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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原來透過EUA採購疫苗有這一層法律考量,轉貼北醫李崇僖所長臉書說明:

目前所有國外施打中的疫苗都是基於EUA(緊急授權),EUA的意義是政府基於緊急需要,確定廠商有生產量能且產品有基本的安全數據,就核發EUA。這跟一般取得正式藥證不同,取得藥證沒有附帶供貨義務,EUA則可能有供貨義務(例如疫苗此種需政府調度分配的物資,所以在核發EUA之前就會先簽採購合約)。

基於此,EUA就是政府與廠商的直接交涉,實在無法想像廠商會把沒有正式藥證的疫苗賣給民間單位,讓民間單位自己去做捐贈。國際上沒有這種作法,別說台灣的宗教團體或科技企業,就連美國的APPLE也不可能做到。但美國政府基於EUA已經取得的存貨,是可以自己做國際援助的。

從政府立場言,我要動用EUA,就是要你確保一定量的疫苗來施打。幾百萬劑的疫苗不會一次到貨,那如果是捐贈模式,根本就無法確保後續到貨,因為廠商若沒有跟政府直接簽約,政府沒有契約上請求權。像這樣的模式,會對政府的預防接種資源調度產生很大的不確定性,這是為何政府堅持必須由政府和廠商簽約的原因。另外就是關於瑕疵擔保責任問題,依據民法第411條,贈與之物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所以若疫苗品質出問題,政府作為受贈與者是無法求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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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pe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有關<政府堅持必須由政府和廠商簽約的原因>為假。
    (2) 根據5/3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陳時中已經公開表明,如果捐贈者要簽約,也是可以討論的,政府不反對,並不堅持由政府簽約。 refer[1] 38:00

    出處

    [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nH945hH-_A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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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崇僖FB貼文 目前所有國外施打中的疫苗都是基於EUA(緊急授權),EUA的意義是政府基於緊急需要,確定廠商有生產量能且產品有基本的安全數據,就核發EUA。這跟一般取得正式藥證不同,取得藥證沒有附帶供貨義務,EUA則可能有供貨義務(例如疫苗此種需政府調度分配的物資,所以在核發EUA之前就會先簽採購合約)。 基於此,疫苗的EUA就是政府與廠商的直接交涉,實在無法想像廠商會把沒有正式藥證的疫苗賣給民間單位,讓民間單位自己去做捐贈。國際上沒有這種作法,別說台灣的宗教團體或科技企業,就連美國的APPLE也不可能做到。但美國政府基於EUA已經取得的存貨,是可以自己做國際援助的。 從政府立場言,我要動用EUA,就是要你確保一定量的疫苗來施打。幾百萬劑的疫苗不會一次到貨,那如果是捐贈模式,根本就無法確保後續到貨,因為廠商若沒有跟政府直接簽約,政府沒有契約上請求權。像這樣的模式,會對政府的預防接種資源調度產生很大的不確定性,這是為何政府堅持必須由政府和廠商簽約的原因。
    5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為何疫情期間藥廠只賣給國家層級的單位 1.新冠肺炎疫苗機沒有完整三期,無法保證疫苗的完整安全性,若各國基於疫情要施打,該國評估後發EUA,須自行負責 2.若疫情期間私人企業可以價高者得,而不是透過國家,私人企業可以買斷藥廠疫苗產能,在黑市高價出售給富人富國,造成窮人窮國買不到疫苗 王永慶捐贈的肺炎鏈球菌疫苗有藥證、台灣廠可以自行生產、台灣的企業或個人購買不需跟國外原廠交涉,不管捐現金購買或買疫苗購買,不會有EUA跟分配公平性問題 以前可以直接捐、現在不可以,原因在於這個病叫Covid-19,疫情還在延燒,疫苗試驗還沒走完,需要國家跟藥廠直接的接頭授權,緊急使用授權後才能販賣。 藥廠不是針對你台灣在為難,台灣CDC「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兩大原則也只是跟其他國家一樣配合藥商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對於近期一些網路上關於法律的討論,本來期望真理越辯越明,結果沒想到反而各種討論落入了圈套,更似是而非了。 因為很煩人,所以挑出幾個不應該再討論的東西,讓大家在看其他文章的時候,直接把這幾個部分刪除不看,其他部分,就是看你自己的信仰了。 Q1: 藥廠要跟政府談,是因為政府可以給訴訟豁免? A1: 別鬧了,台灣藥證核發根本沒有這個訴訟豁免的制度,所以不管藥廠跟別的國家的政府談了什麼條件,至少在這個所謂「訴訟豁免」制度上,不能放在台灣的情況去討論。 要豁免一個國家的司法管轄,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需要有法律授權才行。如果用「豁免」這個關鍵字去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只有「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這個法律層級的規定,可以讓部分外交人員可以享有豁免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的特權。關於藥證核發,並沒有任何法律授權政府可以豁免藥廠的民刑事或行政責任,更不可能也沒有授權由政府替藥廠來承擔一切賠償責任,所以,別在台灣討論藥廠可以得到政府訴訟豁免這種事。 Q2: 疫苗要投保產品責任險,可是EUA無法投保產品責任險? A2: 查詢金管會核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責任險的保單,頂多只有將感冒疫苗(Swine flu vaccine)列為除外不保,也就是說,其他所有疫苗都可保,但據了解目前國內並無保險公司提供疫苗產品責任險。也就是說,不論你是照正常程序取得藥證,或是取得EUA,都沒有不能投保,只是在台灣人家保險公司沒有東西賣你。 而目前施打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的保險,目前只有從今年三月開始,陸續有保險公司推出疫苗接種不良反應費用保險(疫苗個人險),保障個人施打疫苗以後發生之不良反應,理賠給受施打者。 Q3: 那如果都不能投保產品責任險,那到底是廠商不用負法律責任,還是廠商要負很大的賠償責任?是不是疫苗不願進台灣的原因? A2: 多數發文一直都沒有提到台灣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VICP)」,這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所設置的基金。WHO會員國中,2010年時共有19個國家有這個制度,到2018年時有25個。主要就是為了讓廠商願意製造研發販買疫苗,由廠商繳納一些徵收金作為基金,如果受接種者遇到不良反應,經由專家審議判斷跟疫苗可能有相關性,就由基金給予救濟,不去追究藥廠是否有過失的責任,如同由藥廠投保一樣,這對受接種者和藥廠都有保障。依目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每一人劑疫苗徵收新臺幣1.5元。 Q4: 法律規定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拿不出來就不要講話,大家還吵什麼? A4: 沒錯,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依據「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5條規定的名稱叫原廠的「委託書」,沒有取得委託書以前,政府無法只靠比大聲來確認誰可以買到疫苗。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可以大聲到讓人無法相信他買不到疫苗的話,政府到底可不可以讓他不用提出原廠授權書嗎? 有人說可以,可是沒有說法律依據是什麼。其實,現在非常時期,有一個帝王條款,可以讓政府作所有想做的事情,叫做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不管你是否喜歡這條可以讓政府隨心所欲的條文,依照去年的經驗,政府想限制大家、想開大門,想做任何跟現有法令不一樣的事情,全部都用這一條。 所以一切討論,就不再會是法律問題了。 #法律問題需要TeamWork #博安生醫法律團隊 #不開地球是不想在這兒打仗但歡迎複製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向蔡總統報告06.18 1. 在台灣疫苗短缺的關鍵時刻,對於蔡總統向媒體表示要開綠燈協助永齡基金會向國外取得疫苗,本人感到又有了希望。 2. 我因為憂心台灣疫情肆虐,人命關天,從5月23日起,就經由各種方式,希望與政府洽談,突破限制,購買疫苗捐贈與政府,在6月1日依主管機關要求送件後,遲遲未獲得主管機關正式回覆,又於6月10日行文給衞福部陳部長,2天後取得部分進展,讓我們有些許振奮,能在6月13日和主管機關開會,晚間又接獲陳部長來電,表達會協助本案。可惜的是在端午連假結束後,又有消息傳來民進黨不同派系間有不同的意見,巧合的是又有媒體出現無法查證訊息來源的不實報導,各種看不見的力量開始對本案產生技術性的拖延。 3. 我每日憂慮,夜不成眠,在17日凌晨向憂心又充滿期待的國人報告本案仍在進行中,也感謝曾經得到衛福部陳部長的承諾,在發表三點聲明後,受到包括來自蔡總統及許多民意代表發言認同,可惜的是關鍵問題若無法突破,只是在原地繞圈圈而已。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4. 政府公開表示接受永齡基金會的捐贈,讓這個捐贈的購買可以擁有代表政府的採購權(永齡可以正式發中英文新聞稿,對外表示自即日起可以用捐贈者的角色代表政府向疫苗原廠接洽),既然都在國際上公開了,也不會擔心假貨的問題,開大門走大路,官民合作的關係需要正式授權,為國際洽商營造有利的條件。 5. 同意我方提出的捐贈合約,進入實質細節的討論,也同意我方對於採購德國BNT(上海復星製藥代理),由德國製造出貨的疫苗,所提出的合約架構圖,並給予相應於合約的進口許可相關法律文件。 6. 疫苗捐贈因爲標的物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和一般物品的捐贈不同,需要政府(受贈方)先明確表達立場,再讓願意捐贈方去洽談疫苗供貨的數量及時間。 7. 目前國際上認證的疫苗雖是賣方市場,但若蔡總統和台灣人民願意讓郭台銘有個機會用我數十年的國際人脈與商業經驗為大家服務,應該能有所突破。對政府來說,這是新增一個可能的管道,並不排擠原有的疫苗採購,就算永齡最後沒有成功,對政府也沒有任何損失,希望蔡總統能接受建言。 8. 我本人聲明在此事上絕無任何政治和商業企圖,未來可受外界檢驗,最後為蒼生請命,希望能會見蔡英文總統,我相信您才是疫苗政策的決策者、我希望當面報告、取得您的同意、或是拒絕。這樣才不會讓國人誤以為我們永齢基金會已經取得政府的真正承諾、及具體的政府公權力的協助處理相關問題。沒有您的明確裁示、疫苗的採購永遠不能真正的開始。
    17 人回報3 則回應5 年前
  • 「買和捐」疫苗給政府的都是唬爛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新冠肺炎疫苗短缺,許多國家都買不到,但有台灣出現一群能人,宣稱可替政府代購疫苗,或募集疫苗捐贈給政府。這群人除了郭台銘捐贈因素較為復雜外,其他人全都在唬爛配合中共統戰,因為他們都知道不可能拿到疫苗。 目前全球施打的四款輝瑞、莫德納、矯生、AZ西方疫苗,都只獲得美國、英國政府「緊急使用核可」,不可能私下買賣或募集。理由有二: 一、只有「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不是通過審查核准上市的疫苗,不能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施打疫苗出了問題由聯邦政府負賠贘責任,所以不能銷售給一般消費者,買賣要由國家向疫苗總公司簽約,並免除訴訟及賠贘責任。 二、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廠要承擔極高的訴訟風險,沒有私人買家有能力承接這個風險。 這四款疫苗聯邦政府還要給予藥廠訴訟豁免,免除「緊急使用核可」疫苗的法律風險。萬一「緊急使用核可」疫苗出了差錯,聯邦政府也可編列預算補償受害人,免除廠商的財務風險。 由於聯邦政府的公權力不及於國外,只獲有「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不能隨意轉運其他國家施打。其他國家想要進口這三款疫苗,也要由政府出面洽購。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藥事法》雖然對疫苗購買者之身分沒有限制,但對於疫苗之製造、輸入與販賣有資格限制(只限藥商),故一般人或機構購買疫苗後並不得轉賣(除非具有藥商身分),但贈與則不在此限。 ……所以,重點是,只要是以合法方式進口疫苗,無論是什麼人申請採購,都是要透過食藥署審核通過後,才能在台灣使用,所以在審查階段政府有獨占的審查權力;但查驗登記申請與疫苗製造、輸入、販售卻是民間業者商業行為,並沒有規定僅限政府始得為之。 進口疫苗是商業自由,但專業審核權和把關責任則在政府。只要政府審核通過或取得藥證的疫苗,不管是由什麼單位買進來的,如果疫苗有引發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問題,都同樣在國家預防接種救濟系統的保障範圍內。 ……一般常規的疫苗輸入,需取得原廠實驗的相關資料,證明這個疫苗有一定安全性、品質好、藥效達規定,原廠或代理商把這些資料交給食藥署專家委員「查驗登記」,取得「藥物許可證」(即俗稱的藥證)後,疫苗才能輸入台灣。 ……不過常規的審查程序,遇到重大的緊急疫情時會緩不濟急,因此《藥事法》第48-2條特別載明,「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可以不受《藥事法》第39條限制──亦即不用按照常規流程完成查驗登記、取得藥證,主管機關可以另訂審查流程,類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單位的「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制度,目前台灣進輸入英國牛津疫苗(AstraZeneca,簡稱AZ疫苗)和美國莫德納疫苗都是循這個制度,通過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不需藥證就能進口、使用。 在申請身分上,一般常規的查驗登記需由藥商提出申請,然而在《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中,有某程度地放寬申請資格。 如「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可由區域醫院以上的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申請;「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則由「依本法第48-2條第一項第二款,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特定藥品之專案製造或輸入者」,其實並沒有限制僅能由政府或藥商申請的法律文字。 ……在COVID-19疫苗上政府堅持由「中央統籌分配」,在現行的《藥事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法規下都沒有這個法源,指揮中心的依據應來自台灣在2020年2月25日通過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該特別條例第7條寫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為了在緊急狀況、疫苗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更好地分配疫苗和提升施打效率,指揮中心因而希望由中央政府統一採購、分配。 但此法是非常時期下的特別條例(目前特別條例實行至6月30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若政府要依此法設定特別規範,如限制僅能由政府採購疫苗,這項由政府統一採購疫苗的例外措施也應設下落日期限,待疫情緩和時該例外措施就要取消,否則未來恐讓藥商或其他人都無法從國外採購COVID-19疫苗。……”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事實,愈來愈清楚了 佛光山火速談妥50萬劑嬌生 郭台銘火速談妥500萬劑BNT 只證明了一件事 從去年到現在 這個政府不是買不到國際的疫苗 而是 根本不想買國際的疫苗 從宣稱去年底就可以進口國際認證的疫苗 一路跳票到今天 也根本是緩兵之計 講白了 政府就是要 拖 拖 拖 拖到台灣人民 只有國產疫苗可以打 本來 這個政府在賭 到國產疫苗供貨前 國內都不會爆發疫情 他們拿台灣2300萬人的命在賭 但 他們賭錯了 台灣因陳時中、鄭文燦在防疫旅館管理出包加上3+11的錯誤政策 病毒長驅直入 台灣疫情爆發了 台灣人民驚覺 沒有疫苗是一件要命的事 開始要求政府加速洽談疫苗 但這個政府一會扯中共打壓 一會黑BNT是中國疫苗 總之,就是死也不肯買疫苗 直到佛光山和郭台銘扯破了政府的假面 人民發現 原來連民間團體自洽疫苗 一個禮拜 能買到的國際疫苗 就是政府搞了一年的將近十倍 但 最黑心的是 即便如此 這個政府還是狠心找藉口卡住佛光山和郭台銘的捐贈 最最黑心的是 這個政府還一不做二不休 乾脆來個生米煮成熟飯 宣布和國產疫苗簽約500萬劑 蔡英文和民進黨就是擺出一個強橫的姿態 台灣人民想要國際疫苗 Over my dead body! 親愛的台灣人民 我們到底選出了什麼樣的黑心政府 各位沒看出來嗎
    3 人回報2 則回應5 年前
  • ✍️ 資深媒體人黃清龍關於復星BNT疫苗的十點釋疑 台灣疫情緊急,疫苗採購嚴重落後,大家都很心急。關於是否應該開放復星BNT疫苗進來,這幾天討論得很激烈,許多訊息似是而非,今天我就以一個從事新聞工作36年的老記者,經過多方查證後,不帶偏見﹑沒有黨派地為大家找尋答案﹑釋疑解惑。    一﹑包括南投縣在內的地方政府,已行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同意由縣府購買上海復星醫藥代理的BNT疫苗供民眾施打,地方自主採購疫苗是否可行?    答案是不行。因為疫苗採購涉及嚴格供貨、冷鏈及嚴謹緊急授權程序,因此必須由中央統籌,並且配合中央整體防疫策略,讓疫苗施打都可以順利進行,符合公平性。蔡總統昨天強調疫苗購買必須由中央統籌,這是正確的。但她又說國際上最好的幾支疫苗,包括英國AZ,美國Moderna(莫德納)及德國BNT(輝瑞),台灣都積極接洽採購,也順利訂購到英美兩支疫苗,至於德國的BNT疫苗,台灣也一度幾乎與德國原廠要完成簽約,「因為中國的介入,遲延到現在都無法簽約」。這話就大有商榷餘地。 二﹑復星為什麼能取得大中華區的獨家授權,且不經我方同意就把台灣涵蓋進去? 解答:復星是在去年三月就和Biontech合作,投入了五千多萬美元,當時Biontech研發的疫苗才剛要開始,並不知道會不會成功,但復星願意賭一把,冒著商業上的投資風險,因此能取得大中華區的授權。一個月後美國輝瑞才跟進,Biontech把歐洲以外市場,分別授權給美國輝瑞和上海復星,復星擁有大中華授權,輝瑞擁有除歐洲和大中華以外的全球授權。因此,台灣要購得BNT疫苗,不可能完全排除復星的角色。 三﹑如果去年11月衛福部同意東洋公司和復星洽購的一千萬劑BNT疫苗,今年第一季台灣就有疫苗進口,是否可減緩這次疫情災難? 解答:關於東洋代理破局一事,幾個月來出現許多真假難辨的說法,也不必在這裡一一列舉了,不過昨天東洋公司說了,當時未能完成代理,主要是「在價格、數量等內容未能與疾管署取得共識」,以致停擺。據我了解,差別就在買兩百萬劑還是一千萬劑,還有每劑的價格問題。不過客觀地說,當時BNT疫苗還在臨床階段,無法百分之百證實有效,同時間國際上也有多家藥廠的疫苗在研發中,行政院或許事擔心一千萬劑的BNT疫苗若效果不好會挨罵,因此沒有促成此事,也是可以理解的。 往者已矣,但來者可追,即使不去追究去年錯失疫苗的責任,以現在疫苗取得「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情況,政府難道不該從保命優先的角度,開放復星BNT疫苗進口? 四﹑最近在爭取復星疫苗的都是藍營政治人物,所以這是藍營配合中國對民進黨政府的一場政治鬥爭? 解答:表面上看似乎是這樣,因為連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和前高雄市長韓國瑜都出來呼籲了,但實情並非如此。首先,最早與復星洽購BNT疫苗的東洋生技公司,董事長是前行政院長林全,他可不是藍營的人物。再者,今天自由時報也披露了,這一波運作採購復星疫苗最用力的其實是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他原先的構想是由鴻海公司與郭董出資設置的基金會各出資一半,購買一千萬劑的復星BNT疫苗,可無條件捐贈給政府來使用。郭董找上了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商量,柯建銘從二十三日開始即著手進行努力,包括郭台銘、柯建銘與復星董事長郭廣昌三方,做了多次的討論,這才是這一波為復星疫苗游說的主力,並不是藍營。 五﹑台灣能否與德國的BioNTech直接簽約,不經過復星代理的程序? 解答:台灣是可以再去找BioNTech談,但BioNTech基於合約,還是會要求台灣來找復星供貨。這是國際授權代理的基本規定,就好像如果有哪家藥品進口商和復星取得代理,台灣任何單位不管是醫院還是企業要洽購疫苗,也是要找這家代理商而不是找復星,道理是一樣的。 至於 蔡總統說找原廠買疫苗,品質才有認證有保障,這就牽涉到復星BNT疫苗的來源是不是有問題。 六﹑復星的疫苗有沒有問題?為什麼中國到現在還沒有核准? 解答:復星獲德國BioNTech獨家授權的疫苗,一開始和輝瑞一樣都有BNT162b1和BNT162b2兩種,簡稱b1和b2。後來BNT和輝瑞完成一二期試驗後,基於安全性和抗體產生的效果,決定放棄b1,僅以b2繼續完成三期試驗。復星的b1在中國區臨床試驗也在二期卡住無法完成,於是改以b2向中國政府申請藥證。一開始中國政府基於自主權,要求b2三期臨床必須在中國完成,但因確診病例不夠,最後同意可以改成引用全球臨床試驗數據送審,目前正在審核中,最快六月初就會核准。 七﹑復星的疫苗是不是在中國代工的?會不會把香港期限快到的BNT疫苗倒賣給台灣? 解答:行政院中部辦執行長蔡培慧在臉書發文,指南投縣長林明溱要買的是「中國代工」的復必泰疫苗,把「代理」說成「代工」。有這種說法的不只她,許多名嘴也都這麼說,他們根據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一份復星和BioNTech的合約,還是繁體字的,很奇怪,裡頭說「協議雙方同意在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分階段推進中國銷售供貨的新冠疫苗產品,包括進口新冠疫苗產品裝灌小瓶的成品以及進口新冠疫苗產品的大包裝製劑,在中國大陸分裝以及在中國大陸生產新冠疫苗產品。」然後就一口咬定復星的疫苗是在大陸代工生產的。 實情是:按照復星和Biontech的合約,前兩億劑BNT疫苗都必須是在德國生產,之後才能在大陸代工生產。由於中國保護自產疫苗,至今尚未核准復星代理的BNT疫苗,如何可能同意它在中國代工生產?目前復星在香港和澳門銷售的復必泰疫苗,都是從德國運來的b2疫苗,和BNT賣給美國、以色列還有德國本地的疫苗完全一樣。至於外傳香港復必泰疫苗打不完,面臨八月中效期過期必須報廢,或者倒賣給台灣,這是假訊息,因香港疫苗根本還不夠,不存在過剩問題。如果台灣進口復星疫苗,當然也是從德國原廠進來,還要重開生產線來生產,沒有所謂效期問題。 八﹑復星現在想賣疫苗給台灣,會不會是想發疫情財?價錢上怎麼樣? 解答:復星當初投資德國Biontech研發疫苗,出發點是商業而非政治的,龐大投資要回收就得把疫苗賣出去。至今復星只賣出兩百多萬劑給香港和澳門,因為中國大陸沒有核准,所以它確實是有銷售壓力,但現在其實也是台灣向復星買疫苗的好時機,因為有買方議價的優勢。否則等到大陸核准這批疫苗,到時候我們還未必買得到。至於實際的價格,因為涉及商業機密,我們無從得知,但要求一個正常價格應該是做得到的,例如每劑疫苗不能高過莫德納,這絕對可以去談。 九﹑代理BNT疫苗進來,程序怎麼走?需要多少時間? 解答:台灣藥品進口商如果要向復星代理b2疫苗進來,要先取得1.台灣政府的進口許可,2.台灣政府核准的藥品證明。至於時間多長,就要看彼此洽商的進度,如果能一少些不必要的政治考慮,當然越快越好。 十﹑復星賣疫苗給台灣有沒有政治考慮?為什麼國台辦昨天又再對台叫戰:中國疫苗是要是不要? 解答: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政治考慮,畢竟復星是大陸的企業。但更接近事實的是在商言商。坦白說,這件事如果要促成,國台辦最好少講話,不要插手,讓BioNTech、復星與台灣三方的洽談可以在商言商去完成。但台灣自己也要實事求是,不要老是繞著原廠與代理之間的爭議糾纏,沒完沒了。 兩岸問題脫離不了政治,執政者卻要懂得如何去虛就實。現在疫情緊急,沒有疫苗的話,等到確診每天上千,死亡每天上百,怎麼辦?人命關天,保命要緊,才是眼前最重要的,您說對不對?
    4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转发》 事情大條了,日本贈送疫苗的真相,請國人覺醒: 日本政府準備提供給台灣的AZ疫苗是2019生產的,那一批是英國最早期的實驗性疫苗,6月底就會過期。 台灣人打不得呀,國人一旦施打這個實驗性疫苗,不但沒有效,還可能引發更大的疫情,會對身體弱的人,就算不死也會成為終身失智,或植物人。若造成整個社會一堆弱者、失智者,是台灣社會很大的負擔。事實上這是美日聯合要害死整個台灣社會,讓台灣永遠處在貧弱狀態。 由中央社6月3日新聞中,可以看出問題:「日本政府與阿斯特捷利康藥廠簽約今年之內共要取得1億2000萬劑(6000萬人份)AZ疫苗,但因海外有報告顯示,『有少數人施打後出現血栓的案例,所以目前日本政府不將此列為公費施打的疫苗』。」日本政府不敢列入公費施打的疫苗要轉贈台灣? 中央社新聞又說:「日本政府與美國大藥廠輝瑞已簽約今年之內取得1億9400萬劑(9700萬人份),與美國藥廠莫德納簽約在9月底之前取得5000萬劑(2500萬人份)。阿斯特捷利康製的AZ疫苗即使提供給台灣,不至於對日本國民的疫苗接種造成影響。」是的,把快要過期的疫苗提供給台灣,當然不會對日本國民造成影響!! 5月29日英國廣播公司BBC知名廣播主持人夏莉莎,在接種AZ疫苗後,出現頭痛等嚴重副作用,送醫治療發現腦出血和血栓,一週後身亡。醫院不排除她的死因和疫苗有關。 AZ疫苗是屬於腺病毒載體疫苗,不是比較安全的mRNA疫苗,接種限制很多,包括:18歲以上者需注射2劑。不建議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接種。歐盟藥管局建議將血栓列為非常罕見副作用。韓國開放65歲以上高齡族群接種。『日本則是暫緩施打』。也就是說日本不施打AZ疫苗,所以贈送給台灣。(中央社6/3 22:25更新的「產經新聞:日本124萬劑AZ疫苗4日運抵台灣」一文) 請大家暗中告訴親朋好友,能救一個算一個,千萬打不得要過期的實驗性疫苗,讓國人懂得保命,要撐下去,暫時沒有疫苗不會死的,就是不能施打日本捐的疫苗。 因為美日計畫在台灣重演一次武漢危機,現在台灣人民都被蒙在鼓裡,這是臺灣的最大危機。綠網軍又開始在帶風向了,說日本要捐贈疫苗,中國在阻擾台日友好……現在的執政者將是操死台灣人民的美日幫兇。 懇請有影響力的各界人士,看到本文,趕快找出6月底要過期的日本疫苗真相,站出來揭露這個真相吧。救救台灣! 千萬不要施打日本贈送的疫苗呀!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友人POST : 台灣疫苗到貨慢是因為一早就沒有與藥廠直接簽單,只能加入WhO 的covax 集體採購, 現在廠商也不直接接單了,只有covax. covax 把大家的量集中向藥廠下單,然後每一次藥廠出貨就再分配給各參加者,這也就是為何台灣雖然訂了1500萬AZ但每兩個月大概只能分到40萬的道理,莫得那估計情況類似,也是covax,美琴去關說是沒有用的,參加covax就已決定接受到貨大家分配.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南美,東歐,與亞洲國家在covax 之外還向中國直接採購的原因,因為完全等covax那交貨太慢了,會死太多人也要封城太久,也有訂俄羅斯的,同样道理。台灣也必需而且不得不做类似的covax之外的採購,等covax絕對太慢. 另外AZ 供貨亞非的工廠在印度與南韓,印度因为疫情禁止出口一陣子,還沒恢復,所以AZ供貨會更慢而且不穩定。美國沒有批准AZ,但早就囤積了4千萬劑,現在要吐出來,美國是covax的主要sponsor,會把疫苗交給covax分配,不會特別给台湾因為比臺灣慘的地方很多,我們政府也說自己很行!總結來說台灣的疫苗太不樂觀,除非我們願意be flexible以人命為上。柯文哲昨天說發現疫苗都不是直接採購,也證實了我們只有covax渠道的事實。如果有直接採購,政府早就說了,不會遮遮掩掩。韓國,香港很早就直接向廠商下單了,現在疫苗充裕的很。 covax規定參加集體採購最多只能訂各國需求量的50%不然平台擠爆。這也就是為何台灣只訂到2000萬劑,1500AZ加500莫得那,怎麽辦,就只得壓寶國產2000万補足,二期實驗就要打!這就是整個疫苗供應的全貌與來龍去脈,政府遮掩著不說,因為早期沒有大量採購是個大錯,只有covax一個渠道也囧的要命,不敢說。與其他第三世界國家一樣,找得到疫苗很好,找不到就必須大陸,俄羅斯,不能等。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