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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食安風暴與內閣總辭是台灣政治發展與民主問責的重要歷史事件。 當年由於劣質豬油事件引發嚴重的社會不滿,時任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於10月請辭下台以負起政治責任。隨後在11月底的九合一地方選舉中,執政黨遭遇重大挫敗,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隨即率領內閣總辭。在民主制度中,無論哪一個政黨執政,政府施政與官員去留都必須面對民意的檢驗、立法院的監督,以及定期選舉的洗禮。民主制度下的核心監督機制民意與公民參與:社會各界與公民團體(如您提到的青鳥運動或其他自發性集會)的發聲,是反映民間心聲與展現公民力量的重要管道,能對政府決策與施政形成鞭策。輿論與媒體監督:新聞媒體與社會輿論能將施政問題公開化,促使公共議題獲得跨黨派的關注與檢討。司法與立法體制:司法機關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政黨影響;立法院則透過質詢、法案審查與預算把關,對行政機關進行體制內的實質監督。無論是歷史上的食安風暴,或是現今各項公共政策與政治爭議,政府官員與執政團隊皆須在法律與民意的框架下承擔對應的政治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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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文來自網絡轉貼: 馬來西亞華人點解民主體制的弊病: 很不幸的,這些弊病也發生在美國。 台灣已是個例子。。 *希望無論你黃,綠,藍都花5分鐘睇睇,關於香港未來* 以下係一位馬來西亞朋友在一個發帖回覆他點解有9成馬來西亞人都支持香港政府執法,係馬來西亞人親身經歷,希望無論黃,綠,藍政見都花5分鐘睇完。 *《點解馬來西亞華人支持港政府? 》* 我打粵語很慢,還是直接用中文。很多香港人都很奇怪 搞不明白 馬來西亞華人為何會支持 中國政府 和香港政府,撐警察嚴厲執法,比例還高達96%。當初馬來西亞人不是因為乾淨選舉而走上街頭嗎?照理來說應該會支持港黃絲才對,禮尚往來。 歷史上馬來西亞也是英殖民地,採取西敏寺政治議會制度,君主制憲。馬來西亞人剛剛在2018完成了世界上值得驕傲的創舉,第一次投過選舉和平完成了政黨輪替,從獨立時期就執政了60年的國陣政府被人民替換,希望聯盟(希盟)勝利了。 不換還好,一換才知大問題,民主體制的弊病還有體制缺陷,一下子就浮上檯面,結果搞到民意大轉變。這裡就告訴你們,民主體制的嚴重缺陷。 缺陷一:民主制一人一票,等於讓最基層,學歷最低的一群人主宰結果。最低層這班人 要求的都是民粹政策,飯來伸手,最好什麼都是免費。 缺陷二:大部分選民要求民粹政策,領袖為了討好選民 就時常出台不知所謂的政策。 缺陷三:民主制就是誰都可以參選。通常最能煽動人心的政棍會勝出。最會喊口號,結果完全沒有執行經驗,甚至連財政部長也被踢爆沒有專業文憑,陰公。 缺陷四:政策短視,剛贏得大選就在想怎樣才能贏五年後的下一場大選。所有政策都是短期政策,或者只為在五年內大撈一筆。 缺陷五:聯盟政府由多個政黨組成,每天都在明爭暗鬥。基本上這些政棍的主要工作就是玩弄政治議題,罵敵對黨,民生課題從來不是第一。 缺陷六:玩弄宗教和種族議題以獲取支持。為了要贏得大選 自己本身又沒有政績,大部分政棍都會走捷徑玩弄種族和宗教課題煽動人民。 缺陷七:一換政府所有工程計劃就大風吹,甚至有些工程計劃突然停工。影響很多人生計。 缺陷八:大選極度容易被操縱。由於大選的變數太多,有很多方面都能被操縱,只要有銀彈,能夠控製網絡媒體,能夠聘請大量槍手,很大可能就能左右選舉結果。而政棍的“投資”在贏得大選後就會想要“回本”。 缺陷九:贏得大選後 很多政治委任,安排政黨人士擔當政府要務。這些人很多都是一畢業就玩政治,或者靠自己是辯論隊有口才 上位。他們很多甚至沒打過工,沒行政經驗,只是靠把嘴。 缺陷十:五年才一次大選,也就是說在五年內 你是民也他是主。只要第五年大撒錢 健忘的人民也會高高興興拿幾百塊投執政黨。 英美國家靠戰爭發橫財,但他們總不能對世人說我們是因為二戰 殖民很多地方 搜刮資源才發財的,也不能說我們是在中東地區 阿富汗 伊拉克,敘利亞,科威特搶奪石油資源才發財的。所以他們到處更人家說他們是因為“民主自由”才發財進步的。 其實很多民選政府都是被他們顛覆的,英美要推民主制度還不是為了能夠操控選舉 成立傀儡政府。當操控不成功就支持在野黨,在野黨背叛就說收藏大量殺傷性武器 然後就直接出兵打了。 *港人看不清楚啊?我g們馬來西亞人看得可通透了。* 一針見血! ��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學術與宗教不是聖牛 翁達瑞 (陳時奮)/ 美國大學教授 這陣子,台灣政界與媒體流行兩個問題: 一、你相信台大或民進黨? 二、你相信慈濟或民進黨? 會這麼問的人,心中都已經有答案。他們相信的是台大與慈濟,因為兩者有「學術」與「宗教」的光環。民進黨則是「政治」組織,且曾是「叛亂」組織,當然不可信。 我要說的是,民主國家的公民不應盲目相信、甚至崇拜特定的團體。學術與宗教不是聖牛,也是會犯錯。不論性質如何,所有組織與團體都應該面對檢驗。 台大與慈濟是否比民進黨更有公信力,端視議題而定。針對台大的抄襲調查與慈濟的疫苗捐購,我反而選擇相信民進黨。我的選擇有嚴密邏輯基礎,不是因為我是民進黨的支持者。 #民進黨可信的邏輯 民進黨是政治組織沒錯,也因為這個屬性而受到嚴格的監督,包括法令、制度、與公眾的監督。 除了一般法令規章,民進黨還要接受兩個特別法的約束:政黨法與政治獻金法。 制度上,民進黨的行政官員要接受議會監督,民代要定期面對民意檢驗。民進黨的各級幹部也要定期改選或重新任命,決策過程也都有制度規範。 最重要的,民進黨要接受公眾監督。這裡的公眾包括黨員、支持者、媒體、輿論、還有競爭政黨的批評、攻擊、甚至抹黑。 一個受到嚴格監督的政黨仍可能腐敗,但不可能一手遮天。相較於國家發展方向,論文抄襲與疫苗採購都算是小事。如果在野政黨只能抄作芝麻蒜皮的小事,那表示執政黨沒有更嚴重的貪瀆。這是我相信民進黨的原因。 #台大不可信的邏輯 制度上,台大是「行政」機構,上級是教育部。基於「大學自治」的理念,教育部很難插手台大的運作。 作為一個「自治」團體,台大卻未具「法人」的身份,因此沒有類似「董事會」的內部監督機制。 台大的經費來自稅金,但幾乎不受民意的監督。基於對學術的尊重與禮遇,台大的預算從未遭到立法院的為難。 雖然台大要遵守幾個特殊法(如大學法),但這些法案規範的是大學的運作,本身沒有防弊的功能。 學術單位是封閉的團體,運作規矩外界不得而知,也無從檢驗或監督。若有弊案發生,基於家醜不外揚的考量,學界人士大都選擇沈默。 台大缺乏內、外部監督機制、法令約束鬆散、運作規則特殊、成員的凝聚力又強。這樣的組織腐敗會成為常態,而且長期存在。這是我不相信台大的理由。 #慈濟不可信的邏輯 慈濟屬「宗教」團體。除了一般法令,不受人民團體法的規範。研議中的宗教法又遲遲不能通過,讓慈濟成為法外組織。 慈濟是佛教組織,但沒有類似天主教廷的上級管轄單位。慈濟屬人民團體,卻不受人團法的約束。除了輿論,慈濟沒有任何外部監督。問題是,慈濟掌握媒體經營權,可以左右輿論。 就內部制度而言,慈濟幾可為所欲為。所謂的「上人」是終身職,不必改選。慈濟的董事會成員與執行長,都未經公開遴選。慈濟的決策更是「上人」說了算。 嚴格講,慈濟是披著「宗教外衣」的事業團體,販賣的商品是愛心。相對其他營利事業,慈濟享有多重優勢:資金來自捐款,沒有股東監督;人力來自志工,不必招募員工;屬免稅的非營利組織,連財務都不必公開。 慈濟的決策掌握在「上人」的親信,屬寡頭壟斷的集權組織。慈濟擁有數以百萬計的信眾。儘管出錢出力,他們沒有投票權,也無法左右上層決策。 一個不受外部監督、缺乏內部制度、擁有龐大的財務與人力資源、決策專斷、名為宗教實為盈利的組織,對我毫無公信力可言。 除了上述三項邏輯推論,台大與慈濟對我不可信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 台大的抄襲調查判定與慈濟的疫苗採購爭議,兩者都可聞到濃厚的政爭味道。這兩場政爭的主使者都是在野政黨,借用「學術」與「宗教」的清譽鬥爭執政黨。 台大與慈濟介入政黨鬥爭,不論是主動參與、被動配合、或不小心落入陷阱,都嚴重傷害自身的公信力。這是我選擇相信民進黨最重要的一個理由。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留法哲學博士 - 台東原住民,輔大校友從法國轉傳來此文: 《罷韓為「蔡英文政治」 完成歷史定位》 2020-06-05 11:02 聯合報 / 主筆室 罷免 民進黨最終還是從黑幕裡走到台前,為「罷韓」發出最後動員令,新任黨主席是獲得817萬票的總統蔡英文,韓國瑜是其手下敗將,此刻正被她用國家機器再次輾壓。總統大選、高雄市長選舉都延長加賽,執政者不只要贏得滿盆,甚至要看到對手被車裂,讓全黨與側翼在血腥味裡亢奮臣服。 一場地方首長罷免,執政者不惜濫用國家體制成政黨私刑工具。蔡主席的罷韓檄文裡說,這是首次縣市長罷免投票,立下台灣民主里程碑,其實此役無論勝負,已決定她的歷史地位。從賴清德到韓國瑜,從選舉到治國,國家黨派化反蝕民主,蔡英文的政治碑銘將被刻下「民主異端」。 蔡英文樸素卻極重視外表,形象包裝成文青,崇尚理想與進步價值,但她的政治卻極其陰暗曲折。面對黨內派系林立、國民黨捲土重來,甚至中共掣肘,她為鞏固絕對執政,完全背離民主政治追求的平等公正、人權法治、分權制衡。 這條暗黑不歸路,從黨產會、促轉會等以正義之名追殺國民黨起,走到後來,連韓國瑜如此手下敗將,蔡英文都要全面動用國家機器,令其灰飛煙滅,讓人看到跛腳總統的驚惶,時時刻刻都需要有個敵人來確保同志槍口朝外,滿足黨派擴權的野心。 高雄人有罷免市長的自由,韓國瑜辜負市民在先,就算被選票趕下台,也只能自作自受。但這場罷免比韓國瑜更對不起人民的是,執政黨將行政部會、中選會、NCC,乃至社會穩定最重要的礎石—司法獨立,都當作政治柴火,只為燃起高雄市民激情,重回大選時的對立分裂,以衝過門檻達陣。 「蔡英文政治」之所以是民主異端,關鍵在於,她以民主之名推動以個人利害為中心的集權統治。在這個國家裡,民主由她定義,即便摧毀在野黨,實施一黨獨裁都偽託是人民意志。所以高雄人沒有不投罷免票的自由,就如她藉由側翼將在野監督、異議者都打成境外勢力,貼上「台灣敵人」的標籤。 弔詭的是,若一切取決於民意,為何她和她的黨都不能光明磊落?綠營側翼在高雄以公民運動掩護報復行動,一如當年蔡英文暗助柯文哲搶攻台北市長,表面高唱公民自覺,躲在地下搞滲透抹黑。法務部、中選會一再坦護行賄及介入罷免,交大學生會作賤高雄媽媽來說謊買走路工,不過是學著跪舔執政者的腳趾,更何況大學裡早有范雲、林飛帆等潛伏求官的樣板。 民進黨對著年輕人高唱進步價值,政治風格卻如盜伙賊幫,只講私利無視公義,投機貪婪毫無執政格局。罷韓是實踐民權,但政府卻作得像是恐嚇選手打假球的黑道,難道蔡英文真不懂什麼是公平競爭?還是綠營作假太多,已失去不作弊參賽的自信? 罷韓本是地方事,卻演成攸關國家政黨化的公投,而絕大多數人只能眼睜睜看著憲政體制毀在一場罷免裡。別對高雄人有過多要求,他們也有不得已,過去這年因為韓國瑜,民進黨從中央到地方無不杯葛,高雄人像是受虐人質;此時只差在菊花謝海盜來,留不留韓都是任人宰割。 韓國瑜的支持者不必計較一時,即便罷免通過,老韓也沒白走這遭。罷韓,是台灣民主的里程碑,記錄國家機器全面私有化;失去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和權力分立的民主是暴政,罷韓,就是蔡英文實施暴政的歷史證據。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游盈隆表示,基於4個不證自明的理由,呼籲大家對這項修憲公投案說不。第1,這項修憲公投案內容其實包括2部分,前1部份是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這個部分符合擴大政治參與,順應世界民主潮流,理應支持(以下簡稱「18歲選舉權」)。 游盈隆:18歲者有被選舉權,與大多數先進民主國家制度相違 游盈隆說明,後1部分是年滿18歲者有「被選舉權」,依此次修憲意旨及相關法律規定,意思是國民年滿18歲就可以參選立委、六都市議員、各縣市議員、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這1部份從未在台灣社會廣泛討論,遑論社會共識,同時也缺乏民主憲政理論與經驗的支持,事實上與大多數先進民主國家的制度相違。 游盈隆提到,第2,這次修憲公投合併地方選舉舉行,和2018年公投與選舉同時舉行一樣,就是「公投綁大選」。但執政的民進黨2019年修改《公投法》,廢除公投綁大選。如今當民進黨欲推「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便又恢復公投綁大選。公投綁不綁大選,都由執政黨片面決定,形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可忍,熟不可忍? 游盈隆表示,第3,這次選舉過程中,民進黨上從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眾立委、民進黨內要角與各候選人到全國各地宣傳「18歲公民權」,卻絕口不提「18歲被選舉權」部分,形同有意用「18歲選舉權」掩護、夾帶「18歲被選舉權」過關,甚至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公然矇騙選民,心態非常可議,非常不道德。基於不應縱容政治人物視道德為無物,不應鼓勵政治人物恣意投機取巧、欺瞞詐騙選民之行為,當然應向這有嚴重瑕疵的修憲公投說不。」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轉錄~認同分享 人民覺醒: 向草率的修憲公投 大聲說 ~~~~ 不同意! 沒有大咖敢講…18歲修憲公投包含[被選舉權],游盈隆揭「年底公投全貌」 痛批:政黨腐敗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將在11月26日與九合一選戰同天進行,意在擴大公民政治參與,將投票門檻降至18歲,不過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除了賦予18歲公民投票權,也會賦予18歲公民被選舉權。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今(11日)就坦言,18歲公民權公投不該過關,問題就出在修憲案後半段的「18歲被選舉權」。 18歲公民權修憲是決定是否賦予18歲公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與公民投票、被選舉權,是台灣第一個獲得4大黨全數同意的修憲案,將於11月26日進行公投。 "而目前修憲未通過,代表這次公投18、19歲年輕族群無法投票,得由中選會公布的選舉人數(約1,930萬人)表決,總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總額一半,也就是18歲公民權的同意門檻為965萬票,公投才能過關。 游盈隆今天在臉書警告,若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台灣人凡年滿18歲就有資格參選立委、六都市議員、縣市議員等各級民意代表。游盈隆指出,年滿18即可參選國會議員,大概只有英國在試行,全世界其他各民主國家都有年齡限制,一般限制在23或25歲以上,包括美、法、日、韓等等,因為國家立法者若不能深思熟慮,對立法或修憲工作漫不經心,「對一國家民主的傷害會有多大?」 游盈隆不敢想像,「一個沒有當過一天公民的人,就可以立刻選立委、選市議員,這是什麼樣的思維邏輯?」令他不禁要問「是要討好誰?」痛批所謂「跨黨派共識」推動18歲公民權,充分顯示今日台灣政黨腐敗與黑暗的一面。 游盈隆認為,這次修憲公投案,鼓吹修憲案者與政壇大咖只敢大談前半段,卻對修憲案後半段的「18歲被選舉權」隻字不提,企圖蒙混過關。 「如果修憲案過關,那肯定是台灣憲政史上的一個笑柄、敗筆和災難。」 https://tw.news.yahoo.com/%E6%B2%92%E6%9C%89%E5%A4%A7%E5%92%96%E6%95%A2%E8%AC%9B-%E6%B8%B8%E7%9B%88%E9%9A%86%E6%8F%AD-%E5%B9%B4%E5%BA%95%E5%85%AC%E6%8A%95%E5%85%A8%E8%B2%8C-%E7%97%9B%E6%89%B9-%E6%94%BF%E9%BB%A8%E9%9B%86%E9%AB%94%E8%85%90%E6%95%97-071827458.html#:~:text=%E8%80%8C%E7%9B%AE%E5%89%8D,%E7%9A%84%E8%B2%AC%E4%BB%BB%E3%80%82
    3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一個納稅人的心聲〉 /楊渡 報稅的季節又到了,現在整個臺灣的政局正在為著罷免反罷免紛紛擾擾,執政在野天天講政治,似乎沒有人為一個普通納稅人講講老百姓的心聲。現在是該一手交稅,一手說話了。 首先是這個政府,明明拿我們的納稅錢拿去編國家預算,2025年還是歷年最高的,可居然還說不夠用。更誇張的是還說因為被刪預算,連社會福利的錢都要扣,護照發不出來。拿最多的錢,辦最少的事,藉口居然是沒錢。一年來,一事無成,一無所為。連各部會要解凍的預算,都要扣著不動,當做罷免的相罵本。立法院的決議不執行,只會送給大法官去否決。整個行政院跟癱瘓了一樣。無能到這個地步,我們交稅是幹什麼的? 立法院也一樣。本來職責是監督政府,現在一開會就是鎖門打架,一個國會議場搞得像一群小流氓打群架,開會就是舉牌抗議。讓小學生都以為民主原來長這樣,教我們怎麼教育孩子? 好不容易通過的法案,政府不執行,天天搞釋憲。好像吃飽太閒,法律當做遊戲。把老百姓的痛苦晾一邊。這些立委每個月拿我們的幾十萬的薪水,好像只為了表演不入流的武打戲,真是可恥! 最不堪的是,川普的對等貿易搞得世界大亂,各國莫不朝野團結,共商國事,槍口對外。我們政府,放著台積電去美國投資一千億美元,尚未談判就先跪著宣告零關稅,還高興宣稱我們可以幫美國搞好經濟,而台灣的廠商已經開始在倒閉。至於美國,看你已經跪好了,連談判都懶得理你。 對外無能就算了,對內居然搞大罷免。用我們的納稅錢,去印傳單,塞入每一家每一戶的信箱,宣傳罷免連署,還搞出側翼團體、網紅網軍上街遊行。所謂當家不鬧事,偏偏這個當家的要鬧事,那我們何必交稅金給你來鬧事呢? 國是如麻,經濟受困,民生艱難,政府不管,天天搞政治鬥爭。時而要公務員簽忠誠切結書,時而要檢查人民的思想,連北一女老師鼓勵學生參加徵文比賽的群組轉發,都要變成罪狀。一個堂堂陸委會,不好好主管兩岸事務,改善兩岸關係,天天在內部抓匪諜,找敵人,扣帽子,搞得像東廠公公。這難道是我們納稅人養它的目的嗎? 司法是最讓人痛心的。我們付錢養司法系統的檢察官、調查局、法院法官,乃是為了三權分立。在行政與立法的制衡中,留下一個公平公正的仲裁者。民主與法治,是現代社會的基石。沒有法治的民主,很容易變成民粹政治、暴民政治。法治是維持公平與公正的社會秩序的最後天平。然而,現在的司法已變成政黨的工具。在民眾心目中,檢察官不斷搜索在野黨,扣押在野黨的政治人物,卻對同樣有問題的執政黨罷免連署,視若無睹。執法不公,司法不義,變成執政者的鷹犬,讓司法的公正公平形象不斷受損。然而,這些司法人員,可都是用我們納稅人的民脂民膏在養的。他們不公平不公正的時候,老百姓能怎麼辦? 交稅季節,想到這些,就忍不住想為納稅的小老百姓說句話:老百姓的日子很辛苦,我們期望的只是「國泰民安」,可以安全安定安心的過日子。 別忘了,我們才是國家的主人,交稅養政府,是養一個公僕,而不是一個玩弄權力的惡僕!更不是讓你來鬧事,不是讓你家暴人民的! 這位公僕,別鬧了,好好做事吧!
    5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動員五百人 小英養二十五個黑機關 身兼中華職棒聯盟會長的藍委吳志揚也認為,新政府宣示的發展策略在體育署業務內就可推動,成立體發會只是在現行組織上「疊床架屋」,未來體育署不但要受教育部節制,還被政委「監督」,甚至不在政府科層內的人也可「下指導棋」,「頭頂上的婆婆媽媽這麼多,只會讓體育署公務員無所適從,將來只怕更不敢做事。」 吳志揚還質疑,體育署納入教育部後業務變多了,人力、經費卻沒相對增加,但根據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體發會運作所需經費,竟必須由體育署編列預算支應,這等於是壓縮體育署原已拮据的經費。 「若新政府真的重視體育發展,」吳志揚認為,應直接將體育署升格為體育部,而不是設置妾身未明的監督單位,來限縮各部會自主空間。 過去政府標榜分工精細能帶來高效率,卻往往造成組織疊床架屋,部門的本位主義與相互掣肘,反容易形成權責不明、功能不彰的弊病。因此從一九九○年起,行政院著手規畫政府改革工程,希望簡化政府行政層級,循功能整合與事權統一的方向,依照職能類同、權責明確原則,將組織「扁平化」後,進一步提高效能、精簡人力。 只不過幾年搞下來實質成果很有限,透過總量管制確實減少部會級的機關,但任務編組型的臨時機關,卻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尤以扁政府時期最為顯著。 不受國會監督,卻能直接命令公務員 陳水扁當選總統是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替,但因面臨「朝小野大」的困境,加上不相信由長期執政的國民黨政府養成文官體系,從扁上台後就開始衍生出一堆體制外的單位,例如政院南、中、東、雲嘉南聯合辦公室等。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相關規定,國家各機關組織應以法律定之,但這些單位卻僅以內部組織規程就逕行運作,因此才被外界戲稱為「黑機關」。 這些「黑機關」內部建置的官位雖不大,但憑藉著有行政部門的「大人物」撐腰,往往可以「直通」政府機關。更因為沒有法源依據,經費不受國會監督,行為不受組織規範,嚴重破壞既有的文官體制。 事實上,扁朝最為人詬病也在人事任命與安排只有政治權謀和酬庸,不尊重專業,缺乏監督的黑機關,往往就是藏汙納垢之所在 馬政府時期大力推動政府組織改造,雖然展開清查扁時代的「黑機關」,並將部分組織「合法化」。只不過文官制度的僵化,使政府政策與民意經常出現落差。 為了避免政策設計不夠親民屢犯眾怒,馬政府習慣透過跨部會溝通平台,來規避單一行政機關決策僵化的風險,面對重大民生議題則會成立「任務編組」,例如食品安全辦公室就是為了因應層出不窮的食安風暴。 到了蔡政府上任後,更是「變本加厲」大搞體制外的單位,只見一方面下令要精簡百分之一預算員額,一方面卻不斷擴充跨部會協調的任務性編組。除了已掛牌的能源和減碳辦公室、年金改革辨公室、體育發展委員會,目前也研議成立文化會報,加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若立法通過,行政院未來將再新增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非法組織指揮法定機關 林全曾宣稱要以大政委模式,推動跨部會事務。如今任務編組林立,只要修改《行政院處務規程》即可成立,並由政委擔任召集人。即使組織無法源依據、諮詢委員不具法定職權,但因政委處理跨部會的特定議題時,對部會的行政權,往往可介入影響甚至干預,連帶依附在政委下運轉,職能又不受國會審議、監督的黑機關,也可輕易凌駕正式行政機關之上下指導棋。 「這等於讓非法組織來指揮法定機關,當然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吳志揚質疑,政委本身就具有跨部會協調功能,其實不需要特別成立一個溝通平台,蔡政府熱中這種做法,原因無非是要培養一群「背書部隊」,代表新政府不尊重現有機關,也不相信既有的文官體制。 另一位資深藍委更嘲諷,依照民進黨過去的定義,只要沒有組織章程的單位皆是「黑機關」,那蔡政府被稱為用「黑機關」治國,倒也當之無愧。 對於外界搞「黑機關」的批評,政院一律強調這只是「溝通平台」,只是政院決策的「幕僚單位」。但一位與會人士卻指出,能源和減碳辦公室在掛牌成立前一天曾召集各部會開會,原以為該辦公室將提出解決限電危機的辦法,沒想到卻是找各部會討論未來運作方針,這位官員忍不住嘲諷:「權力無上限的辦公室,卻開了一場不知道要幹嘛的會議!」 另一位與會官員表示,至今尚未接獲該辦公室指派任務,「就像一個空的辦公室」,但卻能下令各中央機關、國營事業、學校等盤點屋頂可架設太陽光電板的面積,並列入績效評比,「權力之大讓人不得不從。」。 平時少囉嗦,選舉還可幫吆喝 知情人士則分析,小英政府透過「任務編組」開放管道讓人走入政府,美其名借重專業,但其實是為了選舉考量──給予這些平日意見很多的人一個有實質影響力的「頭銜」,等於是將他們收編納入體制,讓他們不會常找政府麻煩,一旦到了選舉時,又可成為政府側翼的活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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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傳來: 有關第12條公投案,請參考護家盟的新聞稿(主教團是其成員),以及一位在法律界的教友所提供在公投技術及法律上的說明: 20181122 針對公投12 案「護家盟」重大聲明 針對公投12 案,因為時移勢轉,人民已經覺醒,多數人民拒絕給同性關係立法,公投力量將超越錯誤的釋憲,「護家盟」必須在關鍵時刻,回歸本質,因此違背自己夥伴「幸福盟」提出的公投12 案,【呼籲人民給予12 案投下「不同意」。】 一、理由: (一)因為748 號釋憲結論是必須給同性關係立法,「護家盟」夥伴「幸福盟」遂提出退而求其次的專法公投12 號案。但是既然釋憲本身就是錯的,本質上就不應該接受,因此「護家盟」主張必須回到本質,不必跟隨釋憲起舞,委曲求全。 (二)公投12 案等於立法原則創制,或重大政策,公投法第30 條規定,公投立法原則創制案「必須三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不能超過下一會期休會前,就必須完成審議程序」。若公投12 案通過: a. 等於由護家方給予同性關係立法的強制力,這不但脫離本質,且違 背人民意願,傷害下一代孩子的幸福,因此無法贊同公投12 案。 b. 等於給政府有足夠理由去訂立同性關係法,強制且有時效,等於原 本尚處於模糊、不確定與充滿變數的法案,變成強制立法。 (三)原本護家盟都是單打獨鬥,五年來面對法律與釋憲,人民多半無動於衷,因此擔憂釋憲後執政黨強勢立法的後果,如今隨著公投發酵,民眾普遍覺醒,多數民意反對給予同性關係任何立法機會,許多法界前輩站出來反對公投12 案,這都給護家方力量,認為未來抵擋同性關係立法是有機會的。 (四)未來如果執政黨仍執意為同性關係立法,則人民應該集體站出來反對,如果民意夠強,則釋憲的效力也可以無法施行。 (五)釋憲問題可以處理:如果公投展現人民反對同性關係立法,公投12 案有足夠投票人數,但卻多數反對,則是重要指標,後續可以處理釋憲問題。 (六)一切在在需要人民的力量。 二、釋憲錯誤,必須對抗: (一)釋憲錯誤在於憲法第171 條明文規定:釋憲的先決條件是:當法律與憲法發生牴觸時,才進行釋憲(原文: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如今是沒有同性關係法律,憲法也沒有婚姻相關的條文,卻無中生有說,同性關係沒有保障是違憲的。同性關係必須先有相關法案,既然沒有法,就不能無中生有拿沒有的東西去核對憲法條文,況且憲法也沒有相關條文,拿什麼去核對? (二)釋憲錯誤的解決未來再行研議,需要將執政黨這次修法刪除的公投得以複決憲法增修條文的法條,重新拿回來。同時建請監察院儘速將調查結果公佈。 三、公投指南: (一)普遍在傳遞的公投「五四三(15、14、13 三個公投案)投反對」依舊可以進行,但是增加一個12 號案投反對。 (二)12 號案應該領取,展現足夠的投票量,代表人民高度關心,造成未來對同性關係立法的投鼠忌器。 四、風險: (一)如果12 案不能通過,則有兩個大方向: 甲、10 案成立: A. 未來立法約束性保住婚姻定義(但是目前同運正在申請釋憲,能否保住婚姻定義尚不可知道) B. 民法可能難以保住,會被動到,但是同性關係不屬於婚姻。 乙、10 案不成立: 則未來立法風險比較大,立法方向可能會非常紛亂,很可能直接 修改民法。 (二)有意讓12 案不成立:人民不能同意且強烈阻止對同性關係一切立法,但是這必須讓公投的力量展現,人民的聲音與力量讓執政黨不敢動作。 (三)不管公投結論,一切回到立法院角力,人民的力量如果無法展現,則連專法的約束也會失去。 附註 壹、公投法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 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 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 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 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四、依憲法之複決案,立法院應咨請總統公布。立法院審議前項第二款之議案,不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立法院、直轄市議會或縣(市)議會依第一項第二款制定之法律或自治條例與創制案之立法原則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提案人之領銜人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經創制之立法原則,立法機關不得變更;於法律、自治條例實施後,二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 經複決廢止之法律、自治條例,立法機關於二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之法律。 貳、憲法第171 條: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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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文)對司法嚴重的抗議 -黃越綏(社會政治觀察者) 「司法不公」長期以來一直給社會普遍不信任的刻板印象,也是身受其害者心中永遠的痛,同時更是關心司法正義與存在價值學者專家們眼中的沉淪。姑且不論台灣民主歷史發展過程中因不斷受外來勢力與殖民統治的蹂躪與迫害,導致對於政治(管理眾人之事)的冷默與沉默,更因疏忽了在公民教育的學習中,「人民是頭家政府是公僕」其角色的自覺性與權利義務上的自主性,反而給了特權或霸權的政客們有了操控司法及愚弄百姓的合理、正當與慣性化的藉口。 「法律是道德最後的防線」,所以一般人均以不觸法、不犯法,甚至法不入家門等不同形式來警惕並藉以達到社會道德規範的要求。道德標準通常以公平、公正及公義為原則,但公平、公正與公義的標準又因國家、種族、文化等的差異而有所區分。公眾人物的道德是社會公評的標的,前總統陳水扁 當然也不例外,姑且不論是針對其元首身分的尊重或是檢驗其執政八年期間對台灣社會貢獻的功過,單純地站在一個基本人權與人道的觀點以及司法程序未經三審定讞,應以無罪推定論的前提下,來看這個所謂「世紀大審判的扁案」。正是馬執政黨可利用這個再次民主化黨政黨輪替的機會與運作的過程,來從事社會安全與司法體系之改造為「轉型正義」作全面性的提昇,但令人遺憾的是馬團隊卻挾其選票,國會及地方勢力之絕大多數以妖魔化政黨的罪行嘲弄司法的中立,作為一再踐踏人權的價值。 扁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後,依舊是媒體追捕焦點,在藍綠分壘意識型態激化以及政黨鬥爭的推波助瀾下,最令社會大眾詬病的是「未審先判」以及「一再延押」的政治動機及政敵鬥爭的爭議。 一位任內既無內亂外患罪,而卸任不到一年的總統,只因懷疑他有貪污洗錢罪嫌而被起訴,政府竟動用了龐大行政資源,利用特偵組以及針對此「個案」在法務部長特別的青睞下,不眠不休的從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每天對「媒體放話」、「特偵組員一字排開宣誓入罪決心」展開「押人取供」、「施壓污點證人」、「總統及法務部長透過媒體公然干預司法」到「審判法官在違憲違法下接受調包」並以「無由為由三度覊押」為期近半年,不但引起社會大眾及法界人士一片譁然,更令國際不解,希望台灣民主不要倒退,應儘速放扁離開『看守所』,還他憲法賜予被告者的人權與自由,讓他能有平等的機會為自己的權益辯護。 個人不止一次公開表達,扁家人滙錢國外之行為固可受公評,但司法程序之正義與人權保障的伸張卻不容忽視,而基於朋友關係在困境中伸出溫暖的援手更是人之常情,因此特為此冊寫序,以示沉痛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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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選倒數4天! 美媒丟震撼彈籲:台灣不可以讓蔡英文連任四年 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1/20190107-1 2020總統立委大選倒數4天,美國媒體《國家利益》雜誌卻丟出震撼彈,發出題為〈台灣不可以讓蔡英文連任四年〉的評論,稱在蔡政府執政下,宣稱減少對中國的依賴,但台灣對中國及香港市場的出口仍高達41%。此外,該雜誌還稱,如果台灣人民看不到蔡英文卑鄙的政治手段,將很快成為現存共產主義國家的主體。 長期關注國際事務與外交的美國媒體《國家利益》,5日刊出評論稱,台灣選舉活動已進入關鍵時刻,共產黨間諜案的鬧劇發展,成為台灣的話題。它的戲劇性發展已經超越了「間諜活動」的緊張氣氛,使人們將其聯想到2004年的「319槍擊案」。 《國家利益》稱,蔡英文確實在強力打出「反中牌」。在針對香港《逃犯條例》的抗議和示威活動催化下,蔡英文在對香港問題發表評論時,一直給予人民「亡國感」。雜誌還寫到,蔡英文自執政以來,一直限制兩岸投資,再加上新南向政策,宣布減少對中國的經濟依賴,但實施該政策近四年後,其影響為零。因為台灣對中國及香港市場的出口仍高達41%。由此可見,蔡英文計劃利用政治力量減少台灣經濟對中國的依賴,這一計劃永遠不會成功。 《國家利益》還稱,我們需要認識到台灣的民主值得捍衛。「今天,世界上現有的共產黨國家僅剩中國、古巴和北韓。這些共黨國家常常不聲稱,在自己的國家實現了共產主義,而是聲稱自己正在為國家建設社會主義,並利用民主的邪惡手段來實現政治目標。倘若台灣人民看不到蔡英文卑鄙的政治手段,他們很快就會成為現存共產主義國家的主體,當最後感到後悔時,為時已晚。 《國家利益》評論稱,在蔡英文政府的統治下,儘管今天的台灣感受到在政治上的濫用職權,但應該還是一個民主社會,畢竟這可能與共產主義國家相似。實際上,民主制度取決於參與者的自尊心和自我約束,否則,各種歪曲會侵蝕民主精神,使其陷入空洞。長期以來,蔡英文政府一步步地將台灣不斷發展的民主制度的初衷給挖空。 此外,《國家利益》批評,在執政的三年半中,蔡英文透過大法官任命和對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控制,公然控制了「司法權」。此外,透過各種手段,讓絕大部分的主流媒體都偏向執政黨,並成天都在審查和批評反對黨,違背了民主的正常狀態。《國家利益》分析,蔡英文自完全控制政府以來,就以民主的名義,將權力徹底發揮到了極致。在即將舉行的大選中,她一直在竭盡全力捍衛自己的政治權力。去年在一片「討厭民進黨」的氣氛中,民進黨在地方大選中遭受嚴重的挫折。然而,面對選舉失敗,她沒有停止反中言論,反而把其當成強心針,甚至在選戰的關鍵時刻不斷提出,以激發選民的仇外情緒。 最後《國家利益》呼籲,台灣現在正處於關鍵時刻,我們是否要讓蔡英文再進一步掌握行政權和立法權,透過各種令人不寒而栗的效果,讓反對黨的監督責任遭到壓制甚至消亡。「要讓台灣建立一黨制,還是我們應該讓蔡英文下台,允許兩岸交流與和解,從而贏得相互尊重和共同發展的機會?」《國家利益》認為,選民不得再給蔡再四年。 《國家利益》雜誌是美國一本政治外交性雜誌,在1985年創立,以報導國際事務為主的雙月刊雜誌。其內容作者許多是退休外交官、智庫或各國大使,也有少數外國學者,雜誌立場以美國利益為主軸。而擁有及出版該雜誌的國家利益中心(Center for the National Interest),又稱尼克森中心(Nixon Center)是一個總部位於美國華府的公共政策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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