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8 個月前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eTax Portal, Ministry of Finance
逾期檢驗
112-07-31
領有牌照的車輛要定期檢驗,依照規定自用小
客車出廠5年以上未滿10年每年要檢驗1次,10
年以上的車子每年要檢驗2次,所以車主不要忘
了行車執照上規定的檢驗日期,要按時到監理
機關或指定的代驗車廠檢驗,如果逾期仍未檢
驗,超過1個月會被吊扣牌照,超過6個月以上
會被註銷牌照。
被註銷牌照後的車輛,不得再使用公共道路,
如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及停放)被查獲,
除須補繳從牌照註銷日起到被查獲日止的使用
牌照稅及按上述補徵稅額處2倍以下的罰鍰外
車輛尚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得領用新牌照
車主為了自己的權益,別忘了驗車時間。
,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0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依據立法院通過的「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四條規定=>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 。再依第十三條規定=>....發佈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行政命令得命名為規程.規則.細則.綱要.標準.或準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行政命令 。再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下級機關的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的命令 。剛剛(2017/04/09/04:15)登棟上網查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個法律位階的「法律」第45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立法院未修改通過=>遇(考驗中的考驗車)未禮讓罰款600~1800元 。如果立法院未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蔡英文總統未於2017/4/30公佈,那麼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就趕不上2017/05/01發生效力 。請問交通部長,你可以用(行政命令)位階的「交通安全規則」去牴觸(法律)位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嗎?難道你比立法院院長還要大嗎?難道你比蔡英文總統還大嗎?總統還沒有公佈的法律,你可以要求人民遵守,來罰款嗎?「中華民國」它是「法治國家」嗎?難道要像36年前,登棟任職於台中監理所豐原監理站約僱助理工務員,當時的劉俊夫股長,給我在公文上簽名,交通處長用一紙行政命令,要求全省的監理單位,違反法律當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逾期一個月以上參加定期檢驗需吊銷牌照,從新驗車領牌,用行政命令罰款600元準其驗車,這樣比立法院劉松潘院長還大的(交通處長),用行政命令改掉法律嗎?36年前當時的登棟在該公文上,寫上「此行政命令牴觸法律無效」在下方簽名(黃登棟)及寫上日期,當時的劉俊夫股長,只將該公文存檔,從那一天(民國70年)起,全台的監理所.站,都依違法的行政命令,逾期一個月以上參加定期檢驗的車輛,罰款600元,準其參加檢驗,不必吊銷牌照 。請問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一條規定,行政命令可以牴觸法律嗎?難道登棟曾經電話詢問當時的台大法律系系主任林山田教授(故),行政命令牴觸法律要如何呢?他告訴我,中華民國的行政命令牴觸法律有幾十萬條,登棟你要問的是哪一條呢?請問36年後的今天2017/04/09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嗎?請問公路總局局長,行政命令可以比法律位階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還大嗎?立法院未修改通過該法律條文第45條「未禮讓考驗中的車輛.....」可以處罰人民嗎?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蔡總統今天公告修正的空汙法已正式生效!#大家2020年準備開始存錢買汽機車吧!政府拿我們老百姓的老舊汽機車開刀去換工廠的廢氣排放量!大家覺得合理嗎?#覺得不合理的 請打XXX!#覺得這法規很棒很合理的 請打O!政府把我們汽機車減少的排放拿去賣給工廠!不給汽機車排,改換給工廠跟燃煤電廠排!請問這樣我們的空氣品質會變好嗎?如果修殺幼兒一律死刑或修鞭刑的立法效率有這麼好就好了! 汽機車專家介紹新法規,#2020年 驗車新規矩正式上路後,總共有1120萬台的 #10年以上老車去驗車時幾乎是不可能過的(如果你現在開的是8年車,#那2020年時你的車也會變10年車)!因為政府會拿第三、四期的環保標準來驗你的一、二、三期老車!#只要驗三次不過就直接註銷牌照!然後再過十年,政府會不會又更新法規改拿四、五期的環保標準來驗你三期的車?歡迎討論分享。 ⬇連結是蔡總統今天公告空汙法正式生效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284621 社長剛剛用社長的 看見新竹 粉絲頁發這影片,#很像有些社友會看不到,所以社長再發一次! 現在一台新機車七、八萬,國產新轎車六、七十萬!小康家庭、弱勢家庭買的起新車嗎?難道未來非高收入的人民,連騎車開車的權利都要被剝奪了嗎?因為根本買不起車! #現在大家最好別買8年以上的中古車了!大家的老舊汽機車未來也別想賣了!因為2020年後,老車根本不會通過標準?中古車商也不敢跟你收?因為這車未來不能上路的話,他要怎麼賣人?所以大家如果有8年以上的老車,2020年開始可以準備報廢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所有車輛不歸責實際駕駛人,記「該汽車」違規1次,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5. 自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 111/10/18 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還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省道及快速道路區間測速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10. 超速-記1點●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超速或低於速限-記1點 行駛中使用手機記1點、●併排停車-記1點 在車站、學校、市場、消防栓之前停車記1點 交叉口路、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記1點 臨時停車、停車,駕駛人或乘客不依規定開車門因而肇事記1點
    2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知道嗎? 新的空污法,今天即將在立法院最後三讀 通過後,未來各縣市可以任意規劃低空污區 住宅,都會,風景與校園學區都會是首波禁行區 採車牌辨識系統科技執法,只要偵查到十年以上老車通行, 將開出1500元至60000元罰鍰逞罰車主 另外.未來不管你的車是幾期,車子顧的好不好, 都要符合最新最嚴苛的廢氣規範才能繼續使用 驗不過將採累進罰款.半年內複檢不過或未檢則吊銷牌照 想來很悲哀,不過換個方式想 有環保署跟立法院這樣替台灣空氣品質把關 未來台灣路上只有新車跟電動車,空氣一定好到棒棒 如果沒有變好怎麼辦?造成的傷害誰負責?, 當然也一定跟這些扼殺老車的決策者無關 所以.如果你熱愛機車,享受騎乘,也珍惜摩托車文化的傳承 請在這有限的時間多騎多看多拍照目前家中那台... 陪著你與家人,上山下海許多年的摩托車, 因為你這台車已經被國家判斷是空污元兇,使用是犯法的 以後在路上,能看到一台一代勁戰 可能比在西門町看到一隻台灣雲豹還要難 天佑台灣 #知道嗎? #環保署的空汙提案中註明 #將來淘汰與撲滅十年老車 #所獲得的降低汙染值 #可移轉拍賣交易給固定汙染源 #也就是扣打可用來放寬工廠廢棄排放標準 #相信這樣台灣空氣品質就會好了
    2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112.6.30起交通違規記點新制簡表 -1年內記點累計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者,吊 銷駕照。 - 逕行舉發案件涉及記點條款,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直接對車主記 點;如車主無駕照,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 - 若歸責對象為非自然人之租用人(如:以公司或機關名義向租賃公司承租車輛),因無 法記點或記次,改處罰鍰2-3倍。 其它違規記點樣態 編 |號 1 超車、迴車、倒車 2 違規樣態 危險駕駛、 嚴重超速…等 裝載物品超長、 超寬、超高、超重、 3 未過磅、未帶臨時通 |行證、滲漏、不穩妥 5 |4|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 大型重機未依路段、 時段行駛 6 疲勞駕駛 7 不依規定使用酒精鎖 8 肇事致人受傷 ※營業車駕駛人違反第 29條、30條或33條再 加記1點 |※初次領駕照未滿1年,再 加記1點 記點點數 1 3 2 1 2 3 1 內容摘述 設有禁止超車處所、標誌、標線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設有禁止迴車標誌、劃有分向限制線或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倒車未顯示倒車燈光,未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 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蛇行或危險方式駕車 ・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 ˙任意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它 ・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 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 或於車道中暫停 在高、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 向行駛 裝載貨物不依規定(超過長度、寬度、高度或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未 懸掛危險標識…等) 裝載貨物超重;超過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行經地磅處所未依 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服指揮過磅者 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 駛;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者;載運人客、貨 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 大型重機(550cc以上)行駛高速公路,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時段 或違規併駛、超車、使用路肩、附載人員、物品、載安全帽等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關心您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8樓 電話:(02)23658270或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網址:www.judge.gov.taipei 法令依據 (道交條例) 第47條第1項 第1-3款 |第49條 | 第50條第2、3款 ■線上申辦歸責實際駕駛人 第43條第1項 ■監理服務網查詢記點(次) |第29條第1項 | 第29條之2 |第1-2項、第4項 第30條第1項 第1~2款、第7款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第34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者或 第35條之1 不依規定使用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者或由他人代為使用解鎖者 |第1-3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肇事致人受傷 | 第30條之1第1項 1年內記點達6點,得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扣抵點數2點;其扣抵,自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1次為限。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規定辦理。 11207 ED |第92條第7項 加重處分 |違反道路交通管 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汽車有第29條、第30條或第33條應予記點情形 理事件統一裁罰 者,除依第5項各款予以記點外,並加記違規點數1點 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條第7項 違反道路交通管 112年6月30日起,初次領有駕照未滿1年之駕駛人,依第5項第1款或理事件統一裁罰 | 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款規定應記違規點數者,加記違規點數1點 | 第2條第8項 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統一裁周 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條第6項 第2頁
    15 人回報1 則回應9 個月前
  • 各位大有為的政府官員…….您們真是好棒棒! 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愚民,考驗人民的智商 工廠大煙囪排放的都是可以控制的煙、火力發電廠用的都是乾淨的煤、風力發電等的是不缺電的東北季風,你們這些神隊友無極限的繼續抖掉年底選票吧! 講啥”空汙換抵”……..真是好笑到了極點------突顯自身無能罷了 管不了最嚴重的工廠大煙囪…只能耍耍威風----將責任歸咎於微不足道的小煙囪(將二行程機車趕盡殺絕)………..就算滅了-----空氣會變好???…..您我心知肚明!! 二行程機車已全面停產多年---各部份零件更是取得不易…故剩下少數族群所擁有之二行程機車…皆是車主的寶-細心呵護是一定要的,每年也通過政府環保廢氣標準-也固定繳交稅金 平常更少騎上路…也都非代步車—騎的只是回憶…..保留下來將成為文化資產 試問:一昧的趕盡殺絕----當成政治的籌碼…..您的良心過意的去??? 不得已之下…網路的朋友..將政府此偉大事蹟-德政…..分享至臨近國家……(紛紛表示不可思議)-------丟臉丟到國外 日本還在用相當台灣三期排放標準檢驗車輛---台灣已邁入世界最嚴苛之六期標準….但空汙依舊-----真是值得玩味的問題 (要不要去申請個金氏世界紀錄---讓世界見證台灣偉大的另類奇蹟) 新的空污法政策上路 10年以上燃油車無一倖免 為了生活可以忍 但栽贓老車-誣蔑行徑…只是讓人唾棄 為了政策可不騎….但空汙解決了嗎 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用六期的法驗十年的車 #國外視老車為不可多得的文化資產-台灣視老車為眼中釘..政治籌碼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可怕---砍汙染源最低的來抵換工廠排放 #誰通過空污法第9、36、40條,我們一定號召不會再給該黨或參選人任何機會!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2 讚 長版日期 項目 (住) 2012年01月01日至112年12月31日 M10日112年07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 費(元): 徵收機關長官 112 全期 版 ATS-6760 汽油 6014228 U22087**** 花蓮監理站 補發 ::自用小客貨 4,800. 4,800 1.本費請於康納期限內繳納,逾上述日期繳納者, 2如您在繳納後一個月內,辦理車輛異動,換規定辦理。 ※ 繳納方式: 1、臨櫃繳納:持繳納通知書至全國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便利超市收 站代收公庫繳納。 2、電話語音轉帳繳納:412-1366或41-1366(電話號碼為6碼之地區),服務代169# 3、網路繳納: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4、申請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可至各區監理所網站下載申請書表, 5、「監理服務APP」:提供監理最新消息、查詢及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便利服務,歡迎 上公路總局網站下載(https://www.thb.gov.tw)。 金鎖 4.800 4,800 ※ 注意事項: 1、車輛不再使用或失竊時,請洽就近之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報廢或註銷手續,以免權 益受損。 2、自用汽車、機車所有人如不依規定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 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新 ER 自用小客貨 112年01月01日至112年12月31日 *120817F44* 自112年07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止 費(元) 讚 陳惠君 *ATS-6760F6014228* ※繳納期限前可持本單至郵局或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 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費款。 ※第一聯務必加蓋收費章戳,並索取繳費證明單及核對金額。 20718EFL 花蓮監理站 城 973058 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152號 服務電話:(0338523166分機107、10日、114、1 #A: (03)8527777 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 本由收款公庫備查。 真 112年 全期 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 收執聯 車主姓名 |温美華 車輛種類 車牌號碼 排氣量(cc) 能源種類 自用小客貨 ATS-6760 1498 汽油 陳惠君# 1120718E 假 24 1498 汽油 留言 *112473100004800* 超商、金融機構可代收至112年08月17日, 逾期請洽監理機關。 流水 6014228 所 屬 花蓮監理站 單 補發 棋 繳納公庫及經收人員蓋章處 | 2023軍蘭國際童玩 冬山河親水公園 徵收費鎖起迄日 1120101-1121231 於超商車費,請記得索取 繳費證明單並核對金額。 5 留言 新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請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 費電子繳款單申請,或掃描右方QRcode,即可進行線上申請。 郵資已付 茶請多加利用監理服務APP或至監理服務網,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掃描 右方QRcode,即可進行線上查繳。 花蓮郵局許可線 112.05.26 流水號碼:097999 統一編號 022087**** 應繳金額 4,800 ver. 20200730.1 回回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個月前
  • 《全國老車自救會顏坤泉對於慶聯有缐電視節目訪視》 土地水空氣是萬物生長三要素,土地被政客財閥己炒作到,勞動階級望塵莫及,高雄的水空氣,因為是重工業區空污水污台灣之最。 今民進黨為了神主牌癈核家園,騙百姓台灣絕對不缺電,然而在綠能上下其手未有配套上,全台燃煤發電火力全開,致中南部空汚達到紫爆階段,對於空污原兇政府(燃煤發電廠、中油、中鋼、癈棄物處理焚化爐)及財團(石化業、…)地下工廠,怠惰無能也無強制改善意願,所以107年6月空污法修正通過,把整個空污轉嫁至移動源,也就是小老百姓的汽機柴油機器車輛上。 整個空污法顕現州官可放火,財團的財大氣粗,小百姓只能任人宰割,無法保護自己的財產。 空汚法南部移動源,可以轉至固定源,這不是圖利財團什麼是圖利財團。十年以上老汽機車柴油車特別加嚴檢驗,80條檢驗不合格吊銷牌照,這不是淘汰什麼是淘汰。只要立委過半,只要我喜歡,沒有什麼不能做的民進黨,違憲野蠻鴨霸的心態表現無疑。 新任環保署長張子敬,和李應元沒有什麼大差別,烏鱡車就烏鱡車還叫髒車,髒車總比髒人好太多了。又說修理可補助,買二手車若是檢驗排氣通過就可以補助,處處是陷井和不強制淘汰,只要檢驗合格就可上路,又有何不同。君不得不知道檢驗的期數和馬力比(每一期的引擎都有極限),又為何驗排氣又要驗馬力比,這就是政府的百般刁難(馬力比是新引擎剛開始時的認定用)。 我們老汽機柴油車汰換,是經濟問題不是空汚問題,空汚最大兇手是政府和財團,只要經濟好有誰不想開新車住豪宅。 107年七月十五日,老車自救會聖戰第一戰至今,政府還在推托拉扯搞不清楚狀況。老車自救會不是丐幫,也不需要政府拿民脂民膏來補助。川普退出減碳行列,民進黨要當世界模範生,要上天堂。我們老車自救會只有恭送起程,但不要拉我們勞動司機入地獄。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政令誰出誰負責。台灣嚴凱泰納智傑在台灣賣約一百萬,出國賣約47萬。日本豐田在日本賣約60萬,賣來台灣约一百二十萬,整個矛盾在那裡。所以我們要求: 一、政府買車換車(車價差一半) 二、零利息無期限。 三、每月盈餘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繳車貸(不佔政府便宜),無盈宇像學貸順延。 四、舊車(或車貸)以市價相抵入新的車貨,舊車禁止整體輸出它國。 五、政府掌管經濟,若經濟不景氣或其他原因司機不能營運,政府收回車車貸全抵。 六、老司機再工作沒有幾十年,再背上車貸情何以堪,故老車分一期二期能展延十年二十年。 七、以上是連貫性的,若是政府不願做,或是做不到,我們只有退而求其次,當期車當期驗,讓老車自然淘汰。 我們自救會永遠站在反空汚前鋒,但也要顧生計。 全國老車自救會召集人 全國交通運輸產業工會理事長 顏坤泉敬告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7月1日多項新制上路,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其中更攸關荷包與健康,以下為您整理各項措拖。 交通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1.縮短故障車輛停放高速公路路肩之時間,由2小時縮短為1小時,違反規定者,可處罰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2.提高汽機車在公車招呼站10公尺違規停車之罰鍰裁罰基準,汽車一律處罰鍰新台幣1200元;機車處罰鍰900元至1200元。 3.放寬民眾申領露營用小貨車牌照及開放車輛改裝LED頭燈與拖車變更設備規定,開放個人亦得申領一副屬露營車之小貨車牌照。 4.放寬香港及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報考及持當地駕照換發我國駕駛執照之資格條件,由原需持獲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比照外籍人士規定改為6個月以上即可辦理。 5.推動實施營業大客車逕行舉發案件違規記點。 6.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要求特定場域之停車場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 7.臨時通行證電子化,除相關特殊貨物仍採紙本申請,其餘一律採用電子申辦方式申請與領取通行證;而為節能減碳、縮短人工作業及有效管理等效益,7月30日學習駕駛證也將電子化。此外,隨著行動裝置盛行,中華郵政也將從7月25日開放行動投保業務,並擴大提供民眾以郵政VISA金融卡支付醫療費用及政府規費等。 食安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中央社/資料照) 1.依「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自7月1日起製造的食品,全面禁止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者將依法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不完全氫化油是人工反式脂肪主要來源,藏身在蛋糕、麵包的常用原料中,吃多了恐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 2.食用醋標示新制上路,屆時如業者僅將「調理醋」標示為「醋」,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如產品為「合成醋」,卻標示「釀造」或「調理」字樣,屬於標示不實,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 除了強化業者標示外,民眾也可以從產品的成分內容判斷屬於哪種醋,例如釀造醋的原料包括米、水果或穀物等,不會添加醋酸或冰醋酸等原料,而調理醋同樣以釀造醋為原料,還會加入水果或果汁等進行調味。 勞動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中央社/資料照) 1.事業單位規模在200人以上,需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負責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約有1500家事業單位將受到影響。如果雇主未依規定聘僱或特約醫護人員,將可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 2.交流電焊機製造者或輸入者沒有拿到經勞動部認可的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就不得對外販售,否則可處最高200萬元罰鍰,並且可要求採行限期回收或改正等措施。 環保新制︰ (中央社/資料照) (中央社/資料照) 為了減少塑膠微粒危害海洋生態,7月1日起國內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包含: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妝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若經查獲違法販賣,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得限期命販賣、製造及輸入業下架、回收或退運。 環保署提醒,民眾若在選購6大類商品時,發現產品全成分標示內容出現聚乙烯Polyethylene(PE)、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 Methacrylate(PMMA)等疑似添加塑膠微粒的商品資訊,可以提供環保局進行後續稽查、檢驗作業。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