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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用釋憲當武器,拒編預算違法違憲】
立法院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軍人待遇條例」,就是要提高軍警消之待遇與加給,沒想到行政院長卓榮泰竟然說,行政院沒有將相關支出編入2026年度總預算,再次以釋憲作為擋箭牌!

我只想問一句,行政院到底還要用釋憲之名,破壞憲政秩序到何時?立法委員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在沒有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之前,就是有效的法律。行政院藉由「不編列預算」手段,規避或延宕法律效力,這是行政權的傲慢,更是對「民意」的蔑視。

釋憲制度是處理憲法爭議的救濟機制,並非用來規避依法行政的藉口,行政院本該依法編列預算並執行,行政院一再「先拒絕執行,再聲請釋憲」,形同將憲法法庭淪為政治操作的附庸組織,此作法如果被容許,未來行政院都可以用「拒編預算」方式,杯葛任何立法院制定的法律,等同賦予行政權「否決立法」的權力,這還符合「民主法治國家」的憲政常態嗎?

行政院拒編預算並非單純行政技術問題,已經是憲政危機層次的問題了。如果依照憲法第172條,行政機關制定命令牴觸法律是無效的,又怎會容許其他行政行為(消極不編列預算)違反法律呢?

監察院是時候發動調查權了吧,面對行政院院長公然違憲、挑戰法律,還要繼續悶不吭聲嗎?行政權專斷的病,恐怕已經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監察院要繼續無視嗎?

行政院依法行政 是義務 不是權利!2025.08.21.立法委員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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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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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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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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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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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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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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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