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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太重要的教導!
請大家用力轉傳!

並禱告 以色列的聖者
為中華民國爭戰!

【選對立委,改變台灣】
就從 分享、轉貼開始!

行政院於2019/02/21推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其謬誤之處主要如下:
https://youtu.be/Hh9n7GBp5Ss

🔥🔥🔥🔥🔥🔥🔥
這個教導太重要了!
=========
🤴🤴🤴🤴🤴🤴🤴
感謝我們賽德克族的委員,代表原民及台灣民眾發聲。

沒有【表態反對】行政院推出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的立委,我們要透過2020/1/11總統立委選舉棄絕,並且要讓【支持行政院蘇貞昌】版本的立委全部落選。
https://youtu.be/7yOloRA46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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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現在的民法已經是一男一女結合,根本不用修民法把一男一女放進去。這也是為什麼大法官才會在釋字 748 中說明,「現行婚姻章僅規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結合關係」是規範不足,需要修正。

    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效果在於,「限定」政府規範同性結婚時不能修改「

    出處

    釋字748第15段明確說明「現行婚姻章僅規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結合關係」的現況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expno=748

    關於下福盟發起的「民法婚姻定義」公投: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93277547634692&id=1597007977261652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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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許多人不清楚為什麼要設立⓬號公投的重要性~ 1.為什麼愛家公投要推12案 ? 起因於2016年11月8日,執政黨以多數控制的立法院一讀通過《民法》親屬草案,已初審通過,全案送朝野協商。 並於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行政和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成為亞洲首例(明年5月24日滿二年會自動生效) ★因為大法官釋憲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 [會自動生效] #詳情:請上網搜詢維基百科---台灣同性婚姻 2.為什麼愛家---⓬案要蓋 [同意] ? ★因大法官釋憲確定明年5月台灣同性婚姻自動生效〜 所以逼得人民只能選擇修改【民法】和【專法】2選1 〜若不立專法就等同於要修民法婚姻了〜 3.公投⓬蓋 --【同意】的重要性〜 要【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 (才不會動搖原本民法婚姻的保障及規範) 維護孩童教育和民法婚姻❿⓫⓬請蓋-[同意] #14.15請蓋不同意~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重要號外### 公教警消【非看不可】,敬請廣傳。 轉傳前勞委會《孟藹倫》處長貼文: 我們都知道這個法律是違憲的,違反憲法第15條及第23條,應該是一個無效的法律。 問題是,法律已經通過了,如果不趕快修改這個法律的話,就會在今年107年的7月1號施行。 銓敘部及行政院這些機關依據這個法律所做出來的減少我們公務人員退休金的行政處分。 既然是依法律的規定所做的,公務員向銓敘部提複審,教師向行政院提 起訴願請求撤銷行政處分,這個階段我們是不會有機會贏的。 既然知道訴願一定會輸,那我們為什麼還要按照行政處分所給的救濟程序,去提起訴願請求撤銷行政處分? 因為提起訴願是不服的意思表示,如果有30萬以上的人表達不服的意思,這是一股很強大的修改這個法律的力量。 我們真正所要的,就是把這個法律第95條修改掉,這個法律的施行日期應該要另定之。 只要施行日期另定之,這個法律基本上就不會施行了。 目前所知銓敘部會在3月1號開始,陸續寄出行政處分。 行政院對於教師的行政處分,時間上應該是和銓敘部差不多的。 如果政府發出30萬份的行政處分,只有一萬人提出訴願或復審,也就是說只有一萬人不服行政處分的意思。 那麼我們做再大的努力去行政訴訟,也可以能達不到我們的目的。 因為政府會擴大這件事,向社會大眾表示90%以上的退休人員都是同意年金改革,同意減少退休金。 請大家要了解,提起行政訴訟的目的,希望有好幾萬件的訴訟案件,來迫使審理法官停止審理,由行政法院的法官依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 如果行政訴訟的案件太少,我們贏的機會就沒有了。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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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