍我們的這些人,你們有沒有先拿出誠意減薪救國? 如果沒有,你砍我的目的是什麼?毀我的家只是為了成就你的爽, 是嗎? 是的,現在你是刀俎,我是魚肉,「遍地腥膻,滿街狼犬, 稱心快意,幾家能夠!」 如此政府,要天祐臺灣嗎?奢望! 如此政府,要國泰民安嗎?空想! 如此政府,要大家團結嗎?做夢! 如此政府,要盡忠報國嗎?狗屁!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龍應台 -寫於4/27/2018深夜》 「載入史冊的今天」 教育部拖延任命台大透過遴選機制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三個半月。拖延的理由一再變動。 過程中台大被迫召開三次會議:第一次,學術倫理委員會召開,結論是,所謂抄襲案不成案。第二次,遴選委員會不得不開會,結論是,認定當選無疑義。第三次,被迫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結論是,五個所謂「有問題」的提案全部「擱置」。「擱置」,不是字面上「不予處理」的意思,而是一個正式的行政作為,認為「不應該成案」。 台大的三次會議、三次檢視、三次結論,都被教育部拒絕。 在這一百多天內,教育部讓台大沒有校長。今天拿出最後手段:台大遴選會所選出的校長,不予聘任。 我跟台大沒有淵源——我這漁村的孩子沒考上台大。 我跟管中閔湊巧共事過,但是我們的業務交集不多,也無暇建立私交。他會不會是台大最好的校長?I don’t know and I don’t care. 我不是遴選委員。 但我知道的是,他是台大經過正規程序產生的校長。 所以,我知道幾件根本的事: 我知道,大學的自由、獨立,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之首要大宗。 我知道,尊重程序正義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棟樑原則,絕不可破,一破就是大崩潰。 我曾經擔任行政院政務官,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不論是哪一個部的業務,最後的主導者、決策者、拍板定案者,是行政院長。 我曾經是中央政府的部長,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事件,行政院長一定會負責任地向總統詳細報告,分析利弊。 所以,不要告訴我,這是教育部一個單一部會做的一件事。它,不是。 今天,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拒絕任命台大獨立選出的校長,我知道的是: 這是一個台灣百年民主追求史上一個里程碑的日期。這個日期標註了: 在總統蔡英文的許可、行政院長賴清德的拍板下,決定做出了。他們身為政治人物的從政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為了一黨之私,他們破壞了「大學自主」的核心精神。 在民進黨做為一個拿「民主進步」為招搖旗幟的政黨史上,留下一個紀錄:這個黨為了獨佔權力,踐踏了民主進步的關鍵原則,就是尊重大學獨立、自由的精神。 在台灣大學做為台灣最重要的大學校史上,今天留下一個紀錄:它的師生在捍衛自己獨立而自由的空間上,失敗了。 遴選委員們,你要說什麼? 校長候選人們,你要說什麼? 其他的大學校長們,你要說什麼? 未來被這個政府邀請、「許可」做台大校長的人,你要說什麼? 在台灣百年來的民主自由的追求史來說,今天是一個一定載入史冊的日期:4/27/2018。 歷史,會審判的。遲早而已。 但是今晚我傷心。我傷心的是,當審判的日子到來,該被審判的被審判吧,但是幾代人幾十年近百年來一滴淚、一滴汗、一滴血、滿腔辛酸所建立起來的包容、開放、溫潤又講究公平與寬容的台灣,正式進入崩壞。而我們,和我們清純可愛的下一代,都逃不掉。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大學自治與正當法律程序—談台大校長之聘任關係與法律爭議 一、大學自治的憲法制度性保障 公立大學校長之聘任,基於大學自治之憲法制度性保障,大學在教學、研究、學習領域享有自治之權,大學之內部組織亦為大學自治之領域(釋字450、563、626號解釋參照)。因此,各公立大學以自訂的遴選辦法組成遴選委員會,訂定校長遴選之資格、程序,當然亦為大學自治的範疇,應無疑義。 二、公立大學校長依大學法報教育部聘任之法律關係 各該公立大學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16條之規定,係教育部之所屬之附屬機構,其法律地位為教育部所屬之下級行政機關,各公立大學所遴選之校長人選具有聘任之權。其聘任之權限,亦保留並賦予其監督機關作成合法性監督與適當性監督之權。 1、首先,就敎育部就各公立大學報請聘任之法律性質而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92條及釋字423號解釋,其為敎育部單方對於公法上具體事件或公權力措施之行政處分,自無疑義。 2、其次,大學在教學、研究、學習領域享有自治權,其以自訂之遴選規章,甄選適合大學發展及競爭之校長人選,當亦享有自主組織權。然而,此次台灣大學校長之遴選,大學當自享有大學自治之權,以大學自治規章自己遴選校長,雖然其遴選辦法未有甄選人與遴選委員會之委員(其獨立董事與其任職私法人之董事)的利益迴避規定,惟遴選委員會之成員,其與甄選人存有利害關係(不論是否有利或不利益),基於正當法律程序,為確保機關組織之適法,並使作成決定不致造成偏頗或對於其他利害關係人的不公平對待,機關之組織適法,其重大經濟利益關係者之迴避,乃為正當法律程序之構成要素。 3、大學雖然享有憲法制度性保障的自治權,然大學之遴選若具有程序之瑕疵,仍然不得以大學自治權掩蓋程序瑕疵的違法,進而逃脫「正當法程序」之法理及逾越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越原則之監督。也就是說,大學自治仍然不得自外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之支配。 三、依法論法,讓此台大校長之聘任回歸法律之適用 因為此次事件其爭議延宕數月之久,也因此造成過多的「政治操作聯想」,但是這些政治立場上的爭執,其實都無法也無助於釐清法律上的爭議。 1、敎育部作成不予聘任之行政處分,其是否具備合法性,現在爭執點乃在於是否組織具有合法性,即遴選委員會之迴避義務? 2、若為違反正當程序之「迴避義務」,其遴選之決定,雖然具有程序上瑕疵。但是,依法理自當類推適用「程序瑕疵之補正」,主管機關基於尊重大學自治,應由公立大學就其遴選程序之瑕疵加以補正,重新就遴選之人員作成迴避後,就原遴選人員再行審查表決,始符合尊重大學自治及合法性監督之措舉,主管機關敎育部逕予作成不聘任之行政處分,是否亦存有瑕疵,不無疑義。 3、台大校方及利害關係人(報請聘任人管教授)不服教育部之行政處分,亦可提起行政爭訟之救濟(即課予義務訴願之拒絕申請之訴願進而提起拒絕申請之訴),以釐清爭議及確保當事人之權利保障。不過,本䅁基於對於台大校務及當事人權利,個人的看法以為台大及管教授,自可依行政訴訟法第6條規定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既可節省訴願程序又可由司法機關行政法院審理教育部其行政處分之合法性,儘速解決爭議。而且,台大校方及管敎授亦得「類推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96條第1項規定,於提起撤銷訴訟(亦可類推適用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向行政法院聲請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 台灣現行法律的爭議,在我國法律完備之今日,由於存有「政治立場」操作的聯想,而模糊原來的法律爭議,仍然履見不鮮。所以,平心看待事件的爭點,回歸法律的規定及適用,邁向法治國家的社會,從許多事件看來,我們仍有許多努力進步的空間。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 2023/01/12 友群轉 管中閔先生找到了特佳的寫手楊渡,以口述歷史的方式,還原《2018年台大校長遴選事件》。 以下是管先生今天發表的"前言"~~ 〈心情記事: 前言〉 2018 年臺大校長遴選事件是我國高教史上空前的一場大風暴,幾乎摧毀了臺灣起步未久的大學自治。事件持續一年,過程驚濤駭浪,凶險異常;我身處風暴中心,遭受各種力量夾擊,身心飽受摧殘。最後雖然挺過這場風暴,但我不是勝利者,只是一位不願也不曾被擊倒的倖存者。 因為創巨痛深,幾年來我始終不願回顧這段往事。2021 年底我決意不再續任校長,也開始慢慢卸下心中的防禦盔甲,於是與楊渡先生(阿渡)商量,希望他能從報導者的角度,公正且完整的記錄這場遴選事件的始末。這個報導的目的不是為我個人立傳,而是為捍衛大學自治的歷史留下記錄。阿渡欣然答應,而且很快就開始進行訪談。與阿渡的每一次談話,每看一份剪報或網路資料,都觸及我未癒合(或許永遠不會癒合)的舊傷,使我情緒劇烈波動,甚至無法成眠。在此同時,阿渡也鼓勵我寫下當時的經歷與心情,作為報導的補充。 時間回到 2016 年底,臺大郭明良教授的研究團隊被舉發多篇論文造假,引起學界譁然;由於當時擔任校長的楊泮池是其中一些論文的合著者,因此也受到抨擊。當臺大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公布後,原已通過校務會議續任投票的楊校長突然於 2017 年 3 月的校務會議上表示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學校於是開始啟動新校長的遴選程序。我在推薦截止前數日才被說服參與遴選,不料卻因此走入一場巨大的風暴。 在遴選過程中,我從未被外界視為八位角逐者中的「熱門」人選。所以當遴選委員會於 2018 年 1 月 5 日宣布我當選為新任校長後,不僅我個人驚訝萬分,許多人也感到錯愕。經過幾天的沈寂,外界開始浮現一些對遴選過程的質疑;許多力量隨後分進合擊,媒體與網路出現了大量對遴選委員會和我個人的抹黑與攻擊。當政治力量開始介入,整個風暴於是成形。 即使遴選委員會幾次集會檢討各項爭議,並一再發佈聲明確認遴選過程並無疑義,但風暴未曾止歇,反而因各方推波助瀾更加擴大,也導致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辭職。在接任部長的吳茂昆強勢主導下,教育部於 4 月 27 日駁回臺大的校長遴選結果,但吳茂昆則被媒體和立委揭發過去諸多違法行為,而在一個月後狼狽下臺。 由於遴選委員會始終堅持遴選過程合法,不接受教育部重啟遴選的要求,我也從未放棄當選資格,這場風暴於是成為僵局。不料執政黨在當年 11 月的地方選舉中大敗,僵局竟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在事前毫無跡象之下,教育部部長葉俊榮突然翻轉立場,在 12 月 24 日宣布「勉予同意」臺大校長的聘任案,他本人則於次日辭職,成為第三位因此事件而去職的教育部部長。我於翌年 1 月 8 日正式就任臺大校長,也為歷時一年又兩天的風暴劃下句點。 在這場風暴中,整個社會目睹了政治力肆無忌憚,無所不用其極的介入大學自治。當權者動員政治,媒體和網路的力量,試圖以謊言摧毀一個學者的人格與清白,也粗暴的干涉一所頂尖大學的校長遴選結果,寧可讓其陷入長期空轉而在所不惜。在號稱已經民主化的臺灣,這場荒謬的鬧劇竟然堂皇的上演了一年之久,真是匪夷所思。 然而正義畢竟不死,公道自在人心。我看到許多人挺身而出,或發為媒體社論、投書與報導,或發為民意機關的質詢,幾所大學與大學協會也公開發出聲明,都為大學自治大聲疾呼。他們支持的當然不是我個人,而是大學自治這個信念;他們抨擊的也不只是少數的權力者,更是蠻橫而毫無節制的政治力。在街頭巷尾,以及各種網路社群媒體中,我還接收到無數的鼓勵與支持。這些文字與聲音給了我堅持下去的力量;經過這麼些年,我對這些力量仍然感念萬分。 這樣一場歷史事件應該被記錄下來。我當年自身的經歷與心情,也將成為這歷史事件另一面向的記載。 照片:大春所書「大學的脊梁」
    8 人回報2 則回應1 年前
  • 轉貼:請響應! 呼群保義 傾巢出擊矣 親愛的臺大人: 謝謝您支持我們於1月底發起的「抗議政治力介入臺大、堅守大學自主」連署活動!此次連署,短時間內即獲得海內外四千二百多位臺大人的熱烈響應;然而政府相關單位至今不僅漠視臺大人的主流聲音,且教育部持續以各種無理而近乎侮辱的行政手段,干預臺大校長遴選的結果!面對臺灣高教黑暗的一頁,臺大人!我們 2/21 必須站出來!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手牽手,讓大家看到臺大人拒絕政治黑手、守護大學自主的決心!2月21日,我們凱達格蘭大道見! 以下為詳細活動訊息,歡迎轉發! ======================= 臺大要新校長,221向小英總統及教育部長拜年 政治力不當干涉臺大新校長管中閔上任,讓我們展現臺大人團結行動力,讓小英總統及教育部長聽到我們的怒吼並尊重臺大的決定。敬請大家呼朋引伴、踴躍參加! 107年2月21日 (三) 09:30 凱達格蘭大道台北賓館人行道集合 10:00 向小英總統拜年 10:30 前往教育部 10:50 教育部集合 (中山南路5號) 11:00 向教育部長拜年 政治力不當干涉臺大新校長上任,引發臺大校園憤怒,由教職員工生及校友發起「抗議政治力介入臺大,堅守大學自主」,獲得四十多位中研院院士、四十多位前院長副院長、四百多位教授與四千多位臺大人共同連署抗議。寄送總統、行政院長及教育部長,然而卻是「無擔當、不作為」的「已讀不回」!! 臺大向以自由學風自許,並以民主理念治校,絕不受外力干擾。近日各式汙衊臺大自治之言論與行動,有違大學自主精神。臺大人在此鄭重聲明大學自主是臺大堅守的核心價值,不容玷污。 我們要求黨政高層黑手不得介入大學校長的遴選,我們要求立法院尊重大學自主的精神,我們要求教育部長尊重臺大遴選委員會合法選出的校長,並挺起腰桿不再屈從政治介入,拒絕配合政治操作。 新年度新開始,臺大需要新校長!! 臺灣大學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 聯絡人 周崇熙教授 0953-920-805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從「拔管」「吸管」「裝錯管」再到「大群館」的省思 自從菜政府上台以來,即一心一意要大砍軍公教的退休金,先由民進黨的民代及名嘴鬥臭軍公教,污衊其為強盜小偷貪婪的米蟲,使得軍公教頓時成為過街老鼠,成功營造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然後不費吹灰之力一舉鬥倒軍公教,只因這些人在民進黨眼中非我族類,讓我忍無可忍,在前年9月3日專程北上參加軍公教要尊嚴的大遊行。 話說台大校長案又是一個典型的非我族類事件,管中閔意外獲選為台大校長,震驚了民進黨上下,這個非我族類怎可讓他當台大校長,於是全黨總動員要卡管,先由立委張廖萬堅爆料管爺的論文抄襲研究生,結果經台大追查是該研究生的論文引用管爺的手稿,又意外查出這位立委以前的論文涉嫌抄襲,搞得他立馬鳴鼓收兵,沒臉繼續打下去。接著又說管爺到廈門大學兼課,經台大去函向該校查詢,結果並無此事,沒想到又打到內政部長葉俊榮涉嫌到大陸兼課,嚇得葉俊榮趕緊出來辯解,避重就輕糢糊帶過,搞得灰頭土臉。誰知民進黨仍不善罷甘休,再說管是台灣大哥大獨董,台大遴選委員蔡明興身為台哥大董事長在投票遴選校長時未利益迴避,結果遍查遴選規定,蔡明興並非需利益迴避的對象,再度碰壁。最後終於以管在台大未正式發函同意前即先任職獨董為由拔管,而無視於台大教授都是在校長批准即任職的通例。 「拔管」事件是政府不該管而管,完全不理會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決定與說明,更把當初他們極力主張爭取的「大學自主」理念完全打趴。為了拔管不惜犧牲掉兩位教育部長,且放任其懸缺一個多月還找不到人出任,變成台大無校長教育部無部長的窘境。前幾天在台大舉行環太平洋國家30所頂尖大學校長會議,就因為主辦學校無校長,主辦國無部長,導致總統也不好意思去參加開幕典禮,而悄悄結束四天的會議,平白錯失一次學術外交的機會。 再說「吸管」事件則更凸顯政府的無能,本來為了環保,政府是該管管塑膠吸管的問題,可是一個該管的政策又講不清楚,說什麼喝珍珠奶茶不要用吸管可以改用湯匙,造成民意反彈,環保署向菜英文報告完,連她都搞不清楚,神回一句湯匙不也是塑膠做的嗎?搞得大小官員又是個個大眼瞪小眼。 講到「接錯管」就讓人非常難過了,台大醫院竟然誤接自來水管為病患洗腎,而且隱瞞一個月,這期間有兩位洗腎病人死亡,雖醫院說死因與接錯管無關,可是人命關天,發生這麼重大的醫療疏失,主管機關理當介入調查好好管理,卻見衛福部一副該管不管無關緊要的樣子輕描淡寫的輕鬆帶過。把病患的醫療當兒戲,把人民的生命當什麼?看來大家只有自求多福了。 選舉快到了,文化大學大群館也開始被炒得沸沸揚揚。侯友宜是阿扁時代的警政署長,當初綠營一直把他歸類為藍皮綠骨,企圖干擾國民黨初選,等到侯被國民黨提名且民調居高不下,態度瞥變想盡辦法就是要拉他下馬,終於找到侯太太繼承娘家遺產而蓋的這棟房,與文化大學簽約出租給學校,才由該校命名為大群館做為學生宿舍,解決了學生住宿問題,不料民進黨先說學生宿舍太擁擠凌亂不堪,是在虐待學生。我曾經去過國立中山大學校內學生宿舍,那種擁擠的情況不亞於大群館,怎不見他們為學生說話?逼得文化大學學生自動站出來,認為這樣的價格在台北陽明山能住到這樣的宿舍算是不錯了。此招失效後又說地下室放洗衣機違反規定,哈哈就算違規,也是學校的事,與侯何干?這招又失靈,接著打侯出租宿舍有可能逃漏稅,要國稅局去查,昨天侯友宜公布每一筆的發票做反擊。講到這點,我倒很想知道菜英文家族出租給海霸王當餐廳營利是怎麼報稅的。 接下來,當然還會再有奧步,且精彩程度將比美八點檔連續劇,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只是要當心歹戲拖棚會讓選民倒盡胃口的。 有這麼蠻橫的執政黨,又有這麼無能的政府,再加上這麼軟弱的在野黨,說真的我覺得台灣老百姓未來堪憂,你覺得呢?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北檢約談台大遴委,蔡英文玩火自焚! 只不過是台大校務會議選出來的遴選委員,依大學法履行公民義務,搞到被檢調約談?蔡政府毫不遮掩的炮製白色恐怖,從大學校長遴選到高中生赴陸讀書,都以台獨意識形態控制,約談、恐嚇,難道不怕知識分子反撲的力量嗎?接下來是要「焚書坑儒」嗎? 台大遴選委員近日陸續遭檢調約談,接到自稱是台北地檢署的電話,通知遴委以「證人」身分去聊聊,沒有任何書面通知,只打電話通知約談。由於對方只留下手機,未留官署電話,讓遴委們覺得很恐怖。21位遴委多為大學教授或社會賢達,一輩子沒被檢調約談過,有人擔心會不會被「起底」?個個人心惶惶,感覺「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 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能帶律師,又擔心以證人約談結果轉為被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遭約談時可以拒絕,但遴委又不敢不去,何況北檢沒有出具明確公文通知書,讓遴委不知為了什麼案子當證人,被告又是誰,自然人心惶惶。 台大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希望司法執行應審慎並謹守程序正義,不應造成寒蟬效應。北檢要約談遴委,沒有知會學校,也沒有問過校長,毫無尊重可言。 北檢發出新聞稿澄清,因證人主動要求不曝光,才由檢察官親自致電。睜眼說瞎話:沒接到電話或通知書之前,怎麼會知道要被約談當證人,何來主動要求不曝光,才由檢察官親自致電。前大法官蘇永欽表示,這是非常荒謬的發展,完全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做法。 遮遮掩掩的約談,只顯得北檢心虛,搞個隱密地點約談,更明確看出政治黑手的介入。約談遴委的地點,不在北檢辦公室,地點選在信義路一段的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正是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教育部為處理台大校長遴選事件而成立的跨部會諮詢小組,蔡碧仲是要角之一,被指為「拔管三大將」之一、主導整個拔管論述。 提醒蔡英文,操弄過頭,小心玩火自焚! 吳斯懷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