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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主要國會改革有三:

1. 總統國會報告:

總統報告必須即問即答 代表過去有權無責的狀況將一定程度解除 執政的責任將和總統連結 行政院長則正式成為總統幕僚長 神隱總統的狀況將很難再出現!

2. 國會聽證權:

本來台灣的國會調查權 因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採取的是五權分立 因此三權分立的國會的調查與聽證功能 主要是監察院執行 立法院則專司立法

但在憲改之後國會定為一尊即立法院 但監察院、司法院逐步淪為 「完全執政」的總統行政權附庸 造成功能不僅功能不彰的更是喪失! 這次聽證權只是把被閹割的國會 恢復成「正常狀態」的功能而已!

3. 藐視國會罪:

這其實是立法院作為「完整國會」職能的配套 特別是在蘇貞昌那幾年反質詢盛行 國會幾乎從分「立法院」變成「立法會」 「立法委員」成了「立法員」 這本次修法只是讓立法院 修正成「正常國會」而已!

此次未來新的國會機制建立後 民進黨想再像過去幾年 毫無節制監督的濫用權力 「五院一體」、「總統皇帝」的情況 終於得到了一點撥亂反正! 但是任重而道遠 這些修法僅僅是個開始!

●結論:

綜上所述由於一旦國會改革都過了 賴執政必然是不能像蔡執政一樣爽了 而且隨著時間推進 過去的八年許多「執政黑幕」將被陸續挖開 這個風險是民進黨不能接受的!

這次失敗的「太陽花2.0」 顯然就是他們準備來破壞議事的做法 還有吸引國民黨再次上當 對職業學生側翼讓步 可惜綠營千算萬算都忘了 吸收了初代太陽花教主林飛帆 但太陽花大導師黃國昌在白不在綠啊! 立法院長是韓國瑜更不是王金平!

當然國民黨有些人再看不懂

那就真的是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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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X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可疑訊息僅為片面敘述,實情是5/17當天不僅是國會改革法案表決,同時也是2兆三項交通建設法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等爭議法案一併進行表決,引發立院衝突及抗議事件。(詳情於資料佐證)

    出處

    一、懶人包一次看!國會朝野政黨廝殺 2000學生立院聚集舉牌怒吼抗議 (財訊,2024/05/18)
    https://www.wealth.com.tw/articles/101681c9-8c22-4f10-b0be-740610a4927a

    "...提出三項交通建設,其中包括要挖隧道挖穿中央山脈的國道六號東延,包括要把高鐵從屏東接到宜蘭的環島高鐵網。三個案子保守估計最少要花新台幣兩兆以上,還限定政府十年內完成。不過,該案沒有衝擊影響評估,也沒有財源規劃,沒有經過委員審查,就在立法院逐條討論審查的下強行通過..."

    二、台灣立法院混亂一日,部分爭議國會改革法案二讀通過(端傳媒,2024/5/18)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40518-⋯an-congressional-reform-bill-controversy

    "爭議一:國民黨以程序卡住民進黨修法版本...

    爭議二:藐視國會罪
    ...除了提案內容不透明外,在程序階段,不管是國民黨團還是民眾黨團的版本,並未在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國民黨團版本,只要民進黨團提出反對意見,便不經討論逕行「保留」;民進黨團版本,不是在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封殺,就是在委員會以散會讓提案出不了委員會。換言之,這些提案內容並未經過實質討論便要逕付院會逐條二三讀。... "

    三、相關報導(中央社,2024/5/17)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170159.aspx

    四、另一報導(今日新聞,2024/5/18)
    https://www.nownews.com/news/642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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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清德總統就職至今尚未滿月,朝野早已烽火連天。行政院昨天將國會改革法案冠上「7大罪名」,包含民進黨認同的項目在內全數覆議,為反對而反對,除了加劇朝野緊張,行政院如太上院般的全數否定立院的法案,毫無掩飾的行政霸權,賴政府未來四年執政,還能如他在520就職演說所稱,「團結力量大,繼續壯大國家」? 國會改革法案歷經4天院會表決,在綠營策動的內外夾擊下完成立法,行政院昨天無意外的提出覆議,並列出7大理由,包括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但憲法並沒有規定,行政院可以針對立院立法過程指手畫腳,甚至定義哪些立委要行使的職權屬於違憲,作為提出覆議的理由。可是在這次政院提出的覆議理由中,第一點就指立院在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很明顯仍停留在過去8年民進黨完全執政的思維,把立法院當政院立法局,毫不掩飾的干預立法院內部的議事爭議,這才是有違院際分際。 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就算在現行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也明定,「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立院這次修改僅將國情報告改為定時舉行,且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卻被政院代替大法官扣上違憲的大帽子,掩飾讓賴總統面對民意的窒礙難行。 行政院也指,認為調查權與聽證權要有節制,這次修法設計會侵犯監院職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但若真的監察院的職權遭到侵害,監院大可以照「憲法訴訟法」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哪用的著行政院越俎代庖,拿來當成覆議的理由。 在民進黨發動青鳥行動將國會改革醜化成「國會擴權」後,政院提出的覆議卻明顯逾越院際分際,干預立法、司法、監察三院的憲政權力,政院恐怕才真的是赤裸裸毀顯亂政的「行政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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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當初為什麼會一開始會去接觸 會去處理這個議題 那是因為我當初還在中央研究院當研究員的時候 我的學長姐一位叫林佳龍 一位叫鄭麗君 他們邀請我去參加台灣智庫的小組 他們希望我跟其他的學者一起幫民進黨 幫台灣智庫去擬國會改革的法案 我們做了各國國會比較的研究 從美國、從法國、從英國到德國 也就是不同的中央政府體制 美國的總統制、英國的內閣制 法國的雙首長制以及德國的總統總理制 我們發現不同的中央政府體制都有一個共通的特色 那個共通的特色就是國會有調查權 而且官員不可以在國會調查的程序當中說謊 這個是在任何民主憲政的國家當中 我們要去進行監督制衡的時候 所必要的事情 因此我開始接觸了這個議題 也開始幫他們操擬國會改革的法案 那個法案2012年林佳龍、鄭麗君、陳廷飛 全部都是民主進步黨的立委 他們連署把這個法案給提出去了 他們提這個法案的時候 那個時候沒有過 我完全沒有怪民進黨 因為民進黨那時候是少數 他們要推 馬政府不同意 所以失敗 這個很正常 但問題是2016年的時候 蔡英文競選總統 蔡英文提出了政見 就是要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 民進黨做了這個政見 蔡英文做了這個承諾 2016年民進黨國會過半 我那時候非常高興 我覺得過去這幾年非常多的改革法案 終於讓國民黨不過半以後 我們可以一個一個實現 除了我現在在講國會改革 國會聽證調查制度之外 還包括2008年野草莓運動 廢除極右惡法 要制定集會遊行保障法 還包括2012年反媒體壟斷運動 所要制定的反媒體壟斷專法 更包括了2014年太陽花運動結束以後 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但是過去這八年 我們現在請大家盤點一下 集會遊行保障法通過了嗎 沒有 反媒體壟斷法通過了嗎 沒有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了嗎 沒有 國會改革法案國會聽證調查制度 通過了嗎 也沒有 民進黨一而再再而三的跳票 但有這麼多人 一而再再而三的縱容民主進步黨 對不起我做不到 我很坦白的講 你們把民進黨灌壞了 跳票了這麼多年的法案 大家裝聾作啞 一句話都沒有坑 我說的是真的 民進黨手上跳票的 我們完成了 今天在立法院外面 抗議表達訴求的每一個人 我都尊重他們的看法 我只有一個要求 就事論事本於事實來討論 不要被恐懼跟仇恨 以及虛假的訊息 來撕裂台灣這個社會 這些都是民進黨承諾過的法案 民進黨指責我說我背棄太陽花運動 我非常的唬爛 太陽花運動結束以後 民進黨最重要要回應的訴求跟承諾是什麼 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請問民進黨一天到晚 把抗中保台掛在嘴巴上 我就簡單問你們一件事 你們收割了太陽花運動所有的政治利益 你們欠太陽花運動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現在到底在哪裡 就這個簡單的問題 到底誰背叛太陽花運動 民進黨你們講這些話 自己都不會覺得你們自己很無恥吧 這就是我真實的想法 我過去這幾天 我全心全意專注 要讓這個國會改革的法案 能夠順利完成 今天晚上 順利完成二讀了 我們現在在進行的 我可以跟大家講 全部都是垃圾條文 民主進步黨自己在反對自己的再修正動議 這什麼跟什麼啊 真的把台灣人當笨蛋耶 民進黨 你們以為你們在這邊混 自己反對自己的條文 你們到底在騙誰啊 今天講的比較多啦 但我還是拉回來國會改革的法案 要我做國會改革的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跟大家講 哪是什麼北京的習近平啊 當初邀請我做國會改革的 一個叫林佳龍 現在在當外交部部長 一個叫鄭麗君 現在在當行政院副院長 我想要請教林佳龍跟鄭麗君 你們當初用台灣智庫的那個平台 邀請了那麼多學者 幫你們做研究 大家不計酬勞 沒有拿什麼錢 幫你們免費寫法案 交到你們手上 就是希望你們可以 認真努力的推動改革 結果呢 我們沒有報酬的幫你們寫法案 讓你們換取了政治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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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院這次的修法 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義務化 即問即答化 試圖改變 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 不管是根據憲法 或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總統都有義務 應立法院的要求 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 接受立法委員的國情諮詢 全部都是你講的話 我現在當總統了 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 義務化是違憲的 我嚴肅的請教賴清德總統這件事 如果你去年講這些話 是在冷銷唯是在騙票 那請問 你有什麼話可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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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黨臉書發文請參考: 破解國會改革謠言!民進黨不要再造謠🔥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破解謠言! 民進黨為阻止國會改革,不惜造謠抹黑,但真相不容扭曲!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透明、公正、有效率的國會體系,來確保所有人民的權益,阻礙國會改革,只會讓民主進程停滯不前。 📣讓我們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條文,逐一破解民進黨的謠言! ❌要求企業交出商業機密,要求人民交出隱私,而且不用搜索票 ✅真相: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45條,要得經委員會之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成員均由立法院各黨團依其在院會之席次比例推派之,並得視實際情況予以改派。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59條之4:「明定關係人員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在場協助!」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59條之5:「涉及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機密事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任何政黨不可能隨意調取商業機密及要人民交出隱私! ❌破天荒可要求軍隊交出藍白想要知道的資訊,相信到時候習近平桌上也會有一份 ✅真相: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59條之5:「涉及國家安全、國防機密得拒絕證言」,且過程依據成立調查專案小組,是要有相關議案及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不可能隨意調查軍隊,且調查小組的成員必須是有各政黨的比例代表,故調閱何種資料都一目了然。 該條文設計者,為林佳龍擔任立委時提出。 ❌可以任意懲罰拒絕配合的企業、社團或一般民眾,而且可以連續開罰。 ✅真相: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48條規定如果被調查人或受約詢人拒絕、推延、隱匿不提供或虛偽陳述,立法院須經院會決議(過半數立委投票同意),才能處以罰款,並可按次處罰到改正為止。 但不可能無限次數的無理處罰,因為被處罰的人,如果不服立院的罰鍰處分,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救濟,由法院作最後決定。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59條之5,明訂涉及國家機密、逾越調查目的得、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隱私或機密、行政訴訟法規定等事項,均得「拒絕證言」。 條文原設計者為尤美女、顧立雄版本內容。 ❓立委洩露隱私資訊怎麼辦? 如果調查委員洩漏本案關係人的商業資訊或個人隱私,將會 ✅依個資法和刑法公務員洩漏秘密罪第110條以及妨害秘密罪第318條等相關規定處理,處罰調查委員,甚至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請民進黨停止這些謠言和抹黑的手段,讓我們共同努力,推動國會改革,創造一個更好的台灣,為中華民國持續努力,讓改革順利進行!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HKCtpikuLyrpVhCY/?mibextid=WC7FNe
    2 人回報2 則回應1 個月前
  • 本人有提了一個立法院職權刑事法的修正案 就請對國會說實話 他只要在那邊做木頭人 只要被你罵幾句事後什麼都沒有發生 這個質詢並沒有辦法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 他如果隱匿我們也可以是針對這個失職 我們可以要求他要負責任 他如果說謊 那更有在國會這個殿堂上 為不實的責任 他如果說謊 那更有在國會這個殿堂上 為不實的證詞或虛偽的證據 要負刑法上的責任 關於刑事人士團體權的部分 還有一個問題是 民眾黨團的提案 對於證詞方面 如果有虛偽不實之陳述 要罰以50到500萬罰款 這部分恐怕也有問題 因為我們這個人事同意權的對象 基本上他是應政府的邀請進來政府 他基本上大概都是社會上 學有專業的精英 那麼動輒對我們的精英人才 要施以刑法的對待 這恐怕會嚴重影響人才進入政府的意願 這對國家也是很不利 所謂的調閱權 我們要能夠調閱文件 我們立法院如果再不做就是立法怠惰 大法官也解釋了 法院都有了 應該要公布 所有反對強化我們立法院調查權 的一些立委 讓社會知道 為什麼你把我們自我閹割掉 白河以為他們過半可以毀陷亂政 這是我們第一個要進行警告 可是你把他目前扣打死的時候 就所謂他們的藐視國會罪 國會也變成一個大怪獸 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 我們的立法院在立法權 在預算權我們獨缺了一個調查權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我們的立法院就變缺了牙的牢 調查權本來就應該是立法院的權責 調查權編到監察院去 本來就是我國體制上的混亂 實施調查權會用到的聽證的制度 應該要建立 民主進步黨反對在野黨提出來的 違憲擴權的修法 我們反對藍白提出的超越憲法的修法 請馬英九注意 立法院所有執行 所有報告 總執行還是委員會 都是即問即答 馬英九應該很誠懇的面對這個問題 要以尊重國會的態度 我們要求馬總統應該 我們希望他能夠放下先人的手裡 勇敢面對所有的問題 能夠即問即答 總統來做國民報告即問即答 從來就是立法院上政治攻防的議題 從來就是政治攻防 大家知道 做不到沒有修憲做不到 我們也反對在野黨版本 要取代司法院 取代監察院的憲政怪獸 我們也反對在野黨 可以質詢總統 這樣一個太上國會 我們也反對在野黨 可以質詢總統 這樣一個太上國會 您願意承諾 在當選總統後 親自前往立法院國情報告呢 謝謝 總統國情咨文報告之後 立法委員可以發表意見 如果有就委員 有希望 因為總統的咨文 他聽不是很清楚 總統可以再做補充 這個程序其實都有 未來我一定會依照憲法 還有依照立法院的質詢行事法 欣然到立法院 去履行總統應有的責任 立法院黨團都要求 總統來到立法院 做國情咨文之後 接受立法院質詢 這樣的做法是有違 目前的憲政制度 違憲 請對議員說實話 MING PAO CANADA // MING PAO TORONTO
    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個月前
  • 全文貼出 【那些民進黨不敢讓你知道的事? #九大QA揭穿民進黨噁心謊言】 我是陳菁徽委員,就是被民進黨鍾佳濱委員擒抱、撲倒、暴力、重摔倒地上,然後後背瘀青一大塊的國民黨委員。 背部痛已經很痛苦,但看到民進黨中央與綠營側翼鋪天蓋地的造謠資訊,扭曲國會改革五法的噁心論述,頭更痛了。 這篇直接完整拆解民進黨噁心論述,也歡迎所有追求真相的朋友大力分享。 1. 國會改革五法哪裡違憲?哪裡傷害自由民主? 國民黨提的國會改革版本,#就是民進黨2014年就提的法案。10年過去了,也過了8年的民進黨立院絕對多數。民進黨不敢做的,國民黨來完成! #請2024的民進黨不要打臉2014的民進黨,騙票騙10年,台灣都成為詐騙天堂了。 2. 國會改革法案的內容通通沒有公告上網、沒人知道? 所有待審議、各個版本的國會改革法案, #通通都在立法院官網中的開會文件,完全可以提供讓所有民眾下載觀看。 所以民進黨不是笨就是壞,明知法案都有公告,還可以睜眼說瞎話。 #這樣的國會更應該要改革。 至於修正動議,是會議的現場收案、宣讀並處理。(如民進黨在當天提出40個修正動議、40個再修正動議, #民進黨也沒先給所有委員看過,全體國人更不清楚內容)。 星期五開會時,任何修正動議都即時發給所有立委,民進黨委員說沒看到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忙著動手進行暴力。 3. 為什麼國民黨立委團團圍住主席台?站在韓國瑜旁邊? 因為國民黨黨團早早預料,民進黨會在院會審理國會改革五法的時候,動用暴力搶佔主席台,並阻止院會正常運作。 所以早在三天前,就已經有藍營立委輪值在門口排隊準備一早進入議場,並在一進入議場後就圍住主席台,確保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可以安全到達主席台主持院會。 #如果有惡人要攻擊你,#去防守就只是義務而已。 4. 國民黨委員不讓沈伯洋進議場? 所有委員都可以自由進出議場,國民黨委員們 #只有不讓暴力之徒 如鍾佳濱、郭國文、沈伯洋等委員衝撞、攻擊主席台,阻擾議事進行。 而且嚴重懷疑沈伯洋在黨內人緣很差,竟然被王定宇委員慫恿後,踩著其他委員的背部、身體進入議場。 所以郭國文見暴力衝撞主席台無望,竟然攻擊中立的議事人員秘書長周萬來並搶奪議事文件。 昨天的議場內,#民進黨委員做盡欺負老弱婦之惡事。 5. 吳思瑤說立院太多警察了,怎麼一回事? 在民進黨發瘋似地使用暴力的情況,亟需要警察來保障立法院秩序。況且, 韓國瑜 院長 #甚至被綠委拘禁在院長辦公室,逼迫主席不得出來,無法順利主持院會! 況且,柯建銘在開會前一天協商時,便開始威脅、開嗆院會將爆發「史上最大衝突」。 我相信很多警察非常無奈,畢竟就有人無辜臉被爆擊。 #立委打警察就是民進黨的水準。 6. 為什麼可以使用「舉手表決」? 因為民進黨立委不斷蠻橫搶奪表決卡,又想要利用投票時暴力霸占主席台,所以韓國瑜只得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裁示「舉手表決」。 相信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面對野蠻、不文明的行徑,就是需要強硬起來,依法用其他合法表決形式進行,保障議事順利。 #不然有些人就是聽不懂人話。 7. 國會改革通通沒有經過討論、協商? 會說出這種危言聳聽,不是故意欺騙全國民眾,竟是根本沒有做功課。 #當然這也很民進黨風格。 進入院會前,國會內的專案報告,跟多場公聽會這都進行過,甚至民進黨召委鍾佳濱都主持過。至於鍾佳濱作為主席,甚至故意不到場開委員會,只為了故意讓改革民意無法出聲(沒錯,就是那麼荒謬)。 甚至司法法制委員會逐條審查時,民進黨立委有想替台灣民眾好好審法案嗎?並不,他們提了44次的「散會動議」,不審就是不審,不討論就是不討論。 8. 什麼是藐視國會罪,一般人會受影響嗎? 過去幾屆的立法院,行政官員無故缺席、故意不提供資料、甚至公然說謊、反質詢甚至是惡意質詢。這不僅造成行政、立法兩權的失能,更是 #民進黨讓台灣民主蒙羞的鐵證。 所以,美國、法國與德國都透過國會聽證調查權,讓官員在聽證調查時說謊或虛偽陳述時,都會遭到處罰或判刑。而藐視國會罪僅有針對政府人員,普通民眾並不會受刑事處罰。 最重要地,藐視國會不是立法院說的算,要法院宣判才算哦!所以 #沒有肆意擴權的問題! 9. 哪裡來的兩兆錢坑? 禮拜五所要審議、表決的內容,根本不包含花東快速道路、環島高速鐵路,只有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及《刑法修正草案》,整天說兩兆的,你們都被騙了! 然後那些在網路上一直造謠的,不是根本沒看議程,就是存心發動認知作戰。如果您只是一般民眾,千萬不要上了民進黨的失智列車,他們很會騙,而且演得很像。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個月前
  • 近日謠言滿天飛,綠營鼓吹民眾上街抗議,但也不斷有人說不知道國會在吵什麼,因此關於台灣民眾黨版本的修法,我需要澄清幾件事: 第一,立法院不會沒事就成立調查委員會,翻開史頁紀錄,從第四屆到第十屆,每一屆不超過四次,也就是每一年最多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所以並非無論何時、任何人都會被立院傳來問話,必須成立 #調查委員會 才能傳訊弊案關係人,非關係人根本無須擔心這件事,再者,關係人若無故缺席或拒絕提供資料,也要經過院會決議才能處以罰鍰,而院會決議需經過非常嚴謹的程序。 第二,政府官員說謊才會有刑責問題,民間人士就算說謊也只經過相關程序處以行政罰緩,因此請民進黨或相關人等所謂「不來立法院就會被關」,是不可能的事。 第三,關於民進黨所謂「立委會洩漏營業秘密或國防機密」,在職權行使法的第五十九條之一規定非常清楚,涉及國防、外交或其他法令應保密之事項,要以 #秘密會議 行之,有個人隱私遭受到不當侵害、個人生命財產或自由遭受威脅、營業秘密遭受到不當侵害之疑慮,這些特殊狀況聽證會是不公開的,也就是說,有人造謠台積電的Know-how會被立院洩漏,完全是無稽之談。 除了立委的保密義務,立法院本身也有相關的規範,#洩密將會以洩密罪移送法辦。在 #行政訴訟法 上有完整的規定:公務員、醫生、心理師、助產士、律師、會計師等,技術上或職業上接觸到秘密者,都 #可以拒絕證言,把這些相關的規範移到立法院的聽證、調查委員會,一樣有保密的效力。 這幾天,大家可以看到鋪天蓋地的 #抹黑造謠,包含會洩漏機密、民眾來立院會受到幾乎東廠式的逼供,這完全是 #故意製造人民恐慌,台灣民眾黨堅持的國會改革,是希望強化調查權與提名人的審查,就如同民進黨立委十多年來不斷提出的國會改革方案,我們的方案絕對沒有超越他們原先的提案範圍,更沒有超越 #釋字585號大法官解釋 對於聽證調查的範圍,並不會發生逾越現有的法規的情況,更不會超過憲法的授權。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