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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回報2 年前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今天立法院發生了什麼事,也可能只是把今天發生的事當作是立院日常的衝突。
不!很遺憾的,這不是立院style的日常衝突
這次是出大事了!

國民黨和民眾黨這次聯手要輾壓過去的國會改革法案,#根本不是什麼進步的國會改革法案,而是 #國會擴權法案,這樣的法案會有很嚴重的後果。

就是這麼爭議的擴權法案,所以國民黨不在委員會討論,也不協商直接逕付二讀進入院會表決,想要在台灣人不注意的狀況下,就讓這樣爭議的法案通過。

這次國民黨版的國會擴權法案中最爭議的其一,藐視國會罪,什麼叫做藐視國會?沒有定義!
這多可怕?可怕程度就是像小時候,老師說你沒禮貌,所以叫你去罰站一樣。什麼較沒禮貌,什麼叫藐視,國會決定,就可以用刑法處理你!

爭議其二,國會調查權可以擴及私人企業,要你交帳冊交檔案你不能不交。也就是國民黨立委如果想要拿到台積電機密文件,只要動用國會調查權,就可以逼台積電交出機密文件(然後也有可能被徐巧芯和馬文君公布再洩密)。

爭議其三,立法院聽證會不是不好,是要怎麼做才好。國民黨版根本亂訂一通,這真的是我們期待的聽證會嗎?為什麼要一開始就亂搞聽證?為什麼要建立不好好的建立?

希望有更多人看清楚這次根本不是什麼國會改革!這是是國會擴權!而且是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要讓這樣充滿憲政爭議的法案通過。
拜託更多人關注一下,觀望沉默,只會讓邪惡巨獸越來越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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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6 則回應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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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錯誤的東西 過於簡化的東西 就不要再傳了 請仔細去看法條 到底條文說甚麼 規範甚麼 再來選擇你要支持誰這才是民主精神 ----------------------------------------- 【以調查權侵犯司法人權】 ⚠️對於回答不滿意,就可以「藐視國會」罰錢、抓去關三年! >>> 這是錯誤的 官員反質詢會被制止警告無效、經過在場委員連署可送懲戒 回答虛偽陳述(說謊) 才會被追訴刑事責任 這個叫做"聽證調查制度" 代表在國會回答要據實以報 如有隱匿不實(說話)被查出 有刑事責任 合情合理 ⚠️司法和監察調查到一半的案子,立法院可以要求五天內給他們一份副本 >>> 五天合不合理不定論,但這是有但書的 不是甚麼東西都可以調 司法程序中的案件就不行 ⚠️未經司法機關同意搜索 >>> 錯誤 根本沒有這條 去翻法條看一下根本沒有這東西 【跳過協商直接二讀】 >>> 藐視國會 這個法案4月就提出了 沒有共識 進入黨團協商 5月才交由院會審理 5/17號也是在逐條審查 所以哪來的跳過協商? 只是因為民進黨認為有異議反對但又是少數 所以流程繼續 多數決議才是民主精神 而且藐視國會禁止在國會說謊到底哪裡不合理? 歐美日本都採用這個形式 美國議員 史密斯 : 向賴清德發出的就任祝賀中提到,「賴清德總統需要優先克服的其中一個挑戰就是民進黨激進份子在立法院的破壞。民進黨核心成員反對增強監督制衡的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自己也曾經支持過這些法案。這些法案是一個成熟且繁榮的民主的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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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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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 這次主要國會改革有三: 1. 總統國會報告: 總統報告必須即問即答 代表過去有權無責的狀況將一定程度解除 執政的責任將和總統連結 行政院長則正式成為總統幕僚長 神隱總統的狀況將很難再出現! 2. 國會聽證權: 本來台灣的國會調查權 因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採取的是五權分立 因此三權分立的國會的調查與聽證功能 主要是監察院執行 立法院則專司立法 但在憲改之後國會定為一尊即立法院 但監察院、司法院逐步淪為 「完全執政」的總統行政權附庸 造成功能不僅功能不彰的更是喪失! 這次聽證權只是把被閹割的國會 恢復成「正常狀態」的功能而已! 3. 藐視國會罪: 這其實是立法院作為「完整國會」職能的配套 特別是在蘇貞昌那幾年反質詢盛行 國會幾乎從分「立法院」變成「立法會」 「立法委員」成了「立法員」 這本次修法只是讓立法院 修正成「正常國會」而已! 此次未來新的國會機制建立後 民進黨想再像過去幾年 毫無節制監督的濫用權力 「五院一體」、「總統皇帝」的情況 終於得到了一點撥亂反正! 但是任重而道遠 這些修法僅僅是個開始! ●結論: 綜上所述由於一旦國會改革都過了 賴執政必然是不能像蔡執政一樣爽了 而且隨著時間推進 過去的八年許多「執政黑幕」將被陸續挖開 這個風險是民進黨不能接受的! 這次失敗的「太陽花2.0」 顯然就是他們準備來破壞議事的做法 還有吸引國民黨再次上當 對職業學生側翼讓步 可惜綠營千算萬算都忘了 吸收了初代太陽花教主林飛帆 但太陽花大導師黃國昌在白不在綠啊! 立法院長是韓國瑜更不是王金平! 當然國民黨有些人再看不懂 那就真的是蠢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