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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2 年前
10:07 1
【事實釐清】網傳「此次公...
yahoo! 新聞 f
而針對傳言說的「領票不過即不通過」,蘇
彥圖解釋,傳言應是混淆過去未修法前的
「一般公投案」的《公民投票法》規定。公
投法先前經歷幾次修法,在2018年修法之
前,設有投票率過半的門檻。因此,在過往
的公投選務中,可以看到反方呼籲選民不要
領票,以做為政治杯葛。但現行公投法已調
整門檻,根據目前《公民投票法》規定,其
通過門檻已修正「有效同意票數須達到選舉
人的1/4」,且「有效投票票數要多於不同
意」,因此2018年以後的公投,反方陣營仍
會訴諸「不同意」以達其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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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于聖指出,複決案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
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而依
照目前選舉人數,有效同意票數過半,要超
過965萬票可通過。
林于聖解釋,傳言說的「只要票數不過,就
無法通過....領票反而是同意票和不同意票相
較」說法有謬誤,因為複決案門檻並未設有
領票率規定,不管有沒有領票,最終通過的
門檻是以「同意票數是否超過965萬票」為標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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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6是「憲法修正案複決投票」,不是「公民投票法」所指的公投! 11/26當日,除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外,另一項投票是:「憲法修正案」的「公民複決投票」(即修憲複決投票)。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據上, 1. 複決投票時,如「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如果不去(領、投)複決票,或領票之後,投下「不同意票」,只要「同意票數『不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該修憲複決案,即不通過」。 2. 反之,如果「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修憲複決案,即通過之」。 本次修憲案複決投票,在台灣是頭一回舉行,許多人不清楚,誤把修憲案複決投票,認作「公投法的公投」,其實,根本是倆回事! 所以: 支持這次的修憲案,11/26可去領票,並投下「同意」票。 但是反對這次修憲案的,也可以不去領票,或雖領票,但是投下「不同意」票。 投「不同意」票=「不去領票」。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公投法修正案,我們關心的這3項略如下: 一、投票年齢: 舊法為:20歲。 新法為:18歲。 二、任官(被選舉)年齢:(※重中之重) 舊法為:23歲。 新法為:18歲。 三、通過門檻: 舊法為:投票人達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以上同意。 新法為: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 請大家多關注本次公投法案。 「選舉權」我們沒有太大意見,「被選舉權」就很可議了。高中生可以當立委、市長,請問當政者在想什麼呢? 請大家留意,要不18歲(高中生)就可以當立委, 巿長(傀儡?)….. 所以,不領票或投廢票都是嚴重的錯誤,應該要投「不同意」票,才能免於兒少治國。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18歲公民權 需要超過961萬9697票贊成同意才能通過 也就是 不領票 投廢票 投不同意票 都可以讓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不能通過 備註: 有一說 不領票,可能會被作票 修憲公投與一般公投是不一樣的 一般公投是 1/2的領票率 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 即算通過 修憲公投 的門坎比較高 修憲複決公投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修憲複決公投,是立法院通過之後,再公投 。跟一般公投案是不一樣的)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All 這次不一樣 不是公投案 是複決公投 千萬不要領票 一旦通過就是修憲 投票權是還行 被選舉權真的不妥 投票率過半 同意票過半 就是通過 ‼️請分享不要領票 降低投票率 同時增加開票速度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十一月初三日 星期六洲 宜:下架民進黨 已讀 為了中華民國 公投法改了,不能投廢 票,要投反對票,不然 按第一條同意票多過反 對票就成立了別意氣用 https://www.storm.mg /lifestyle/637778 公投票要領, 而且要投 反對票,別中了1450的 計謀,不領票與投廢票 是助長該案通過的成案 率! 不想支持的公投項目,可 以不投票、投廢票來抵... 公投法有改,所以對公 投的項目不同意, 就要 投"不同意", 若是”不 投”或投”廢票”,就等於 是同意了。 編按:依據《公投法》規定, 只讀16 公投自2021年起每2年舉..... 公投法寫得非常清楚, 公投通過的要件只有兩 項: 1. 同意票數多於不 同意票。 2. 同意票數達 投票權人總額1/4。 領票數多少、廢票數多 少...都沒用!輸-票就 是輸!
    5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轉貼》領票很重要 我那個朋友那天在群組說了很多,我整理如下: 公投法規範,公投案只要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總數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即通過。依中選會推估今年18歲以上有投票權選舉人總數約1979萬1208人計換算,年底9公投案要獲約495萬張同意票就可通過。 以上就是四分之一公投的內容。你們看,只要有四分之一的人投票,且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就過關。 換句話說,愛家的人不領挺同票,只要有495萬人領挺同票,且挺同票過半,就過關了。 請記住,你可以不領挺同票,但你不領挺同票的同時,有可能正在幫助挺同票過關。 這種遊戲規則是很吊詭的邏輯,因為你不領,當挺同的票低空飛過時,他們的同意率會趨近於100%。 比較文明的方法是領了挺同票,去投不同意票這樣才是最有效讓挺同案不過關的保險做法 以上給大家參考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建議這次公投票也不要領,因此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除了下修投票權,還有被選舉權(原先23歲),也一併下修到18歲,真的很誇張,難道要屁孩領導這個國家嗎?為了不讓這次公投票過關,請記得拒領公投票,目地就是要票數不過,只要票數不過,就無法通過。若領票反而是同意票和不同意票相較,最後同意票一定比不同意票多,就一定會過。 阿扁時代推出的公投案,為何沒過,就因趙少康大力宣傳,發動拒領公投票,才讓公投案通通沒過,因為領票數沒有達到規定。
    11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 周六就是公投大日子,不管是正名運動、同性婚姻、核電議題,請踴躍表達你的意見。不過,律師要提醒,投無效票(廢票)或是不投票,可是變相支持通過! 依照公民投票法第29條,公投案通過只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多數決:也就是同意 > 不同意。 2.最低同意門檻:也就是同意票要超過投票權人總數的4分之1;本次門檻為494萬票。 只要1+2同時成立,公投案就會通過。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公投 18 歲公民權投什麼? 是希望將「選舉權」的門檻 從 20 歲下修至18歲。 現在公投法改了 不能投廢票~ 要投反對票! 不然按第一條 同意票多過反對票就成立了! 別意氣用事了,①公投票要領 而且②要投[反對票] 別中了 1450 的計謀..... 不領票與投廢票 都是會助長該案通過的成案率!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公投 18 歲公民權投什麼? 是希望將「選舉權」的門檻 從 20 歲下修至 18 歲。 現在公投法改了 不能投廢票~~ 要投反對票! 不然按第一條 同意票多過反對票就成立了! 別意氣用事了,①公投票要領 而且②要投[反對票] 別中了 1450 的計謀..... 不領票與投廢票 都是會助長該案通過的成案率!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